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哥战斗视频:朱健国炮轰鄢烈山:“公民写作”还是“贾府焦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9:36:07

鄢烈山的“阿喀琉斯之踵” ——“公民写作”中的“焦大故事” 朱健国

1、告别“边缘”奔向“主流”

持 续数年的“向左转”,在猴年岁末疾剧加速,言路空前逼窄,人/权束之高阁,九州一片“新意/识形态”严寒,25年来罕见的“小冰河”确乎“文/革”还乡。 有人正在担心曾经“上了黑名单”的鄢烈山是否也将成为有关部门“传讯”、“失踪”的候选人,却忽然见到中国作协主办的第三届“鲁迅文学奖”新闻消息:鄢烈 山以杂文集《一个人的经典》独获本届“鲁迅文学奖”中的“杂文大奖”。心中不禁疑惑——传说“有关部门”多年“封杀” 鄢烈山,为何在肃杀百花时反放他一马,让他“征君”独得大奖?官/府真有了“花钱买批评”的“民主宽容”?是官/府一时犯糊涂评错了,还是装点“开明君 主”的政治需要招安一个杂文家做花瓶? 不论如何,人们猜想一向宣称“是我所是,非我所非”的鄢烈山不会接受这个“弼马瘟”封号,至少不会乐意在这个百花纷谢,万马齐喑,同仁朋友一再被“传/ 讯”受难时接受官府颁发“帮闲奖”——谁能安心从鞭打自己同志的强人手中接过赏赐?四肢发达的运动健将尚有在纳粹举办奥运会时抵制不参加,不要奥林匹克金 奖的佳话,思接千载的一代杂文新锐岂能“奖不择时”?“巴蜀鬼才”魏明伦有一句名言极好:小说可以得政府奖,诗歌散文可以得政府奖,唯有杂文不可以得政府 奖——鲁迅说“文艺和政治时时在冲突之中”,文艺与政治的歧途永不可改变,“世间那有满意现状的革命文学”?杂文是干什么的?老鼠设奖,会促进猫捉鼠?李 劼有文章回忆,施蟄存先生前些年就曾讽刺上海官府给他颁奖是颁错了人。布衣无力阻止官府评奖,但拒绝领奖的权利还是有的。清初帝王为诱奸天下文化人,曾隆 重评选“博学鸿儒”,但真正的大师大家皆一概坚辞不受。 不料,没几天四方传媒出现鄢烈山的“领奖辞”,还未到正式领奖,他已早备了新闻通稿“答记者问”,对此时此刻获奖先是“感到欣慰”,继而欢呼“中国进入人 /权盛世”:“现在,中国不再讳言人/权,不再拒绝‘人权对话’,尊重和保障人/权终于成了光明正大的词语。这种时代的巨大进步,是我的这本集子能获奖的 重要前提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是我们最该感到欣慰的。”(似乎他对当前盛行“传/讯”和“禁止悼/赵”毫无所知;似乎他对五十年前新中国宪法就写上了 “言论出/版自/由”却从未能实行毫无体验,似乎他对身边多名说真话的记者被赶出《南方周末》视而不见,似乎他对时下连“网络自由”都没有了毫无感觉;) 进而指责鲁迅是公民的对立面,疾呼告别“鲁迅风”,“将‘公民写作’的新概念引入杂文创作。不仅是杂文,别的写作,只要是个人的而非职务性的,应该都是 ‘公民写作’。” 一个杂文家的“领奖辞”,如此“谢主隆恩”,人们目瞪口呆:只需一个“奖”,就可以扭曲一个杂文家?原来如此! “边缘鄢烈山”早已接住“主旋律”的“胡萝卜”,奋勇告别“边缘”奔“主流”,成为“主流鄢烈山”——第三届“鲁迅文学奖”选择今日鄢烈山独获“杂文大 奖”实在是慧眼独具,“非常正确”——以告别“鲁迅风”来颁发“鲁迅文学奖”,正是设立“鲁迅文学奖”的宗旨——其钦定的“指导思想”说得明明白白—— “鲁迅文学奖评选工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针,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 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鼓励关注现实生活、体现时代精神,坚持导向性、权威 性、公正性,坚持少而精、宁缺毋滥的原则,评选出思想性、艺术性完美结合的优秀作品。”——“鲁迅文学奖”不以“鲁迅风”精神为评奖标准,岂非咄咄怪事!

将鲁迅如此阉割,将今日杂文家如此异化,算不算是努力“提高执政能力”?

