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委书记周吉太:女高中生涉嫌敲诈北大教授未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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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高中生涉嫌敲诈北大教授未获罪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09日03:44  京华时报 微博 嫌疑人小丽面对提问不时双手掩面,然后长叹一口气。本报记者穆奕摄

  本报讯(记者刘杰)北大教授王学明指控情人敲诈勒索30万元,致使小他26岁的纳西族女子小丽被逮捕(本报曾报道此事,人物均为化名)。记者昨天获悉,海淀检方对小丽做出不予起诉决定并将其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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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情人士透露,今年元旦前夕,海淀检方对小丽做出《不起诉决定书》,认定她有敲诈勒索行为,鉴于她犯罪未能得逞、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决定对她不起诉。去年12月31日,小丽被检方释放,走出海淀看守所,与前来北京的家人团聚。昨天下午,小丽的辩护律师许昔龙证实了这一消息。

  检方认定了如下事实:去年4月间,小丽以向媒体曝光她和北大教授王学明的情人关系为由,向王学明索要30万元,并威胁说不给钱就找人杀害王学明全家。当年4月21日下午,王学明向警方报案。当晚10点,小丽和王学明在五道口麦当劳约见时被警方抓获归案,随后如实交代了全部罪行。

  去年8月底,北大成立专门工作组调查此事,核实到报道中的王学明确系北大教授后,将其解除教师职务。据了解,媒体报道此事后,王学明很快向海淀检方出具谅解书,明确表示对小丽的行为予以原谅,不再追究其任何责任。

  海淀检方认为,小丽已经对王学明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但因她犯罪未能得逞,犯罪情节较轻,危害不大,主观恶性较小,且本案事出有因,被害人王学明已明确表示谅解,遂根据刑诉法第142条规定,决定对小丽不起诉。

  >>律师说案

  昨天,小丽的辩护律师许昔龙说,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三类。本案公诉机关对小丽所适用的即是酌定不起诉,认为小丽系敲诈勒索行为,但认为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同时,被害人王学明出具的书面谅解书,对于小丽不被检方起诉起了重要的作用。

  按“无罪推定”的刑事司法原则,任何一个公民未经法院审判,不得确定有罪,小丽在审查起诉阶段被作不起诉处理,避免走向刑事法庭的被告席,提前终结了这场刑事诉讼,保住了“无罪”之身,这样的处理结果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北大教授指控情人敲诈30万续:涉案女孩获释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09日07:28  荆楚网-楚天金报 微博

  楚天金报讯 据《北京晚报》报道 去年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的“北大教授指控情人敲诈30万”一案有了下文。昨天该案被告的代理律师透露,在案件历经两次退回警方补充侦查后,日前海淀检察院对被告小丽(化名)作出不起诉决定,已羁押8个多月的小丽被无罪释放。

  小丽原系云南省丽江市某高中纳西族女生。2009年10月,小丽与几个同学在丽江广场散步时,结识了比她大26岁、只身前来丽江旅游的北京大学教授秦某。两人相谈甚欢,当晚便确定了情侣关系。

  随后小丽数次来京,在宾馆或对方家里和这名教授幽会,还在一次回程途中烫伤双脚,从而与高考失之交臂。因教授承诺帮她上北大,小丽义无反顾地跟他好了两年,但终究未能圆大学梦。

  2011年4月22日,小丽在要求秦教授兑现帮其到北京上大学的诺言未果后,遂提出让教授给其30万元了事,否则将指使其一高中彝族男同学持枪杀了教授全家。未料秦教授将这一情节用手机录音并报警,随后小丽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逮捕。

  昨天下午,小丽的代理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许昔龙律师在其微博上透露:“小丽在2011年的最后一天终于走出看守所的大门,与前来迎接她的亲人相拥。经过漫长的审查起诉程序后,公诉机关终于对该案作不起诉处理。”

  据介绍,许昔龙律师去年得知小丽家境贫寒后,大幅减免律师费受托为小丽辩护。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时,许律师向公诉机关提出:本案肇因于小丽与秦教授的特殊情感纠葛,名牌大学教授的身份使涉世未深的小丽沉溺于可以通过特殊关系上大学这一不切实际的梦想之中。后小丽出于绝望和愤怒,才在不理智的情况下对秦教授进行了口头威胁,但是这属于情急之下的临时起意。

  许昔龙认为,最终小丽也没有得到30万元,而小丽之所以到今天的地步,也与秦某利用北大教授身份玩弄女生的不道德行为分不开。事后,秦教授对小丽的行为予以了谅解,并出具书面谅解求情书。从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出发,小丽的行为不宜以犯罪论处,并建议作不予起诉处理。

  海淀检察院在历经二次退回警方补充侦查后,于2011年12月31日作出不起诉决定。至此被羁押了8个多月的小丽终于被无罪释放。

  去年此案经媒体报道后,北京大学向社会通报,由于涉案教授的行为严重违背人民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要求,败坏了学校声誉,造成了恶劣影响,校方已经停止了该教师的工作,并解除了其教师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