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 dorcel在线:因为是女人――所以应该了解这样的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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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因为是女人――所以应该了解这样的人和事

1.张爱玲

张爱玲是20世纪中国文学史上一位充满传奇色彩的作家,她的小说大多写的是上海没落淑女的传奇故事,她把自己的小说集也命名为《传奇》,而她的身世本身也是一部苍凉哀婉而精彩动人的女性传奇。

张爱玲生于1920年9月30日,卒于1995年,终年75岁,祖籍河北丰润,生于上海,原名张英。

她23岁与胡兰成结婚,抗战胜利后分手。1949年上海解放后以梁京笔名在上海《亦报》上发表小说。1950年参加上海第一届文代会。1952年移居香港,在美国新闻处工作,曾发表小说《赤地之恋》和《秧歌》。1955年旅居美国。在美与作家赖雅结婚,后在加州大学中文研究中心从事翻译和小说考证。在美过着"隐居"生活。1995年9月8日,被发现老死于美国洛杉矶自寓。

张爱玲的祖父张佩纶原是清末的著名大臣,而她的祖母李菊耦则是慈禧心腹中堂李鸿章之女。母亲是清末南京黄军门的女儿,“可到了她父母一代,家道已然完全败落。父亲属于遗少型的少爷,母亲则是一个时髦的新女性。3岁时张爱玲随父母生活在天津,有一个短暂的幸福童年。受父亲风雅能文的影响,张爱玲从小就会背唐诗,给了她一些古典文学的启蒙,鼓励了她的文学嗜好。同时也受母亲向往西方文化的影响,生活情趣及艺术品味都是西洋化的。然而好景不长,父亲娶姨太太后,母亲不但勇敢地冲出了家庭的牢笼,而且更勇敢地与姑姑一起出洋留学,而年幼的张爱玲,则在失去了母爱之后,还要承受旧家庭的污浊。因此,张爱玲后来在文学创作中总是以“衰落中的文化,乱世中的文明”作为文化背景。

喜欢爱玲的人对她的书真是喜欢,阅读的本身就能给读书的人莫大的快感。阅读的快乐只有在她那里才可以得到,至少对我是这样。读别的书你或许能知道道理,了解知识,得到震撼,但是只有读张爱玲的文章你才是快乐的。即便是有点悲剧意味的《十八春》依然如此!

在张爱玲的作品中,最能代表她的风格的当数《倾城之恋》。《倾城之恋》是写一对精明过份的男女是如何在爱情上锱珠必较,功利全局,最后却因香港的沦陷而成全了那份世故的婚姻。这是一部香港式的“传奇”故事,却深刻地反映出乱世中的人情全然没有些许纯真,使人性得到稳定和规范的竟是险而又险的“传奇”力量,这部小说对人性冷漠的描写令人震慑,仿佛出自一个饱经沧桑的大家之手,其艺术之圆熟,语言之精美堪称中国现代爱情小说中的经典之作。张爱玲的这些作品曾被当时的评论家评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这是她用灵魂去读灵魂的所得。

众多作品中,《倾城之恋》无疑是众多故事中最精彩的一个。也是她的代表作,一场男女主人公锱铢必较的游戏,一对守旧的男女,虽然有难能可贵的爱情,因为太自私精明算计的缘故,不太可能走向婚姻的,却因为城池塌坍的战争成全了那段恋情。男男女女,弯弯绕绕的精明与机心,何等华丽的罗愁绮恨,因为生死苦难的危机关头,倒成全了他们,成全他们不再变得自我保护精于算计,精于打算环境,而难能安实走进平常的婚姻。双方真真假假的捉迷藏;吸引挑逗下遮饰的是主人公贫乏、苟且的内心。这里全无其他大家笔下浪漫伟大的爱情的影子,而是普通人虚伪世侩的爱情生活。文中描述的那种男女之间那些精巧的对话,令观者爱不释手。

情节并不复杂,白流苏,一个寄居娘家的离婚女人,遇上了一个原是介绍给她妹妹的男人范柳原。柳原对流苏有一点爱意,但这点爱意不足以让他承担起婚姻的责任,流苏却只要一纸婚契,她是离了婚的女人,知道爱情不能长久,而婚姻能提供生存所需的一切,她只是想生存,生存得好一点而已。在绵绵情话营造成的甜腻腻的气氛中,展开的却是一场无声的战争,各自设了精妙的陷阱,期待能猎获对方,却都不能如意。流苏回到上海,以退为进,希望柳原会带着"较优的议和条件"妥协。然而一个秋天,她已经老了两年--她可经不起老,于是柳原一个电报又把她拘回香港,带着失败的心情。流苏已甘心于情妇的身份,然而战争成全了她,使她得到了范太太的身份。而"柳原现在从来不跟她闹着玩了。他把他的俏皮话省下来说给旁的女人听。那是值得庆幸的好现象,表示他完全把她当作自家人看待--名正言顺的妻子",一个很自然的结果。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白流苏)。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流苏并不觉得她在历史上的地位有什么微妙之点。她只是笑吟吟的站起身来,将蚊香盘踢到桌子底下去。”

张爱玲在当时的触目,还不仅仅在她的美文,她的为人处世也几成一篇篇"传奇",让人们留传至今,成为文坛轶事。见过张爱玲第一面的人,都会为她的衣着所惊叹。你很难用奇装异服的词句来形容她,但她的衣着款式、色彩的确与众不同。张爱玲不但在服装上出新出奇出古,在颜色的选配上也喜用一种鲜明而又参差对照的色彩。柠檬黄,大红,葱绿,桃红,士林蓝都是她常选用做衣料的色彩。可以想象,如此出色的颜色与出格的款式相配,会产生多么惊人的效果。但张爱玲的态度却是如行云流水,处惊不乱,我行我素地按自己的意愿着装出席各种活动和社交。从中可见她观念意识的笃定和超常规性。

张爱玲是世俗的,但是世俗的如此精致却除此之外别无第二人可以相比。读她的作品你会发现她对人生的乐趣的观照真是绝妙!张爱玲的才情在于她发现了,写下来告诉你,让你自己感觉到!她告诉你,但是她不炫耀!张爱玲最有名的一本集子取名叫《传奇》其实用传奇来形容张爱玲的一生是最恰当不过了。张爱玲有显赫的家世,但是到她这一代已经是最后的绝响了,张爱玲的童年是不快乐的父母离婚,父亲一度又扬言要杀死她,而她逃出父亲的家去母亲那里,母亲不久就又去了英国,她本来考上了伦敦大学,却因为赶上了太平洋战争,只得去读香港大学,要毕业了,香港又沦陷,只得回到上海来。她与胡兰成的婚姻也是一个大的不幸。本来在文坛成名是件好事,可是这在解放后居然成了罪状,最后只得远走它乡!