2、“贬鲁情结”与“公民写作”

比 一些报刊高明,《杂文选刊》2005年1月号(下半月)全文刊发了鄢烈山的“领奖辞”——《一个公民的杂文写作》。由此,人们可以全面而准确地体会鄢烈山 的“贬鲁情结”和“公民写作”。 鄢烈山为了证明他的“公民写作”比 “鲁迅风”更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首先大胆将鲁迅定位为“公民的对立面”——将鲁迅与“奴/才与驯服工具”、“优伶”、“蛊惑人心的阴谋家和只图 发泄仇恨的暴民”、“王者师”、“传教士”等量齐观为“公民”的对立面—— “我们先看与‘公民’相对应的是什么。最对应的是‘臣民’,向君主有所建白,也是战战兢兢的,首先想的是如何进言才‘得体’,所谓‘口将言而嗫嚅’。若用 特指,与‘公民’相对立的有四种人:一是奴才与驯服工具,在古代为奉旨骂人的阉奴与为帝王解闷的优伶,在当代为‘梁效’、‘罗思鼎’之流;二是蛊惑人心的 阴谋家和只图发泄仇恨的暴民;三是自以为高明的‘王者师’与‘传教士’,以教诲人为职掌;四是不甘心做奴隶的反抗者。鲁迅就是第四种人,意识到自己被压迫 者的地位,用‘奴隶的语言’来抗击压迫者,所以他自比为‘战士’,要打‘堑壕战’,用杂文作‘投枪’、‘匕首’,进行轫性的战斗。” 这一酷评不免让人替鲁迅鸣不平——鲁迅不是公民,但鲁迅也不会是公民的对立面吧?鲁迅的一生,无不有利于未来真正的公民社会。鲁迅深知,在伪公民社会,是 无法进行“公民写作”的,只有以“精神界的战士”之心态去战斗。尔既然要领“鲁迅文学奖”,却又说“鲁迅风”不如“公民写作”,“鲁迅过气了”——怎么就 不想想,伟大的鲁迅为何不愿运用“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公民写作”?

鄢 烈山认为是“时代不同”使鲁迅过时了:“他(鲁迅)的这种(鲁迅风)自我定位是他所置身的那个时代使然。今天的时代已从革命转到建设,应当怎样继承鲁迅的 风骨与风格呢?‘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激浊扬清,对‘假丑恶’绝不宽容和妥协,继承和发扬这种鲁迅精神是非常必要的,但是自我定位可以有所 不同,不必自认为奴隶,可以自认为公民——依法享有当家作主权利的人民的一员。”

这真是“老调子还没有唱完”——在还是“革命时代” 的延安时期,就有人宣布“鲁迅风”过时了,“杂文形式就不应该简单地和鲁迅的一样”——1942年,毛/泽/东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猛批“还是 杂文时代,还要鲁迅笔法”:“鲁迅处在黑/暗势力统治下面,没有言论自由,所以用冷嘲热讽的杂文形式作战”;“但在给革命文艺家以充分民主自由、仅仅不给 反革命分子以民主自由的陕甘宁边区和敌后的各抗日根据地,杂文形式就不应该简单地和鲁迅的一样。我们可以大声疾呼,而不要隐晦曲折,使人民大众不易看 懂。”“对于人民的缺点是需批评的,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了,但必须是真正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用保护人民、教育人民的满腔热情来说话。如果把同志当作敌人来 对待,就是使自己站在敌人的立场上去了。” 就是这个“打着鲁迅旗帜”宣布“鲁迅风”过时的“讲话”,当年使坚持“鲁迅风”的王实味被“传讯”“失踪”,萧军、丁玲等被“整风”、“抢救”,后来使 55万知/识分子成为“右派”,使亿万人成为“专政对象”。历史的经验证明,一些人总是“打着鲁迅旗帜废鲁迅”。 已故杂文家牧惠2002年在为《杂文面面观》一书作序时愤慨地说:“在杂文理论方面,曾经一度有所谓‘新基调’的张扬。这种理论无非说,鲁迅那一套如今已 不合时宜,今天的杂文家应当以主人翁的地位歌颂新社会,应当与官府保持一致等等。严秀首先嗅出其中的异味,动员我出来对阵。于是我写了一本小册子《杂文杂 谈》,反对新基调。后来,严秀又在《中国新文艺大系·1949-1966杂文集》中撰写长文予以重击。” 想不到,被人们寄以厚望的鄢烈山在获“鲁迅文学奖”的“杂文大奖”时,竟然以“公民写作”的新瓶重装“讲话”和“新基调”精神,老调新弹。 时代的异同的关键是什么?是精神的自由度,是言论的自由度。今天与鲁迅当年真是“时代不同”?鲁迅当年的“言论自由”受制于国民党中宣部下“新闻检察 官”,我们今天的“新闻纪律”也时刻由中/宣/部“审读组”监视!而就社会专制机制的本质而言,今天与鲁迅时期仍在同一水平(储安平甚至说,国民党时代的 “言论自由”是多少的问题,“解放后”的“言论自由”是有无的问题)——“轨道外的思考者”朱学勤在《想起了鲁迅、胡适与钱穆》一文中有警世之言:“对鲁 迅,我的认识有过反复,感情上有过起伏。60年代至70年代是信奉,80年代则是怀疑、疏离,甚至有点厌烦。80年代最后一年起,才明白自己所处的年代还 是鲁迅的年代。” “轨道外”即“体制外”。今日许多“身在体制内,心在体制外”的思想者都深感“自己所处的年代还是鲁迅的年代”,为何鄢烈山却与自己曾经批判过的“红太 阳”一样,要说“鲁迅风”过时了?强迫人“不仅是杂文,别的写作,只要是个人的而非职务性的,应该都是‘公民写作’。”甚至说在毛泽东奴役时代就有“公民 写作”:“ 邓拓、吴晗、廖沫沙1960年代写杂文,也是个人行为而非组织指派,他们就是以一个公民、一个党员的身份在写作”。这真是到了“睁着眼睛说瞎话”的地步! 一个人可以不喜欢“鲁迅风”,采用自己的新风格,但你不能说今天的时代不需要“鲁迅风”,“鲁迅过时了”,“我们的‘言论自由’已多于鲁迅时代”——百花 齐放,“鲁迅风”永远有它的生存权利。

