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戈平化妆学校苏州:中国农民工问题调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4 05:39:16

  中国农民工战略问题研究课题组

  农民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概念,主要是指户籍身份在农村,但主要从事非农产业、依靠工资收入生活的劳动力。农民工虽然进入了城市,但没有融入城市;离开了农村,但仍与农村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农民工现象无疑是中国的特色。广义的农民工包括在县域内二、三产业就业人员和跨地区外出务工人员。狭义的农民工一般指跨地区外出务工人员 。本报告的研究范围主要是狭义的农民工,但相关政策建议也适合于广义的农民工。

  现阶段我国农民工的新特点

  进入21世纪,农民工总量继续增加,流动广度和跨度日益扩大,组织形式和流动方式日趋复杂,在保持其流动性等基本特征的同时,还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动向。为了全面、深入了解现阶段我国农民工的主要特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先后于2006年、2007年两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调查研究。2006年的调查覆盖了全国17个省区、20个地级市、57个县市、166个乡镇、2749个村庄(以下简称“对2749个村庄的调查”)。在调查的村庄中,西部839个,占30.5%;中部759个,占27.6%;东部1151个,占41.9%。2007年开展的以农民工回乡创业为重点的调查,覆盖了除北京、上海、西藏以外的28个省的99个县、101个乡镇、301个村(以下简称百县调查)。这两次调查样本均具有较好的代表性,调查结果具有很高的可信度。综合这两次调查结果以及其它调查结果来看,新阶段农民工具有以下一些新的特点:

  “总量过剩,结构短缺”

  虽然总体上农村劳动力仍然过剩,但结构性供求矛盾开始突出,农村劳动力供求关系正从长期“供过于求”转向“总量过剩,结构短缺”。 

  (1)有近80%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30岁以下的农村劳动力供求明显偏紧。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表明,青壮年是外出农民工的主体。在全部外出从业农民工中,30岁以下的占52.6%,30?40岁的占29.5%,40岁以上的占17.9%。而且,在全部30岁以下的农村劳动力资源中,外出从业的比重为43%。如果再考虑本地非农就业的农民工,并假定其年龄构成与外出农民工类似,则30岁以下农村劳动力有近80%已转移到非农产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6年对全国2749个村庄的调查显示,74.3%的村庄认为本村能够外出打工的青年劳动力都已经出去了,只有1/4的村认为本村还有青壮年劳动力可转移。这说明,虽然总体上青壮年劳动力仍存在过剩的现象,但经过近30年的持续转移,越来越多的地区农村青年剩余劳动力正在被吸纳殆尽。

  (2)有近60%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村劳动力已转移到非农产业,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工供给严重不足。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表明,外出从业农民工中,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0.1%。同时,在全部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农村劳动力资源中,外出就业的比重为33%。如果再考虑本地非农就业的农民工,并假定其文化程度构成与外出农民工类似,则初中及以上农村劳动力有近60%转移到非农产业。另据对沿海地区的调查,接受过职业培训、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工供给严重不足。从2002年开始,劳动力市场出现了熟练技术工人全面供不应求的现象。

  (3)农民工供求的区域矛盾突出,沿海地区出现了“民工荒”。2003年开始,广东、上海、浙江、江苏等沿海地区的出口和制造业快速增长,对农民工的需求不断增加,而四川、重庆、湖南、湖北、安徽、江西等传统输出大省的农民工供给、尤其是青壮年农民工供给增长放缓,农民工供求的区域矛盾开始突出。由于企业调整生产结构有一定的时滞,在短期内难以采用资本替代劳动,因此2003年以后沿海地区开始出现“民工荒”现象,2005年以后“民工荒”现象开始蔓延到内陆一些地区,农民工“就业难”和企业“招工难”的状况并存。