张爱玲说过的话: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半生缘》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你也在这里吗?”

――《爱》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象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倾城之恋》范柳原对白流苏说的。

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块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更衣记》

一个女人,倘若得不到异性的爱,就也得不到同性的尊重,女人就是这点贱。

――《倾城之恋》

我们都是寂寞惯了的人。

――《半生缘》

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十八春》

没落的贵族,即便血统再高贵,运气再好,也免不了要为金钱和生计做些打算。所以就成了张爱玲所说的:“钱太多了,就用不着考虑;完全没有钱,也用不着考虑了。”这话倒是一语道出了小资阶层的尴尬。而张爱玲也坦言:“我这种拘拘束束的苦乐是属于小资产阶级的。”

2.三毛

三毛本名陈懋平,生于四川重庆,原籍浙江省定海县,后随父母到台湾。3岁时三毛学写字怎么也学不会“懋”字,于是就自己作主把名字改成陈平,小小年纪便初露特异的性情。

1943年3月26日生,浙江省定海县人,中国文化大学哲学系。肄业曾留学欧洲,婚后定居西属撒哈拉沙漠迦纳利岛,并以当地的生活为背景,写出一连串脍炙人口的作品。1981年回台后,曾在文化大学任教,1984年辞去教职,而以写作、演讲为重心。1991年1月4日去世,享年48岁。

她的足迹遍及世界各地,她的作品也在全球的华人社会广为流传,在大陆也有广大的读者,生平著作和译作十分丰富。共有24种。

三毛英文名叫ECHO,三毛本是笔名,从三毛的《闹学记》序中只提及"三毛"二字中暗藏一个易经的卦。但又是什么玄机,就不得而知了。但三毛本人又曾说过:起初起此名,是因为这个名字很不起眼,另有一个原因就是说自己写的东西很一般,只值三毛钱。

三毛的代表作有《撒哈拉的故事》、《雨季不再来》、《稻草人手记》、《万水千山走遍》、《倾城》、《我的宝贝》、《闹学记》等。三毛,在读者心中留下了许多不解之谜。

她是个作风独特、不拘小节的奇女子。

在父母眼中,三毛是个极端敏感和神经质的人,在少年时身体瘦弱,性格内向,学校课程念到初二就不肯再去,父母只好让她休学,负担起教育她的责任。父亲教她英文、唐诗,还请了钢琴老师到家里教音乐,国画教师教画画,让她在充分自由的环境中自我充实。

后来,三毛进入文化大学哲学系旁听,这是她人生的重要转折。她从此踏出自闭世界,开始追求知识,并轰轰烈烈地恋爱。这时期她发表了一系列小说,散文,后收入《雨季不再来》一书中,这些作品技巧上不成熟,在思想上流于迷惘和伤感,但真实代表了一个少女成长过程中的感受。

神话般的撒哈拉,刻骨铭心的恋情。

19岁那年,三毛念到大学三年级上学期,便因为情感的纠葛远走他乡。初出国门的三毛在一句西班牙语都不会说的情况下,却进入了西班牙马德里大学,后来又进了柏林歌德语文学院。念书期间,她的足迹踏遍巴黎、慕尼黑、罗马、阿姆斯特丹等地。她酷爱旅行,曾游历过50多个国家,后来她撰写的歌词《橄榄树》就是描写流浪者心情的。

三毛在西班牙期间,结识了西班牙青年荷西,当时还只是中学生的荷西向她求爱,遭到拒绝。但荷西并不气馁,要她等待6年。随后,三毛有了一个恋人,但这个恋人不久就去世了。她悲伤苦闷、绝望、甚至想自杀。有一天,她无意中翻看一本美国出版的《国家地理》杂志,正好介绍撒哈拉沙漠,那粗犷的、广漠的、闻名于世的大沙漠,立即吸引了她。为了摆脱个人生活的不幸,向大自然寻找安慰和刺激,她决心去撒哈拉沙漠。这时除了她父母的鼓励以外,还有一个朋友,不阻止三毛,也不笑话她,更不拖累她。他,默默地收拾了行装,先去沙漠的磷矿公司找到了事,安定下来,等她单独去非洲,他好照顾她。这个朋友就是爱恋她达7年之久的荷西,这时的荷西已是全西班牙仅有的28个潜水员中的一个了。荷西的行为深深感动了三毛,使她决心跟荷西浪迹天涯。她们在沙漠中结了婚。

三毛与荷西共同生活了6年,这是一段神仙眷属般的婚姻,他们在沙漠中安了家,相亲相爱地生活。在神话般的撒哈拉大沙漠中,在和沙哈拉威人接触中,三毛变得生气勃勃,是那样地热爱生活和人类。她禁不住拿起搁了10年的笔,重新开始写作。

这一段生活应该说是三毛一生中最充实快乐的日子,也是她创作的旺盛阶段。这时期她的作品有《撒哈拉的故事》、《哭泣的骆驼》、《沙漠观浴记》等等,其风格大大有别于她前期作品的伤感低沉,洋溢着“健康、豁达、洒脱不羁”的气息,令人耳目一新。

正当三毛的生活和创作都展现蓬勃生机的时候,多舛命运的风暴颠覆了她和荷西共同营造的幸福之舟。1979年深秋,他俩在帕尔马岛,有一天,荷西下班后又去潜水捕鱼,却再也没有浮出水面。两天后,人们才找到淹死了的荷西。三毛痛苦地说:“他等了我6年,爱恋了我12年,诀别时没有跟我说一声再见。我所有的感情都随荷西而去。”

荷西是三毛的丈夫、情人和孩子,他是她所需要的一切而她则是他所需要的惟一。我经常想象在西班牙时荷西因为年纪很小不敢去会客厅找三毛于是站在书院外的一棵大树下捏着那顶法国帽而不 戴上去的情景;当三毛说让他别缠着她时,他边跑边脸上挂着笑口中喊着“ECHO再见”的情景;当荷西悄悄去邻居家将三毛的照片偷去做底片放大后挂在他的房间的情景;当三毛不肯写有关与死的文章而要为荷西做饺子他满含眼泪说着:“你不死,我们都不死”的情景……书里的每一个细节我都记得清清楚楚,就是这些不经意的小东西才能让人产生共鸣,格外感动。三毛,一个5岁多的时候就开始看《红楼梦》的女孩,又不合群,内心将是怎样的丰富?当离群多年的少女,又回到了群体之中,一场疯狂的爱情已经不可避免。于是在彼此等待6年后,三毛轰轰烈烈地恋爱了;七个月之后,他们结婚了。也就有了后来感人至深 的撒哈拉故事。

