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酒具倒酒器:论事物本质与表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7:08:34
      本质是指事物本身固有的属性、面貌及发展变化中的根本性质,亦叫事物的本原。事物的本原就是指事物内在的不可细化的本原,是构成该事物的基本元素。事物的本质是隐蔽的,一般需要通过现象来表现。表象是事物外在的呈现方式,当事物的外在状态呈现给了人们的信息后才叫表象;它本身自在的状态不叫表象,只是事物自身。事物的表象是指事物的外在的一种属性和表现方式。感性的直观是不能认识和理解事物的本质,它必须透过现象才能认识和掌握事物的本质。

  由于表象只是事物的一种外在的偶然的属性,即这个表象有可能是事物的本原,也有可能不是这个事物的本原,只是偶然与该事物有些联系的外在现象和属。因此,表象还不能一定是事物的本质,而且,以其复杂变化多端的表象,也往往难以判断该事物的真实本质。如果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用事物的表象看问题,就自然会产生一种雾里看花的感觉,即一种似是似非的不真实感。我们只有从事物的表象去分析事物,当找出表象与本原的必然联系时,即抓住了事物的本原并运用本原来看问题时(透过事物的表象看事物的本质和问题),才能看清该事物的本质和真实面目。所以,当我们以事物的本原看问题时,我们就不会为该事物的表象所迷惑所欺骗了。

  在繁多复杂多变的现实生活中,只要我们运用了用事物的本质看问题,这个哲学思想来分析世界一切事物现象时,我们就能看清了所有事物的真实面目和本质,就不为现实生活中的伪善所欺骗。而伪善往往就是以其美丽的外表迷惑了只会看表象的人们。所以,我们就更能明辨社会中的是非黑白,正义与邪恶,真理与谬论。                任何事物,都是由两种或两个基本因素(一个是基础因素,一个是主导因素)构成决定的,都在第三因素即条件因素的作用下而存在运动和发展变化。这就是事物本质构成的最基本法则。 
   
         例如水,水是由氢和氧两种原子元素构成决定的,都在一定温度条件下而存在运动和发展变化。在摄氏0至100度之间是水,0度以下则结冰,100度以上则转化成汽。

         不是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结成一个水分子,而是两份的氢原子和一份的氧原子形成水的形态。

         不论哪种事物,两种基本因素是构成事物存在运动和发展变化之本,第三因素是决定事物存在运动和发展变化的形态。 发现事物的本质,是一项艰苦的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技能和恒心。天才们在这方面得心应手,只要看到了本质,就会比别人领悟得更快,做得更好。寻找本质的工作是艰难的,但专门设计的练习可以帮你。下面我们先做两个练习。

给事物定义 
在我的课堂上,常要求学生们给出一些简单的事物——如桌子或自行车——的定义。下面是一则典型的师生对话: 

桌子?是一块木头板,有四条腿。 
木头?不能是塑料的吗?或铁的?玻璃的? 
嗯。对不起。说是一个平面,有四条腿,好一点。 
好吧。你说有四条腿。没有三条腿的桌子吗? 
嗯…… 
没有两条腿的桌子吗? 
嗯…… 
没有一条腿的桌子吗? 
嗯…… 
所以说,桌子有几条腿无关紧要。桌腿的数量,作为一个桌子的特征之一,并不是必须的。 
对吗? 
对。 
很好。我们接着进行。有没有一条腿也没有的桌子呢? 
有……没有…… 
好吧,有没有挂在墙上的桌子呢? 
有。 
那么,这些桌子就没有腿。那么悬起来的桌子呢? 
嗯……我们没想过那种桌子。 
因此,桌腿作为一个参数,根本不是必要的。是吗? 
是。 
那么,这个定义还剩下什么呢?一个平面?你是说一个平面吗? 
是的。 
好吧。墙是一个平面。是桌子吗? 
不是(很难为情)……我们指的是一个水平的表面。 
水平的?有时有些桌子会有点倾斜,所以作为一个特征,水平并不总是事实。再说,地板是 
个水平的表面。天花板是个水平的表面。它们是桌子吗? 
不是(大笑)…… 
那么,你们的桌子定义还剩了什么呢? 
什么也没有。 
这就是说,第一个定义没有包含必要的特征。回过头来看。你们一定知道定义是用来指定事 物本质的。所以,桌子的本质是什么? 
……(沉默)…… 
好吧,事物的实质必须包含事物的必要的和充足的特征,这样人们才能从一个定义中了解该 事物。同时,记住这个规则:给事物定义之前,先从抽象阶形图中找出最接近的范畴(具体的范畴位于下面,普遍的范畴位于上面,从下到上,从具体到普遍)。在进入上一级范畴之前,把要定义的事物分为几部分。下面是图形演示的做法: 
(图略) 
例如:你想给鬈毛狗下个定义,你会怎么说呢? 
狗。一种宠物。 
很好。如果你说是一种宠物,那么它在抽象范畴内就太靠上了,因为猫也是宠物、鹦鹉也是 宠物。鱼也是宠物。鬈毛狗的抽象阶形图如下所示: 

