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香港黑社会新闻:2011年度“淄博教育十大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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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淄博教育十大新闻”  2011-12-31 14:35:00   浏览 912次 作者:

2011年度“淄博教育十大新闻”(按时间先后为序)召开庆祝建党90周年庆祝大会 配备新制式接送学生车辆 NOC获奖“团体总分第一名” 首批“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   
淄博市特殊教育中心校园启用      1.一号文件加快全市教育内涵发展
    3月1日,市教育局以1号文件的形式,印发《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2011年是实施规划纲要的起步年,市教育局出台1号文件把教育内涵发展作为根本要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把课程与教学改革作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今年以来,通过全市教育工作会议、普通高中课程与教学工作会议和工作调度会,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在全市开展了实践课程实施水平和高中课程教学视导,落实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制度,加强区域骨干教师团队建设,普及网络教研,组织实施中学优质化工程和生本教育,加快了全市教育的内涵发展。《中国教育报》对市委高校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赵新法进行专访,9月12日,刊发《寻求教育质量的再突破——山东省淄博市教育局局长赵新法谈如何深入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访谈录。     2.市直教育系统扎实开展“党建工作推进年”活动
    3月11日,市教育局党委印发《关于开展2011年党建工作推进年活动的意见》,标志着“党建工作推进年”活动全面启动。“党建工作推进年”活动紧紧围绕建党90周年,在市直教育系统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学党史、增党性、当先锋”等十项主题活动。“七一”期间评选表彰了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淄博一中党委被省委表彰为“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淄博市招生办公室党总支被市委表彰为“淄博市先进基层党组织”,4名同志受到市委表彰。扎实开展争创党员先锋岗和先锋科室活动,在市直教育系统命名共产党员先锋岗268个、共产党员先锋科室96个。组织开展新一轮党员承诺活动,市直教育系统公示党组织、党员承诺书1286份,收到群众反馈意见123条。实施“双培”工程,重点发展一线优秀青年教师和品学兼优高中学生入党,共发展党员82名,培训入党积极分子210名。在全市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推进会上,市教育局作了典型发言。通过开展“党建工作推进年”活动,市直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显著增强,为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基础、组织保障、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3.“教育工作创新年”推动全市教育改革发展
    4月份,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正式启动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活动共确立66个创新项目,涉及创新教育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德育工作模式、创新教育评价制度和招生考试制度、创新教育管理、创新督导评估制度、创新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创新教师教育体系等8个教育创新工作重点领域,多数创新项目已经取得明显成效。25所学校开展了跆拳道项目进校园试点工作,属全省首创;在全省率先启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联合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组织了首届全市中小学教师基本功比赛,充分调动了教师专业发展的积极性,我市教师参加全省教师基本功大赛成绩名列前茅;百个中小学德育品牌创建完毕,德育工作实效性不断加强,《中国教育报》对我市德育品牌创建工程进行报道;加大高中招生政策改革力度,首次实行以初中学业考试取代升学考试、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录取新生,实现了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与招生录取的实质性挂钩;进一步完善指标生分配办法,实现了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结果与招生指标分配的硬挂钩,引导初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质量;《文化强教在淄博》出版发行,文化名校、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评选和教育历史物证评选活动,展示了文化建设成果,推动了全市学校文化建设的发展。     4. 我市启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4月份,我市印发《淄博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下简称《计划》)。《计划》明确了淄博市学前教育的发展现状、发展原则、发展目标、重点工作以及保障措施。到2013年,全市新建幼儿园 57所,改扩建幼儿园 126所,撤并幼儿园105所,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到98%以上。2011年,设立了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建立了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开展了强化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专项行动,加强了无证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至8月23日全面完成无证办园清理整顿工作,全市共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422处,其中取缔360处,整改后注册62处。积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年内,全市完成新建幼儿园27处,改扩建幼儿园75处,全市新招聘在编幼儿教师135人。     5. 我市率先制定《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6月29日,我市制定《淄博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明确了接送学生车辆实行属地管理,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对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的组织领导、车辆及驾驶人资质、运营管理、安全监管等提出具体要求,是我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的重要依据。8月22日,市教育局又印发《〈淄博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从接送学生车辆的申请受理与复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日常管理、奖励与惩罚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各项管理措施和要求,为贯彻落实《管理办法》提供保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出台,使我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对维护我市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促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年内,各区县扩大投入渠道,严格办理准入手续,全市共投入4400余万元,新购置418辆制式车辆,并为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和GPS监控系统,强化对车辆运营过程中的监管,确保车辆安全有序运行。     6. 我市荣获“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总分第一