他们自由自在、天真、可爱,疯狂痴迷在流浪异乡难耐的清贫和寂寞里,而且创造了一流的精神乐园,这对热烈而淡远的情侣让人啼嘘感慨。

荷西的死成为三毛心中无法忘怀的痛苦,虽然她的父母把她从帕尔马岛接回台北老家,她也极力想从这一巨大打击面前摆脱出来,但总的来说,她这段时间的心境是消极的,台湾作家朱天心曾比喻三毛追索生命真谛,如同吸毒一般愈陷愈深。

虽然如此,三毛仍信誓旦旦保证:决不自杀。我们读三毛后期的作品就可以看出,其内容主要写荷西逝世后自己的生活感情,对荷西的追忆,痛惜和悼念,对父母的感恩和眷恋。作品主要以散文形式来叙写生离死别的悲哀和痛苦,文章显得深沉、忧郁,让人感觉到她一直在找一个赴约的方式。

三毛在荷西死后数度回台、出国。1989年4月前往大陆与“三毛爸爸”陈乐平会面,在大陆掀起一阵高潮。但在叙述大陆之行的作品中,已可嗅出三毛洞悉生命本质,回归玄虚的气息。后来当她编剧的《滚滚红尘》得了最佳电影奖后,三毛曾说:“现在应该可以了却憾事了吧!”

三毛终于没有遵守她的诺言,弃她的亲人、读者而去,去赴她的约会,对于她的性格,她的死,人们可能各执一词。她只有48岁的生命,但她的人生经历并不短暂,她的作品是永恒的。

“如果选择自己结束生命的这条路,你们也要想得明白,因为在我,那将是一个更幸福的归宿。”这是三毛在《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第一篇《不死鸟》中对父母亲说的一段话。

三毛的最后心声

我的这一生,丰富、鲜明、坎坷、也幸福,我很满意。过去,我愿意同样的生命再次重演。现在,我不要了。我有信心,来生的另一种生命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我喜欢在下次的空间里做一个完全不同的人,或许做一个妈妈。在能养得起的生活环境到此为止,我要养一大群小孩,和他们做朋友,好好爱他们。

假如还有来生,我愿意再做一次女人。我觉得目前做为一个男人,社会的背负力、被要求的东西比女人多太多了,我不喜欢。

是否有来生,谁也无法回答。命运的搬弄,我们身不由己的离离合合。

18年前,当我第二次出国的时候。有两个妈妈,各带一个女儿,在香港一家伊人服饰店选购衣服。其中一个女儿就是我,当时我的手拿着一件翠绿色的旗袍。耳边传来服务员的声音:“你看!你看!那就是林青霞,演《窗外》的那个女学生。”

我不禁抬起头去看,就看到现在《滚滚红尘》里的国中女生头的林青霞,我看她的时候,手里还握着旗袍,心中有一种茫然感,好象不只是看着她而已,这时候耳边传来的是妈妈的声音了:“妹妹,这件旗袍,你到底要不要?”我说“好,也好。”妈妈就帮我买了。

我跟自己说:“这个女孩即将进入她的电影事业,她的前途会怎样?而我又要远走到欧洲去,我的未来又在哪里?”这样一交错,睽别十多年。我和秦汉、青霞三个人,因为《滚滚红尘》的工作关系,成为很谈得来的好朋友。回忆起初见青霞的情景,想及命运的问题,真是一个谜。

3.茜茜公主

茜茜公主是巴伐利亚王国的马克西米里安?约瑟夫公爵的女儿,即伊丽莎白公主,昵称“茜茜”。

茜茜生长在一个大家庭里,童年的生活自由愉快。父亲是一个无忧无虑的的贵族,喜欢写诗、弹琴、追逐女人,炫耀骑术,他甚至在院子里建起马戏场,弄来一个小丑和一个滑稽可笑的士兵......这位公爵信奉共和主义,具有平民意识,尤其欣赏犹太人,人们称为"奢华的无产者"。他既不爱自己的妻子,也不爱贵族政治。

茜茜母亲鲁多维卡是一位忠心耿耿的家庭主妇,当她意识到丈夫指望不上时,便把孩子们视为唯一财富,希望通过他们的婚姻解决一切问题。幸亏,家里有一门好亲戚:她姐姐苏菲的儿子弗兰茨?约瑟夫因其伯父斐迪南一世元嗣而成为奥地利的王位继承人。1848年,因政治动荡,反叛四起,斐迪南一世逊位,弗兰茨?约瑟夫登上了皇帝的宝座。老姐俩想亲上加亲,巴伐利亚公爵家的长女埃莱娜公主成为皇后候选人。在相亲的那一天,埃莱娜公主被打扮得贞淑贤静,谁知,冒冒失失的小茜茜闯了进来。她头上扎着小辫子,身上套着极普通的连衣裙,母亲根本就没刻意打扮她,然而,弗兰茨?约瑟夫的眼睛里再看不见其他人了。这位年轻的奥地利皇帝将手中的一束鲜花递给了茜茜公主......

茜茜当时只有15岁,接过弗兰茨?约瑟夫献上的花,她甚至不懂这究竟意味着什么。姨母和妈妈一个劲儿地催问她:你爱他吗,茜茜?她竟天真地回答:"他,我又怎能不爱他呢?他要不是皇帝就好了?

茜茜这时尚未长成,身高只有1米60,象个玩具娃娃。用未来婆婆严格的眼光评判,她迷人,可爱,但有一个不小的缺陷--长着一口黄牙。所以,在以后的岁月里,茜茜没有留下一张露了牙齿的肖像或照片。

1854年4月24日,哈布斯堡王朝举行了热烈而隆重的婚礼。面色红润、双唇紧闭的茜茜公主在一片欢呼声和喧闹声中乘船沿着多瑙河顺流而下,直抵维也纳。婚礼冲淡了王室与人民之间的敌意,这朵巴伐利亚含苞待放的玫瑰似乎代表着新的幸福。直到这时,一切如意。

嫁入深宫,成为皇后,对茜茜公主来说,美丽的童话从此消失。繁琐的社交礼仪压得她喘不过气,可怕的孤独紧紧地包围着她。一年以后,茜茜怀孕了,深受妊娠反应的折磨,她终日以泪洗面......女儿刚一出生就被抱走了,婆婆认为她没有能力带孩子。又过了两年,第二次怀孕生女,伴着她的依然只有泪水......宫廷里的人觉得她很笨,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出访意大利时,那里的人民对她充满敌意;只有到了匈牙利,她才见到一张张充满热情的脸。从这时起,茜茜开始学习匈牙利语。