  “移民化”倾向渐显

  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2749个村庄的调查,每个村平均拥有劳动力1081人,务农的占52.10%;转入非农产业的占47.57%。其中,本地从事非农业生产的占21.06%,外出打工的占26.51%。外出打工的比重高于本地从事非农业生产的比重,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途径。但是就业结构在地区之间呈现明显的差异,东、中、西部地区在本地从事非农业生产的比重分别为34.66%、10.37%和8.64%,外出打工的劳动力比重分布为21.97%、31.02%和29.44%。中西部地区劳动力流出的比例不仅明显高于东部地区,也高于本地从事非农业生产的比例。

  随着经济大发展和社会大开放,流动就业农民工的稳定性特征正逐步显现并不断强化,出现了三个新的趋势:

  (1)就业形式日趋稳定。我国的经济体大多以劳动密集型和廉价劳动力为主要竞争手段和利润来源,对低技能、低报酬的劳动力需求旺盛,而流入地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又带来劳动力需求的平稳递增,这些都为农民工的稳定就业创造了条件。当前,农民工已经占据流入地各类“脏、险、苦、累”工作岗位的绝大多数和制造业、服务业工作岗位的大多数,其就业领域已经从最初的临时性岗位、补充性岗位向各个行业、各类岗位扩张,就业形式的稳定性得到显著提升。农业部2005年的调查显示,外出就业农民工有稳定就业岗位的占57.8%,比2002年提高了6.6个百分点。完全脱离农业生产、长年在外打工的农民工比例已经占到较大比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对2749个村庄的调查表明,以常年外出计算的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率,全国平均水平为18.10%,其中东部地区为23.55%,中西部地区为13.6%。

  (2)流动“家庭化”和居住的稳定性趋势明显。随着时代的发展,赚钱不再是农民工外出务工经商的唯一目的,在获取更多经济收入的同时,农民工开始并日益注重家庭成员的团聚、子女的教育以及家庭生活水平的改善、提高。农民工群体正在发生重要的结构性变化,从以前男劳动力外出“独闯”逐渐演变成现在夫妻二人同时外出务工以及携子女外出流动的形式,农民工家庭化的趋势明显。举家外出、完全脱离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环境的农民工已经占到一定比例。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的调查结果看,全国举家外出的劳动力占全部农村劳动力的平均比重为5.29%,东部为4.71%,中部为4.99%,西部为6.61%。另一方面,农民工居住形态的稳定性也在不断提高。据浙江省的统计数据显示,农民工中居住在出租房屋和单位内部宿舍的比例逐年增加,并且已经占到农民工总数的86.37%。

  (3)在流入地居住趋于长期化。人口流动已经由改革开放之初的以在原籍务农为主、农闲时节外出务工的季节性流动,转变为以外出务工为主、以务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全年性、多年性流动,乃至在流入地长期居住。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稳定居住的持续时间逐年增加,返回户籍地老家的次数减少,融入现居住地的趋势比较明显。农民工的“移民”倾向渐趋明显,相当一部分已经成为事实“移民”。据浙江省2007年抽样调查显示,在流入地居住1年以上的农民工已经占到总数的63.4%。其它调查也表明,农民工在城市沉淀的程度和长期居留倾向增加,由“侯鸟式”流动向迁徙式流动转变。有关学者在对上海市2003年流动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和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后,发现:进入城市的流动人口中,大约有10%左右的人口会在城市逐步沉淀下来,稳定居住在城市中;外来流动人口在上海的平均预期居留时间呈延长趋势,2003?2005年已达到7.93年。另据2005年上海市人口计生委开展的来沪人员居留意愿调查,36.03%的来沪常住流动人口希望长期留在上海。该调查结果还显示,在沪居住半年以下的仅占6.16%,半年?2年的占26.44%,2?5年的占32.58%,5?10年的占23.48%,10年以上的占11.34%。

  农民工群体不断分层分化

  农民工是一个复杂的群体。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的素质得到了提升,农民工思想和行为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不断增强,农民工群体发生了巨大变化,呈现出人口成分、流动目的、个体诉求多元化的新特点。

  根据流动程度的大小,可将农民工划分为三个群体:第一类是基本融入城市的农民工,即在城市有固定的住所、工作单位,收入相对稳定;第二类是常年在城市打工,但又具有一定流动性(主要是春节返乡)的农民工,在城里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收入和居住地;第三类农民工是间歇性或季节性在城镇务工,仍以农业为主、务工为辅,或务工、务农并重。

