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菲斯哪里卖:福州市政府:关于黄金高在“猪案”中几个问题的调查(200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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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金高在“猪案”中几个问题的调查
[ 2004-08-14 ]
黄金高在“猪案”中扮演什么角色?
黄金高在信中说:我在福州市财委主任任上,在查处轰动全国的福州“猪案”时,就成为个别人“眼中钉、肉中刺”,事实是如此吧,我们进行了一些调查和核实。1998年11月27日傍晚,福州市财委干部郑依清在奉命到仓山螺洲一生猪私宰场踩点返回途中,遭多名藏在柑橘园内的歹徒的蓄意伏击,郑依清当场被打成重伤,抢救百日终告不治。通风报信给歹徒的正是市财委副食品处副主任科员赵若忠,赵若忠的通风报信,是致郑依清死亡的直接原因之一。因此,郑依清牺牲前后,社会对市财委指责甚多,对黄金高也非议颇多,主要内容与原因:(1)福州生猪私宰现象屡禁不止,且越来越严重,作为分管这项工作的市财委和市财委主任应对此负责。(2)对市财委个别干部与生猪私宰者建立经济同盟,形成官黑一体的情况,知情者屡屡向市财委举报,但市财委一直没有很好查处,黄金高对此要负失职之责。(3)郑依清就是被市财委的干部出卖了,作为财委主任的黄金高对此负有领导责任。最后,赵若忠被判了6年有期徒刑,而黄金高则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为何最后没有追究黄金高责任?
这与黄金高当时成功扮演了“反黑英雄”形象有关。
在社会将矛头指向市财委和黄金高时,黄金高突然向市委市政府多次反映收到黑社会恐吓电话,妻子、儿子为此深受伤害,全家无法正常生活,请求市里对其采取保护政策,并传出了其穿上防弹衣的消息。黄金高还利用各种机会向媒体、人大代表介绍他坚持查处生猪私宰促动了黑社会利益的情况,引起媒体、社会对他的同情,将其归为“被黑社会仇恨之人”。善良的人们遵循“不能让亲者痛仇者快”的思维定势,淡忘了正是黄金高的失职,导致郑依清壮烈牺牲和生猪死宰屡禁不止的真相,而只关注到了黄金高的生命正在受到黑社会的威胁。以给予他充分保护和重用的形式,来反击黑社会对他的伤害。
“猪案”是黄金高组织查处的?
“猪案”发生在1998年11月。在市中院第一次对猪案作出审判后,就接到部分市人大代表关于“猪案”判决不公的举报,市委立刻指示有关部门调查猪案。这一点,我们从一些中央媒体对此的报道中就可以了解:
2001年5月18日中国青年报报道:“5月10日,福州市委、市政府召开通报会,通报了这起当地民众极为关注的案件及涉案问题的查处情况:干扰办案的20名有关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其中涉嫌犯罪的多名干部已被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私宰生猪团伙老板刘用莺及其家族违法占地所建的全部住宅也已被没收。“
2001年5月,央视《焦点访谈》报道:“2000年10月17日的《焦点访谈》中,只是指出这个案件处理过程中的一个个谜团。人们感觉到有人在‘保护’刘用莺(猪案主犯之一),却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报道的播出引起了中纪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高度重视,福州市成立了由市委、市纪委组成的两级专案组,进行了两年的调查。今年3月在法院重新审理本案时,《焦点访谈》又去福州作了一次追踪报道,经过福州市委、市纪委两级专案组的艰苦努力,终于基本查清案情的真相以及案情背后的腐败。在对案件的再调查过程中,福州市委高度重视,组织了上百人的专案组,调查对象达600多人,充分显示了省委、市委对打击黑恶势力、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力度。”
从中央媒体对查处“猪案”的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出:将涉及“猪案”的所有贪官和黑社会分子绳之以法的全过程,是由福建省委和福州市委组织领导的,是各级纪委、检察院、法院具体执行的,不是一个市财委主任所能做到的。黄金高在给人民网一封信中,对这一点的阐述黄金高,是贪组织和政法机关之功,给自己并不光彩的脸上“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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