1857年,她又一次来到布达佩斯。在此期间,她的一个女儿夭折了。一年以后,茜茜为奥地利帝国生下王位继承人--鲁道夫王子,和前两次一样,孩子被人从她身边带走了......她开始发烧,恶心,食欲不振。就在这时,弗兰茨?约瑟夫皇帝决定建设现代化的维也纳,拆毁了旧墙,建起了拳击场,而人民需要的是一部宪法。帝国国运不佳,茜茜诸事不顺。她渐渐长大了。

1859年,弗兰茨?约瑟夫决定对撒丁王国开战,尽管他亲自上阵,依然没能挽回败局。茜茜去照顾伤员,并为独裁的君主政体进行温和地辩护,但是,没有人听她的。

7年过去了,茜茜生了3个孩子,进行了一些正式出访,目睹了一场血淋淋的战争。婆婆令她憎恶,丈夫心不在焉。从这时起,她不再把自己放在被动的境地。她组织了一连串的舞会,有意识地在歌舞音乐中消耗自己的精力;她食欲不佳,身体状况越来越糟,宫廷医生向她推荐肺疗草,并建议她到马德拉群岛接受日光

茜茜得了奔马痨,一种恶化极快的肺结核,眼看就要不行了,奥地利民众没完没了地追问:"皇后在哪儿?她怎么样了?"他们却听不到答复。有两年的时间,茜茜在有温泉的城市、希腊的岛屿和娘家辗转漂泊,终于,她从死神手里逃了出来。

在她重返维也纳的那一天,10个管弦乐队,14000名手持火把的运动员欢迎她。她取得了全面的胜利:和弗兰茨?约瑟夫达成协议,从此有权挑选陪伴自己的宫廷命妇;有权管教孩子;并且争取到了自由,直到这时,茜茜发育完全了,身高1.72米,满头秀发。

接下去,她为了恢复窈窕的身材进行了艰苦的努力,每天早晨5点起床,练剑、游泳、做体操,还坚持洗冷水浴,茜茜变得成熟而完美,摄影师为她留下了一张张美丽的倩影。她乐意与爱犬或自己的兄弟拍照,却很不情愿同丈夫合影。

身为奥地利皇后,茜茜与那些维也纳贵族不一样,她发自内心地热爱匈牙利,她欣赏那里的音乐、马匹、骑士,欣赏布达佩斯的巴罗克式建筑以及那里的色彩和节奏......她在内心深处对这块土地的热爱恐怕还和一个传奇式的人物有关,此人便是安德拉希伯爵。1848年,伯爵参与了反抗奥地利统治的斗争,革命失败后,他逃出匈牙利,被缺席审判判处死刑,安德拉希风流倜傥,始终有上流社会的女人围着他转,人们称之为"英俊的绞刑犯"。流亡十年之后,安德拉希获得大赦,重返匈牙利,从此,为了自己的政治理想,伯爵进行了不懈的奋斗。

在骨子里,茜茜和安德拉希是一类人物,他们都是反叛者,彼此欣赏,相互吸引,却又不能进一步发展两人之间的情感,安德拉希以一种谦恭的态度爱着奥地利的皇后,茜茜则对他怀着深深的依恋之情......1866年,面对普鲁士的"铁血宰相"俾斯麦,弗兰茨?约瑟夫皇帝意识到需要安抚匈牙利,他终于和安德拉希伯爵坐到了谈判桌前,这时,茜茜成了这两个彼此敌视而又都对她另眼相看的男人之间的调停人。

1867年,根据奥地利和匈牙利统治者之间达成的协议,奥匈帝国建立。在6月8日这一天,匈牙利宰相安德拉希伯爵将一顶王冠戴在了茜茜的头上,匈牙利人选择了她,她从此成为匈牙利女王,在维也纳,她经常受到抨击:而在布达佩斯,她受到的是崇拜。

但是,为了对孩子们有所补偿,茜茜从匈牙利回到奥地利。她给丈夫下了最后通牒:必须在母亲和妻子中间作出选择。弗兰茨?约瑟夫终于和母亲摊了牌,孩子们这一次彻底回到了茜茜的身边。然而,对于他们的独生子鲁道夫来说,这时已经为时过晚!孤独、恐惧长期缠绕着他,与父母陌生以至不能沟通,政治抱负无法实现......鲁道夫越来越消沉。1889年1月30日,在离维也纳24公里的迈耶林,有人发现了鲁道夫和他的情妇玛丽?费采拉的尸体,他们双双自杀了。

茜茜没有赶到出事地点。直到王子下葬时,人们才听到她对着棺材发出伤心不解的叹息。从这时起,她和儿子一起死去,留下的只是一个日渐衰老的躯体......

一晃又是9年。这期间,茜茜到处游历,越来越象她的父亲,喜欢做诗、骑马、欣赏犹太人......她和丈夫不经常见面,弗兰茨?约瑟夫身边始终有情妇相伴。

1898年9月10日中午,茜茜准备乘船离开日内瓦。她走出旅馆,仆人拿着行李,宫廷命妇陪伴在身边,她们缓步向码头走去。就在这时,死神向她走了过来;一个名叫卢伊季?卢切尼的意大利无政府主义者为了"一鸣惊人",把奥地利皇后选做靶子,卢切尼终于等来了茜茜,他猛然拔出锥子,对着她的胸部戳去,锥子又尖又细,茜茜甚至都没有什么痛感,"他想干什么,想要我的手表?"她从地上爬了起来,自己走到船上。可是,刚一上船,她就倒了下去。身边的宫廷命妇连忙解开她的衣襟,发现胸口上有一个很小的血点。船长命令船掉头回岸,人们用担架把她抬回旅馆,在旅馆里,医生切开了皇后的肘窝动脉,血不再往外喷涌......茜茜死了。

没有多少人参加她的葬礼。弗兰茨?约瑟夫皇帝在她下葬前剪下一绺头发保存起来......

伊丽莎白皇后特立独行,感情脆弱。从内心里,她一直拒绝扮演传统的妻子、母亲、皇后以至一个大帝国形象代表的角色。

晚年的茜茜心灰意冷,带着几个随从周游列国,足迹遍及亚洲及非洲大陆。1898年,她在日内瓦被一名无政府主义者杀害。尽管如此,这位皇后仍然以其美貌、魅力和浪漫的忧郁气质而受到臣民的爱戴。

4.格蕾丝?凯丽

优雅到底是什么。是闲庭信步的美丽和从容还是锦衣珠宝的繁复堆彻?有人从字面上解释优雅就是:优,美好的;雅,有一种解释为:合乎规范的。也就是说合乎规范的美好的都可以称为优雅。我倒认为优雅是多样的,背后蕴涵着文化和思想,是经过时间的历练的一种境界。

