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骑行的幽默:土地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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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之争

2012年01月09日 17:30:33分类:我的专栏

法治在中国从来没有完整地出现,这就决定了原本诉诸于法理的争夺与纠纷只能斗智斗勇。由于人们都接受智慧和勇敢的组合结构,此种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规则也便约定俗成。
 
 几百年前的中国,普天之下的王土以外,仍然有君王不能顾及的私田。这些私田的归属按照先来后到的次序确定,至于无人圈地的部分就成为后来纷争的发端。族繁不及备载,我的先祖辈就有过一次大规模的土地之争,与同样异地而来的邻乡异姓宗族争夺一方肥沃的农田。先祖辈迁入山东落脚后沿河而居,精耕细作人丁渐旺,而邻乡异姓却有宗亲在朝为官。尽管同宗先祖也有支脉从江湖进入庙堂,先祖们考虑到血脉渐远不便联络,最终输了官司、丢了土地、疏了血缘。
 
 中国古代坊间的纷争官司流于表面,依据的是人情人理,并没有确凿的法律依据,智者可以胜出,勇者可以胜出,有权势者亦可以胜出,智勇权势便是横亘于规则之间的平衡元素。
 
 民国时期,与我的家族有姻缘关联的远亲也因土地陷入纷争。远亲势力单薄,只能求助于同出一脉的远方兄弟,远方兄弟背着细长的竹篾作为丈量土地的度尺,夹着算盘作为计算土地面积的工具,带着单刀作为应战比试的武器。跋涉而来的远方兄弟对阵言语极为简单,他说如果土地边界不明确可以度量,土地面积不清晰可以清算,亦可对打单挑。几句旁白,土地就要了回来。
 
 土地之争说到底,不论智勇权势占多大份额,均是以命相搏。听说几十年前临近乡村为了争夺市集的开市权不惜空手到滚油锅里捞秤砣;听说曾祖辈为了从临河的村庄那里拿回本应属于自己的土地,用铁耙捶打到对方牵引的耕牛的头部……
 
 时过境迁,以命相搏土地的极端方式仍然在中国大地上演,浇火上身的唐福珍、身陷车轮的钱云会……无一不是用生命与那些和他们争夺土地的发展商、拆迁方、地方政府辩驳,但见他们手持宪法仰望苍天,对渴望拥有寸土家园的人而言,这是最决绝的方式,及至最后,他们像墙壁已经坍塌的建筑那样眼睁睁看着风起雨落,看着和尚打伞无法又无天。
 
 旧时的人们不曾见过法度,却在一次次的土地之争中信奉遵守法度,无论儒雅的智斗还是勇猛的武斗,法的度尺一端在自己手里,一端在对方那里。今日的土地再也没有王土以外的私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人们听说过予以保障身家性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也看见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标语条幅,却永远无法理解“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的准确含义。
 
 法的度尺一端仍然在自己手里,另一端却无力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