  对第一类农民工而言,除了收入需求以外,更多地要求获得尊重、要求公平对待、要求平等权益以及实现自我价值等。这一群体对在就业地落户、获取社会保障、解决子女教育问题、享受公共医疗服务、享有更多公民权利有较高要求,对农村的土地依赖性较小。

  第二类农民工是目前我国农民工的主体。他们渴望稳定、较高水平的收入,同时对稳定的居住场所、公共医疗服务、文化服务、计生服务、就业服务、工伤和医疗保险等也有较强的需求,对远期的养老保险服务需求意愿较弱。这一类农民工尽管不以土地为生,但对土地仍有较强的依赖性。

  对第三类农民工而言,获得应得的劳动报酬是其基本需求,由于这类农民工的素质相对较低,外出具有一定盲目性,对就业信息服务、维权服务有较强的需求。

  农民工的发展意愿和未来归宿有两个:一个是进城,即成为市民;另一个是回乡,成为职业农民或农业工人。上述三个类型中,第一类农民工主要是进城成为市民,第三类主要是回乡从事农业;第二类则会出现进一步分化,其中的大部分将会融入城市,成为市民,小部分则会回乡发展现代农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55.14%的农民工设想未来在城市发展、定居,举家外出(即已经在城市稳定居住)的农民工占到20%。而根据本课题组有关研究结果计算,目前外出就业的1.32亿农民工中,由于多数收入较低,仅约有10%(1430万)具有转为城市市民最起码的经济能力。随着劳力供求变化和收入水平提高,这个比例会随之上升。但目前农民工市民化的意愿和能力还存在较大差距。

  第三产业就业比重不断提高

  关于农民工的就业行业分布,不同部门的调查数据有一定差异,但都反映了以下主要特征:一是以制造业和建筑业为主。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外出从业农民工中,从事第一产业的占2.8%;从事第二产业的占56.7%;从事第三产业的占40.5%;第二产业内部,从事制造业的占35.7%,从事建筑业的占20.5%②。二是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比重最高,但就业增长开始放缓,建筑业就业比重稳中有降,服务业就业比重稳中有升。农业部2005年的调查表明,农村外出就业农民工中从事工业和建筑业的比重,分别比2004年下降了3.0和2.6个百分点,而从事商业饮食服务业的比重比2004年上升了5.6个百分点。三是外向型制造业和城市服务业的就业比重逐步上升。在制造业内部,逐步向电子电器业、制衣制鞋业、机械制造业等外向度较高的行业集中;在服务业内部,逐步向住宿、餐饮、娱乐、文化、教育、体育等城市服务业集中。劳动保障部的调查表明,2006年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从业较为集中的行业是电子电器业(13.5%)、制衣制鞋业(11.7%)、住宿餐饮业(9.4%),机械制造业(6.2%)、食品制造业(4.9%)、交通运输业(4.3%)、居民服务业(4%)等。

  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城市化的发展、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加强和新生代农民工文化素质的提高,农民工的就业结构、就业方式都将继续发生变化。总的来看,农民工仍将继续流向工业和建筑业,但餐饮、娱乐、新型服务业等第三产业正在成为更多农民工就业的重要选择。

  流向区域仍相对集中,就近就地转移加快

  进入新世纪以后,随着国家产业结构和区域经济布局的调整,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深入实施,以及沿海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农民工的区域流向有所变化。

  国家统计局2006年的调查显示,农村常住户中,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占全国农民工总量的比重为70.1%,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占14.8%,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占14.9%。与2003年相比,东部地区略有上升,中西部地区略有下降。外出劳动力进一步向东部地区集中。但在东部地区内部,广东、福建等传统流入大省的比重有所下降。农业部2005年调查表明,全部外出就业劳动力中,在广东、福建两省就业的占43.6%,与2002年相比,在广东、福建两省就业的比重下降了9.4个百分点,而在中西部地区、东部其他省份和境外就业的比重都有所上升。