物体 
活物(因为有无生命的物体) 
宠物(因为野生动物不是宠物) 
狗(因为猫也是宠物)、鸟、鱼等 
鬈毛狗(因为还有小猎犬、叭喇狗等) 

说鬈毛狗是狗的一种,很好;“驯化了的狗”更好,因为还有像澳洲野狗。从这个抽象阶形 图中稍高一级的范畴开始,下到狗的其他种类上去,然后定义一只鬈毛狗与德国短毛猎狗、 中国家犬等其他狗的不同处。现在让我们回到桌子这个话题上去。桌子是什么?你从哪儿开 始? 
上一级!是一件家具。 
很好。就这一点,就可以排除地板、天花板和墙。好极了!现在让我们到最下一级,区分桌 
子和其他家具。 
是一件某种意义上有水平表面的家具。 
差不多,但椅子和书架也有水平表面。它们是桌子吗? 
不是。 
再试试。 
椅子是用来坐的。 
嗯……我也可以坐到桌子上去呀。不过,这是个很不错的尝试! 
桌子比椅子大,是为了工具用的。 
好极了!当你说到“为了”某物时。你就接近一个物体的功能了:椅子是为了坐。桌子是为 了工作、支承并用作工具台。书架只有支承作用。那么到底桌子是什么呢? 
工具台,并在吃饭时也可以使用的家具。 
棒极了!现在把这句话压缩成两三个词的定义。你拿工具都在桌子上做些什么呀?桌子能帮 你做什么呢? 
整理东西,便于使用。 
妙极了!再短一些! 
组织工作空间用的家具 
哇!对比一下第一个定义和最后一个定义。多大的不同!看到了吗? 
噢,是的! 

这就是琐碎的或表象的定义——塑料的、有腿的、有表面的,及其他所有不重要的事项——与天才或实质定义的区别所在。发现事物的本质容易吗? 
——掌握一眼看到本质的技巧。天才发现事物的本质后, 
一切就变得迎刃而解了。这就是为什么天才的解决方法总是位于抽象阶形图的上端,也就是 具体/普遍这一级。 
我们将继续强化这一意识,不过,现在让我们使用新的技巧看事物。 
正如你在桌子这个例子所看到的,找出实质,就是排除不必要的特征或部分,挑选必要和充 分的特征或部分。所有入选的必要部分必须同时是体现本质的充分部分。桌子组织工作空间 ,而不是休息空间(如:床)或辅助空间(如:书架)。最后一点,桌子是工作空间的组织 
工具,而不是工作空间的保护物(如:罩子)或工作空间的照明物(如:台灯)。只选必要 
的和充分的特征——不要其他的!否则,这个事物的实质就转化成了另一事物的实质,或无 
法与另一事物的实质相区分了。 

检测你的定义 
你已经学会下定义了,当然就有方法检测这些定义,看它们是否正确。一种最有效的方法是 反例法。 
先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是古希腊时候的事了。那时哲学家们想对人(或人类)下个定义。 柏位图的定义当时很流行,他说,人是一种没长毛的两腿动物。狄奥真尼斯,当时以言语辛 辣、行为费解著称(如:他居住在城市广场一个澡盆里)。有一天,他带着一只拨了毛的公 鸡去了柏位图的“学院”。柏位图正跟他的学生们围坐一圈讲学,狄奥真尼斯把公鸡往院子 里一丢,看着这只拨了毛的公鸡满院子里跑,哈哈大笑,喊道:“这就是柏位图所说的人! 
” 
所以,能找到一个反例驳斥你的定义,或证明它是错误的,是一项有待训练和实践的大能力 。还记得吗?在关于桌子定义的对话中,我只是给你们提供了一些反例,其他的什么也没做 。当时我问,“有三条的桌子吗?”当然有了。于是,桌子有四条腿的定义就证明是错误的 了。类似这样的话我问了多次,通过这种问话我们得出了正确的定义。 
让我们看看怎样运用这一方法找出上例中学校校长和教育系统的本质任务。为什么我认为孩 子才是教育体制(教/学)的本质所在呢?让我们很快检测一下。 
●没有校长或管理人员,教/学活动会发生吗?换句话说,有没有管理人员参预的教/学活动 吗(有没有腿的桌子吗)?有。那么,管理人员就不是教/学活动发生的本质。 
●没有教舍,教/学活动会发生吗?换句话说,有没有教舍的教/学活动吗?有。那么,教舍 就不是教育的本质。 
●没有试卷和考试,教/学活动会发生吗?能。那么,试卷和考试就不是本质。 
●没有教师,教/学活动会发生吗?不会。必须有教师(某种形式的)。所以,教师是本质 
。 
●没有学生,教/学活动会发生吗?不会。所以,学生才是教/学体制的绝对本质。 

