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移动8元套餐:机关幼儿园应该退出历史舞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06:13:12

近日,有关广州市财政拨款“7524万元‘供养’机关幼儿园”的消息引发不少争议。记者调查发现,在2012年广州市部门预算中,8所机关幼儿园获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实为8349.82万元。广州财政局对此回应称,广州市机关幼儿园属于财政核补的事业单位,按照我国财政体制,财政预算会给予一定额度的补贴,这和其他享受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是一样的,所以预算编制本身并无不妥。(新京报1月11日)


在广东,有关“财政供养机关幼儿园”的质疑,其实早在2004年起,就开始了,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广东“两会”上,对此做法提出质疑与抵制,之后每年,在广东省和各县市,这几乎都会面对一番争议,可是,争议之后一切照旧。


分析舆论对此的看法,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财政补贴不能独厚机关幼儿园,应该对所有幼儿园一视同仁;二是用公共财政办幼儿园,就应该面向社会大众招生,也就是说,机关幼儿园应该把入园机会公平地给社会居民。这些看法听上去有道理,可是根本没有击中要害——只要有机关幼儿园存在,财政就不可能把机关幼儿园当外人,必定对机关幼儿园进行特殊补贴;而这样的幼儿园,也必然把机会首先给机关工作人员,在名额富裕时,才可能给“外人”。


在笔者看来,化解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取消机关幼儿园、事业单位和行业举办幼儿园,统一转制为公办幼儿园,纳入教育部门管理,面向社会招生。目前的障碍是,由于我国学前教育资源短缺,政府投入学前教育的经费有限,因此,正采取各种措施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这给曾被称为历史遗留问题的机关、事业单位等举办幼儿园,提供了新的空间。


在去年讨论财政供养机关幼儿园时,笔者就曾撰文指出,来年财政供养机关幼儿园的幅度可能更大,而且更名言正顺。原因是,2010年11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其中就包括,“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这曾被一些舆论解读为积极的措施,可是,这一举措,不就是鼓励机关举办幼儿园吗?既然机关可以举办幼儿园,那么,财政专门向作为机关的部门——机关幼儿园——拨款,不就十分正常吗?对此,笔者曾提出质疑,认为不能“病急乱投医”。此后在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这一意见修改为,“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不再提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但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思路,是否真得以调整,很难评判。


笔者理解政府部门发展学前教育的苦衷。早在10多年前,我国就按现代政府、现代企事业单位的要求,剥离这些单位举办的幼儿园、小学,可那次剥离,正遇生源低谷,一些被剥离的幼儿园没有被教育部门接盘,而是被撤销或者转为民办,这是目前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匮乏,不少地方靠民办幼儿园保障学前教育的历史原因。鉴于这种原因,有关人士担心,在学前教育资源紧张的当下,如果把机关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转制为教育部门统一管理的公办,虽然仍旧是财政拨款,但这就从机关的账号出账,变为了教育经费账号出账,而要从机关账号里的钱拿到教育经费账号,难度颇大,与其如此,还不如让机关办幼儿园,这样他们就有“积极性”投入举办幼儿园。


这显然只是举办机关幼儿园的积极性,而非发展学前教育的积极性。事实表明,当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孩子,都能通过特殊通道解决入园问题时,他们对于“入园难、入园贵”的感知,就会很淡漠,在政府层面解决困惑学前教育发展的难题,就“不积极”。而且,从理论上就可以分析,只要允许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幼儿园,就不可能真正推进学前教育公平。让机关出钱办幼儿园,然后实行就近入学,这根本就不可能。虽然道理上说,机关的钱,仍旧是财政的钱。但钱的出口不一样,立场就不同。除此之外,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幼儿园还会造成幼儿园的多头管理,不利于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


     从学前教育的长远发展看,必须按照正确的方向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这就是将所有公办幼儿园纳入教育部门统一管理、统一预算,类似的操作,我国在小学和初中阶段都已进行,至于政府能否保障学前教育资源,取决于政府投入的整体增加,如果能打破既得利益,将散落在机关、事业单位的投入集中到教育经费拨款体系,并逐渐将学前教育的投入作为政府的强制义务,那么,财政才可能一视同仁对待所有幼儿园,我国学前教育资源才会加快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