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达00沙磁:请教关于技术入股的几个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4:56:18

请教关于技术入股的几个问题

2009-04-21 02:35:14 来自: 小P-复活

我和朋友合作开了公司,朋友以专利入股方式占得股份占公司股份55%。我以现金入股方式占有股份占45%。后因资金不够我们分头以私人借款的方式借给公司现金XX万元。注册品牌使用专利生产产品开始销售
问题及双方观点
  1。朋友的专利需要资金研发后才能成为技术成果(约8万元),用这个成果我再投入资金才能成为产品。这个研发费用是由公司出还是由他个人出?专利的申报和管理费用是个人出还是公司出?
  技术方(朋友):专利入股既专利使用权入股其他费用由公司出
  投资方(我) :专利入股应该是专利成果入股,投资是与专利成果合作,纸上的专利成为成果前的研发费用应该是技术方投资,申报等费用是技术方出。
  
  2。技术入股后这个专利是使用权归公司还是拥有权归公司?
  技术方:专利入股既专利使用权入股。入股后使用权归公司拥有权归个人。
  投资方:专利入股既然占有股份就应该是拥有权入股。公司成立后应该尽快将专利拥有权转到公司名下
  
  3。合作后发现这个专利设计,因为专利部件在生产上技术环节有问题。导致公司产品有问题,公司造成了亏损。现在要终止合作。如何拆分公司。
  技术方:专利使用权归公司而公司资产以股份拥有比例拆分
  投资方:投入的是专利撤走的也应该是专利。产品和公司运做亏损公司承担。研发成本由技术方成担。
  
  4。如果技术入股股东想撤走专利的拥有权和使用权,是否需要偿还这个专利的研发费用?
  技术方:不需要承担,应该公司承担。
  投资方:合作是与成果合作,研发费用是公司借给个人的,获利后需从个人股份分红中还给公司,如想撤走技术需偿还研发成本。
  
  5。公司财产清算的时候如何评估公司财产?现有的财产有:固定资产:专利的模具(可生产但不敢使用)流动资产:产品和现金(产品是按生产成本核算还是按销售价格核算?)无形资产:专利(是使用权还是拥有权)品牌(归公司还是归个人)债务XX万元。以上公司资产如何拆分?
  技术方:模具报废计入公司亏损。产品可销售按销售后价格核算。专利和品牌归技术个人,专利使用权归公司,拆分方式:偿还债务后,拍卖专利使用权套现,产品按销售价格加上现金按股份拆分。
  投资方:模具是技术方承担成本费用。偿还公司。专利和品牌归公司。偿还债务后拍卖专利及品牌。产品按成本核算所有资金按股份拆分。
  
  
  以上是我们意见不能统一的几个问题和双方观点。这些是合作前没有想过的。都以为是不用特别说明的地方,大家都是按自己的想法这么做的。也就是大众规则。到底是谁的想法是大众规则。律法上是怎么规定的?需要高人指点。
  

  • 2009-04-21 08:59:17 千江月

    公司章程和投资协议里应该有这些东西。即便当时写公司章程和投资协议时就是跟着别人的范本照着写的,章程是在工商备案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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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4-21 09:49:02 阿木木 (浮云,一切都是浮云)

    别讨论应该怎样,怎样能减少自己损失就怎么做。
    说不好听点,那哥们只是出了个想法,你投的是真金白银,对方还是控股,这种合作,从开始就不是好兆头。
    成功了他赚钱,失败了,赔你的现金,他仍然赚钱。
    你的伙伴是不是厚道人你要琢磨。怎么减少(自己)损失,包括正常的和未必正常的你也要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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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4-21 09:50:50 蓝色传说 (荣耀团队)

    我顶这句:
    "那哥们只是出了个想法,你投的是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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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4-21 09:56:46 耳 (苦海无涯,回头的是猪)

    我顶这句:
    怎么减少(自己)损失,包括正常的和未必正常的你也要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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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4-21 09:58:00 二果子 (DIY?)

