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见和去世的妈妈吵架:墓志的起源、演变及书法启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3:32:55
墓志的起源、演变及书法启示  《墓志的起源、演变及书法启示》

柴新胜   马发喜

中国书法艺术博大精深,光辉灿烂,在这一艺术宝库中,有一颗耀眼的明珠——墓志书法。墓志书法艺术上起秦、汉,下至近代,历史跨越之漫长,地域分布之广泛,藏品数量之丰厚,在中国书法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墓志书法丰富多彩,书体真、行、草、隶、篆诸体皆备,反映着不同时期书体的演变与发展;在墓志书法中,不乏历代书坛宗师巨匠之作,有些作者虽名不见经传,或者没留下姓名,但其作品造诣之高,艺术之精,也是难得的艺术瑰宝。

墓志越来越受到书法界、考古界、史学界等高度重视。迄今为止,见于著录的已有《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千唐志斋藏志》、《曲石精庐藏志》、《隋唐墓志铭汇编附考》、《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汇编》、《洛阳出土历代墓志辑绳》等大型集刊。这些刊集,多从史料的角度对墓志作了研究和介绍,但作为书法艺术,常常带而过之。墓志作为书法大家族中的重要成员,它是如何形成的?它的源头在哪里?它是怎样发展演变的?作为书法艺术,它给我们留下了哪些有益的启示?对此,本文做一些探讨,愿就正于方家。

墓志的源头,可以追溯到两千二百多年前秦代的刑徒墓铭(或叫刑徒墓志)。在清代以前,刑徒铭并未引起人们的重视。公元一九零七年,东汉刑徒砖铭在洛阳出土,并立刻引起考古界和书学界的关注。一九零九年,《神州国光集》第七集首先发表了刑徒砖拓本。当时端方收集了二百余块,将其中的一百三十三块编入了《陶斋藏砖记》。公元一九一七年,《恒农砖录》汇录刑徒砖铭文二百三十一块。

一九六四年春天,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工作队,对位于洛阳偃师大郊村西南的东汉刑徒墓地进行了大规模发掘。共发掘刑徒墓五百二十二座,出土刑徒墓砖八百二十余块。砖铭记录了刑徒的部属、无任(无技能)或五任(有某种技能)、狱所名称、刑名、姓名和死亡日期等。砖铭起自东汉永初元年(公元107年),止于永宁二年(公元121年)。铭文均阴刻在残缺废弃的砖的正、反两面,亦有个别刑徒姓名刻于砖的侧面。从对出土的刑徒砖铭观察分析,在镌刻铭文之前,多是先用朱笔将铭文写在砖面上,然后依字迹刻出。有的刻成后还用朱笔再行勾画,亦有个别的刑徒砖铭用朱笔书写后未经镌刻。砖文为竖行,全部用隶书自右向左书刻。

公元一九七九年底,始皇陵秦俑坑考古队,对位于秦始皇陵西侧赵背户村的秦代刑徒墓进行了发掘,其中出土刑徒瓦志十八件,记述刑徒十九人。记有刑徒的地名、人名、爵名和刑名;根据瓦志铭文提供的内容,其年代应在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至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刑徒瓦为残片,铭文基本是阴刻小篆,竖行自右向左书刻。镌刻手法简单,字体率真随意。

自秦代到东汉三百多年时间里,从刑徒瓦铭到刑徒砖铭的演变过程中,刑徒铭逐渐形成了在内容和形制上的格式标准以及独有的书写风格。如秦代的一些刑徒瓦铭文,已基本成为当时比较标准的格式,书体也是官方通行的小篆;汉代刑徒砖铭文格式进一步完善,书体亦为官方通用的隶书。秦、汉刑徒铭的共同特点是书刻率意,虽然有的写得紧密严整,但多数恣肆率直,纵横不拘,天真、自然、烂漫,无意中流露出秦、汉书家书刻汉字的门径。