结论很简单:没有孩子(学生),就不存在教/学活动,不存在教育,不存在教育体制。孩 
子才是教育体制的本质。 
你的机会来了。根据你在定义桌子、检测人的定义和找出教育的本质一系列过程中所掌握的知识,能找出你工作的本质吗?能找出你生活的本质吗?能找出音乐、文学、创造性和天才 的本质吗? 
有了刚刚学会的技巧,你对创造性或天才的定义可能才是最好的。你是你的未来的创造者。 你的定义可能使你的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样,你就成了大能力者,成了成千上万本 书中提到的天才,成了一个为成千上万人所称道、为成千上万人所崇拜的人。这就是天才的 道路,而你就是正在成长中的天才。
所谓分析力,就是人们对事物本质属性以及事物之间内在联系的深刻揭示能力。众所周知,任何人要认识事物,必须首先凭借观察。但观察在认识事物中有其很大的局限性。利用观察只能对事物有所了解,因为观察所获取的只是事物的表面现象,而不能了解深藏在事物内部的本质。尤其对于较复杂的事物,由于现象纷繁、错综复杂,使用观察往往使人如坠入云里雾中,根本无法认清事物的特性与本质。这时,必须凭借“分析力”对其进行分析,才能拨开迷雾,看清本质,合理解决问题。所以,分析力是认识事物本质的“钥匙”。
例如,高斯10岁时,老师出了一道数学题:1+2+3……98+99+100=??别的孩子还在抄题,高斯却已经算出了答案:5050 。他是怎样想这个题目的呢?原来他发现,该算式的第一项与最后一项的和,第二项与倒数第二项的和……都是101。于是他把这道加法算术题转变成简单的乘法算术题:101*50,如此计算自然要简便得多了。高斯在这里所运用的数学知识只是普通的加法和乘法,这些数学知识别的孩子也都学过。不同的是,他对该算式进行了分析,发现了别人没有注意的新特点,找到了更为简便的解题方法。也就是说,他比别人更善于分析,因而比别人更容易解决问题。
分析力是一种判断、筛选的能力,它将构想中不切实际、不能满足人的需求的部分加以剔除。正如毛泽东所说:“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思索,然后将自己方面的情况加上去,研究双方的对比和相互的关系,因而构成判断,定下决心,作出计划 这是军事家在作出每一个战略、战役或战斗的计划之前的一个整个的认识情况的过程。”同样,这也是人们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
不可否认,人与人之间在分析能力方面有相当大的差别。不同的人对同一事件,在相同条件下进行分析,分析的速度、分析的后果、产生的想法与结论等往往是不同的。有的人分析问题迅速、深刻、全面,形成的看法比较完善、正确,甚至不经过检验就能转化为某种决策,这种人的分析力比较强。有的人分析问题时比较缓慢、肤浅、片面,抓不住要害,容易被假象所蒙骗,对事物形成的看法零碎且易错误,这种人的分析力比较弱。平时,人们常称某人头脑简单,并不是指某人的头脑在构造上比别人简单,而是指某人分析问题的能力在众人之下。           定义方法,在西方的传统学术中得到了充分的运用。在定义过程中,往往是用属加种差的方式,通过对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来实现对事物本质的了解。
  而中国的传统学术,对事物的本质的揭示,则多是从功能上较为宽泛指向主体,通过主体对事物的功能的感受来确定,充分体现了中国经典及经学里主体性思维、功能性思维(我即将发表的《经学新论》对此有较为详细的论述)等思维方式的强烈影响,甚至用否定性的描述,通过“它不是什么”来揭示 “它是什么”。
  之所以有如此的不同,就在于西方的科学与哲学更多地是面对物或说从物入手,即是从客体入手;中国的科学与哲学更多地是从人、从心着眼,即是从主体着眼。当然西方虽然也有讲从心、从意识出发的哲学流派,如Husserl从先验意识等出发,但同中国从人、从心的角度出发仍然有所不同,而有更多地把主体看作能动的客体(不是主体)的意思在,或许是因为西方把最终的主体的地位唯一地给了上帝的缘故?正是由于这一点,用西方的科学方法来研究人和心往往未必比中国的传统方法更为有效,尤其是诸如灵魂是有继还是断灭的研究,单纯近现代科学方法是难以得出最终的结论的。因此虽然中国的传统方法相对不严谨,但也有其长处,就是不但使人能够把握一事物与其他事物的本质性的区别,而且必然在认识中引入对行的重视。如孔子说“克己复礼曰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不但通过后面的“非礼勿礼,非礼勿动,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来从知上规定“克己复礼”的内容,而且把这种知要贯彻到行动中去,才真是仁。
  中西思维方式的各种不同,也充分说明了中西哲学作为世界上两大哲学类型,应该在将来的发展中互补,互相取长补短,才能双赢而非两伤。
领导者的决策思维元素是领导者进行决策思维的凭借物, 它一般包括表象、概念、范畴、规律、假说等几种元素。

