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深刻意义的爱情电影:罪犯当处长,权力“步步惊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3/29 21:42:25
山西运城交管处原副处长仝霄1995年获刑10年,刑期未满即被释放,之后在交管处被提拔。仝霄父亲曾是运城市委副书记,在仝父的运作下,仝霄的档案中已无犯罪记录,其学历证明也是伪造的。仝霄从罪犯变戏法般入党、升职,继而成为“五毒俱全”的犯罪团伙首领。近日,仝霄因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行一审被判处死缓,限制减刑。(12月29日《京华时报》)


  仝霄的履历可谓“步步惊心”:14岁时,父亲仝某动用权力,虚改年龄及户口,将仝霄送到部队服役。一年后,伪造退役手续,仝霄以退役之名赋闲在家。16岁时,多次持枪、持械伤害他人,向人索要钱财。他严重触犯刑法,被判刑10年,先是改判为8年,后被假释。假释出狱后又多次严重违法乱纪,成为当地一害。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流氓地痞,仝父仍利用权力和关系,为其弄虚作假,销毁档案犯罪记录,伪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当做学历证明,洗白身份。并为仝霄调动岗位、转干升职,将一个犯罪分子堂而皇之地引入仕途,成为大权在握的运管处副处长,继续为非作歹,直至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下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储存枪  支弹药,非法持有枪  支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贩卖、运输、容留他人吸毒罪,强奸罪,索贿罪等多项罪行。更让人惊讶的是,劣迹斑斑的仝霄,却在每年的机关考核中屡屡被评为优秀。人们常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有权有势能使黑变白,可谓“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权力的魔力之大,令人瞠目结舌。


  虽说仝霄终被绳之以法,法院判决其限制减刑。团伙成员也受到了法律制裁。但是该案发人深省、教训深刻。我认为,不仅仝霄本人与参与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的人员应该受到法律制裁。而且从减刑、假释到入党、转干、升职,伪造学历、档案,一系列法律制度程序形同虚设,为罪犯当副处长、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大开方便之门。值得追问与反思。


  试想,如果仝霄假释出狱、入党提干以后,稍微收敛纨绔习气,不再违法犯罪,或者说不犯下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大罪,不大肆索贿受贿,不是“五毒俱全”,罪孽深重、民怨太深。如果不是仝霄的父亲年岁渐老,离开权力核心太久,庇护儿子的影响力逐渐减弱,仝霄还会东窗事发、被绳之以法吗?


  仝霄及其犯罪团伙成员被判刑是罪有应得,但是仝霄的父亲伪造国家公文、干预司法、干预用人,知法犯法,又该当何罪?颇为微妙的是,媒体报道不仅没有谈及还隐去其完整姓名,以“仝某”代替,看来,仝某的权力魔力仍未失效,权力余毒并未清除。此案很可能涉及官员之间的利益交换,某些人构筑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导致了公权力失控。


  对此,山西省社科院专家庞丽峰认为,仝霄犯重罪还能提拔重用,表明有关部门监管漏洞十分明显,教训值得警示。此案涉及一些部门的公职人员,他们或碍于情面,或慑于权力,最终丧失原则、失职渎职,导致仝霄带“罪”上岗。我对这种观点比较认同。


  仝霄已被判处死缓,网友围观一阵以后,“罪犯当处长”也会慢慢淡出公众的视野。但是该案留给我们的思考还须继续。把权力魔兽关进法律制度之笼,完善用人失察、失职的责任追究制度,通过法律制度的力量筑牢用人制度防火墙,十分重要。如此才能给民众一点安全感与信任感,给“仝霄”们一点威慑。否则,罪犯当XX的新闻还会不断出现,政府的公信力还会继续遭到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