 墓志铭的出现,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秦、汉是中国政治统一,经济较繁荣,文化较发达的历史时期,为了巩固大一统的封建帝国,统治者将不计其数的农民定罪判罚,使他们变为刑徒。为了体现一统大国的辉煌和满足少数统治者的欲望,他们大造陵墓和宫苑。此时,便从全国各地的狱所将这些刑徒押送到工地服劳役。秦统一中国后,从原六国三晋的东武、平阳、扬民、平阴、武德,齐鲁的博昌,楚国的兰陵、邹、赣榆等地诏调修建始皇陵的刑徒有数十万人;为汉代帝王修造宫苑的刑徒是从全国的司隶、兖州、豫州、荆州、青州、徐州、冀州、并州、扬州等九个州调押来的。他们被迫从事繁重的土方工程以至劳役而死。经对秦陵百具刑徒骨骼鉴定,除三名年轻女性和两名儿童外,其余均是20至30岁的青年男性;东汉刑徒死者中,男性占96%,女性占4%,绝大数是青壮年。当他们死后,在草率下葬的同时为他们书刻、放置了陶质墓志(铭文瓦或铭文砖),用以为这些悲惨灵魂的姓氏、刑名、死亡年月、葬地等做个标记,为刑徒画上个句号。

秦、汉时期,是我国汉字形体变革创新和书法审美意识形成、发展的重要时期。在秦代,大篆经过省改变革成为小篆并出现了古隶;到东汉,隶书由古隶逐渐演变、成熟为今隶。章草、今草、行书相继创成,真书得以孕育,并奠定了书法和书法美学的基础。秦、汉是书法变革创新的时代,也是书法于普及中迅速发展的时代。秦都咸阳和东汉京师洛阳,是这一时期书法普及、创新、变革与发展的核心地区,刑徒铭就是在书法发展的特殊时期和特定环境中延生的。

春秋末年,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把周公制定的礼乐宗法等级制度更加系统化、理论化,后来形成了以“礼”和“仁”为中心思想的儒家学说。秦代在焚书坑儒的同时,承袭了华夏优秀的传统文化,刑徒铭的出现,应该是这一文化背景的折射;到东汉时,以儒家、佛学、道家为主的多宗教学术派别得到充分地发展与融合,在这一背景下,人们由对神的崇拜转向对人自身的关注。上层社会要歌功颂德,下层庶民则希望死后灵魂得到超脱、救援和幸福,社会上出现了“以厚葬为德,薄葬为鄙”①的世俗。与人们更加自觉地为死者刻立碑石或随葬买地券同步,汉刑徒砖铭继秦刑徒瓦铭之后大规模地出现,则是人们社会意识和需要的综合反映。

刑徒砖铭既然亲和了传统思想文化,亲和了人们追求死后超脱和来世幸福的迷信心理,亲和了上层统治者宣扬仁政的需要,因此,当它一经产生,便被整个社会所接受。之后,刑徒铭实现了四个重大的转换:一是墓主身份的转换。秦至东汉中期,墓志铭是为刑徒书刻的,而到汉末魏晋,墓主身份发生了质的变化,墓志铭这一新生事物,很快被包括身为朝廷命官的曹操宗族等官僚暨平民所接受;二是墓志功能的转换。起初,墓志铭只是为惨死的刑徒划个句号,而到汉末、魏、晋,墓志开始走向记述主人生平事迹以及对死者的赞颂;三是志料质量的转换。在统治者的眼里,刑徒只不过是个犯人,墓中放块残砖断瓦足矣,而到汉末、魏、晋,随着主人身份和墓志功能的转换,残砖断瓦显然不能适应需要。此时,志料由残砖变为优质方整之砖,进而由陶质变为石质。在石质墓志迅速兴起之后,陶质墓志便成为偶尔用之的孑遗;四是撰书者角色的转换。秦、汉刑徒铭的撰书者最高不过是狱吏,自曹操宗族成员的墓志起,撰书者显然已变为文人学士担任。在进行上述转换的同时,书法也在不断地创新。先由刑徒瓦中的小篆到刑徒砖上的隶书,再由隶书开始孕育隶行、章草和魏楷。以前由谑妨喜蛔悖嗣呛苣严低车厝鲜渡鲜鲎弧9痪牌咚哪曛烈痪牌咂吣辏不召裣夭┪锕菸奈镒遥晕挥诟孟爻悄辖级耗┠瓴懿僮谧迥菇辛丝脊欧⒕颍袷榭逃忻牡哪棺┮话偎氖蹇椋ㄆ渲幸蹩?39块,朱书6块),加之刑徒铭的出土以及全国各地先后发现的众多魏晋时期的墓砖志,如《魏景元元年张普墓砖》、《张使君兄墓砖》、《魏正元二年徐氏砖》和晋《成晃墓志》、《徐义墓志》等,使我们对上述问题的认识有了依据。