       表象

       表象, 顾名思义就是指事物表面现象, 是人们头脑中形成的没有刺激显现的事物的形象, 是人们关于事物对象的心理表现。例如, 我们经常回忆曾经经历过的事情, 这种在我们头脑中浮现的各种形象就是表象。表象属于感性认识, 它不是客观事物的精确反映, 具有概括性。个别事物形成个别表象, 一类事物可形成一般表象。离开客观事物可以保留记忆表象, 通过对表象的分析和综合可以创造出新的表象。因此, 表象是从具体感知发展到抽象概念的中间环节。

       概念

       概念是对事物比较抽象化的认识, 是人们头脑中对客观事物本质特征的反映。概念具有确定性, 这是由客观事物的相对稳定性决定的; 概念同时具有灵活性, 这是由事物运动的永恒性决定的。任何概念都是灵活性与确定性的统一。科学的决策思维活动必须准确使用概念, 否则就无法进行判断和推理, 使用任何概念, 都要弄清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和范围, 准确把握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这样才能准确和完整地把握决策对象, 保证领导决策的科学性。

       范畴

       范畴是指人的思维对客观事物关键本质联系或关系的概括和反映, 它与概念有所不同。范畴与概念同属于思维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与联系或关系规定性的思维形式, 因此可以将范畴看作是基本概念。但范畴比概念要高一个层次, 其内涵比概念对客观事物的反映要更加深刻和稳定, 它是思维反映客观事物发展过程的阶段性路标, 是概念之网上的网结。人们正是借助范畴来认识世界。

       规律

       任何事物都是具有规律性的, 它是反映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和必然趋势的一种高级思维形式。事物的规律性是事物运动中相对稳定的本质联系, 是事物运动中所必须遵循的秩序。条件是规律发生作用的前提, 只要具备了一定的条件, 规律就会发生作用。它比概念和范畴的内涵深, 也比它们的外延广。形象地说, 概念如果是人体的" 细胞" , 那么范畴就是人体的" 骨骼" , 而规律则是人体的互动、发展机制。

