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现代历史题材电影:2011年山东省教师资格证考试报考条件须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9 13:59:38

2011年山东省教师资格证考试报考条件须知

  山东省2011年教师资格证报考在即,对有意向报考教师资格的考生朋友需要提前准备好自己。在此特提醒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准备自己。
基本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当地的中国公民。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当地且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当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当地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以及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学历条件是否达标: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它专科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及其它专科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职学校教师资格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注:以上学历必须是国民教育学历,如果申请人持部队院校毕业文凭申请,须提供军人服役的转业证明;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鉴定认证书。

普通话条件:
申请人必须提供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80分)以上的证书。
注:(1) 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省级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
(2)不对语文学科、幼教学科的申请人作其它特别要求(只要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即可)。
(3)博士学历的申请人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免考,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证书不予免考。
(4)普通话测试请与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联系
体检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规律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管理学生的能力等。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主要通过笔试、面试和试讲等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申请人的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基本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案设计能力。申请人需参加现场组织的教案设计。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表教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试讲重点考察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教学实施,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等能力,讲解、提问、板书等技能技巧。申请人首先接受专家测评小组的面试试讲,然后回答专家提问。
2011年山东省教师资格证报考学历相关要求说明(1)师范类认定:师范类是指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该类毕业生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其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相一致的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学历层次、专业不一致的应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持后续学历申请教师资格者,应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以下简称“两课”)考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2)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必须参加“两课”考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3)普通师范类学校3+2小教专科或小学教育本科毕业人员,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可以直接认定,申请其他等次教师资格的应参加“两课”考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4)列入普通师范教育类招生计划的电大、高职师资班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可不参加“两课”考试,只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5)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在校期间,未学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申请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两课”考试,取得《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未参加毕业教学实习或毕业教学实习成绩不合格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7)户口在外地,向工作单位(是指在驻地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有登记的正规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必须是已办理正式录入手续,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劳动保险,且工作单位及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能提供其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人员;
(8)“两课”合格证在5年有效期内只限申请一种种类的教师资格。
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一、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为体检不合格:
(一)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
(二)血压超过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a(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a(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a(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a(50毫米汞柱)。
(三)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均为体检不合格: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四)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五)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六)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
(七)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
(八)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
(九)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十)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
(十一)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十二)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者。
(十三)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或佩带助听器听力均低于5米者。
(十四)仪表仪容,有下列情况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四肢。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动者;四肢残缺变形,行路步态跛行,上肢(特别是右手)残缺影响板书写字者。
2、体型。身体畸形,如明显鸡胸、驼背、脊柱侧弯外曲超过3厘米;身高影响教学者。
3、五官。五官不端正,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者。
(十五)口吃,吐字不清,声音严重嘶哑,声带病变,严重慢性咽喉炎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影响教学者。
二、申请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相关专业有特殊要求的,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增加相关体检项目。其标准按1999年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相关专业的规定执行。
三、体检工作操作规程
(一)心脏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按六级划分,考生卧位安静时听诊肺动脉瓣膜区达到三级,其它瓣膜区达到二级,改变体位反复听诊心脏杂音确属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结论。
(二)期前收缩每分钟6次以上应立即做下蹲试验,运动后早搏消失,或偶有1--2次,心电图正常,可作“正常”结论。如每分钟仍在6次以上,做“不正常”结论(以体检当日测量为准)。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确无心病变者可做“正常”结论。
(三)听诊测量血压时舒张压以变音为准,由于精神紧张,血压超过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同时伴有心率快的受检者(如急发性高血压),嘱其休息一刻钟至半小时测第二次,选其中低值,记入体检表,如仍不正常,适当休息,多测几次,但必须以体检当日血压为准。
(四)肝、脾检查以平卧位平静呼吸为淮。
(五)色觉检查用《喻自萍色盲本》或空军后勤部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
(六)单颜色识别能力检查(单种颜色分别认识能力):1)医生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或采用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从中任选出一种让考生识别。在5秒钟内讲出颜色名称;2)医生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考生在5秒钟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导线或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准确找出该颜色的导线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以上两种方法交替进行。将能认出的颜色在其名称上作“ ”符号,记入体检表(识别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能力正常者不必检查此项)。
(七)视力检查统一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用5分记录法记录检查结果,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者,需用矫正镜片测视力,矫正不到4.8者应查眼底。眼底仅见近视特征无其他异常者,增加镜片度数远视力即有所提高。可将实际检查矫正视力及矫正度数,记入体检表。
(八)测听力:用耳语,左右耳分别进行,测听距离5米。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应佩带助听器复测,复测均低于5米者不合格。佩带助听器测听距离,应作“ + ”符号记入体检表。
(九)嗅觉: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全不辨别者为丧失(体检时患感冒者,约定一周后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