 之后,北魏到随唐,墓志逐渐成熟并完善。规格趋于方形,有些墓志还配有志盖,从选石打磨到书丹镌刻都非常讲究,装饰亦很精美。《元晖墓志》的四侧刻有四神和云气纹;《冯邕妻元氏墓志》的志盖和四侧刻着各种异禽怪犬和精美的图案;还有的则将墓志刻成龟形,志盖刻成龟背,更是别出新意。这时,墓志已成为集书法,画像,雕刻等为一体的完美的艺术品。

墓志书法随着北魏丰碑大碣的再度崛起得到了空前地发展,书风也为之一变。“魏碑体”脱颖而出,异军突起,其风格多样,如百花争艳,使人有应接不暇之感。

随唐以后,墓志书法更是丰富多彩为前代所未有。真、草、隶、篆各体皆备,甚至使用了飞白书。风格多样,流派分呈的墓志书法艺术,既可让人们领略到欧阳通书《泉男生墓志》、颜真卿书《郭虚己墓志》、张旭书《严仁墓志》、黄庭坚书《王长者墓志》等大家之作,又可从民间书家的书迹中开阔视野,汲取营养。从刑徒铭墓志的导源到唐代墓志的完善,几经风雨,历尽艰辛,从而确立了墓志在中国书法中的重要地位。

三国到晋代,墓志正值转换期,其间,遇到了一些新的情况。一个情况是三国时期,殡葬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包括达官贵族开始崇尚薄葬。诸葛亮病亡军中时,曾遗命“葬汉中定军山,因山为坟,冢足容棺,殓以时服,不须器物”。②  曹操一改葬后守孝三年的习俗,要求在对自己遗体下葬之后就要停止悼念活动。曹丕认为:“人生为七尺之躯,死为一棺之土。惟立德扬名,可以不朽”③他对自己身后之事简办要求的更加具体;另一个情况是到了西晋承袭了上述简葬习俗,晋武帝诏示:碑表私美,莫大于此,一禁断之。因此,流传至今天的晋代丰碑巨碣屈指可数;还有一个情况是由于战乱不休碑碣屡遭破坏,而深埋地下的墓志却充分显示了其优势。上述情况给魏、晋时期墓志的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和空间,但也使一些人对墓志起源的认识出现偏差。有人认为:因薄葬禁止立碑或因战乱,人们只好将墓碑埋入地下,称为“埋铭”,从此产生了墓志。这种认识失之偏颇。在此之前,具有墓志形式和功能的刻品早已存在,并正在以旺盛地生命力不断演变发展着;当地面碑刻重新兴起后,并未因碑的兴起而使墓志消失,相反,墓志的发展更加兴盛。魏、晋只不过是墓志发展的一个新的重要的阶段。在这里还需要说明的是,认为买地券是墓志起源的说法,同样不够确切,因为买地券与墓志功能相差甚大。墓志的内容是对死者生平地介绍评价以及怀念;买地券则是为死者灵魂在阴间购买“土地”的凭证或者用于其他,与墓志功能完全不同。因此,同样不是墓志的导源。墓志是远远早于碑碣和买地券的书法载体中的少数资深成员之一。

                      四

墓志,从源头到今天,漫长的岁月,丰厚的遗存,不仅堪称是一部石刻“史书”,同时,作为书法,墓志也是除墨迹之外的最主要的书法表现形式。墓志书法带给我们的思考是多方面的,下列启示对我们将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只有创新才能发展。