3、鲁迅反对“捏刀管教育”的“公民写作”

“革 命”与“建设”本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难分难解的,“奴隶”与“公民”,岂能以“革命时代”、“建设时代”这种无法量化的标准来判别?1930年代的 国民党就高唱过“建设新生活”,谁能证明“建设时代”的人就都是公民? “公民”只产生于“公民社会”和“公民时代”。“建设时代”也还并非“公民时代”。要判断“公民写作”是否优于“鲁迅风”,核心是弄清“公民”的准确涵 义。鄢烈山在“领奖辞”中没有解释他的“公民”标准,但我想,他不能否定国际通行的“公民”概念。 据新近翻译到中国的“公民理论专著”《使民主运转起来:现代意大利公民传统》( R.D.帕特南著,王列、赖海容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9月)介绍—— “公民(citizen)最初按词义本身理解就是一个城市的居民,而不是今天的民族国家的成员身份或国民,因为古希腊时期的国家大都以一个城市为中心,这 种以城市为中心的小国家也叫城邦。公民身份体现着当地居民的自治,并以之与外邦人相区别。一般认为,公民是有资格参与公共政治的人。西方民主和人权观念都 是围绕公民权利的保障而设计和发展的。” 可见, “有资格参与公共政治的人”才是公民,这是公民的核心标志,只有具有这样实质的人才是公民,只有这样真正的公民才可能有真正的“公民写作”。如果明明生活 在什么都由强权和“紫禁城”来决定的社会制度下,却偏偏自欺欺人的自称是“公民”,要废除“鲁迅风”而进行“公民写作”,那结果是什么呢?文革时大叫“工 农当家作主”,“工人阶级领导一切”,而实际上呢,是“红太阳”的“最高指示”专政。 其实,鲁迅早已遭遇过要求“公民写作”的呼吁,但他一眼就看穿了这种为权势帮忙帮闲的“公民写作”教育——鲁迅早在一九三一年十二月十一日《十字街头》第 一期就发表《公民科歌》(署名阿二),辛辣地讽刺了刺刀下的“公民教育”和“公民写作”—— “何键将军捏刀管教育,说道学校里边应该添什么。首先叫作‘公民科’,不知这科教的是什么。但愿诸公勿性急,让我来编教科书,做个公民实在弗容易,大家切 莫耶耶乎。第一着,要能受,蛮如猪猡力如牛,杀了能吃活就做,瘟死还好熬熬油。第二着,先要磕头,先拜何大人,后拜孔阿丘,拜得不好就砍头,砍头之际莫讨 命,要命便是反革命,大人有刀你有头,这点天职应该尽。第三着,莫讲爱,自由结婚放洋屁,最好是做第十第廿姨太太,如果爹娘要钱化,几百几千可以卖,正了 风化又赚钱,这样好事还有吗?第四着,要听话,大人怎说你怎做。公民义务多得很,只有大人自己心里懂,但愿诸公切勿死守我的教科书,免得大人一不高兴便说 阿拉是反动。 (集外集拾遗,公民科歌)