这是个被光影凝固的女子,距离她魂归天国已是多年之前的旧闻了,但今天看来仍有别样的味道--优雅(Grace),这也是她的名字。

有着爱尔兰血统的格蕾丝?凯丽,1929年11月12日生于美国费城一个富有的家庭,全名格蕾丝?帕翠茜娅?凯丽,童年在富足和平静中度过。由于自小体质娇弱,且生性多愁善感,格蕾丝受到了母亲特别的疼爱。高中毕业后,在母亲的支持下,她开始从事表演事业。格蕾丝在电视上的第一次亮相,是一个香烟广告。在那以后,她作过模特,在纽约的百老汇登台表演,还在电视上作节目。但正像一切美丽并且有天赋的女演员一样,她的理想在好莱坞,当然她也确实实现了这样的理想。

1951年,在一部名为《14个小时》的影片中,格蕾丝得到了她的第一个银幕角色。尽管这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然而这并不重要,因为一切已经开始了。第二年,她得到一个与大明星贾利?古柏合作的机会,他们主演的影片是这一年最轰动的电影《正午》。作为新人,格蕾丝非常出色,她的光彩即使是当时美国的银幕英雄古柏也无法掩盖。好莱坞,乃至全世界都被这个名字就叫做"优雅"的女人身上所蕴涵着的那种娴静、圣洁、高贵的古典美所吸引。人们眩惑于她那一头闪烁光泽的金发,海水一样湛蓝的眸子和细腻光洁白晰得如月光的脸。不仅如此,她还有着最为妩媚含情的笑容,最为摇曳生姿的步态,她的整个身体就是由温柔与优雅组成,高贵得有如芬香的醇酒。面对一个这样的女人,连一向对美女没有多少兴趣的著名悬念大师希区柯克也不能不为之倾倒,接连邀请她在自己的三部影片--《电话谋杀案》、《后窗》和《抓贼记》--中担任主角。而格蕾丝也没有让人失望,她出演的影片都极为卖座,每一个角色的表演也都非常成功,尤其是在《后窗》中,她的一举手一投足都透出一股迷人的味道,甚至连那慵懒梳头的神情,也是那样风情万般,魅力袭人。短短的时间里,各种大大小小的奖项都纷纷向她招手,其中包括许多演员梦寐一生的奥斯卡金像奖。毫无疑问,在好莱坞,格蕾丝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高贵典雅的金发女人,被人们奉为"天鹅绒女神"。在电影《后窗》和《上流社会》里,他穿着雍容华贵的天鹅绒礼服,身披锻带披肩的形象迷到了整整几代人。他是希区柯克电影第一女主角,他也是希氏唯一不曾对之发火或是冷嘲热讽的演员。作为费城百万富翁的掌上明珠,五十年代格蕾丝以贵族的端庄外表以及上流社会的名位而轰动好莱坞。她第一次与希区柯克合作,在《后窗》中扮演詹姆斯?史都华心仪的女郎,据说这种爱慕也延续到了现实生活中。与希区柯克的第二次合作是同年的《电话谋杀案》,这一年格蕾丝迅速拍了数部经典的电影,其它的是《绿焰》、《乡村姑娘》、《白鸟》。在《乡村姑娘》中格蕾丝的表演令人叹服,她扮演的是一个酒鬼的妻子,在片中她牺牲了美貌,却赢得了这一年的奥斯卡金像奖。她继续成为最卖座的明星,次年与加利?格兰特合演了《抓贼记》、与弗兰克?辛纳特纳主演了《上流社会》。

是希区柯克最最喜欢的御用女星。希区柯克对她有过三句精辟的评价:“格蕾丝是不需要化妆的演员;她使胶片变得辉煌夺目;在她冰一般的外表下蕴藏着火一样的激情。”清秀、冷冽、面目轮廓硬朗,即使只看照片,也能打动世人。从儿时的丑小鸭到奥斯卡影后最后展翅成为了摩洛哥王妃,似乎完成了一个世俗女孩的最高梦想。

格蕾丝?凯丽在《电话情杀案》中,希区柯克在格蕾丝?凯丽身上实现他的服装喻意。在格蕾丝?凯丽开头的两次出场中,他分别用两件红色的连衣裙和家居服来隐喻红杏出墙的妻子;在午夜谋杀的那场戏中,他又让格蕾丝?凯丽身着一袭单薄的白色露肩睡裙,显示了女主角在受袭时无助、脆弱且纯洁的生命;当女主角遭受不白之冤以后,格蕾丝?凯丽身上的深色调的正规套装暗示了人物阴冷、压抑、绝望的心情。

在随后的《后窗》中格蕾丝?凯丽又塑造的俏皮可人的邻家女孩形象,给这部疑云重重的悬念片添上了一抹亮色。她将少女那种深爱着对方,却迟迟得不到肯定回应的焦虑、彷徨、忍耐、又爱又恨的微妙心态刻画得惟妙惟肖。另外,希区柯克为她的每一次出场,都设计了各具特色的服装,并且变换了三种不同的发型,以配合情节的发展与画面构图的需要,实在颇费心思。不过,这倒是与她原来的模特出身有些不谋而合。

格蕾丝?凯丽与希区柯克合作的最后一部影片《捉贼记》,曾来到法属里维埃拉拍摄。希区柯克曾在法国新浪潮导演特吕弗访问他时谈到:“……在《捉贼记》的开始,我故意拍格蕾丝?凯丽的侧面,冷若冰霜、古典、美丽但拒人千里。但后来当男主角卡里?格兰特陪她走向饭店的房门时,她突然主动地献上一吻。”在1962年曾准备和希区柯克再度合作《艳贼》的拍摄,但因为摩纳哥人民不能接受自己的王妃出演一个小偷,迫于压力凯丽退出了拍摄并且再未重返银幕。

1955年,在她踏入好莱坞仅仅5年之后,格蕾丝宣布了一个令全世界为之震惊的消息:她订婚了,对象是摩洛哥王子雷尼埃三世--当时世界上最理想的单身男子之一。格蕾丝与雷尼埃三世是在1955年5月的戛纳电影节期间认识的。当时,在蒙特卡罗有一个影剧界的聚会,在《巴黎竞赛画报》周刊专栏记者皮埃尔?加兰特的安排下,格蕾斯被介绍给了雷尼埃三世。事实证明,这是一次缔造传奇的会面。风度翩翩的王子担任了格蕾丝参观王宫的向导,并且对这位被形容为"既是冰又是火"美丽女人一见钟情。几个月后,他便飞赴美国向格蕾丝求婚,并得到了后者的同意。

1956年4月18日,格蕾丝?凯丽与雷尼埃三世的世纪婚礼如期举行,上午11时,他们在摩纳哥金红色的皇宫里举行了平民式婚礼,约有12000名记者与摄影师现场采访。摩纳哥全国放假,好让全体居民从电视上收看实况。次日,又举行了隆重的皇室婚礼。格蕾丝终于步下银幕,投入了现实世界中的国王的怀抱。

