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鹭旅馆高清在线观看:提升民宗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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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民宗工作水平

[ 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 发布日期:2010-05-27 ]

方万政

 


    今年以来,河南省周口市民宗局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全省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宗教和谐理念,按照“四个重在”的要求,坚持“三个围绕”(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围绕团结和稳定、围绕发展和为民办实事),突出“六个抓好”(抓宣传、抓网络、抓机制、抓发展、抓队伍、抓建设),坚定信心,奋发有为,努力维护全市的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

    一、抓宣传,奠定民族团结的思想政治基础

    (一)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广大群众的大局意识、团结意识、发展意识、法制意识。按照全国全省民族团结宣传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断、全国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周宣通〔2008〕16号)、民族宗教法律法规、“两个共同”主题、“三个离不开”思想和全国全省全市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等为重点内容,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场所“五进”等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重要作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民族宗教问题特点规律的认识、对民族宗教工作形势任务的认识、对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认识、对促进民族宗教关系和谐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各族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大局意识、团结意识、发展意识、法制意识。

    (二)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宣传月活动,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议,召开全市第二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大力表彰社会各界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个人,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集中人力物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好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在全社会唱响“四好”(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

    (三)牢牢把握民族团结的生命线,切实推动民族政策落实。把监督检查、促进党的民族政策在当地贯彻执行作为民族宗教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深入基层,重点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8〕3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意见》(中办发〔2009〕34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9号)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对督查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二、抓网络,夯实民族宗教工作的基层基础

    (一)继续完善组织,构建四位一体的网络格局。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民调会等组织,把“阿訇社首联谊会”、“回汉睦邻友好联谊会”等各类社会民间组织纳入民族宗教基层网络,构建纵横交叉四位一体的网络格局,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努力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社会化进程。

    (二)总结交流经验,巩固民族宗教基层网络建设成果。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或“友好村邻”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全市民族宗教基层网络建设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进一步巩固民族宗教基层网络建设成果。

    三、抓机制,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一)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以开展好不同民族村“友好村邻”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民族四争创”、“宗教四争创(当)”、“五好清真寺”创建等活动为载体,不断创新民族宗教工作机制;并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与民族宗教界人士结对交友制度、五大宗教团体座谈联谊制度、不安定因素排查制度、信息快速上报制度和上下联络、部门联动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管、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民族宗教工作格局”。

    (二)发挥网络机制作用,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充分发挥网络和机制作用,做好网络和机制的协调、运作,坚持抓好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做到抓经常、经常抓,从基层开始及时排查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的不安定因素,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宗教界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探索宗教和谐理论,树立宗教和谐理念,推广宗教和谐价值;积极引导宗教界开展慈善公益活动和实用技术、致富技术培训等,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四、抓发展,多为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办实事。

    (一)切实加快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抓调查统计。深入调研当前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改革发展稳定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抓政策落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少数民族的扶持力度;抓发展机遇。抓紧开展我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调研论证,确定合适的着力点,为我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争取更多的政策和项目支持;抓示范带动。实施少数民族小康村建设工程,突出重点,筛选一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少数民族村作为小康村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进行重点扶持,打造一批少数民族亮点村;开展好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20个成员单位与20个民族村结对帮扶活动;抓资源整合。积极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社会各界,整合资源,为少数民族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

    (二)积极开展为少数民族企业服务活动。对“十一五”期间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调研,促进周口市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拓展市场、扩大影响、塑造品牌;加强少数民族企业协会建设,打造民族企业沟通、交流、发展的平台。

    (三)大力促进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会议精神,重点抓好沈丘县文狮子、项城市回族秧歌及其他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训练;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少数民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不断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积极协调发展改革等部门抓好少数民族服务中心项目立项工作,尽早开工建设,构建为少数民族服务的新平台;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民族乡镇、村文化大院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民族乡镇卫生院、民族村卫生室建设,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参加新农合。

    (四)坚持重在为民,多为民办实事。重在为民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所在。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的实际难题。继续举办针对少数民族农民工和少数民族贫困村群众的技能培训班,提高他们的就业创业致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宗教局、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和我省制定的《关于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障制度的通知》(豫宗[2008]66号),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切实解决我市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重视和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积极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调查研究工作,努力探索做好城市少数民族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举措、新办法;依法加强对清真食品的管理,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保障清真食品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群众特殊需求;对城市少数民族在劳动就业、住房保障、职业培训、子女入学、老龄服务、法律援助、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给予积极地引导和切实的帮助;加强对外来少数民族的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完善档案,定期走访座谈,加强民族宗教的宣传教育,了解并帮助解决他们在务工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五、抓队伍,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保障

    (一)抓好各级党政分管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干部队伍。通过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设民族宗教课,组织各级党政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干部参加上级民族宗教部门的专题培训以及召开各种研讨会议等形式,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驾驭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抓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要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下大力气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跟党走、群众中有威望、工作上有实绩的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会同有关部门举办一期少数民族科级干部培训班;会同有关部门督促贯彻执行全国全省全市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意见,协助组织、统战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万人以上的县市区、千人以上的乡镇和其他民族工作任务较重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中少数民族干部配备工作。

    (三)抓好民族宗教干部队伍。要把加强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打基础、管长远的大事来抓,下大力气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采取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培训班、组织召开研讨会等办法,加强对民族宗教干部培养教育,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务实的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注重民族宗教干部的选拔使用。

    (四)抓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指导爱国宗教团体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年度考核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努力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群众中有威信、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

    六、抓建设,进一步提高民族宗教工作管理服务水平

    (一)加强学习,创建学习型机关。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锲机,动员民族宗教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开展“三学”等大学习活动,即积极开展马克思民族、宗教观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理论水平;积极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等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宗教常识、国务院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全国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会、全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电视电话会的学习活动,争当民族宗教工作的学者和专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二)加强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围绕民族宗教领域稳定,积极开展大调研活动。把握新时期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新特点,吃透摸准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优势和潜在问题,创造性地制定工作措施和办法。通过调研,提出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三)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解决宗教热点难点问题。利用《宗教事务条例》实施5周年的有利时机,开展“宗教执法年”活动,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对《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再宣传、再贯彻、再落实,促进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的健康开展。通过召开全市宗教执法工作现场会,探讨依法解决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新举措、新方法,进一步提升各级民族宗教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宗教团体建设,进一步发挥好桥梁作用。指导宗教团体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帮助和指导他们增强自养能力,依法依章搞好自我管理,促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保证宗教活动正常有序开展;积极开展五大宗教团体联谊活动;积极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宗教局即将颁布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以此为契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各地选择不同类型、不同情况的寺观教堂进行试点,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通过各种有效形式,提高宗教团体为宗教界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五)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坚持抓好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贯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损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多办实事、多解难事。对民族宗教领域的困难和问题不推、不拖、不绕、不躲,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经常深入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中,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集中民智,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教育干部要团结一心、协调配合、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廉洁奉公、勤奋工作,树立民族宗教干部的良好形象。

   
    作者为周口市民族宗教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