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又污又好看的小说:周根项速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9:33:57
速算
老子讲,“善数不用筹策”,意为善于计算的不用计算器。   1979年,我看过央视播送的史丰收速算法,后来又买了他的书《史丰收速算法》,知道他的方法就是我们古代的九宫算。   2007年年底,我在海口帮忙做幼儿园,接触过珠心算和《解读速算》。   昨天看天津和吉林卫视的《狙击手》,中间插播广告,一则是周根项的速算,一则是冯德全的早教。这两个都是我感兴趣的事。   广告说,周根项的速算有64条规则,但广告没有介绍那么多。因为广告是忽悠,是煽情,目的要你掏钱,买他的DVD碟,所以广告只介绍几种,是可以理解的。   我想,既然速算这么好、算得这么快,为什么不放在小学教材之中普及?大概是我们的教育管理部门并不感兴趣,甚至是并不认可。中国的事情很怪。科研做出来了,过去是报告了研究成果,交了课题立项的差就可以束之高阁了,很少会拿来普及,很少会拿来推广。后来提倡科研与生产挂钩,把研究转化为生产力,这就是周根项速算现在的这种讲究经济效益的办法。
一切都向钱看,似乎缺少了点什么。中国社会,普遍角色错位,商、学、医、官,360行,行行向钱看,都不知道自己的角色是什么了,都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了。   讲究经济效益没有错,能不能再讲究一点社会效益?能不能再讲究一点文化效益?能不能再讲究一点民族复兴的效益?   我们人微位卑,说了也是白说。   能做的事,就是把周根项已经公开的秘密,再替他传播一下。朋友们有兴趣的,可以去买他的碟。但我的兴趣,是把素材积累在这里,以后高兴的时候,可以自己再进一步研究,因为这是人类的智慧结晶,它和古人有关,也和后人有关。 ☆ ☆ ☆
电视广告,只介绍了几种方法。   1、 个位数与9相乘,用双手十指来表示。   打开双手,掌心面向自己从左至右,每个指头依次代表1—10;比如:1×9,将代表1的大拇指弯曲,剩几读几:9。再如:8×9,将代表8的手指弯曲,左侧剩7,右侧剩2,则积为72。   2、 个位数比十位数大1的两位数与9相乘,可以用双手速算。   比如:45×9,此时只看两位数的个位,将代表个位数5的手指弯曲,左侧剩4,右侧剩5,此时弯曲的手指,代表为0,则积为405。   3、个位数与十位数相同的两位数与9相乘,双手速算。   比如:66×9,方法与上例方法相同,只是此时弯曲的手指要读作9。将代表个位数6的手指弯曲,左侧剩5,右侧剩4,此时弯曲的手指,代表为9,则积为594。   4、十位数相同,个位数相加等于10的两位数与9相乘速算。   比如:64×66,将一个十位数加1与另一个十位数相乘,(6+1)×6=42,再将个位数相乘4×6=24,写在后面。则积为4224。   5、个位数相同,十位数相加等于10的两位数与9相乘速算。   比如:43×63,将十位数相乘,加上个位数:4×6+3=27,再将个位数相乘3×3=9,写在后面。则积为2709。口诀:十位相乘加个位,个位相乘写后面。   6、任意两位数乘两位数的万能法:   ①首先个位数上下相乘,有进位的进位;②个位数和十位数交差相,乘积相加,有进位的加进位;③十位数上下相乘,有进位的加进位。   比如: 34×52=1768 再如: 26×68=1768   7、求数字位置颠倒两位数的差:   比如:86-68;先用被减数的十位数减去它的个位数,8-6=2,乘以9等于差,2×9=18. ☆ ☆ ☆
从研究的角度看,四则运算,和因式分解、二项式定理等都有一定关系。河图是加减之元,洛书是乘除之元。   周根项的第4个原则,要求十位数必须相同。其实未必十位数必须相同。   如(1)33×46=1518   33×46=3×(4+1)×100+3×6=1500+18=1518   例(2):84×43=3612   33×46=4×(8+1)×100+3×4=3600+12=3612   例(3):48×26=1248   48×26=4×(2+1)×100+6×8=1200+48=1248   例(4):2452=60025   2452=24×(24+1)+5×5=60000+25=60025   另一方面,即便十位相同,也未必都能用他的这一方法。   如(1) 11×11=121   按周根项的第4个原则的算法,结论应该是201,显然是不对的。   如(2) 24×25=600   按周根项的第4个原则的算法,结论应该是620,显然是不对的。
我没有他的光碟,不知他应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我相信他是有规定的,但广告上没有。   可见广告只是忽悠,只是煽情。 ☆ ☆ ☆
但我觉得速算值得研究。老子早就讲了,“善数不用筹策”。不用计算工具就能进行计算,这是华夏文明中的瑰宝,我们应该发掘,应该继承,应该发扬。   周根项的工作是十分有益的。但研究不应该只局限于一个人。认识的主体,不应该只是个人,阶级、民族、国家、全人类,都可以做为认识的主体,参加的人越多,时间的跨度越大,越拉近真理。 ☆ ☆ ☆   知识是可以分享的,信息是可以分享的。知识产品,只有大家一起来做,才做得好。我相信众人拾柴火焰高。   知识产权是泊来品,我们的祖先是没有这种东西的。   佛教欢迎流传。   有些精神产品,其实并不是个人的创造,只不过是变相的复制和粘贴别人的成果,把它划归为个人成果,否定从前人和他人处继承,还要拿来创造它的商业价值,其实质不过是地地道道的剽窃而已。   我历来认为我是述而不作,历来认为我不过做了一点翻译工作,把天国的语言翻成人间的语言,把古人的语言,翻成现代语言,把外国语言,翻成现代汉语。我付出了劳动,但没有创造什么东西。我的东西,包括我正式出版的书籍,都没有要过版权。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没有钱万万不行,掉到钱眼里也不行。除了钱,还有更重要的东西值得我们考虑。盖茨把他赚到的大部分,都回报了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