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筝10大名曲试听:研究生为什么不会讨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5 01:59:52
据介绍,进城务工者多数不会讨薪。要么就是任人摆布,吃个哑吧亏算了,要么,就是采用一些不理智的行为,比如:爬塔吊、自焚、自杀,以及堵路、围堵等举动,被称为“暴力讨薪”和“恶意讨薪”。媒体上曾斥之为“跳楼秀”。这是因为民工多数不懂法,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有的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的,签订劳动合同不规范,又不懂得保存证据,一旦发生劳资纠纷,除了激于义愤的抗议外,多数不能有理有节地据理力争,即使诉诸法律,也是输多赢少。因此,民工不太相信法律,他们更愿意用爬塔吊、自焚、自杀,以及堵路、围堵等被称为“暴力讨薪”和“恶意讨薪”办法来给自己讨回公道。

  研究生比民工高明多了。研究生毕业,不是硕士就是博士,研究生讨薪应该比民工会讨。这是以常理推断。其实不然。在讨薪这件事上,研究生比民工强不到哪里去。这有事实为证。

  据7月31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的28名研究生,在担任北京西门文化公司编纂的《毛泽东读书集成》校对工作期间,该公司拖欠其工资。在沟通没有效果的情况下,7月16日,讨薪者来到西门文化公司,集体围攻西门公司近6个小时,讨要西门公司“长期拖欠的劳务费”,坚持要求立即领钱,并以报警、媒体曝光等手段进一步威胁。

  报道称:也许慑于北京师范大学响当当的头衔,也许慑于研究生这个高等知识分子群体在社会上的影响,反正,经过“围攻”与“威胁”,28名研究生终于讨要回了自己的“血汗钱”。

  于是,有人感叹道:研究生知法、懂法,他们完全可以用“高明”的途径为自己讨薪,比如,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或组织起来,选派代表直接与相关公司负责人对话,或通过学校老师或领导来给公司施加压力,推进问题的解决等。但事实并非如此。这些有知识、有文化、懂法律、富有理性的名牌院校研究生们,其讨薪的手段同农民工如出一辙、毫无差别。这是为什么呢?

  我们不妨设想一下:28名研究生通过法律讨薪,先要思忖一下欠薪发生的时间是否已经超过了60天,否则,趁早别费那个劲。欠薪属于劳动争议,我国对劳动争议官司的审理程序是“一裁两审”,先要进行劳动争议仲裁,不服仲裁才能提出法律诉讼。而劳动争议的有效时间是60天,超过60天,仲裁部门不予受理。更说不上提出法律诉讼了。

  假如,争议发生时间没有超过60天,也仲裁了,研究生们不服,下一步就可以进行法律诉讼。身为研究生,当然会知道法律诉讼是要花钱的,请律师要交律师代理费,其费不菲;还要交诉讼费,其费甚巨。而且,法院审理的时间拖得很长。惜时如金的研究生们往往耗不起那漫长的时间。假如,胜诉了,但胜诉之后拿不到钱的现象比比皆是。他们又安知自己不是这种结局呢?

  凡此种种,难怪研究生在法律面前裹步不前。他宁愿采用“闹事”的办法。这种办法优点很多:第一,不受60天的限制。第二,成本较低,无非是花点交通费之类,即使不成功,损失也不大。第三,如果运气好,碰上了雷厉风行的领导人,事情往往可以立竿见影得到解决。比法律这个玩意儿效率高多了。

  媒体如果感兴趣,不妨作个调查:在讨薪这件事上,通过法律途径而成功的占百分之几、通过围堵等办法而成功的占百分之几。还有多少当事人是“打掉牙往肚里吞”,自认倒霉了事?

  《中国青年报》文章说:北师大28名研究生的讨薪,给了全社会一个响亮的耳光。事实证明,不论是高智商还是低智商,不论是高学历还是低学历,不论是懂法者,还是不懂法者,几乎都要遭遇讨薪的困境、维权的困境。倘若一个事件的发生是偶然的,我们可以就事论事;假如一种事件经常性发生,则要反思社会制度设计。

  道理说得对,但不是“给了全社会一个响亮的耳光”,而是给了我们的法律一个响亮的耳光,给了现行的劳动法规一个响亮的耳光。中国的法律,老百姓“消费”不起。也轻意不敢沾边。不知道28个研究生的耳光能否将法律打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