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贼神狗 迅雷下载:观点1+1:如果运钞车撞死的不是女纪委书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21:01:25
 如何看待“官员撞人与被撞之别”

    背景:5月4日上午,一辆疾驰的运钞车将湖北麻城市纪委副书记胡红娟撞倒,致其当场身亡。肇事司机被迅速拘留,相关善后进行中。

    潇湘晨报发表岳粹景的文章认为就在一个月前3月17日,也是在湖北,当阳女市长范晓岚驾驶一辆丰田霸道越野车,将一名11岁男孩当场撞死。但接下来警方的处理速度却有天壤之别。女市长撞死男童后,直到4月10日经网络传开,又过了两天后才被宣布“离岗接受组织调查”,再过去了两天,当地交警才“认定范晓岚负全责”,但当地交警部门称,事故属于过失犯错,不一定必须刑事拘留。同样因为车速过快,同样撞死了人,难道女市长是“过失犯错”,这个运钞司机就是故意要把女纪委副书记撞死?如果真是这样,这就不是交通事故了。笔者并不是要为麻城这个司机鸣冤叫屈,他的行为自当付出惨重的代价,只是这种现象很发人思考。我们常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不管高低卑贱,生命都是同样宝贵的,应该享受到的公民权利都是相同的。但看看这同样的事故不同的处理方式,法律已经被某些人执行得明显倾斜了。

    小蒋随想:两起性质雷同的交通事故,却有不尽相同的处理结果,我们的法律存在如此“弹性”?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法律天平之所以存在倾斜可能,实质是某些执法者禁不住“外界干扰”。当然,我们总在强调司法独立、行政不得干预司法。但是,地方公、检、法机关终归与本地行政长官“抬头不见低头见”,必须接受其直接或间接的领导,经费划拨等更需仰仗地方财政。“吃人嘴短”,仕途攸关,面对某些人情批条,想不给“面子”?难!这也是一些高官腐败案必须由中纪委介入、要到异地审理的重要原因。对此,有人呼吁“中央直管”与“中央财政统一保障”,可这些目前还不现实,同样存在“部门强权”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