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project正作中某:《汾酒史话》连载之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0:21:29
《汾酒史话》连载之五作者:王建中

  

仰韶酒起

 

 

    酒,作为天之美禄被人们发现出于偶然,但是人类主动开始酿酒,尤其是以谷物酿酒却有着几条不可或缺的条件:一是充足的谷物,二是酿造和盛放酒的专门器具,三是满足这两条的前提,即定居的农业生产模式的形成。

    山西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也是中国最早的农耕区之一。农业的发达程度与酒的酿造密切相关,耒耜的出现,促进了农业的发展,粮食也相对剩余,为酿酒提供了必备的物质基础。因此,可以说山西是黄河文明的摇篮,也是中国古老酿酒的发源地。

    山西是中国地面文物遗存最多的省,而在地下,黄土孕育过并埋藏了更多关于中华文明发源早期的信息。从久远的180万年前我国已知最古老的旧石器时代西侯度遗址到数千年前的陶寺遗址,山西完好的保存了中华文明发展传承的历史进程和遗迹见证。

    正是在这里,西侯度遗址的先民们已经开始使用火烧制食物,在其文化层中出土的若干烧骨,是目前我国最早的人类用火证据,也是世界上人类用火的最早记录之一;襄汾河岸的丁村人已经开始用三棱大尖状器和鹤嘴形尖状器这样的石器从事农耕生产;中条山下的下川人已经开始用石磨盘和石磨棒加工谷物粮食;塔儿山西麓的陶寺遗址用她所存留给世人的大量石铲、石斧、木耒等生产工具和陶、玉、石、木料的成套炊器、食器、酒器、乐器,确证了五千年中华文明及其生生不息的延续性。

    杏花村遗址位于山西省汾阳市城北汾酒集团所在的杏花镇东堡村东北。1982年3月,由国家文物局、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和吉林大学考古专家组成的晋中考古队,对杏花村遗址进行了野外调查和试掘。在占地面积约15万平方米的遗址中发现了大量石斧、石铲等农业生产工具以及大量的陶片,遗存极为丰富。

    1989年第4期的《文物》杂志登载一篇文章《山西汾阳孝义两县考古调查和杏花村遗址的发掘》,详细地记录了这次发掘情况,指出在该遗址第三、四、五、六阶段,分别出土了属于仰韶文化晚期、龙山文化早期和晚期以及夏代的器具。其中,酒器品种和数量越来越多,除发酵容器小口尖底瓮外,还有浸泡酒料的泥质大口瓮,蒸熟酿酒用的甑、鬲等,盛酒器壶、樽、彩陶、罐以及温酒器等。

    仰韶文化,因1921年首次在河南省渑池县仰韶村发现而命名,距今约5000~7000年,主要分布于黄河中下游一带、以秦晋豫三省为核心的中原地区。仰韶时期的人们过着定居生活,拥有一定规模和布局的村落,有着较为发达的农业水平,生活用具主要是陶器。这个时期的陶器上常有彩绘的几何形图案,或动物形花纹,这是仰韶文化的最明显特征,故也称“彩陶文化”。

    龙山文化,因最早在山东济南龙山镇城子崖遗址发现而命名,距今约4350─3950年,分布于黄河中下游的陕西、山西、河南、山东等省。龙山文化铜石并用,农业进一步发展,它以黑色陶器为特征,所以也称“黑陶文化”。

    这些考古成果明白无误地显示出,早在6000多年前,居住在这里的先民就已经开始酿酒和饮酒了。无怪乎李仰松先生1962年在《对我国酿酒起源的探讨》一文中指出:“我国酿酒的起源,可能与农业同时或稍晚些时候就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