墓志在其整个发展演变的进程中,深深地留在这一轨迹中的烙印即为创新,创新使墓志书法得以于二千二百余年的历程中不断地发展。秦刑徒瓦铭,用超人的胆量和时代勇气,在断残的瓦片上以篆中带隶、率真天然、稚拙质朴、介乎官方与民间之间的书法风貌,首开墓志书法创新之先河。接着东汉刑徒砖铭在继承秦代刑徒瓦铭书风的基础上,用汉代隶书书刻砖铭的形式,对瓦志书体进行了否定。尽管等匀线的点划痕迹并未完全消失(也不可能完全消失),但是从线占统治地位的篆书中解脱出来,转而以点画的变化和结体的自由而取胜,使墓志书法又开始进入一个新的时代。墓志书法到晋代,基本沿习的是曹魏隶体,点划的质量较前者虽然有所提高,但形式单一,结构程式,较汉代墓志隶书的率真洒脱已大为逊色。这时,书家们悄悄地将楷意注入墓志,从而在造像题记和墓志书法中完成了一场艺术革命,创造了“魏碑”这一新的书体。当盛唐将墓志的制式发展到完善时,其书法(楷书)亦达到了精细严谨、法度森严、无法再超越的程度。面对困惑,书家们还是选择了创新之路,大胆地将行、草、隶、篆等多种书体注入了墓志,甚至连不常见的飞白书也出现在其中。在此基础上,宋、元、明、清和近现代的书家们,对墓志书法进行了不断地创新,使这一艺术瑰宝在发展中确立了自己特殊而重要的历史地位。

    创新是书家们的灵魂,是书法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书法艺术永葆生机的源泉。

只有融会才能贯通。

“举一而反三,闻一而知十,乃学者用功之深,穷理之熟,然后能融会贯通,以至于此。”④学问的道理如此。墓志书法的演变与发展同样如此。墓志书法正是在融会的过程中,使其整体上始终沿着一条主线在发展前进。

当墓志刚刚诞生时,其篆书便以极具强烈的艺术冲击力向前发展。汉隶又在融会篆书刚筋铁骨般线条同时,表现出自家的艺术魅力。墓志书法在后来的发展中,犹如所有事物的发展变化一样,始终遵循着否定之否定的基本原则与规律。不同的是,它的每一次否定都是在融会中完成的。这样,当一种书体对另一种书体进行否定时,同时又融会着另种书体的传统精髓,使书法地发展始终在良性循环中得以贯通。融会包涵了方方面面,理论的、实践的,传统的、现实的,中国的、外国的,诗词、雕塑、音乐、绘画等等,都是融会的对象。

融会,使事物在发展中进步;融会,使人的观念在传承中更新;融会,使书法在继承中弘扬。一分为二,对立统一,阴阳相成,天人合一,就是用融会的方法和形式贯通的。

只有适应才会生存。

大千世界,泱泱万物,每天都在生生灭灭,这里有什么奥秘?其实很简单——适者存!墓志书法发展为书法艺术中的瑰宝,是饱经风霜,多次脱胎换骨适应社会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以及人们实用的、审美的等等需要才得以实现的。

书法作为一门独立的艺术存在,是与实用书写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的,墓志尤为突出。刑徒铭只不过是为了给刑徒的一生划个句号,刑徒们既没有资格,官方也没有必要使用庄严肃穆的书体;由于墓主身份的转换,于是魏、晋时期的墓志书体大多变的四平八稳;北魏拓跋族的统治,既要倡导汉化,又要显示北方少数民族彪悍的个性,“魏碑体”应运而生;唐以后,墓志书法艺术的高低明显地成为墓主身份地位的象征,于是不同地域流行的、书家个性表达的、各朝各代创造的书体与风格,在贵族与平民中各展风采。时代为墓志书法提供了发展的足够时间,墓志为书法开辟了广阔的生存空间,墓志书法在这足够的时间中和广阔的空间里反复摸索,找到了自身生存的奥秘,这就是于适应中不断走向辉煌。然而,近现代,特别是当代,除少数仍在实行土葬的地区有的还往墓中放块铭文砖之外,取而代之的是传藉、档案、录像带、光盘、计算机资料库等等。书法地发展有着自身的规律,书法地发展不可能摆脱时代的要求,在大的趋势与发展方向上必定同时代相一致,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

我们不能不面对这样的现实:信息化时代向我们走来,市场经济向我们走来,世界各国的文化已相互渗透,人们的审美观念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书法——中华民族特有的、已经传承了几千年的艺术瑰宝,今天遇到了前所未有地挑战。我们应该从墓志导源与发展的经验中得到启示,以创新的胆识和勇气,以融会的胸怀和方法,以适应的思维和对策,创造出既能充分张扬个性,又能体现时代精神;既有传统魅力,又有现代情趣;既有艺术水准,又有市场需求;既有民族精神,又有被广泛认知的书体风貌!

注:

1、 《后汉书·光武帝纪》

2、3、《三国志》

4、《朱子全书·学三》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