       假说

       假说是对事物的假定性的看法和解释, 这种看法和解释是思维运动根据已经掌握的科学知识和事实而提出的, 它可以作为人们进一步研究和验证的出发点。在创立科学理论的过程中, 当已有理论无法解释新的现象而又没有充分、足够的材料去揭示事物的本质规律时, 就不得不采用假说的方式, 运用数学的或逻辑的推理去猜测事物的发展的必然性和可能性, 推测其存在和发展演变趋势。任何科学理论都必须经过假说的阶段才能上升为科学, 没有假说就不能有效地进行思维活动。例如宇宙成因上的" 大爆炸" 理论, " 地球大陆飘移" 学说, 都属于假说。假说在思维过程中的作用十分重要。其一, 假说的推测性能启迪思维的想像力; 其二, 假说能推动人们反复验证真理, 不断修正和深化人的认识; 其三, 即使是错误的假说, 也对科学的发展起了桥梁和先导的作用。例如, " 日心说" 就是在验证和批判" 地心说" 的基础上确立的。  §20〔思维的第一个特点:能动的普遍〕  试从思维的表面意义看来,则(α)首先就思维的通常主观的意义来说,思维似乎是精神的许多活动或能力之一,与感觉、直观、想像、欲望、意志等并列杂陈。不过思维活动的产物,思想的形式或规定性一般是普遍的抽象的东西。思维作为能动性,因而便可称为能动的普遍。而且既然思维活动的产物是有普遍性的,则思想便可称为自身实现的普遍体。就思维被认作主体而言,便是能思者,存在着的能思的主体的简称就叫做我。   〔说明〕这里和下面几节所提出的一些规定,决不可认为是我个人对于思想的主张或意见。但在这些初步的讨论里,既不能说是有严格的演绎或证明,只可算作事实(Facta)的陈述。换言之,在每个人的意识里,只要他有思想,并考察他的思想,他便可经验地发现他的思想具有普遍性和下面的种种特性。当然,要正确地观察他的意识和他的表象中的事实,就要求他事先对注意力和抽象力具有相当的训练。   在这初步的陈述里已经提到感觉、表象、与思想的区别。这种区别对于了解认识的本性和类别最关紧要。所以这里先将这个区别提出来促使人们注意,以便有助于他们的了解。——要对感性的东西加以规定,自应首先追溯其外在的来源,感官或感觉官能。但是,只是叫出感觉官能的名称,还不能规定感官所感到的内容。感性事物与思想的区别,在于前者的特点是个别性的。既然个别之物(最抽象的个别之物是原子)也是彼此有联系的,所以凡是感性事物都是些彼此相外(Aussereinander)的个别东西,它们确切抽象的形式,是彼此并列(Nebeneinander)和彼此相续(Nacheinander)的。至于表象便以那样的感性材料为内容,但是这种内容是被设定为在我之内,具有我的东西的规定,因而也具有普遍性,自身联系性、简单性。除了以感性材料为内容而外,表象又能以出自自我意识的思维材料为内容,如关于法律的、伦理的和宗教的表象,甚至关于思维自身的表象。要划分这些表象与对于这些表象的思想之间的区别,却并不那么容易。因为表象既具有思想的内容,又具有普遍性的形式,而普遍性为在我之内的任何内容所必具,亦为任何表象所同具。但表象的特性,一般讲来,又必须在内容的个别性中去找。诚然,法律、正义和类似的规定,不存在于空间内彼此相外的感性事物中的。即就时间而言,这些规定虽好似彼此相续,但其内容也不受时间的影响,也不能认为会在时间中消逝和变化。但是,这样的一些潜在的精神的规定,在一般表象之内在的抽象的普遍性的较广基地上,也同样地个别化了。在这种个别化的情形下,这些精神规定都是简单的,不相联系的;例如,权利、义务、上帝。在这种情形下的表象,不是表面上停留在权利就是权利,上帝就是上帝等说法上,就是进而提出一些规定,例如说,上帝是世界的造物主,是全知的,万能的等等。像这样,多种个别化的、简单的规定或谓词,不管其有无内在联系,勉强连缀在一起,这些谓词虽是以其主词为联系,但它们之间仍然是相互外在的。就这点而论,表象与知性相同,其惟一的区别,在于知性尚能建立普遍与特殊,原因与效果等关系,从而使表象的孤立化的表象规定有了必然性的联系。反之,表象便只能让这些孤立化的规定在模糊的意识背景里彼此挨近地排列着,仅仅凭一个又(auch)字去联系。表象和思想的区别,还具有更大的重要性,因为一般讲来,哲学除了把表象转变成思想——当然,更进一步哲学还要把单纯抽象的思想转变成概念——之外,没有别的工作。   我们在上面曾经指出,感觉事物都具有个别性和相互外在性,这里我们还可补说一句,即个别性和相互外在性也是思想,也是有普遍性的东西。