耙活是什么意思:原创七律·彭宇案有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16 21:25:25

      七律·彭宇案有感

 

           落花时节

 

街车行旅乱纷纷,

进退升沉各自奔。

方见蹉跌身不起,

未及踌躇手先伸。

彭郎见义轻为勇,

徐妪贪财叵测心。

一纸推官淆乱判,

国人从此是路人。

 

题记:2006年11月20日上午,南京市65岁的徐寿兰老太赶乘公交车时,突然跌倒在地。刚从前车上下来的27岁的彭宇将其扶起,又应徐老太儿子的请求协助送老太到医院并借给其200元医疗费用。

    徐老太在彭宇扶起她时曾表示感谢,到医院后却反诬是彭宇将其撞倒的。后以此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彭宇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总计13.6万余元。

鼓楼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判决彭宇补偿原告损失的40%即45,876元。法院竟以“可能性”和有悖于公序良俗的“推测”来判案,引起舆论大哗。双方当事人亦均不服判决而提起上诉。

此时,在媒体的介入下,此案已演变成全国范围内的一场轰轰烈烈的大讨论。2008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在媒体的追问下,江苏省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宣称“该案已调解解决,具体内容保密”。上级法院的这种鸵鸟式的做法导致一审的荒唐判决成为“示范性”的行为指南。此后,全国各地出现多起见人摔倒无人敢扶的事件,至2011年1013日广东佛山“小悦悦”事件而登峰造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