从 国民党军阀、湖南省政府主席何键在1930年代就向国民党第四次代表大会提议:“中小课程应增设公民科”,可见关于“公民社会”、“公民写作”的呼吁“古 已有之”,只是鲁迅从来就对这种假民主的伪公民社会深恶痛绝。 鲁迅认为在“要听话,大人怎说你怎做,公民义务多得很”时代,是不可能真正当公民的,当然也就不可能真正有什么“公民写作”。鄢烈山却以为“我欲仁斯仁至 矣”,不说“公民写作”首先要求社会真正有宪政而非训政,不说“公民写作”的首要条件是先有真正的公民社会制度与真正的公民权利,而是说“公民写作”取决 于个人心态的自我定位,“可以自认为公民”—— “‘公民写作’要求作者有自由的心态、平等的观念以及法治、人权、宪/政等现代意识,清醒地体认到自己作为一个公民,依法享有思想自由、言论自由,有参与 国家与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利,可以是我所是,非我所非,又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公民写作’对于杂文作者来讲,既是一种‘个人化写作’,又是一种 ‘社会性写作’。在另一个层面上,它与消费主义时代的享乐主义、犬儒主义区别开来,既不做封建专/制主义的附庸,也不为人欲横流的时尚所裹挟。” 鄢烈山明知自己的写作在高度“自律”的“表达技巧”进行后,仍然要被阉割才能发表,却依然如此“心存魏阙”,从“山林文学”升级为“廊庙文学”,力倡“训 政时代”的“公民写作”,将真正建设公共空间的“平民写作”、“启蒙”、“知识分子写作”通通打倒,说什么:“我认为‘公民写作’是一个很好的概念,它没 有‘平民写作’的自我标榜意味和民粹主义嫌疑,也没有‘启蒙’、‘知识分子写作’的自命不凡和精英主义嫌疑,它是一面鲜艳又朴素,人人扛得动,狂风吹不倒 的旗帜。”

鄢烈山以“中国不再讳言人/权,不再拒绝‘人/权对话’,尊重和保障人/权终于成了光明正大的词语”证明今日中国已达“人/权盛世”,但鲁迅早已对“人/ 权盛世论”投过一匕首:1929年至1930年,国民党因为出版了《人/权论集》等人/权法规,大叫中国开始了“人/权盛世”。鲁迅愤而撰写《王道诗话》 说:“‘人/权论’是从鹦鹉开头的。据说古时候有一只高飞远走的鹦哥儿,偶然又经过自己的山林,看见那里大火,它就用翅膀蘸着些水洒在这山上;人家说它那 一点水怎么救得熄这样的大火,它说:‘我总算在这里住过的,现在不得不尽点儿心。’鹦鹉会救火,人/权可以粉饰一下反动的统治。这是不会没有报酬的。” 这弦外之音是,中国大叫“人/权盛世”时实际上多是“政府权盛世”的年代。 鲁迅因之慨叹:“中国的帮忙文人,总有这一套秘诀,说什么王道,仁政。……不但骗人,还骗了自己,真所谓心安理得,实惠无穷。诗曰:文化班头博士衔,人/ 权抛却说王权,人/权王道两翻新,为感君恩奏圣明,虐政何妨援律例,杀人如草不闻声。能言鹦鹉毒于蛇,滴水微功漫自夸,好向侯门卖廉耻,五千一掷未为奢。 (《伪自由书》 王道诗话) 中国的人权是否进步了,不能以一个人受到优待来判别。如果鄢烈山仅仅以自己经过检查官删节的杂文集获大奖,不顾其时有许多思想者在被“传讯”、“失踪”, 就判定中国人/权已有“这种时代的巨大进步”,“这是我们最该感到欣慰的”,未免太自私了一点吧? 鲁迅曾在一九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语丝》周刊第一五四期上说过:“在广州的一个‘学者’说,‘鲁迅的话已经说完,《语丝》不必看了。’这是真的,我的话已 经说完,去年说的,今年还适用,恐怕明年也还适用。但我诚恳地希望他不至于适用到十年二十年之后。倘这样,中国可就要完了,虽然我倒可以自慢。”(《而已 集》“公理”之所在) 岂料六十八年后,又有一个广州杂文家鄢烈山以“公民写作”判定“鲁迅风”“不必看了”。 好在许多人赞同“轨道外的思考者”朱学勤的话:“只有读到鲁迅,才会想到文字的基本功能是挽救一个民族的记忆,才能多少医治一点自己的耻辱遗忘症,才迫使 自己贴着地面步行,不敢在云端舞蹈。”