格蕾丝没有坎坷的人生,没有艰难的历程,却有着令人企慕不已的生活。梦寐以求的荣誉、财富、美貌和爱情――从影3年就两获奥斯卡,这是多少女星一辈子都不能取得的成绩。

年轻美貌的格蕾丝赢得了许多的可望而不可及的成功,她高雅迷人、富有才华、令人倾倒,与她合作的那些大明星无不为她着迷,加利?格兰特、威廉?赫顿、弗兰克林?辛纳特纳、贾利?古柏、克拉克?盖博都曾是她绯闻的主角。受这些好莱坞最富有魅力的明星们的爱慕,令这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孩晕头转向,她轻易地陷入恋情。难以想象这太多的绯闻在事事非非的好莱坞会有怎样的结局。

露出肩胛骨,这是格蕾丝首创的女性的美,还有常备的白丝手套,让人觉得她好自爱,好珍贵。她为摩纳哥德雷尼尔王子遗下一男两女,一生的定义是:美,就是女人与男人的童话。

1966年,古姿为摩纳哥王妃格蕾丝?凯丽推出了Flora丝巾。

1982年9月14日格蕾丝在一场车祸中遇难,而同车的女儿却无大碍。难过的人们无法解释这来得太愕然的噩耗。甚至有谣言说这是一次谋杀,格蕾丝因拒绝与黑手党合作,而使摩纳哥免于陷入黑手党的控制。王室为她举得了匆忙而隆重的葬礼,格蕾丝?凯丽,一位王后、一位奥斯卡影后、一位好莱坞大明星、一位美丽的女人永远离开了人间。

5.海伦

美的力量有多大?一笑倾城,再笑倾国。中国古代史对此有着最好的注解。

希腊神话中时常提到特洛伊战争,整个故事是以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为中心,加上索福克勒斯的悲剧《埃阿斯》、《菲洛克忒忒斯》,欧律庇德斯的悲剧《伊菲格涅娅在奥利斯》、《安特罗玛克》、《赫库芭》,维吉尔的史诗《伊尼德》、奥维德的长诗《古代名媛》等多部著作而成,故事详细地描述了特洛伊战争的情况。

特洛伊战争是以争夺世上最漂亮的女人海伦为中心,道出以阿伽门农及阿基琉斯为首的希腊军进攻以帕里斯及赫克托尔为首的特洛伊城的十年攻城战。

希腊英雄佩利尤斯为迎娶海之女神茜蒂斯大排延宴。奥林匹亚圣山上的众神们全都作为女方亲友的出席。主管争执的女神埃里斯发现自己是唯一没有收到正式请柬,就巴巴地赶来的,觉得很丢脸。于是弄出个刻着"给最美丽的"字样的金苹果来报复。当场就有三位女神出来宣称自己才是最美丽的。第一位是主神宙斯的妹妹兼太太,天后赫拉;第二位是宙斯的女儿、富于智慧与技巧的女战神雅典娜;第三位也是宙斯的女儿、主管性爱的阿芙洛迪特。

3名决赛选手居然全都来自第一家庭,可见天界也是个官大一级压死神的地方。而赫拉阿姨老当益壮,连哥哥都敢嫁,跟女儿们比美自然不在话下。老奸巨滑的宙斯被夹在中间,其余的男神们更是禁若寒蝉,只好出损招说只有跟各方都没关系的人才是最公正的评判。这个烫手的山宇最终扔给了正在伊达山里放羊的特洛伊王子帕里斯。

帕里斯从小就是个倒霉蛋,虽然贵为王子,长得齿白唇红、一表人才,却因为被人预言将会导致特洛灭亡而被父兄们赶到山上放羊。帕里斯一没权二没钱,只好娶了森林里的精灵谢娜芮为妻,小两口无拘无束倒也过得逍遥快活。

三大美女可谓各擅胜场:天后赫拉端庄秀丽,浑身洋溢着古典美;女战神雅典娜丰胸细腰,结实的长腿与健康的肤色极具动感与爆发力;爱神阿芙洛迪特则是烟视媚行,比花花公子的插页女郎更加惹火。假如帕里斯活在现代,当然知道应该先来晚礼服与泳装预赛,再问些"假如你当选宇宙第一美女,你会为人类做些什么"之类的无聊问题,最后宣布三人并列冠军。至不济,也要搞几个什么"最上镜小姐"、"最健美小姐"之类的小奖项,再拉些减肥霜、香水的广告,签他百八十部片约,保证让三位女士都笑逐颜开,达到所谓"三赢"的境界。可惜几千年前的放羊娃帕里斯是个土包子,这位众神推荐的"公正裁判"立刻以权谋私,搞起腐败索脍来。 赫拉许诺给他权力与财富,让他成为整个欧亚大陆的主宰;雅典娜的开价是无上荣耀与战无不胜的军事才能;阿芙洛迪特则直接了当??人间的第一美女。跟任何正常的男人或者色狼一样,帕里斯毫不犹豫地决定用金苹果换美女。

根据传说,阿芙洛迪特接下来就带着帕里斯乘船去了本来她已经是王后,可以过安逸的生活,命运却让她遇到了年轻英俊的帕里斯,就像许多美丽的女人一样,她动摇了,她跟爱英俊的男人而不是她的丈夫。摇身一变成了国王门内劳斯与王后海伦的座上客。海伦就是阿芙洛迪特所说的第一美女。她的美貌是如此的出众,几乎所有年轻一辈的希腊英雄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甚至她结婚时大家还一起发誓随时为她而战。这其中就包括佩利尤斯的儿子阿基里斯。这里有个时间上的漏洞??佩利尤斯与茜蒂斯刚完结婚,他们的儿子就已经可以泡妞了?另外海伦凭什么号称是人间第一美女呢?难道阿芙洛迪特还要把所有的人类美女筛选一遍? 最合理的解释,就是以阿芙洛迪特自己为原本克隆出一个美女胚胎,天上第一美女的克隆当然也就是人间第一美女。帕里斯现货变成期货,不得不多等十几年让海伦长大。

帕里斯最终在阿芙洛迪特的帮助下把海伦拐回了特洛伊。希腊人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与誓言不得不跨海远征。

因特洛伊易守难攻,希腊军队攻打了9年却没有攻下城池,双方伤亡重大。最后雅典人胜利了,他们夺回了海伦,没有人认为为了一个女人去搏杀十年不值得,因为海伦太美了。是吗?因为海伦的美?所以值得为了海伦一个女人去搏杀十年?