    很多情况到最后还是利益为先

    之前我们公司也是这样
    1。有技术股,不过还是资金占主导
    2。中途有人离开,那的确是看人品,有人好聚好散,有人大吵大闹要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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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4-21 10:03:08 持袜抢劫 (哀催)

    很少技术入股占大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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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4-21 10:10:39 持袜抢劫 (哀催)

    一般投入亏损都资方承担
    所以要想清楚
    尤其还是跟朋友合作
    别搞得朋友都做不成
    靠利益拴住
    如果产品本身能获利但技术方要退出的话
    技术方也要放点儿血才成
    在商言商
    寄望于RP的投资绝对是不可能成功的投资
    如果产品没获利
    那只能怪自己眼光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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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4-21 10:22:01 番茄味儿? ((▔/﹏\▔))

    小P,据我了解的专利入股,现实当中问题确实比较多,搜了些资料,试着回答你的问题


    1.现在通常说的专利入股,普遍讲是一种专利实施权入股。专利实施权是派生于专利权的一种权利,它是专利权人通过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将专利实施的权利让渡给他人,由他人享有实施专利的权利(也可以理解为使用权)。即你朋友仍保留专利权,而让渡专利实施权给你们的公司作为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双方有维护专利权的义务,但法律上并没有说专利入股一定是专利成果,专利成果那是下一步的问题,研发费究竟谁出也是双方协商,或公司或某个股东个人。因为这种实施权不具备排他性,此环节上容易出现问题,随后进一步说明。此外要问一句你们在公司注册时办理专利入股时在工商备案是如何操作的,有没有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个人认为签了这个合同才能让你这个朋友承担更多责任和义务。

    2.“专利权是一种支配权,专利权人可直接实施专利技术,也可以将专利权进行处分,或转让于他人,或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方式允许他人实施专利技术,而专利实施权人只能自己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实施专利技术”按照上述说法,既然你朋友是以专利实施权入股,专利权还是他个人的,公司解散后,他仍可拿着他的专利再将专利实施权再与别人交易

    3.关于公司损失。无论股东以何种方式出资,都应该是按注册时各方所占股份比例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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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4-21 11:03:55 阿草

    法律问题,找绿萝。你拧点补品去标标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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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4-21 13:14:20 小P-复活

    什么叫技术入股
    技术入股是指技术持有人(或者技术出资人)以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公司的行为。技术成果入股后,技术出资方取得股东地位,相应的技术成果财产权转归公司享有。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国家科委《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问题规定》)等法律、政策的出台,客观上已为技术成果的价值化提供了良好的前提,其有利于提高技术出资人的入股积极性,并能够有效调动技术出资人积极实现成果的转化。但是,技术成果的出资入股不同于货币、实物的出资,因为技术成果不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实物,要发现其绝对真实价值相当困难,而且对其过高过低的评价均会损害出资方的利益,引起各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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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4-21 13:46:36 小P-复活

    根据新公司法第27、28条之规定,股东可以知识产权入股,在实践中常遇到专利申请权和专利实施许可权是否可以入股的问题,现分别阐述如下:

    一、 专利申请权不能入股

    1、专利申请权是专利期待权而不是既定权,具有不确定性,自身无排他效力。

    2、 专利申请权不等于非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是以技术秘密作为保护方法。对专利申请权的客体(发明创造)是否采用技术秘密保护取决于申请人,只有在专利申请公开前仍然采用技术秘密的方式进行保密的情况下,专利申请权的客体才能被看着非专利技术,此时只是专利申请权的客体与非专利技术的客体重合,但两者的权利内容是不相同的。两种权利对于股东所承担的责任不完全相同,股东对专利申请权不具有保密义务而对非专利技术具有保密义务,因此,股东若想以专利申请权的客体入股,则需要对该客体采取保密措施,且是以非专利技术的名义进行入股。

