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电梯内殴打儿童:爆料:英语语法教错的概念有很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8:22:47
提到英语中的“不定式”啊,大家是再熟悉不过了。稍微有一点英语底子的人都会说:“不定式”啊,这个谁不会,就是在动词原形前加to呗。

     我再往下问您,它为什么叫“不定式”呢?这里的“不定”二字是咋个不定呢?

这一下就没准把很多人给问蒙了。

     也许有人会说:“这个问题呀,还真从来没想过,反正在英语里见到to v的样子就叫不定式,谁管它咋个不定法呢。”

     我看呀,不是一些同学没搞明白,就连大多数英语老师也蒙在鼓里呢。您可别小看了“不定式”这么个通俗名词,就因为当初翻译的时候名字起得不好,它就成了学英语中的大难点,类似的事情在英语语法学习中比比皆是。

 

     近百年来中国的英语老师们可是花了不少的精力来解释“不定式”的用法,可就是没人敢拍着胸脯说对这个难题清楚了,这一切就因为当初“不定式”这个词是望文生义翻译错的。

     什么,翻译错了!?

     对,翻译错了,这事您就没想到吧。让我们来分析一下。

 

    “不定式”的英文原词是“infinitive”,fin这几个字母是一个词根,有“边界”的意思,翻译成汉语应该是“画地为界”,也可简单地翻译成“确定、界定、界线、边缘线”等意思。如define是“确定了界线”的意思,因而表示 “定义”;如finish是“终点线”的意思,因而表示“完成。”因此当翻译语法书的前人们看见了“infinitive”这个词时,便把它生硬地翻译成了“不定式”,因为in有“不”的意思,这个翻译方法很容易使人误联想为“不固定的式样”。

 

     而其实呢,不定式的样子是最固定的,就是to后面加上个动词原形,并且几乎永远不变样,你瞧,我马上就给你举几个例子。

     “I wanted  to talk to you at that moment, Mary.”

     “He is going  to attend the meeting.”

     “The children hope  to play on the playground.”

 

     你看以上句子中的to v的样子多固定啊。因此,to v最好叫“不变式”,或干脆就直接叫“固定式”,这才是最符合它原样的名字,也最容易使学英语的人们一目了然地认识它和会用它。

     名字搞对了,再讲解它的用法就很简单了,甚至举几个例子就可以讲清楚。如:

 

     My duty is to study English.(to study相当于一个名词,当表语,放在表语位置上)

     To study English is my duty.(to study相当于一个名词,当主语,放在主语位置上)

     I begin to study Eenlish.(to study相当于一个名词,当宾语,放在宾语位置上)

     My method to study English is very special.(to study相当于一个形容词,当定语,放在所修饰的名词method后面)

     I came to Beijing to study English.(to study相当于一个副词,当状语,放在句子尾)

    

     也就是说,纠正了名字的干扰和困惑后你几乎不用任何多想就可以学会这个以往最难得语法点——把它当一个普通的万用词用就是了,大家都不好意思说学不会。可如果把它叫了“不定式”你再试试看,就好像把一个女人叫成了“女男人”,单单这名字一迷惑,简简单单的语法就变成了大难题了

 

     那么,好生生的“不变式”(或“固定式”)以前怎么就硬给叫成了“不定式”呢,为了解开这个历时百年的谜团,我们还真得追根溯源地刨根问底,说说百年前的语法翻译误会。

 

     英语语法和汉语语法不一样。在咱们的汉语语法中,一个动词老是一个样子,例如,“你昨天、我今天、他明天”,这里的三个“去”字都是一个样子,一撇一那都不会多。可英语语法就麻烦了,动词的样子老是变来变去,没个消停时候,比如:

 

     “He goes to school everyday.”

     “I went to school yesterday.”

     “They will go to school tomorrow.”

     “He has gone to school.”

 

     您瞧,以上这四个句子里的红字部分,在汉语里都是一个字——去,但在英语里可就变来变去了,要根据动作的时间、主语的人称等等变样子。这就好像一个人出门时要换衣服,去不同的地方要穿不同的衣服,以显得有个性。这样一来,学英语的人可就麻烦了,用一个动词时老得考虑它该变成什么样子,生怕用错了,好让人头疼!据说,就是在英国美国,也有人用不好动词的样子,尤其在中小学生里大有人在。

     英语里动词的样子总是由动作的时间、主语的人称等多种因素“绑定”来决定的,这使得动词没有了自己的人身自由,一到出场时老是要看着主语的脸色和动词的时间等来决定自己出场的样子,好累呀!(如当主语是第三人称单数时,动词的尾巴上要加个s,当表达的事情发生在过去的时候,动词的尾巴上要加ed,当表达的事情已经完成时,不仅动词的尾巴上要加ed,动词的前面还要加have,has,had,…… 好不啰嗦!)

     其实就连英语人自己也觉得这样用英语太啰嗦了,因此他们给自己网开一面,把动词的用法给分了个类:当一个动词做谓语时,它的样子就必须被主语的人称和动作的时间等因素“绑定”来决定,而当一个动词不做谓语的时候,比如做主语、宾语、定语、状语……,那可就太好了——松绑!它的样子就固定下来了,比如就取to v这么一个固定的样子,管他主语是谁、动作的时间是啥时候的,用赵本山的东北话说就是“爱咋咋地!”

     因此英语里“不定式”一词的原字“infinitive”,就是“不受绑定”的意思,就是“自由一族”的意思,就是谁也别想对“我”指手画脚。这种动词为了标明自己是自由一族,还专门为自己制定了一顶帽子,就是to,并把这个to老是戴在自己头上,放在自己前面,这样它就有了一张“特别身份证”,以表示它谁的话都不听,谁的面子都不给,就保持自己固定的样子。

     可要是把infinitive翻译成汉语的“不定式”可就不妥了,因为汉字“不定式”三个字可以有两个意思,一个是“不受绑定的固定的样式”,另一个是“不固定的样式”,并且这两个意思完全相反,第一个意思当然是正确的原意,可若观众朋友们一不小心把“不定式”三个字理解成了“不固定的样式”,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而事实上啊,在很多人的潜意识里,还真就把不定式的“不定”二字朦朦胧胧地理解为啥东西不确定,这就是使它难学的最重要原因。

 

     “不定式”的翻译太容易引人往“不固定的样式”上理解,因此它是一个十分糟糕的翻译,它导致近百年来中国人无法认识和使用to v的原意,导致了完全没必要的学习困难,这都是望文生义的翻译所至,类似这种翻译害惨了无数学英语人。

     以往语法书里像“不定式”这样的糟糕翻译甚多,请大家觉醒起来,用正确的理解逐个修正这些错误的或不理想的翻译,扫除沉余百年来的英语学习障碍,还英语学习简单的本来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