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寂为什么杀玛丽肖:教育兼重“国计”与“民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1 12:27:54

新形势下,教育作为“民生”,就是要着力解决教育领域内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一系列民生问题。其中,既存在一些基础性民生问题,也存在一些发展性民生问题。

  一直以来,无论是教育学教科书、教育理论研究,还是政府政策文本,都是从“大社会”的角度来理解教育与社会(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的关系。由此,教育作为“国计”,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需要。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四次全教会上指出:“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教育是今天,更是明天。”将教育从“国计”拓展到“民生”,或者说将“国计”落实为“民生”,则是从“小社会”层面来理解教育与社会的关系,将教育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我们需要深刻理解教育作为“国计”与“民生”的内涵及其关系,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和实践努力,兼重“国计”与“民生”,达到教育强国与惠民的统一。

  实现国家的教育利益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初,教育更多注重政治利益;改革开放后,随着工作重心的转移以及对教育本质问题的讨论,教育逐步注重经济利益,成为生产力重要的基础性要素。其间,曾出现过一些问题。邓小平同志1989年数次指出:“十年来我们最大的失误是在教育方面,对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抓得不够,教育发展不够。”此后,党和国家大力推行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近年来,党和国家提出文化建设,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发挥文化育人作用。

  在新时期,教育作为“国计”,需要统筹教育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利益之间的关系。一是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并转化为人民的自觉追求。二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大力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主动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创新型国家需要,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三是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积极推进文化传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文化育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提高个体的教育利益

  教育作为“民生”,是将教育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切身利益直接联系,使之成为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走向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在新形势下,教育作为“民生”,就是要着力解决教育领域内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一系列民生问题。其中,既存在一些基础性民生问题,如“上学难、上学贵”和“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择校”问题,教育收费问题,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问题,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教育问题等;也存在一些发展性民生问题,如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问题,大学生就业创业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问题,改革考试评价和用人制度问题等。为此,应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改革教育投资结构和资源配置方式,建立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加大对弱势群体的补偿,促进教育机会公平;在提高教育社会收益率的同时,提高教育的个人和家庭收益率,改变人的社会地位和生活状况,促进教育过程和收益的公平性。

  创新教育制度

  无论从历史还是逻辑层面而言,教育与国计民生的关系都存在各种样态:教育既是国计也是民生;是国计而非民生;是民生而非国计;既非国计也非民生。将教育作为“国计”又作为“民生”,实现两者的兼重与统一,不仅受制于一定的历史阶段和社会条件,也受制于一定的价值原则和执政理念。概言之,教育作为“国计”与“民生”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为公益性与私益性之间的矛盾。传统上,公益与私益一直处于对立状态,而在现代宪法保障基本权利的理念下,无条件地以牺牲个人基本权利而满足公益的绝对性已面临挑战。教育改革不是批判、限制和清除学习者及其家庭的私益诉求,而是要将这种利益诉求公开化、合法化,并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使之与其他各方面利益关系达致协调发展。为此,应发挥政府和公共财政的作用,通过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可及性、公益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诉求,将公共利益转化和释放为学习者及其家庭教育诉求的实现。

  当然,学习者及其家庭的教育诉求往往具有自利性和独占性。其中,一部分与国家、社会等公共利益交叉一致,即实现私益的同时也实现公益;一部分是由个人创造而流入集体或社会之中,成为个人利益的溢出部分;还有一部分存在有悖甚至损害他人、集体和社会利益的可能性。为此,国家应通过制定教育法律与政策,对学习者及其家庭的个性化、选择性教育诉求进行引导与规制。进而,在帮助每一位学习者实现教育诉求的同时,也能使其肩负公共使命与社会责任,自觉关注、维护和实现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

  实现“国计”与“民生”兼重与统一的最重要结合点是培养人——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以及怎样培养人。《规划纲要》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这既是攸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业的“国计”,也是寄托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期盼的“民生”。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谐社会建设中教育利益协调的制度创新研究”(09BSH021)的成果)

  (阮成武 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