ukrainian是什么意思:河北省2012年农经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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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全省2012年农经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表日期:2012年1月17日  出处: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河北省农业厅  本页面已被访问 15 次

    遵照省第八次党代会关于 “一产抓特色”和“深入推进农村改革”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部署和要求,深化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努力破解农业农村发展制约因素,现就做好2012年农经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为主题,把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进一步完善深化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作为重点,把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作为保障,进一步健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机制,健全防止农民负担反弹长效机制,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成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任务,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和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流转合同签订率达到75%以上;进一步巩固提高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启动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试点,加强“三资”管理,集体经济合同签订率达到90%,财务管理规范化达到80%。积极发展种养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全省种养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2000个,努力提高种养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达到组织运行规范化、生产技术标准化、经营销售品牌化、社员技能职业化、产品质量安全化的“五化”建设要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依法维护和落实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1、健全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着力提升县乡两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全省统一的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强化合同管理,引导流转双方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强化风险防范,规范流转形式,合理界定农地用途,加强对大面积、长时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项目的审核。研究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2、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积极参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启动省级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机制。加强对国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鹿泉市的指导和前期工作情况总结,为该市深化试点工作做好组织培训工作。
    3、依法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各县(市、区)在依法建立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调解仲裁机制,加强仲裁基础设施建设并依法开展仲裁业务。年内开展分级负责的仲裁员培训,着力提高仲裁员业务水平。加强土地承包信访案件督查督办,确保承包纠纷发生后能得到及时受理和妥善解决。
    (二)进一步完善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
    1、巩固提高村集体财富积累机制。重点提高机制的规范运行水平和集体收入水平。要突出程序规范和台账合同管理规范,重点拓宽增收渠道,创新运营机制,重点突破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的村,列出名单,实行一村一策,加快提升集体收入。
    2、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造。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指导意见。在每个设区市选择2个县,每个县选择1-2个不同类型的村开展试点。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以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和重组为突破口,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代产权制度,建立起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与运营机制。
    3、强化“三资”监管。积极探索集体“三资”实行网络监管,引导各地逐步应用“三资”网络版软件。规范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推行和促进集体经济合同标准化、规范化。开展财会人员财务会计知识、农村土地承包知识和“一事一议”政策等内容的培训。全面落实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提高公开质量。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规定》,加强对集体所属单位的审计,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对换届村要全面审计。严格农村审计人员资格管理,推行农村审计人员持证上岗。
    (三)扶持种养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优先发展主导产业的合作社。围绕粮食、生猪、奶业和其它重点“菜篮子”产品的生产供给,积极培育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对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覆盖率。
    2、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继续开展“辅导员联系社”活动,加快提升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开展“专家进社”活动,组织行业专家与示范社结对子,抓农业标准化生产,努力提高合作社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大“农超、农资、农技、农企、农金”对接力度,支持合作社在公益性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开设直销店,在城市社区建立直销店、连锁店,拓宽合作社产品营销渠道。加强合作社人才培养,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纳入“阳光工程”,重点培训合作社带头人、财会人员和基层合作社辅导员。
    3、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帮助合作社解决发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促进财政、税收、金融等扶持政策的落实,不断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支持环境。研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兴办加工、营销等实体以及支持大学生村官参与、领创办合作社的优惠政策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引导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以及合作社整合的具体办法。
    (四)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机制,健全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
    1、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深入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参与制定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十二五”规划,提高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限额标准。严格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程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项目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财政奖补的实效性。跟进新民居建设,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倾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2、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农业生产性费用和村集体收费的监管。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开展对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的监管,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3、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继续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继续坚持和完善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继续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问题进行通报,并认真抓好督查、整改。
    (五)以农业生产性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快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加快构建和完善农业生产性服务体系。积极引导种养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直接为农民提供生产经营服务的新型经营主体,以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等为抓手,担当起统防统治统作任务,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2、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点。在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各产业建立1-2个示范点,探索新型经营主体在农资供应、技术推广、标准化生产、产品销售等方面提供有效服务的模式,破解难点问题。
    (六)加强对玉田县农村改革试验区的指导,探索建立现代农业投融资机制。在充分发挥原有金融机构作用的基础上,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由政府主导的农业担保公司和现代农业建设投资公司,设立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健全信用担保体系。
    (七)加强农经体系建设,做好农经基础工作。
    1、扎实推进农经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和中央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协调解决好农经部门的机构、职责和人员编制问题。要切实加强乡镇农经机构建设,明确把乡镇农经管理职能列入政府职能,鼓励支持乡镇办好经管站(中心),做到有机构管理,有专人理事,有经费办事,全面提升乡镇农经管理工作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经干部队伍,强化理论学习和对重大问题的研究,深入做好基层调查研究,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认真做好农经统计工作。严格年报、半年报和年中预报工作制度,确保上报数据质量。巩固业务统计分析成果,提高服务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基础研究,探索改进统计调查方法。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操作技能。
    3、加强农村经营管理宣传。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五周年、《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十周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颁布三周年为契机,围绕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典型经验和重点、难点问题,精心策划,开展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宣传党的政策,弘扬工作实绩,推广典型经验。
                                                                                               二0一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