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es lenvin nurse: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探索与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23:51:49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党政机关的纪律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在探索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取得的基本工作经验。近年来,马鞍山市纪委、监察局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党委、政府的工作全局中谋划和部署,在工作实践中提高认识、探索经验,不断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水平。

 一、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观念

 我们在工作实践中深深感受到,市级纪检监察机关处于承上启下的特定位置,具有“指导”和“实践”的双重工作属性,抓好市纪委、监察局工作,对于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至关重要。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只有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观念,才能找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在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中的具体位置和运行轨迹,不折不扣地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我们的感受,基于以下认识: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改革开放以来,党要求各项工作都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纪检监察工作也不例外。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强调: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既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又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纪检监察一项重要原则,必须坚定不移地落实到各项工作任务之中,贯穿到各个工作环节之中。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始终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促进发展不动摇。要不断增强为中心和大局服务的敏锐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促进科学发展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既要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又要为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的领导干部排除障碍,做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宽容失误者,批评保守者,严惩腐败者,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纪检监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能的根本途径。根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障政令畅通,保障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使命。纪检监察机关要肩负起这一重要使命,就必须深入到经济建设的第一线,针对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实行关口前移、防范在先,将防治腐败寓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重要决策和措施之中,探索直接有效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方式、方法,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主要目标。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反腐倡廉的重任,没有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战斗队伍,是不可能正确履行神圣职责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纪检监察工作思路、对策措施、方式方法也必须与之相适应,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前一段时期,我们在工作中了解到,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理解肤浅、认识片面。有些同志认为,抓纪检监察工作会影响甚至阻碍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地方经济发展;也有些同志把查处案件看作是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唯一途径,纪检监察机关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上;还有些同志虽然能够认识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不知道如何去抓。这些问题引起我们的重视。为了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思想观念真正转化为每个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理念,转化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自觉行动,去年以来,我们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了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争做党的忠诚卫士、争当群众的贴心人,创建服务、保障和推动马鞍山又好又快发展的先进机关”的主题实践活动,多次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职工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调研考察,及时掌握全市经济发展脉搏,并通过辅导报告等教育形式,努力增强干部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思想观念。同时,仔细查摆纪检监察工作在适应形势发展、把握工作重心上的差距。市纪委、监察局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在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工作作风、服务效能、体制机制等方面主动求变、大胆创新。思想观念的转变,工作理念的树立,不仅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实效性,而且增强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和系统性。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求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紧抓住主要着力点

 纪检监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和党的建设的各个层面,任务繁重,责任重大。近年来,我们在统筹谋划、部署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注重找准一些党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切入点、着力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紧紧围绕保证政令畅通、推动科学发展,加强各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去年以来,我们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实践探索。一是加大保增长、促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执行资金投向、工作程序、工程质量、责任落实和工程廉洁等方面的要求,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加大对各类关系国计民生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制定《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实施办法》。在全省率先建立派驻监察制度,对市政府重点投资项目、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开展派驻监察,监管投资近50亿元。加强对去年以来共计16.6亿元民生工程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执行政策、影响工程实施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三是加大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出台《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实施细则》,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积极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专项清理等行动,及时加强矿产资源整治专项督查和政府采购专项检查。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较好地推动中央和省一系列促进和保障经济建设、推动科学发展的政策方针贯彻落实。

 (二)紧紧围绕提高政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我们对政府机关在政风行风上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查纠力度,坚决破除阻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提高党政机关工作效能,大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第一,以加强效能问责为重点,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制定出台了《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机关效能六项工作制度、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岗位禁令,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评议工作。对全市党政机关近200个单位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进行明查暗访,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吃、拿、卡、要、拖”等行为。第二,以加强投资环境监测为重点,改善对企业的服务。在全市设立82个投资环境监测点,机关效能网上投诉平台、“市民心声”网络热线、“政风行风”电台热线、市长公开电话等24小时向社会开放,方便企业对投资环境的投诉。第三,以实施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为重点,提高为民办事效率。全市54个部门388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对群众实行“一站式”服务。强力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几年来,共调整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635项,废止规范性文件284个,通过市财政“买单”的方式,取消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427项,有效减轻了企业和群众创业发展的负担。