    7月17日至23日,在第九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简称NOC)决赛中,我市夺得团体总分第一名,取得历史最佳成绩,NOC组织委员会发来贺信表示祝贺。本届NOC活动我市有300多名师生入围决赛,获39个NOC教育信息化发明创新奖,其中学生项目18个,教师项目21个。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田淑兰为淄博代表队颁发全国总分第一名的证书和奖杯。近年来,市教育局以培养中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突出抓好中小学生科技教育。“布谷”科技节已经连续举办11届,提升了学生科学素养,扩大了科技活动的影响力。我市在全国中学生数理化学科能力竞赛、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争当小实验家”科学实验大赛等科技创新与科学技能大赛中,均取得骄人成绩。少年科学院“小院士”课题研究活动取得丰硕成果,6位同学荣获“山东省少年科学院院士”称号,人数占全省近三分之一,5名同学荣获中国少年科学院“小院士”称号。淄博市工业学校索亚敏老师荣获“全国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称号。今年12月份,淄博市中小学科技教育中心正式成立,成为我市首个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中小学生科技教育活动场所,进一步引领和推动全市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的科学发展、健康发展。     7.我市隆重表彰首批“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
    9月6日,市政府授予王荣桥、王翠霞、田如山、苏同安、杜文安、李蔚、耿颖杰、贾福梅、董军华、曾照香等10名同志首批“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称号,并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9月9日,在全市庆祝第27个教师节大会上,10名首批“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受到隆重表彰,并受到市领导亲切接见。随即,《山东教育报?淄博专刊》推出楷模事迹系列报道,在全市教育系统掀起了学习楷模的热潮。楷模事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8. 淄博中学、淄博市特殊教育中心等一批重点工程竣工并启用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教育系统的努力下,淄博中学、淄博市特殊教育中心等一批重点工程竣工并启用。10月17日,淄博中学举行校园启用仪式。淄博中学由市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联合投资4亿元兴建,是全市迄今为止投资最大、档次最高的普通高中,有效缓解了学生上学压力。12月20日,淄博市特殊教育中心正式启用,由淄博盲校、淄博聋校合并组建的淄博市特殊教育中心是政府重点工程、民心工程、爱心工程,主要办学功能为盲聋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共投资约9300万元,淄博市特殊教育中心的启用为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9. 《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颁布实施
    11月23日,我市印发《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建立完善了师德考核评价体系,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评价的首要依据,并实施师德预警与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度。《考核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近年来,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2004年11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从师德教育、师德监督、师德考核等方面提出了较详细的工作要求,并首次提出淄博市教师“十不准”,作为规范中小学教师行为的准则。2008年5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师德教育考核监督工作的通知》,着重从师德监督方面进行了强调。今年,为落实我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师德考核评价体系、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评价的首要依据、实施师德预警与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度等目标要求,颁布了《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从而在教育、监督、考核三个方面构建起完整的师德建设工作体系。     10.市教育局荣膺“山东省文明单位”
    12月22日,市教育局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委员会命名表彰为“山东省文明单位”。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教育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十型机关”建设。通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使机关全体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服务宗旨、公仆意识进一步明确,开拓创新精神进一步增强,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年内,市教育局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工作特色鲜明,异彩纷呈,先后获得“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全省人民防空先进集体”、“全省少先队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五五’教育普法工作先进集体”、“2006—2010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市教育工会荣获“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先进工会组织”荣誉称号;市教育局团委荣获“山东省红旗团委”称号;市教育局关工委被教育部关工委表彰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局机关20余人次受到市及以上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