其实特洛伊之战是希腊与特洛伊这两个隔海相望的大国之间不可避免的一场争霸战,当然战争也需要一个美丽的借口。雅典需要的一个借口。这是海伦出现了。如你所想,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一个"惑阳城,迷下蔡"的女人,一个专为战争而生的女人,专为战争制造借口,战争中充当战争的祭品,然后背负战争的恶名。 而海伦就是阿伽门农的一个借口,其实他早就想攻打特洛伊城以打通通向黑海的贸易走廊,这时帕里斯这个绣花枕头出现了。他不但惹是生非,而且英俊好色,他有美神的承诺,注定得到世界上最美的女子--海伦。他阿伽门农拿不下特洛伊后也就打不打通黑海通道,这就意味东方的金银财宝对他只是是个久远的传说。所以他要对特洛伊开战,而海伦就是他开战的借口,真是天助他也!

其实,特洛伊之战并非什么不爱江山爱美人之战,她更爱英俊的男人。事后海伦只需为她的不忠说上几句道歉或者回到斯巴达国王身边就可以将一切都抵消了。那样她还是国王心爱的妻子,享受奢华富足的生活,这样对于雅典和特洛伊人民的苦难也没有任何责任,而那十年的战争就不曾真的发生过了。

关于特洛伊之战,大家只是知道,为了一个女人,两个国家的战争,只是片面的以为斯巴达要抢回海伦回去做王妃。

其实在当时的王子贵族心目中,海伦只是一件宝贵的货物,被大家抢来抢去而已!而希腊人之所以去攻打特洛伊,不过是为了海上的霸权和遥远东方的财富罢了!

爱情只是这场战争的由头,政治家、统治者才是战争的真正的主宰。

6.克莉奥佩特拉

有人说,克莉奥佩特拉是"尼罗河畔的妖妇",是"尼罗河的花蛇";有人说,克莉奥佩特拉是世界上所有诗人的情妇,是世界上所有狂欢者的女主人;罗马人对她痛恨不已,因为她差一点让罗马变成埃及的一个行省;埃及人称颂她是勇士,因为她为弱小的埃及赢得了22年的和平......

克列奥帕特拉七世(公元前69~30),埃及托勒密王朝最后一位女王。她才貌出众,聪颖机智,擅长手腕,心怀叵测,一生富有戏剧性。特别是卷入罗马共和末期的政治漩涡,同恺撒、安东尼关系密切,并伴以种种传闻逸事,使她成为文学和艺术作品中的著名人物。在历史上诸多赫赫有名的女性当中,"埃及艳后"克丽奥佩特拉无疑是一位焦点人物。这位埃及绝世佳人凭借其美丽,不但暂时保全了一个王朝,而且使强大的罗马帝国的帝王纷纷拜倒在其石榴裙下,心甘情愿地为其效劳卖命。

克列奥帕特拉七世是埃及国王托勒密十二世和克列奥帕特拉五世的女儿,生于公元前69年,从小在骄奢淫靡的宫廷中长大。公元前51年其父去世,留下遗嘱指定克列奥帕特拉七世和她的异母兄弟托勒密十三世(公元前63~47)为继承人,共同执政。但他们两人因派系斗争和争夺权力而失和。克列奥帕特拉七世于公元前48年被逐出亚历山大里亚后,在埃及与叙利亚边界一带聚集军队,准备攻入埃及。

此时,适逢恺撒追击庞培来到埃及,对埃及的王位之争进行调停。克列奥帕特拉七世得此消息,乘船于夜间潜入亚历山大里亚,以毛毯裹身,由人抬到恺撒房门前。克列奥帕特拉七世突然出现于恺撒面前,使恺撒又谅又喜。她很快就成了他的情妇。而托勒密十三世却在对恺撒的亚历山大里亚战争中遭到失败,溺死于尼罗河。克列奥帕特拉七世依恃恺撒,巩固了自己的地位,成了埃及实际的统治者。而在名义上则按照埃及的传统,与另一异母兄弟托勒密十四世(约公元创59~44)结婚,共同统治埃及。为了取悦于恺撒,克列奥帕特拉七世百般逢迎,盛宴款持,陪伴他乘坐游船溯尼罗河而上,观赏风光。不久,恺撒因战事去小亚细亚,后转回罗马。其时,克列奥帕特拉七世为恺撒生下一子,取名托勒密?恺撒或恺撒里昂。

公元前45年,克列奥帕特拉七世和托勒密十四世一起应邀前往罗马,备受殊荣,住在第伯树对岸的恺撒私人宅邸。恺撒实践誓言,在罗马建造了一座祭祀其尤利乌斯族系祖先的维纳斯的神庙,还把克列奥帕特拉七世的黄金塑像竖立在女神之旁。眼看她就要成为罗马世界的第一夫人,不料恺撒于公元前44年3月15日被刺身亡。克列奥帕特拉七世的美梦顷刻化为泡影,黯然离开了罗马。克列奥帕特拉七世返回埃及后,毒死托勒密十四世,立她和恺撒所生之子为托勒密十五世,共同统治埃及。其子被宣布为阿蒙神之子。

恺撒死后,安东尼称雄于罗马。他在腓力比战役中最后击败共和派领袖布鲁图斯和喀西约的军队后,按照与屋大维的协议巡视东方行省,筹措资金。公元前41年他到达西利西亚的塔尔苏斯,遗使埃及,召见克列奥帕特拉七世。克列奥帕特拉七世对罗马政局和头面人物颇为了解,认为这又是一个绝好的机会,于是巧作安排加以利用。据说,克列奥帕特拉七世乘坐一条豪华的楼船,从埃及出发,先到西利西亚,再经后德诺斯河抵达塔尔索斯。这手舱上挂着用名贵的推罗染料染成的紫帆,船尾楼用金片包镶,在航行中与碧波辉映,闪发光彩。女王打扮成维纳斯女神的模样,安卧在串着金线,薄如蝉翼的纱帐之内。美丽的童子宛如朱必特一般侍立两旁,各执香扇轻轻摇动。装扮成海中仙子的女仆,手持银桨,在鼓乐声中有节奏地划动。居民们见此情景,疑是爱神维纳斯乘着金龙来此与酒神安东尼寻欢作乐。人们奔走相告,观者如潮。安东尼被邀至船上赴宴,看到克列奥帕特拉七世迷人的风姿,优雅的谈吐,神魂颠倒,不知所措。他非但把责问克列奥朗特拉七世在共和派反对"三头"战争中的暖昧态度的问题抛到九霄云外,而且当即一一答允她所提出的要求,甚至答允她杀害埃及王位的继承人和竞争者、当时避难于以弗所的异母妹妹雅西斯。不出数日,这个武夫完全成了她的俘虏,跟随地一起到埃及去了。他们在埃及一起度过了公元前41~40年的冬天。