 (三)紧紧围绕维护群众利益、落实惠民政策,不断强化纠风治乱工作。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方面,统一印制22万份农民负担监督卡,免费发放县区农民,设立农民负担监督举报电话,严肃查处涉农负担案件和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认真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收、土地流转、耕地保护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政府强农惠农资金监管。认真解决少数农村干部作风粗暴、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落实促进就业、加强保障的各项惠民政策方面,抓好各项促进就业和加强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就业扶持资金、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按时足额发放。认真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问题,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在整治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突出问题的方面,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监督检查,认真查纠药品和医疗服务违价问题,对药品及医疗器械实行集中招标,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关停小冶炼、小化工、小矿山企业139家,督促立案调查违法排污和影响环境保护的案件19起,严厉打击了一批破坏生态环境、影响广大群众身心健康的违纪违法行为。依纪依法追究5起安全生产事故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

 (四)紧紧围绕构建惩防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强力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马鞍山市是安徽省惩防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一直把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实施纲要》摆在突出位置,将制度建设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内容,坚持系统构建、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特别是中央关于惩防体系的《工作规划》出台后,以系统化要求把握总体工作思路,以制度化要求提升惩防体系建设的整体水平。去年,我们在全市认真开展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各级各部门共清理制度525项,其中废止29项,列入修改完善103项,新建制度153项。针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台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的意见》、《全市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涉矿活动“六不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暂行规定》、《全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格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针对土地资本运营和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招拍挂出让土地供应程序》、《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招标暂行办法》等制度。市委《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受到省委充分肯定。

 (五)紧紧围绕坚决惩治腐败、更加注重预防,有效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突出问题。一是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近年来,我们通过建立“大宣教”工作格局,大力推进“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价值观念和文明风尚形成,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工作观、事业观、政绩观,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我们在充分调查研究并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通过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三项制度,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需要了解或澄清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或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领导干部实施预警。自去年9月份以来,已对76名领导干部(县处级领导干部42名)和7个单位实施了预警,其中谈话函询46人、警示诫勉18人、责令纠错12人。三是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我们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大案要案作为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案件。在坚持依纪依法文明办案的同时,加强对查处案件的综合剖析,堵塞漏洞、建章立制、警示教育、加强防范,实现办案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

 三、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水平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力量。我们在实践中感受到,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水平,需要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变被动为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被动是不行的,不能有僵化的思维、片面的观点和“坐等”的方式,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纪检监察工作与党在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超前谋划、未雨绸缪;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建设相统一,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保持稳定的大局中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2008年,马鞍山市纪委、监察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党委政府领导、人民群众主体地位、依纪依法履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接受监督“四种理念”,坚持经济建设与反腐倡廉、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严肃执纪与保护干部、组织协调与各负其责“四个统一”的工作思路,不断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前瞻性。2009年初,为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又出台《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和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进一步突出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重点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稳妥查办涉企违纪违法案件,掌握好查办案件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尽量减轻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切实维护企业的稳定和发展。这些举措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得到了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我们在实践中体会到,只有变被动为主动,才能实现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使纪检监察工作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二)在创新上下功夫。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求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2008年以来,我们在全市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是较为有效的创新举措。市委发出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的意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实施办法》,市纪委、监察局发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等一整套制度,标志着预警工作机制的初步建立,在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法规界限之间又架设一道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屏障。既加强监督、关口前移,有效预防腐败,又充分体现了对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我市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的做法,得到省纪委高度关注,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的系列制度被评为全省“反腐倡廉好制度”一等奖。

 (三)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把制度建设贯穿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重大措施的实施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重点,在决策、执行的各个环节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形成靠制度规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体制机制。另一方面,要注重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不断加强制度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经常性地学习制度、掌握制度、重视制度,营造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制度约束力,提高基层覆盖面,并加强与其他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协调配合,发挥整体效能。对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既不缺位,又不越位。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这是党中央确定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我们要把纪检监察工作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力量,作为落实反腐倡廉任务的重要载体,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手段,不断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形成合力,抓好工作落实。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把反腐倡廉纳入全局之中,把上级的精神同本地的实际结合起来通盘谋划,针对全局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要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做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要善于沟通,协调各方,加强与其他部门特别是牵头单位的联系,提高他们履行反腐倡廉职责的自觉性;主动深入部门、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帮助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监督检查,注重出思路、教方法、树典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五)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求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强自身建设。2009年,为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中央纪委专门发出9号、10号文件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这是推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而及时的举措。我们要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9号、10号文件精神为契机,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加强能力建设作为关键,把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作为保证,把加强组织建设作为基础,全面推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不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