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诗歌及理由:地税局申报期限汇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3/29 16:17:50
为方便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减少办税等候时间,解决网上报税线路拥挤的问题, 从2007年8月20日起,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对全市纳税人纳税期限统一如下:
(一)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文化事业建设费按月申报,申报期限按照地税税务登记证上八位数电脑编码的最后一位数字划定:
1、电脑编码尾数为0、1、2的纳税人,纳税申报期限为次月10日前(从2009年2月1日起,对营业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纳税申报期限调整为次月15日前);
2、电脑编码尾数为3、4、5的纳税人,纳税申报期限为次月15日前;
3、电脑编码尾数为6、7的纳税人,纳税申报期限为次月20日前;
4、电脑编码尾数为8、9的纳税人,纳税申报期限为次月25日前;
5、货运自开票纳税人申报运输业营业税不分电脑编码尾数,纳税申报期限统一为次月15日前(申报其他税种按电脑编码尾数确定申报期限);
6、储蓄扣税纳税人不分电脑编码尾数,纳税申报期限统一为次月15日前。
(二)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实行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1、季度预缴。第一至第四季度预缴申报期限按照地税税务登记证上八位数电脑编码的最后一位数字划定:
1.1、电脑编码尾数为“0、1、2、3、4、5”的,预缴申报期限为季度终了后的15日前;
1.2、电脑编码尾数为“6、7”的,预缴申报期限为季度终了后的20日前;
1.3、电脑编码尾数为“8、9”的,预缴申报期限为季度终了后的25日前。
2、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时间为年度终了后的5个月内,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
(三)房产税纳税期限申报,为季度终了后(即1、4、7、10月),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纳税期限申报。
以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的,按月申报,随营业税一起申报。
(四)车船税实行按年征收,一次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业务的同时缴纳车船税。
新购置的车船,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自车船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当年内办理车船登记及纳税申报手续。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按年计算,分两期缴纳,申报缴纳期限为每年的6月1日至15日以及12月1日至15日。纳税人选择一次性缴纳全年税款的,申报纳税期限为每年的6月1日至15日。
(六)印花税在书立、领受应税凭证时缴纳。
(七)委托街道办事处代征的私房租赁税收,按各代征点约定的期限申报纳税。
注:以上纳税申报期限最后一天如遇星期六、星期天顺延一天;重大节日纳税申报期限,一般按假日天数顺延,具体须看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