    二、专利实施许可权不能入股

    专利实施许可权是基于专利权而派生出一种权利。专利实施许可权不是所有权而是债权,而债权不能作为入股的客体。股东以财产所有权投资的,该财产权就独立于原主体,由新主体享有和行使所有权,满足公司法的股东的有限责任原则和公司财产的独立性原则,而专利实施许可权依附于专利权而不是完全独立的权利。在《深圳经济特区技术成果入股管理办法》第四条中就明确规定专利权不包括有关权利的使用许可。坚持专利技术入股只能是专利权入股的标准,并且坚持专利权转移手续的完成要以登记与公告为条件,这既是为了保护其它股东的权利,以保证被投资的公司财产真正到位,也是为保护公司其它债权人的利益,以维护交易安全的需要。



    附《深圳经济特区技术成果入股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技术成果入股是指技术成果拥有者(以下简称技术出资方)将其技术成果财产权作为出资投入公司,技术出资方取得股东地位,相应的技术成果财产权转归公司享有。第四条 技术出资方可以用下列技术成果财产权作价入股:
    (一)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三)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
    (四)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技术成果财产权。
      本办法所称的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依照中国法律产生的有关权利,不包括依照外国法律产生的权利,也不包括有关权利的使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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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4-21 14:45:41 番茄味儿? ((▔/﹏\▔))

    还是要看你们在工商备案时章程是如何约定出资义务的,若是如你所说你朋友以技术成果(这个所谓的成果应当是你们双方认可的一种形态)作为无形资产作价出资,那就不应该会有后面研发费用由谁来负担的分歧,否则就会造成出资不实,就是说你朋友没有履行完毕出资义务。

    并且这个技术成果应经过评估,也就是作价,这也涉及到资产清算分配的问题。

    至于那个《若干问题规定》,这样的政策性文件是有一定适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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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4-22 13:22:39 小P-复活

    什么叫专利成果?
    专利成果是指对某一科学技术研究课题,通过试验研究、调查考察取得的具有一定实用价值或学术意义,并已经取得国家专利的结果。
    专利成果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新颖性与先进性:没有新的创见、新的技术特点或与已有的同类科技成果相比较为先进之处,不能作为新科技专利成果。
    (2)实用性与重复性:实用性包括符合科学规律、具有实施条件、满足社会需要。重复性是可以被他人重复使用或进行验证。
    (3)应具有独立、完整的内容和存在形式,如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以及科技报告等。
    (4)应通过专利审查形式予以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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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4-29 11:21:16 绿萝

    技术入股,本身具有风险性。一般情况下,专利入股,是指以专利的所有权入股,即,公司成立后,该专利的所有权以及实施许可权的一切权利全部转至公司名下,公司为专利权人。但该专利是否能够真正转化为成熟产品,畅销市场,作为投资方需要承担风险。因为专利从申请成功到产品转化成功是具有一定距离的,所以为啥叫风险投资,也是这个道理。不过这一方面,首先要求投资方要对该专利有充分了解和市场研究,另一方面可以在投资协议中,双方就这个风险进行约定。如果该专利在投资前已经证明能转化成成熟产品,那风险就小些,剩余就是市场风险。如果该专利还没有证明能转化成成熟产品,那么双方最好在投资协议中,对这些风险进行约定,比如研发资金的筹集、使用,风险分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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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4-29 15:08:11 孙行者

    技术入股不懂。无论如何还是先小人后君子吧。事先把想说的都说出来,即使合作不了,朋友还是朋友。如果合作了,到时候再有重大分歧,也许连朋友都做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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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4-29 17:16:47 蓝鸟

    专利入股需要资产评估机构做专利资产评估的,将评估结果做一定的折扣后入股,这样才能用统一的标准做股份划分。否则一边是技术或者专利,一方是资金,这样没有可以参照的标准,只有统一成资金后,才能谈股份。
    还有一点,公司运作前期,资本为王。技术或者专利入股,一般情况下股份不会超过50%的,否则对于资本投入方,风险就会很大。
    另外,技术或者专利持有人,并不是一点资金不投入的,这样也不符合行规的。一般情况下,资本投入方会要求技术或者专利持有人适当的投入一部分资金,用于约束技术或者专利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