公元前40年夏,安东尼回到意大利。此时,安东尼和屋大维之间的矛盾有所缓和,他娶了屋大维的姐姐奥克塔维娅为妻,以罗马传统的联姻方式巩固政治上的联盟。到公元前37年安东尼和屋大维的矛盾加深,安东尼回到东方,准备远征帕提亚。他以征途艰辛,不宜安置于军营为理由,把奥克塔维娅遣送回罗马。而当安东尼到达安条克,即邀请克列奥帕特拉七世会面,并且,违反罗马的传统习惯同克列奥帕特拉七世结婚。

安东尼和克列奥帕特拉七世的结合,并非全由情欲所驱使,而是具有政治目的。安东尼企图稳定罗马的东方行备,准备远征帕提亚,以及同屋大维进行斗争,亟需得到埃及在财政上的支援。而克列奥帕特拉七世正当埃及托勒密王国发生深刻的社会危机之时,她施展种种手腕,包括运用迷惑安东尼的方式,以图在罗马的强权之下,维护和发展托勒密王国,加强和扩大自己的统治权力。为了满足克列奥帕特拉七世的野心,安东尼把叙利亚中部地区、腓尼基沿岸一些城市、塞浦路斯岛,以及纳巴特王国部分地区等,赠给克列奥帕特拉七世。克列奥帕特拉七世支持安东尼远征帕提亚,结果未能获胜。公元前34年,安东尼出征亚美尼亚得胜后,不是在罗马而是在埃及的亚历山大里亚,按照埃及的礼仪来举行凯旋式,两人同登黄金做成的王座,克列奥帕特拉称力"诸王之女王",其子托勒密十五世称为"诸王之王"。安东尼在东方的所作所为,特别是他与克列奥帕特拉七世的关系,始而受到罗马人的非议,继之激起了他们的恼怒。他们斥责安东尼将罗马的征服地赠与克列奥帕特拉七世及其子女,准备迁都亚历山大里亚另建新王朝。在罗马,人们对克列奥帕特拉七世恨之入骨,认为她是除了汉尼拔以外构成对罗马最大威胁的女王。这就使安东尼威信扫地,丧失了国内的有力支持。这一点被屋大维利用,也是造成安东尼在与屋大维斗争中失败的原因之一。

公元前32年安东尼和屋大维的矛盾趋于尖锐.完全决裂了。安东尼应克列奥帕特拉七世之求,正式修书遗弃其妻奥克塔维娅。屋大维也发誓为其姐所受的侮辱报仇。他不顾冒犯罗马的传统习俗从维斯塔贞女手中取得安东尼放置于神庙中的遗嘱,公布于众。安东尼的遗嘱记述了他对克列奥帕特拉七世及其子女的领土分配,还指令克列奥帕特拉七世将其遗体安葬在亚历山大里亚。遗嘱一公布,舆论哗然,群情激愤。据此,元老院和公民大会[特里布斯大会]以侵占罗马人民财产为由,对克列奥帕特拉七世宣战,并剥夺了安东尼的执政官职务以及其他一切权力。

公元前3l年安东尼和屋大维大军会战于阿克提乌姆海角[亚克兴海战]。正值战斗方酣,安东尼舰队受挫之时,克列奥帕特拉七世乘坐之船突然撤离战场,驶回埃及,原因至今众说纷纭。安东尼随即追赶而去,抛下战斗部队任其遭受歼灭。公元前30年,屋大维进攻埃及,包围亚历山大里亚。安东尼看到大势已去,伏剑自刎。克列奥帕特拉七世知道自己的死期将近,早就研究各种自杀的方法。她躲进了墓堡,但为屋大维所智擒。当屋大维去看望自己的俘虏时,她还施展手腕,千方百计哄骗和迷惑屋大维,然而未能奏效。屋大维生擒克列奥帕特拉七世的目的,是要把她带回罗马,在举行凯旋式时示众。克列奥独特拉七世得知后,陷于绝望,万念俱灰,忠诚的侍女们把一条叫做"阿普斯"的毒蛇装在无花果的篮子里送到她面前,她抓起小蛇放到自己的丰乳上,结束了神奇、浪漫的一生。

屋大维满足了她临死之前的要求,把她和安东尼埋葬在一起。克列奥帕特拉七世和恺撒所生的儿子恺撒里昂以及她和安东尼所生的长子亚历山大,均被屋大维下令处死。随着克列奥帕特拉七世之死,长达300年的埃及托勒密王朝也告结束,埃及并入罗马,成为元首的私产。

她是一个"无与伦比的女人";她比大多数女性更具有女人的气质,比大多数男子具有更大的力量和决心;她被称为"埃及艳后",实际上她没有埃及血统,她是马其顿人的后裔。一个情人、一位母亲、一个战士、一个女王,对她来说缺一不可。她是大地上的凡人,又好像是按照上天的节奏而活跃于人世的。她是古埃及王国最聪明能干的统治者。她不仅美丽,也很有政治头脑。她懂得如何利用自己的美艳和智慧,为远大的政治目标--保全埃及的独立,重现亚历山大大帝的辉煌。

在女人的眼里金钱比爱情重要,因为女人比男人现实`是这样么?? 因为我的专业是日语,所以我想了解一下日语专业的学生工作好找吗? 这样的女人应该怎么办 这样优化98系统,因为我的内存不大,所以...... 听说女人结婚是因为年龄 是不是这样呢? 我喜欢画画.服装设计是我小时候就有的梦想.但因为没了解过,所以一直觉的茫然,只知道一畏的喜欢. 我太爱我的男朋友了,所以他每次接女人的电话我都会吃醋,我知道这样不对,可是又不知道应该怎样做? 我应该如何面对这样的女人 这样的女人我是不是应该接受 真的是因为爱,所以爱吗? 因为大学的专业是英语 所以想知道一些 男人是不是玩过女人之后,都觉得很后悔呢?还不如不玩呢?因为那个女孩子是处女!所以她非常的生气. 北大青鸟谁比较了解啊 ? 因为我朋友说想学北大青鸟的软件 所以了解一下谁知道 因为我是女人 是 谁唱的? 因为是女人的插曲叫什么 人说男人是因为你会照顾家而结婚,女人是因为爱他而结婚;是这样的吗? 不在呼女人的过去是因为爱女人还是因为不爱女人? 因为是女人 因为是女人 因为是女人 伴奏 这样的女人我还要吗?这样的事我应该怎样做 我用的是液晶屏幕,因为听说液晶屏设屏保反而不好,所以就改成了5分钟后自动关闭显示器。请问这样好吗? 我用的是液晶屏幕,因为听说液晶屏设屏保反而不好,所以就改成了5分钟后自动关闭显示器。请问这样好吗? 我有些偏瘦,因为多活动能让人胃口好一点所以最近喜欢上跳绳运动.但是他们说跳绳是减肥的,是不是这样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