堀口悠纪子长什么样:中西方文化的本质区别是人的基本权利和平等理念的区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22:07:52
中西方文化的本质区别是人的基本权利和平等理念的区别 让思想飞

    儒家看似弘扬仁,智,信,义等许多人类美好的品德,但是儒家从来只是要求人该做什么,却不告诉做为人应该享有什么样的基本的权利。也就是基本人权。这也是表面以儒家为主要的东方文化和西方文化的本质区别所在。

       西方文化的核心是弘扬基本的人的权利理念和价值。这是西方摆脱宗教控制从宗教神权社会走向人权社会的必然选择。西方文化的主导不在于弘扬一个人如何追求成为多伟大的人,而是关心社会每个个体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而西方社会文化的构建也是以人权为核心的。这样的核心出发点导致社会文化的追求目标注重关注个体权利,满足个体的需要,发展个体的幸福,从最大程度上实现人人平等,享受更多的基本人权。这样的文化也导致西方人对平等的基本的人权尊敬和关注远远大于对伟人的尊敬和关注。西方社会以基本的人的权利文化理念为根基和核心改造社会文化和改造国家权力结构,使得国家权力的运用符合保护人的基本的权利需要,从而创造发展出近代民主政治,法治政治。

       大自然对人类行为的规范和限制这样的理念产生了环境保护法。法律更重要的是调整人类社会自己。它为人类创造一定的生活生存秩序,虽然秩序规定的好坏决定权还在人类自己手里,但是没有法律,人类就不会有秩序的生活。没有秩序意味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体会更累更乱的生活。

      为了实现调整人类社会自己,人类产生基本人的权利的法律,为了解决人类彼此的纷争,人类成立政府,行使公权力,为了规范政府行为,规范公权力,产生了宪法。为了实现宪法,实行权力分立,相互制衡。为了实现宪法,公开舆论监督。为了实现宪法的目的,实行司法独立。这些都不是人类自由意志的选择。而是人类总结反思种种教训深思熟虑的结果。人类本来就是自然的一份子。每个人应该享受平等的自然权利,这样才能真正体会自然的快乐,而不是人类相互斗争征服胜利的快感。人是自然的一份子,自然的的观念,人的基本的权利,每个人的平等享有,正是在这种理念的指引下产生了人类文明的理性的人类民主法治政治制度。

       以基本人权为核心的西方文化努力在以基本人权为核心的基础上构建人人平等的社会。但是以塑造自我为主的儒家文化却在忽略人的基本权利基础上发展出不平等社会。一个社会里面没有享受基本的人权的人,这样社会里面的人每天却还不断的追求远大高尚的理想人生境界,这是不是很滑稽的事情。事实就是如此。

      这样追求的结果是许多人不得不向现实低头,沦为虚伪的儒生,即使有少数不甘屈服的儒家大师,也是胳膊拧不过大腿,无济于事。历史就是这样无情的发展着。一个不尊重基本人的权利的儒家文化,一个不能以享受基本人的权利为理论体系核心的儒家注定是空中楼阁的体系。可远观而不可近之。

       儒家文化一直追逐人该做什么?而不是该享受什么样基本权利,这给统治者一个很好的管理人的机会。因为统治者可以用儒家文化要求被统治者,却可以不告诉被统治者们享受什么样的基本的人的权利,也不告诉被统治者,统治者要受到什么样约束?这无疑是最好的有利于统治的文化。

        西方社会对人权的尊重来自于对生命的尊敬。因为尊敬生命是最大的基本的人的权利。任何人因为满足自己的欲望或者所谓的理想追求,而剥夺别人的生命都是罪恶的。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偏偏缺少对生命的尊敬和爱。中国的传统文化把人分为三六九等,三教九流,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社会地位。而不同的社会地位决定人的命运。地位尊贵的人身份显赫,更容易得到国家势力的保护,最普通的人就是草民。而草民的命是引不起重视的。

      人类的社会是一个互相影响的社会。正如爱会互相影响,邪恶也会彼此制造。你不尊重维护别人的基本的人的权利,别人也就不会尊重维护你的人的基本权利,不要忘记你也只不过是一个人。一个不尊重不爱别人生命的人,同样得不到别人对他生命的尊重和爱。当一个民族的文化不尊敬生命的时候,就很容易被引向杀戮。而一个喜欢随意杀戮的民族必然会导致集体沉默。最后一个习惯集体沉默的民族必然走向集体毁灭。就这么一个简单的道理,我想许多生活在社会中的人都不能了解。他们更相信: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他们也接受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观点。他们无所谓天长地久,只关心曾经拥有。

      一个社会只有实现了保障每个个体的基本的人的权利,这样的社会对每个人来说才是一个人人平等的社会。平等的人权就是最重要也最基础的平等。人类对平等的理解有两种。一个是现实中的。一个是想象中的。一个是理性的。一个是近乎偏执疯狂的。

      如果说人人都渴望有平等的生活,但是却不知道平等究竟是什么?这种渴望,这种说法真的是等于没有,没说。平等不是绝对的相同。绝对的相同是偏执疯狂的想法。这种想法下所有的人做同样的事情,享受同样的待遇,吃同样的饭,同一个时间作息,过一样的生活,这是最偏执疯狂的平等。为了实现这种平等,需要供奉一个至高无上,掌握绝对权力的神。当然神是不会直接解决大大小小的事情的。所以还需要供奉拿着大大小小尚方宝剑解决大大小小事情的“小神”。“众神”的存在和事实上社会分工的不同使得这种所谓的平等永远不能实现。

       那么真正的平等是什么?就是每个个体生命享受基本的相同的人的权利和同样的人生发展机会。这种人的基本权利既包括生命权,发展权。免于受到不法伤害,免于受到恐惧、饥饿威胁的权利,了解世界真相,追求公正对待的权力,也包括公民同样的政治经济权利和机会。比如选举被选举权利,言论自由权......这些基本的权力享受的越多,人也越平等。通过享受这样的平等的基本人的权利为基础,每个人会选择自己喜欢的更美好的生活。而保障每个人平等的这样的基本人的权力权利实现正是国家一项重要的职责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