  从外出农民工就业的地点看,2006年在地级以上大中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占64.8%。其中,在直辖市务工的占9.4%,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占18.6%,在地级市务工的占36.8%。与过去5年相比,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比例有所下降,而在地级市和县级市务工的农民工所占比例上升(表1)。

  随着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经济快速发展,产业结构升级将加快,劳动力成本也将继续上升,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将向相对落后的地区转移,不少原来在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将继续转向全国其他地区。作为农民工输出基地的安徽、湖南、江西、四川等地的经济发展较快,也成了农民工的有力吸纳地,农民工流向将呈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中西部地区就地就近转移逐步加快。

  回乡创业的热潮正在兴起

  进入新世纪以来,农民工回乡创业步伐正在明显加快。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2007年的百县调查,301个调查村回流农民工3.7万人,其中回乡创业者占到了16.06%。根据百县调查初步推算,2007年全国回乡创业农民工总数约为800万人,他们约创造了3000万个就业机会。据对3026名回乡创业农民工的调查,1990年以前回乡创业农民工的只占4%,1990年至1999年回乡创业的占30.6%,2000年之后回乡创业占65.4%。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热潮正在兴起,农村劳动力双向流动与双向就业的新局面正在形成。

  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相比,新阶段的农民工回乡创业不仅主动性明显增强,还具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回乡创业者以第一代农民工为主。回乡创业者的平均年龄为39岁,年龄在30岁至45岁之间的占了63.9%,回乡创业者平均累计外出务工5.8年。二是回乡创业者大多从事非农产业。农民工回乡创业的产业分布情况是:第一产业占28.3%,第二产业占30.7%,第三产业占32.1%,其他8.9%。三是经营形式以个体和私营为主,企业规模较小。个体经营占68%,私营企业占20.2%,股份制企业占6.5%,承包、租赁经营占4.6%。从企业规模看,以中小企业(包括微型企业)为主。回乡农民工半数选择在离家较近的小城镇创业和居住。四是农民工回乡创业创造一批新的就业载体,以创业促就业,带动了当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地就近转移。根据百县调查,平均每名创业者带动就业3.8人,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当地不能外出就业的中年以上农民和从沿海打工回来的农民工。根据对301个村的调查,回乡创业者及带动就业的人数约占留村劳动力的18%。目前,农民工回乡创业总体人数和比例都还不高,今后一个时期农民工总体上外出大于返乡的格局不会改变。但随着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加快,农民工回乡创业前景广阔。

  农民工就业的中长期发展趋势

  经过近30年的改革、开放和发展,农村劳动力的剩余程度已经大大降低。为了掌握农民工发展的中长期趋势,我们运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长期开发维护的全国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DRCCGE),在不同的假设条件下,推算了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的几种可能情形,并分析了中长期内我国经济增长和劳动力转移的基本趋势。

  我国经济发展正在进入“刘易斯转折点”阶段

  “刘易斯转折点”是指一国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被吸干以后,工资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出现上涨,农业部门不存在边际生产率为零的剩余劳动力,实现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转折的时期。“刘易斯转折点”的到来不是突然的,也不会一蹴而就,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渐进过程。从劳动力的结构性短缺开始,这一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农村剩余劳动力从无限供给到有限剩余的转折。其主要标志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出现绝对下降,劳动力供求的结构性矛盾开始突出,转移劳动力工资开始上涨。第二阶段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由结构性短缺发展到全面短缺,其主要标志是劳动人口出现负增长,各年龄段农村劳动力都会出现短缺②。无论是大规模的抽样、经验观察还是相关研究成果都表明,我国正在经历着劳动力从无限供给到出现短缺的转变,目前已经进入了“刘易斯转折点”的第一阶段,并可能在“十三五”期间进入第二阶段。主要判断依据包括:

  1、农村剩余劳动力绝对量下降。

  自2004年开始,珠江三角洲地区普遍出现了“民工荒”。近几年来,这一现象不仅没有消失或缓解,反而蔓延到全国其它地区,如长江三角洲和京津塘地区,甚至在劳动力输出的中西部省份,2007年也广泛存在着普通劳动力短缺的现象。这个现象已经不是短期的或周期性的,而是成为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现象。这说明,农村劳动力已经告别了无限供给的时期,农村已经不再是剩余劳动力的“蓄水池”。根据二元经济理论,一旦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澡盆被淘干,就标志着二元经济结构特征开始转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农村劳动力没有可以转移的潜力,而是说,如果没有工资水平的提高,或者其它等值的激励手段的加强,非农产业就不再能够像典型的二元经济发展时期那样,轻而易举地得到所需的劳动力供给。

  2、农民工工资开始增长。

  我国农民工工资长期以来处于偏低的水平,并且一度几无增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表明,2004年之前的12年中,珠江三角洲外来农民工月平均工资仅增长了68元,与当地年均20%以上的GDP增长速度相比,工资水平几乎原地踏步,说明农民工未能很好分享企业效益增长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成果。但近年来,农民工收入出现了较快增长。2004年农民工平均月工资为780元,较2003年增长了 11.1%。随后增加幅度虽然略有回落,但依然保持着10%左右的增长,2006年外出从业农民工工资达到953元/月。如果把农民工工资在最近几年的迅速上涨趋势,与以往十几年的停滞进行比较,更反映出目前的变化是根本性的。近几年农民工工资水平的上涨,除了国家经济增长较快,就业需求比较旺盛的原因外,更重要的原因是农村剩余劳动力供给特征发生了变化,即从过去的无限供给阶段转为有限剩余、有限供给阶段。这种有限剩余的农村劳动力供给特征通过绝对工资水平上涨和局部劳动力供求紧张等方式体现出来。由于农民工增速将会放慢,农民工工资上涨将是趋势性的,这也将促使企业通过加薪和加强劳动者保护,以有效获取和维持合意的劳动力资源。

  3、劳动人口将出现负增长,农村剩余劳动力将由结构性短缺发展到全面短缺。

  继人口自然增长率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持续下降之后,劳动年龄人口的增长率从80年代也开始了下降的过程,本世纪以来下降速度明显加快。根据最新的预测,劳动年龄人口从2013年左右开始上升趋势就会十分平缓,2016?2017年达到最高峰后开始绝对减少。这时,作为无限劳动力供给的一个源泉,人口因素不再助长劳动力供给的增长。2004年以来,城镇用工企业迫于民工荒的压力,不得不放宽用工年龄,从过去的25岁以下放宽为30?40岁、甚至50岁。2005?2006年大量增加的是31岁以上的民工,特别是31?40岁的民工,2006年比2004年剧增41.8%。同时,农民工供不应求的年龄段也快速上升,从2003年的20岁以下,上升到2004年的25岁以下,以及2006年的30岁以下。我们在托达罗模型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建立了民工家庭年龄结构-生命周期模型,通过估算农民工的最高预期工作寿命,认为40岁以下农民工供不应求可能在2016年出现。这预示着,“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可能进入“刘易斯转折点”的第二阶段。

  中国经济增长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中长期趋势

  本报告采用CGE(Computable General Equilibrium Model)模型方法,建立一个反映中国经济发展和劳动力转移的宏观经济模型,以2005年中国投入产出表为基础,根据中国近年来经济发展、结构变化及劳动力转移的实际情形,采用情景分析法对2006?2030年间中国经济发展及劳动力转移的前景进行模拟和比较,并分析经济增长、城市化、对外贸易及产业结构变化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可能影响。

  根据基准情景的模拟结果,2006?2030年间中国的劳动力转移有以下几个特征:

  1、中国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业和城镇转移仍是个长期的过程。

  尽管从2003年以来,中国局部地区开始出现“民工荒”现象,近年来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也有显著上升,但中国仍然有超过3亿多主要从事农业的农村劳动力,劳动力转移仍将持续相当长的时期。分析表明,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对劳动力的巨大需求,将继续拉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农民工的总规模还将继续扩大。一方面,农村新增劳动力的数量将呈下降趋势;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进城农民工在城镇中沉淀的规模也将逐步扩大。受这两个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农民工规模扩大的速度将会减缓。根据基准情景的模拟结果,2006?2030年间,我国每年新增劳动力转移的数量不断减少,2010年以前每年新增转移大约在700多万人,2010?2020年每年约为550?650万人,而2020?2030年间约400?550万人左右,劳动力转移规模呈不断降低的趋势。