在逻辑学中将指出,思想和普遍东西的性质,思想是思想的自身又是思想的对方,思想统摄其对方,绝不让对方逃出其范围。由于语言既是思想的产物,所以凡语言所说出的,也没有不是具有普遍性的。凡只是我自己意谓的,便是我的,亦即属于我这个特殊个人的。但语言既只能表示共同的意谓,所以我不能说出我仅仅意谓着的。而凡不可言说的,如情绪、感觉之类,并不是最优良最真实之物,而是最无意义、最不真实之物。当我说:“这个东西”、“这一东西”、“此地”、“此时”时,我所说的这些都是普遍性的。一切东西和任何东西都是“个别的”、“这个”,而任何一切的感性事物都是“此地”,“此时”。同样,当我说“我”时,我的意思是指这个排斥一切别的事物的“我”,但是我所说的“我”,亦即是每一个排斥一切别的事物的“我”。康德曾用很笨拙的话来表达这个意思,他说,“我”伴随着一切我的表象,以及我的情感、欲望、行为等等。“我”是一个自在自为的普遍性,共同性也是一种普遍性,不过是普遍性的一种外在形式。一切别的人都和我共同地有“我”、是“我”,正如一切我的情感,我的表象,都共有着我,“伴随”是属于我的东西,就作为抽象的我来说,“我”是纯粹的自身联系。在这种的自身联系里,“我”从我的表象、情感,从每一个心理状态以及从每一性情、才能和经验的特殊性里抽离出来。“我”,在这个意义下,只是一个完全抽象的普遍性的存在,一个抽象的自由的主体。因此“我”是作为主体的思维,“我”既然同时在我的一切表象、情感、意识状态等之内,则思想也就无所不在,是一个贯串在这一切规定之中的范畴。   ……         §21〔思维的第二个特点:普遍概念是事物的本质〕   (β)在前面我们既认思维和对象的关系是主动的,是对于某物的反思,因此思维活动的产物、普遍概念,就包含有事情的价值,亦即本质、内在实质、真理。   〔说明〕在§5里曾提及一种旧信念认为所有对象、性质、事变的真实性,内在性,本质及一切事物所依据的实质,都不是直接地呈现在意识的前面,也不是随对象的最初外貌或偶然发生的印象所提供给意识的那个样子,反之,要获得对象的真实性质,我们必须对它进行反思。惟有通过反思才能达到这种知识。   附释:……人们对于单纯表面上的熟习,只是感性的现象,总是不能满意,而是要进一步追寻到它的后面,要知道那究竟是怎样一回事,要把握它的本质。因此我们便加以反思,想要知道有以异于单纯现象的原因所在,并且想要知道有以异于单纯外面的内面所在。这样一来,我们便把现象分析成两面(entzwei),内面与外面,力量与表现,原因与结果。在这里,内面、力量,也仍然是普遍的、有永久性的,非这一电闪或那一电闪,非这一植物或那一植物,而是在一切特殊现象中持存着的普遍。感性的东西是个别的,是变灭的;而对于其中的永久性东西,我们必须通过反思才能认识。自然所表现给我们的是个别形态和个别现象的无限量的杂多体,我们有在此杂多中寻求统一的要求。因此,我们加以比较研究,力求认识每一事物的普遍。个体生灭无常,而类则是其中持续存在的东西,而且重现在每一个体中,类的存在只有反思才能认识。自然律也是这样,例如关于星球运行的规律。天上的星球,今夜我们看见在这里,明夜我们看见在那里,这种不规则的情形,我们心中总觉得不敢于信赖,因为我们的心灵总相信一种秩序,一种简单恒常而有普遍性的规定。心中有了这种信念,于是对这种凌乱的现象加以反思,而认识其规律,确定星球运动的普遍方式,依据这个规律,可以了解并测算星球位置的每一变动。同样的方式,可以用来研究支配复杂万分的人类行为的种种力量。在这一方面,我们还是同样相信有一普遍性的支配原则。从上面所有这些例子里,可以看出反思作用总是去寻求那固定的、长住的、自身规定的、统摄特殊的普遍原则。这种普遍原则就是事物的本质和真理,不是感官所能把握的。例如义务或正义就是行为的本质,而道德行为所以成为真正道德行为,即在于能符合这些有普遍性的规定。   当我们这样规定普遍时,我们便发现普遍与它的对方形成对立。它的对方就是单纯直接的、外在的和个别的东西,与间接的、内在的和普遍的东西相对立。须知普遍作为普遍并不是存在于外面的。类作为类是不能被知觉的,星球运动的规律并不是写在天上的。所以普遍是人所不见不闻,而只是对精神而存在的。宗教指引我们达到一个普遍,这普遍广包一切,为一切其他的东西所由以产生的绝对,此绝对也不是感官的对象,而只是精神和思想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