4、今天的焦大

看 《红楼梦》,焦大是一个颇有激情的人,曾给许多人以痛快——在贾府这个连林妹妹也“不敢多走一步路”的言论颇不自由的地方,焦大却能仗着酒醉,从主子骂 起,直到别的一切奴才,说整个贾府“只有两个石狮子干净”。 其实焦大的骂,虽然在反腐败,但也只是“体制内思维”,“并非要打倒贾府,倒是要贾府好,不过说主奴如此,贾府就要弄不下去罢了”(鲁迅语)。所以焦大虽 然让贾府“主子深恶,奴才痛嫉,给他塞了一嘴马粪”。但教训过一次后,贾政大约念及焦大的骂还是“体制内思维”,便既往不咎,分咐宽待安抚焦大,给了好些 实惠。而焦大的骂,因始终囿于“体制内思维”,既不可能真正促进贾府如两个石狮子那样干净,也不可能保护自己什么时候不再被“塞一嘴马粪”。 鲁迅因此联系现实——“民国时的焦大们”个个好运,感叹民国时“文人学士究竟比不识字的奴才聪明,党国究竟比贾府高明”。 如果鲁迅活到今天,是否会说一些以“公/民写作”坚持“体/制内思维”的杂文家也不过是焦大?虽然有些“酒后骂”让人们一时共鸣,但终究是于国于民并无什 么实益。 特洛伊战争中的希腊主将阿喀琉斯是海洋女神忒提斯的儿子。他出生后,他母亲每晚捏着他的脚后跟(踵)把他放在天火里锻炼,令他刀枪不入,唯有脚后跟未沾天 火。后来阿喀琉斯终因踵部中箭丧生。曾几何时,鄢烈山也算得一代杂文新锐先锋,但因有一个“阿喀琉斯之踵” ——鄢烈山一再对我说他“不赞成‘体制外思维’”,他相信“体制内思维”的作用更大——最终竟难免沿着“贾府的焦大”之路前进,成为发扬“讲话”“新基 调”的“公民写作”“领头羊”。 张艺谋从拍《活着》到摄《英雄》,从揭露极/权到歌颂暴/政;李敖从反对蒋介石专制到迎合大陆独/裁,鄢烈山从批判毛/泽/东到倡导刺刀下的“公/民写 作”,中国文化界正在出现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异化、大分化的犬儒化浪潮。 嗟呼,大浪淘沙,英雄到老变焦大!

5、反省再三

20年前与鄢烈 山结交时,相约要做“诤友”,但在“20年友谊大庆”之日,写下这样一篇尖锐酷评,让沉浸在“得大奖乐”中洋洋自得的鄢烈山忽然兜头一盆冷水,是否在嫉妒 朋友获奖?是否有失厚道?这“诤友”太诤了吧? 反省再三。自从十多年前仿李贽“辞官入寺”,放弃“科级乌纱”,从“体制内”南下“体制外”,“息影山林”,我就对一切官府大奖“敬而远之”,近几年当 “赞助者”、官员与“小杂文”纷纷获“鲁奖”,丑闻不断时,更是唯有一笑——嫉妒之说实在没有来源。至于是否“有失厚道”,这一点倒无法定论。以我近来推 崇的“共生主义”而想,“体制外思维’”与“体制内思维”皆有长短,皆有生存之“人权”,只不过,双方各应有度,不可超界过量——如若以“体制内思维”领 “鲁迅文学奖”,实在是玩笑开大了,过界过量了。鲁迅早预料:“文人的遭殃,不在生前的被攻击和被冷落,一瞑之后,言行两亡,于是无聊之徒,谬托知己,是 非蜂起,既以自眩,又以卖钱,连死尸也成了他们的沽名获利之具,这倒是值得悲哀的。”(《 忆韦素园君》)以“体制内思维”的“公民写作”获“鲁迅奖”, 岂非“谬托知己”?更有甚者,既借鲁迅名设奖,又宣布“鲁迅过时了”,如此“得了便宜唱雅调”,如此有害共生,能不挺身而出仿鲁迅呐喊一声? 据说鲁迅是不太厚道的,我是否可以一学? 乱世用重典,怪病用猛药。若此尖锐酷评能让“一念之差”的鄢烈山有所反思,“康复鄢烈山”,即便我因此文得多少恶名,也算是“不虚此行”吧。 来而不往非礼也。我定然也难免有什么病态,鄢烈山,“请向我开炮!”

2005年2 月 14 日初稿,16日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