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自卫反击战的特工:潮州污水处理厂续建工程投资效益分析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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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续建工程投资效益分析评价   潮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续建工程于2002年11月批准立项,2003年8月开工,2004年12月30日通过竣工验收。2005年6月至8月我局对该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并结合效益审计的要求,尝试对该项目进行投资效益分析和后评价。我们以该项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概算、初步设计中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国家、省颁发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作为评价标准,以审计和调查核实的数据和事实为依据,并向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了解情况及征求意见,在  此基础上,对该项目的投资控制、建设工期、实现设计技术指标、项目环保等情况进行了剖析。   一、投资控制情况分析   该续建工程项目审计核减后实际总投资额3767.96万元,比批准的基建投资概算4162万元减少394.04万元,减幅为9.47%。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减少15.08万元,设备投资减少174.58万元;待摊投资减少204.38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减少130.9万元,监理费减少27.08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减少9.04万元,水土保持减少20万元,职工培训费及联合试运转费减少19.86万元,其他待摊投资及预备费减少6.81万元,借款利息增加9.31万元。   影响实际投资比概算增减的主要因素有:   1、绿化工程增加项目,增加投资51.94万元。   2、概算中银行贷款为2170万元,由于财政拨款比概算减少,实际银行贷款为2500万元,相应增加借款利息支出9.31万元。   3、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加强管理,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减少了部分工程量,加强对施工现场和费用支出的管理控制,减少了工程造价结算的漏洞和管理费用等支出。   4、通过政府采购,设备购进价比预算价减少247.58万元。   5、概算中个别项目编制偏于宽松。如:基坑支护项目概算为490.76万元,首期工程相同项目实际支出334.54万元;勘查测量费概算为19.71万元,水土保持概算为20万元,实际均没有支出。   二、建设工期分析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的该项目建设年限为2003年至2004年。该项目于2004年9月试产,2004年12月30日通过竣工验收,未超过批准的建设年限。   该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为2003年8月6日至2004年6月5日(其中:生产构筑物、辅助建筑物的土建部分施工应于2004年2月28日前完成)。该工程全面竣工日期为2004年11月15日(其中:土建工程施工于2004年5月25日完成,进行中间验收),工程施工未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的原因,部分是受政府采购的设备未及时到货所影响。   三、设计技术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1、生产能力实现情况分析。 该续建工程设计生产能力为日处理污水4万吨,连同首期工程在内设计生产能力为日处理污水8万吨。根据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的统计数据反映,自2005年1月1日投产至7月底,日平均处理污水量为6.87万吨,其中: 5月份日平均处理污水量为8.01万吨,达到设计的生产能力;1至4月份由于用水低峰时段三利溪进水污水量较少和部分设备安装调试停产影响而达不到设计的生产能力;6至7月份日平均处理污水量为7.64万吨,接近设计的生产能力,其中7月15日至20日受机械故障影响,污水处理量较少。   目前,与该厂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尚未完善,如:市区的古城区、中心区、枫溪区的部分排污管道尚未接入三利溪,西北工业区的排污管道尚在逐步建设完善,是导致该厂的进水污水量未达到设计的进水量、未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污水处理生产能力的一个主要原因。   2005年1月至7月该厂平均设备完好率为99.2%,其中:1月份99.9%为最高,4月份98.4%为最低。   2、出水水质达标情况分析。   潮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004年12月28日、2005年2月28日和4月29日对该厂进水污水和出水水质取样检测的结果反映,取样检测的14个污染物控制项目(有设计出水水质指标的有5个项目: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氨氮;没有设计出水水质指标的有9个项目:PH、总氮、动植物油、石油类、色度、粪大肠菌群、氟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有机物)中,有设计指标的有5个项目的出水水质,除4月29日检测结果反映总磷高于设计指标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下简称省标)的第二时段的二级标准及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9-2002)》(下简称国标)排放限值的一级A标准0.03mg/L外,其余均低于设计指标和省标的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及国标的一级B标准;没有设计指标的9个项目的出水水质,均低于省标的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和国标的一级B标准。   根据该厂的统计数据反映,2005年1至7月,该厂自检的4个污染物控制项目中,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3个项目的出水平均值均低于设计指标,达标率为100%(按达标天数计算),其中: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低于国标一级A标准和省标的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的排放限值,悬浮物低于国标一级B标准和省标的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的排放限值;总磷的出水平均值1月份、6至7月份低于设计指标和国标一级A标准及省标的第二时段的二级标准的排放限值,2至5月份低于国标一级B标准,但略高于设计指标和省标的第二时段的二级标准的排放限值。   四、项目环保情况分析   该厂厂区绿化面积较大、标准较高,并布置部分建筑小品,厂区景观较为优雅悦目,体现了园林式与现代化相结合的建筑风格。   三利溪是目前该厂污水收集的唯一渠道,该渠潮州大道至污水处理厂渠段仍系明渠,未改造为箱涵或暗渠,既影响城市景观,其污水臭味也污染周边的环境。   该厂的污泥处理工艺设计中,对污水处理产生的大量污泥只作脱水处理,没有污泥无害化处理的工艺。目前,污泥未经无害化处理就外运倾倒于垃圾场或用作农家肥料,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投资效益评价   该续建工程的总投资,能控制在批准的投资规模内,比概算有较大的减少;工程建设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积极努力,以及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进展较为顺利,能按批准的期限建成和投入使用;投产后出水水质各项指标基本达到设计要求和国家、省规定的排放标准,污水处理量逐步达到设计的生产能力。   该建设项目是一个跨区域受益的环保项目,项目的建成投产,使我市污水处理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减少了我市市区污水对三利溪下游区域及揭阳市的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市的投资环境,提高我市的城市品位,有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