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苏水没有塑封:深圳史上最牛工资属实 科级年薪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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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史上最牛工资属实 科级年薪35万

2012年01月12日07:23新快报张国锋我要评论(869) 字号:T|T

深圳市住建局昨日回应称:去年整改砍掉近一半

■新快报记者 张国锋

昨日,深圳市住建局回应称,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员工高薪情况已在去年全部整改,目前年薪比之前在编人员低了45.5%。

前年底,一篇《史上最牛事业单位工资,有图为证》的帖子引来网友热议,帖中所提的是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部分员工的工资统计表。据统计,该中心人员最低年薪25万元,最高68万元,平均达到30万元。据悉国家审计署已完成对该机构“史上最牛工资”的审议,对相关情况予以了证实。

审计报告:最高年薪达到74万元

2010年12月22日,“史上最牛工资”网帖在各大网站流传,据帖子内容称,“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现有各类员工共65名,而该中心全年人员工资1913万元,人均年薪近30万元,年薪最高的68万元,最低25万元,远远高于深圳市同级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的收入。这还不包括其他发放的实物以及现金等。”

事件随后引起了轩然大波,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的上级单位深圳市住建局当时曾承认了这一事实,随后国家审计署介入调查,这项工作日前完成。

据审计报告显示,被曝光的“天价工资”数额属实,该中心2009年和2010年分别发放税前薪酬总额1965.57万元和1834.33万元,人均32.76万元和30.57万元。其中,主任层级(处级)、科级及一般员工年均税前薪酬发放额分别为63.53万元、35.87万元和27.27万元,其中,最低22.93万元、最高74万元。

审计报告还指出,该中心的收入来源构成,主要包括按照不超过2%的固定比例从政府物业租金收入中计提的业务费、维修费以及“自有物业”收入,预算总收入与披露相合。

报告还特别指出,“因地方财政及国土房产主管部门未对深圳租赁中心‘自有物业’进行资产清查和产权认定,导致应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所谓‘自有物业收入变成了该租赁中心为员工发放高工资、高福利的来源。”

深圳市住建局:去年起工资已经下调

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直属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管理,是自筹经费类事业单位,承担着深圳市本级政策性住房及保障性住房的租赁、维修、管理等职责。审计报告被披露后,该中心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史上最牛工资”已在2011年整改完毕,但拒绝透露工资调整的方式、内容等具体细节,该中心官方网站近期也一直无法打开。

昨日,深圳市住建局正式发布回应称“住宅租赁中心高薪问题已在2011年度全部整改完毕”。据介绍,对于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这类经费自给、管理模式类似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深圳市已经从2009年开始着手进行改革,但考虑到改革推进过程中总体情况的复杂性和个体的多样性,为确保事业单位改革的平稳推进,设置了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三年(2009—2011年)过渡期,该中心已于2011年1月份提前一年结束了过渡期。

该局有关人士表示,自2011年1月开始,该中心已纳入政府部门预算管理,并已根据《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实施工资总额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市人事工资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及标准发放工资,该中心在编人员年度人均工资已下调,比之前的在编人员年度人均工资下降了45.5%。

数字

“史上最牛工资”价值几何?

据审计报告显示,被曝光的“天价工资”数额属实,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2009年和2010年分别发放税前薪酬总额1965.57万元和1834.33万元,人均32.76万元和30.57万元。其中,主任层级(处级)、科级及一般员工年均税前薪酬发放额分别为63.53万元、35.87万元和27.27万元,其中,最低22.93万元、最高74万元。

内幕

“史上最牛工资”钱从哪来?

审计报告指出,该中心的收入来源构成,主要包括按照不超过2%的固定比例从政府物业租金收入中计提的业务费、维修费以及“自有物业”收入,预算总收入与披露相合。

报告还特别指出,“因地方财政及国土房产主管部门未对深圳租赁中心‘自有物业’进行资产清查和产权认定,导致应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所谓‘自有物业收入变成了该租赁中心为员工发放高工资、高福利的来源。”

观点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称

有关部门没监管好公有物业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之所以会出现“史上最牛工资”,是因为有关部门对纳税人的钱建立起来的物业没有监管好,相关主管部门应该对这样经费自筹类事业单位的收入、开支及逆行严格审查。(新快报)

南都报道:整改后年均17万

针对深圳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天价工资”问题,昨日,深圳市住建局作出回应,称这一问题已在2011年度内全部整改完毕,在编人员年人均工资下降45.5%.南都记者对比此前审计报告披露的数字,该中心在进行工资调整后,在编人员年均工资在17万元左右。另外从2011年1月开始,该中心物业租金收入已全部纳入市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

问题一:超出核定工资总额发放薪酬

2010年12月,南方都市报率先曝光深圳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存在“天价工资”问题后,该中心曾回应称“绝对没有这么高”。作为上级部门的深圳市住建局则回应称,会介入调查,核查数据并向公众公布调查结果。但直到近日国家审计署专项审计报告披露证实这些内容,深圳市住建局才再次就此事作出回应并介绍相关情况,前后跨度两年。

南都记者获得的这份国家审计署的专项审计报告中明确指出两大问题,首先是超出人事局核定的工资总额发放薪酬。审计报告中称,2009年11月12日,深圳市人事局核准租赁中心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月人均收入总额最高为14608元,折合年人均约为17.53万元。但审计核实,2009年和2010年,租赁中心税前薪酬发放总额分别为1965.57万元和1834 .33万元,人均32 .76万元和30.57万元。

审计报告中称,上述做法不符合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实施工资总额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租赁中心超工资总额发放工资未取得人事、财政部门的核准,你市(深圳市)应责成有关部门对租赁中心的工资收入进行核准纠正,今后严格执行绩效工资的相关政策”。

问题二:国有资产变成高福利来源

审计报告中明确指出的另一个问题是国有资产租金收入管理不规范。其中称,租赁中心的“自有物业”是其前身使用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的商铺及住宅,财政及国土房产主管部门未对其“自有物业”进行资产清查和产权认定,导致应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所谓“自有物业”收入变成了租赁中心为员工发放高工资、高福利的来源。上述做法不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意见的通知》中“三、建立、健全非税收入征管机制……(二)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提高非税收入征管水平……4、理顺非税收入缴拨关系……各部门、各单位征收的非税收入,必须全额缴入同级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你市(深圳市)应明确界定租赁中心管理的物业资产的权属,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责成租赁中心足额上缴国有资产经营收入。

其中同时披露,自2008年7月成立至2010年末,租赁中心将443.69万元“自有物业”租金收入截留至工会账,其中,218.06万元以工会补贴名目发放至个人,其余以文体活动费等名目列支。

部门回应

深圳市住建局:高薪问题已全部整改

昨天上午,深圳市住建局针对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高薪一事作出回应说,这一问题已在2011年度内全部整改完毕。

据介绍,对于租赁中心这类经费自给、管理模式类似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深圳市已经从2009年开始着手进行改革,但考虑到改革推进过程中总体情况的复杂性和个体的多样性,为确保事业单位改革的平稳推进,设置了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三年(2009-2011年)过渡期,租赁中心已于2011年1月份提前一年结束了过渡期。

该局有关人士表示,自2011年1月开始,该中心已纳入政府部门预算管理,并已根据《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实施工资总额管理的通知》(深人社发「2009」23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市人事工资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及标准发放工资,该中心在编人员年度人均工资下降了45.5%.同时,自2011年1月开始,该中心物业租金收入已全部纳入市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