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川藏线买什么保险:论“卖淫是一夫一妻制的补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6 06:27:15
马克思主义卖淫理论

马克思主义对卖淫的看法比自由主义更广泛,既因为它试图在其社会情境中理解卖淫,也因为它更为广泛地理解卖淫。例如,马克思主义将卖淫看作不仅包括出卖个人的性服务,而且把一个已婚妇女为了获得经济支持而向她丈夫提供的所有那些有形的和无形的服务交换都看作是卖淫,有时认为卖淫甚至包括当一个男人与一个富有的妇女结婚时提供的服务交换。

对于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者来说,结婚是否是一种卖淫决定于结婚对象的经济阶级。仅当牵涉到财产时,结婚才退化为卖淫;当没有财产牵涉时,如在无产阶级之中,结婚仅基于相互爱慕。

恩格斯在谈到权衡利害的婚姻时说:

“这种权衡利害的婚姻,在两种场合都往往变为最粗鄙的卖淫--有时是双方的,而以妻子为最通常。妻子和普通的娼妓不同之处,只在于她不是像雇佣女工计件出卖劳动那样出租自己的肉体,而是一次永远出卖为奴隶。”〔恩格斯 62〕

 

在描述资产阶级婚姻是一种卖淫形式时,马克思和恩格斯不仅认为男人和女人都可以是妓女,也认为出卖的不限于性服务。从此出发,就差一步就可以把出卖许多其他服务描述为种种类型的卖淫。在《经济学和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断言,所有工资劳动是一种形式的卖淫。他写道:

“正象妇女从婚姻转向普遍卖淫①一样,财富即人的对象性的本质的整个世界也从它同私有者的排他性的婚姻关系转向它同整个社会的普遍卖淫关系。”〔马克思 118〕

马克思在注①中说:
“卖淫不过是工人普遍卖淫的一个特殊表现而已,因为这种卖淫是一种不仅包括卖淫者,而且包括逼人卖淫者的关系,并且后者的下流无耻远为严重,所以,资本家等等。也包括到卖淫这一范畴中。”〔马克思118〕

有人可能反对说,马克思的这种用语仅是隐喻性的,他只是利用‘卖淫’的这一贬义来谴责工资劳动。但是韦伯斯特词典的下一条支持这一主张:马克思的广泛用语不是隐喻性的:

“意2,婊子,一个人,例如一个作家、艺术家等等,为了卑下的和卑劣的目的出卖他的服务。”

如果韦伯斯特也是错的,如果在出卖性服务的妇女与出卖任何服务的个人之间存在具有哲学意义的区分,那么这种区分应有哲学上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的著作中是否包含有这种理论基础,或者另一方面它是否提供理由将工资劳动同化于卖淫?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认为二者都有,但将卖淫同化于工资劳动可能更强。

正是后一点,他担心由于他把一夫一妻制和卖淫看作同一事态的结果(即生产方式的男性所有制),“卖淫能否消失而不将一夫一妻制拖进深渊?(67页)”他迫切地要将一夫一妻制,或无论如何,性的忠诚,对于男人也成为现实。(同上)同样,他要通过将经济交易转变为基于相互性爱的自由协议,使资产阶级婚姻的‘纸 ’上描述成为现实。不幸的是,反对卖淫所立足的性理论没有得到发展。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者主张,没有理由认为恩格斯的现代个人的性爱观念是应该归功于一夫一妻制的“最大道德进展”,事实上不过是一种罗曼蒂克的维克多利亚的偏见。

即使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关于性关系的直觉不同意恩格斯的,然而也不一定回到自由主义的卖淫观。反之,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可以找到对卖淫更锐利、更有理和更为马克思主义特有的批评。然而,这些批评与对工资劳动的批评十分类似,并从而引导我们到将妇女卖淫同化到男女工资劳动的方向。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首先指出“它(资产阶级)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关系。” 它“把医生、律师、教士、诗人和学者变成了它出钱招雇的雇佣劳动者。”〔马克思恩格斯 253〕然后他们进一步指出这种关系也适用于家庭:“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254〕“现代的资产阶级的家庭……是建筑在资本上面,建筑在私人发财上面的。这种家庭的……补充现象,无产者的被迫独居和公开的卖淫。”〔268〕列宁也指出:

“只要还存在着资本权力,所有的东西--不仅是土地,甚至连人的劳动、人的个性,以及良心。爱情和科学,都必然成为可以出卖的东西。”〔列宁 第12卷,282〕

因此,资产阶级妻子和工资劳动都被看作“生产工具”〔马克思恩格斯 269〕,后者是商品,前者是婴儿。在狭义上,更为常用的意义上的妓女,当然也可以这样看。她们完成的是服务,不是生产一种产品。然而,马克思将卖淫描述为资本主义造成的那种异化关系的一个范例,在那里金钱代替了具体的人类的特征。他写道,在资本主义下,“我是什么,我能干什么,完全不决定于我个人。我是丑的,但我能为我自己购买最漂亮的女人。因此我不丑,因为丑的效果,它的丑陋,被钱抵销了。”

正如劳动能力在资本主义下成为商品一样,性能力,尤其是妇女的性能力也是如此。例如像工资劳动者一样,妓女的一种人的基本能力被异化了。像工资劳动者一样,她们变成失去了人性,她们作为人的价值用她们的市场价格衡量。并且像工资劳动者一样,她们因经济压力而被迫工作。对她们来说,如果不是结婚,卖淫是最佳的选择。

知道了这种批评,在《共产党宣言》中找到有必要废除“公共和私人的卖淫”的明确陈述就不奇怪了。但是马克思和恩格斯肯定都没有提示,这种结束可用立法禁止来实现。

既然,卖淫、妻子之成为家庭女仆以及雇佣劳动具有同样的资本基础,这种基础包含着“男子对女子的绝对统治力”,因此卖淫的消灭、妇女的解放和无产者的自由将是同步的。列宁嘲笑资产阶级对付卖淫只有依靠宗教和警察两种办法〔列宁第19卷,254-255〕,并指出:“对于卖淫现象的任何‘道义上的愤慨’(99%都是假的),都无助于取消这种妇女肉体买卖的事情:只要雇佣奴役制存在,卖淫现象也就必然存在。”〔列宁 第36卷,219〕

由于所有形式的卖淫都起源于财富的不平等,必须消除这种不平等。在我们时代,这意味着必须消灭资本主义。因为正是资本主义使男人控制生产手段,从而迫使妇女出卖她们的身体,并允许男人在婚姻中维持双重的性标准。当然,按照定义,正是资本主义维持工资制度,迫使大多数人通过出卖他们所拥有的任何劳动能力去卖淫。因此,马克思主义者认为消灭卖淫要求彻底的共产主义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