  劳动力转移持续的时间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现有农业劳动力的数量,二是劳动力转移的速度。而前者已定的前提下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取决于经济增长对劳动力的需求数量。从基准情景的模拟结果看,在保持每年430?800万转移数量的情况下(占各年农业劳动力总数的2%左右,劳动力转移的速度逐渐降低),到2030年,我国仍将有2亿左右的农业劳动力(见图2),劳动力转移仍然没有完成。可见,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仍将是我国中长期的重要任务,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环节。

  2、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城市化进程、对外贸易增长速度和产业结构变化对农村劳动力转移有重要影响。

  模拟结果表明,保持经济较快增长是保证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条件,要解决我国长期存在的就业压力,就必须要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经济增长速度对劳动力转移的影响很大,例如,2008?2010年间,与基准情景相比,GDP增长速度平均每年降低1.5个百分点,每年新增劳动力转移人数约减少50万人左右,比基准情景降低了6.3%,由于劳动力转移的减少,当年城市化率降低了0.02个百分点,非农就业比重降低了0.12个百分点。

  城市化进程可以有效促进经济的增长和劳动力转移。从基准情景的模拟结果看,如果今后保持每年提高城市化水平0.7?0.8个百分点,则到2030年时,我国的非农就业比重达到73%左右,城市化水平达到61%左右,城市化和经济就可以保持较为协调的发展。2006?2030年城镇人口增加2亿人,2006?2030年将增加3.22亿人。在城市化率提高的速度较快这种情景下, 2008?2010年城市化率每年比基准情景中城市化速度每年加快0.5?0.7个百分点,2011?2020年间城市化速度比基准情景每年加快0.5个百分点,2021?2030年间每年加快0.2个百分点。在此情景下,GDP增长速度、非农就业比重和劳动力转移人数与基准情景相比都有显著增加。例如在2007?2010年,经济增长速度每年大约提高0.01个百分点,非农就业比重比基准情景要高0.09个百分点,每年农业劳动力转移人数比基准情景增加约25万人左右,占当年新增转移劳动力的3.9%左右。在整个模拟期间内,都呈现出城市化速度加快而劳动力转移相应加快的现象,这说明城市化进程对劳动力转移有重要的影响。从模拟结果看,加快城市化发展步伐可以有效地促进经济增长和劳动力转移。

  外贸出口的变化对劳动力转移有较大的影响,出口增长速度大幅度回落会严重降低对劳动力的需求。为考虑出口变化的影响,我们设计了出口增长速度降低的情景,在这一情景中,我们假设由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等原因,中国的对外出口增长速度比基准情景有较大幅度的降低,考察这种情况下劳动力转移和经济增长所受到的影响,模拟结果显示,出口增长对劳动力转移有较大的影响,例如在2008?2010年,与基准情景相比出口增长速度平均每年降低5个百分点,受此影响,GDP增长速度平均每年降低约1.3个百分点,而当年新增劳动力转移人数减少约20万人,比基准情景降低了2.7%, 非农就业的比重相应降低了0.05个百分点。

  产业结构的调整也对劳动力转移有显著影响,第三产业比重上升可以有效地增加对劳动力需求,促进劳动力转移。在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情景下,经济增长速度有所提高,劳动力转移速度显著加快。例如,2007?2010年期间,第三产业比重比基准情景平均提高2.8个百分点,相应地,经济增长速度大约提高0.4个百分点,城市化率平均提高0.02个百分点,当年新增转移人数增加约44万人左右,为当年新增转移人数的6%。由此可见,服务业加快发展增加了对劳动力的需求,促进了劳动力转移,同时也有利于经济增长和城市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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