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动画片人物图片:分手不甘,情人实名举报中学校长 职务被免,落马校长怒告情人敲诈 今日早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3/29 17:49:08

分手不甘,情人实名举报中学校长
职务被免,落马校长怒告情人敲诈

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男主角”称反正自己已身败名裂,期待法律给予“公正判决”

  11日上午9时,四川渠县三汇人民法庭挤满了人。一脸愁容的张琴莲准时出现在门口,身旁是两名神色严肃的法警。作为名噪一时的四川渠县中学“校长门”事件的举报者,她的身份转眼成为一桩涉及金额25万元的敲诈勒索案犯罪嫌疑人。报案者正是当初被她举报的人——四川渠县中学原校长陈剑。

  被停职检查后,陈剑向渠县公安局报案,称张琴莲向其敲诈勒索,总计40余万(已得16万)。

  渠县公安局2011年10月23日作出的起诉意见书显示,张琴莲涉嫌敲诈勒索一案,由陈剑于2011年8月5日报案,经审查,渠县公安局于8月11日立案侦查,张琴莲于8月18日被抓获归案,8月28日被依法执行逮捕。

  根据起诉意见书称,张琴莲因前夫工作事宜求助陈剑,尔后遂产生靠近陈剑的想法,在了解到电话号码后,张琴莲便多次向陈剑发短消息、打电话。2008年10月间,在张琴莲再三要求下,陈剑便到了当地某歌城包房内,两人发生了性关系。此后,张琴莲便多次找陈剑索要钱财,不然就会将他们之间的事情公布。

  公安机关侦查认定,张琴莲自与陈剑认识后,先后多次在陈剑处借与其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为由,先后敲诈陈剑钱财42万余元(已得到16万元)。

  案件移交渠县检察院后,检察院未对案发经过提出异议,但涉案金额从42万元减少至25万元,陈剑已给张琴莲的15万元“分手费”未被列入涉案钱款。

  去年7月开始,一则网帖《四川渠县中学校长被情妇指15万骗情贪色》在各大网站流传。网帖发布者“yi过客”,用数千字篇幅叙述了自己被该校校长陈剑包养、欺骗的全过程。网帖迅速引发关注,该事件也被冠以“校长门”广为流传。

  “yi过客”即是张琴莲。根据帖中描述,张琴莲前夫李某曾在渠县中学工作,为调动工作岗位,2008年6-7月间,张与前夫曾找过身为校长的陈剑帮忙。之后,陈剑以给其丈夫调换工作岗位及帮其调动工作等为条件,与之发生了关系,成为情人。

  张琴莲在举报材料中称,2008年8月前后,陈剑多次在晚间短信邀约张琴莲出去玩耍。至2008年9月张生日当晚,“陈搂抱并劝我喝酒,后反扣门,在我喝多酒情况下强行发生了性关系,之后他承诺办好我的事。和他的关系持续到2011年4月,近3年。”

  张琴莲丈夫察觉此事后,2010年初与她离婚。之后,陈剑长期帮她租房,并每个月给她生活费。2011年1月,陈剑向其提出在为她办好社保的同时,用15万元现金及一套房子“买断”两人关系。但买房、办社保诺言迟迟没有兑现。两人闹翻后,陈剑多次找人暴打她。

  中学校长遭情人举报

  落马校长状告情人敲诈

  张琴莲否认了自己举报是因敲诈勒索未获满足。

  据张琴莲介绍,二人关系恶化始于2010年12月,“我们一起时常有别的女人电话,他故意不在意我的感受”。2011年年初,一次争吵后,张琴莲以举报陈剑相威胁,陈剑发短信反问“告我有证据吗?”张琴莲说有短信,陈剑发短信“就用那信息去告,纪委会来调查,我等着”。

  2011年1月初,在张琴莲堂姐见证下,陈剑给张琴莲15万元现金作为“分手费”,了结二人关系。张琴莲的辩护律师在该案证人证言中,见到相关笔录。但二人的关系并未就此终止。

  两人来往短信显示,2011年4月中旬,陈剑与张琴莲协商购买一套20万-25万元的二手房。张琴莲表示,此为之前陈剑答应为其办理社保未果的补偿方案。2011年4月17日,张发短信:老公我交定金了,今天下午你要搞定,我打电话给我哥最多借3万。(注:短信中张琴莲多次称陈剑为老公)。

  陈剑随后回:“我知道你这样生活就很稳定,很理解你,但你也必须答应我的两个条件:1.要写借条,2.友好地分开,保证不再找了,过正常生活,但小孩将来读中学还可以帮忙,请你考虑好,我确实没有,若你同意最后一次答应你去借(钱)。”

  此后的4月20日,张琴莲在陈剑家门口被自称治安大队的人拖打,报警后警察抓到一人。据张琴莲的亲友表述,2011年4月27日,陈剑老婆和姨妹在县政府附近对张琴莲进行围攻,几百人围观,轰动县城,影响极坏。张琴莲在举报材料中表示,“那天我的行踪是陈剑通风报信给他老婆的”。

  此后,二人完全交恶,张琴莲于6月份向达州纪委实名对陈剑进行举报。

  “分手”不成开始交恶

  11日的庭审陈剑并未到场。法庭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对该案进行不公开审理,律师几次提出公开审理的申请,均遭回绝。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是否构成敲诈勒索”展开激辩。公诉人称,张琴莲以“公开二人不正当关系”为条件威胁公职人员陈剑,要求其前后支付共计40余万元的欠款,不然就进行举报,构成敲诈勒索的要件。

  张琴莲的辩护律师认为,这个案子在主观上被告人没有勒索的故意,二人一直是情人关系。律师认为,陈剑的报案是报复行为,因为举报是发生在2011年6月左右,而陈剑的报案是在8月初,这个时间也正好是达州市纪委宣布对陈剑的处罚决定之后。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张琴莲被刑拘后,其亲属曾请求陈剑谅解张琴莲,遭到拒绝。陈剑给出的理由是:他现在已经身败名裂,家庭破散,他期待法律给予公正的判决。据悉,二人事情曝光后,陈剑妻子最终也与其反目离婚,并也对其进行了举报。

  此外,公诉机关也举证了由陈剑提供的二人的来往短信。短信中有类似于“给钱,就没事;不给钱,就举报”的内容。证人证言中还透露,此前张琴莲与当地至少3名公职人员“谈过感情”,在分手后无一例外地实名举报过对方。此情节张琴莲哥哥也向记者证实。

  庭审后,参与审理人员向记者表示,该案审理后将报审委会审议,并报达州市中院,“领导都极为重视”。他说,该案将在农历新年前一审宣判,“不会拖得太久”。 据南方都市报

  是否敲诈成庭审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