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gemini郭家毅:弋江区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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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0-3-30 浏览次数:1542  

      为客观、真实、全面反映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果和亮点,加强各部门(单位)的信息交流与经验借鉴,推进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信息报送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一、信息工作网络

      区、镇(街道)、村(居)为三级廉政信息工作网络。

      二、报送工作责任人

      党(工)委或纪(工)委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工作,充分认识信息在了解情况、制定决策、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并为信息报送工作创造便利的工作条件。

      各单位和部门的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通讯员负责信息的采集与撰稿。

      三、信息形式

            信息形式分为日常信息、综合信息。

       1、日常信息——及时反映本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开展纠风工作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廉洁自律工作以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动态、取得的成绩以及典型经验和典型事例等。

       2、综合信息——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大部署以及一个时期内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的情况;围绕区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反腐倡廉重点任务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的调研材料、案件分析材料等。

      四、报送数量、方法及平台

      各镇、街道每月上报的稿件不少于2篇,其他部门和单位每月不少于1篇。

      报送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发送至:yjqjw0970@126.com

      区纪委监察局《工作简报》和区纪检监察网为信息编发交流的平台。

      五、报送信息审核及采用

区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报送的信息进行审核,决定是否采用。对具有较高质量的信息将推荐报送至上级机关或作为对外宣传的素材。区纪委监察局原则上每月25日前后编印一期《工作简报》,根据工作需要可适量增编“专刊”。

      六、信息报送要求

      1、注重信息报送的时效性。突发事件信息当日报送,有关活动信息应在当日或次日报送,做到迅速、快捷、客观、准确,缩短事情发生与信息反馈之间的时间差距。

      2、突出信息内容的真实性。信息内容客观、充实,数字准确、文字精炼,所涉及事实、数据的认定要统一口径,报送前需经有关领导审核签字。(格式附后)

      3、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区纪委办公室每季度对各单位的信息上报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不断提高信息报送水平和质量,

      4、建立信息考核奖励制度。继续执行弋纪办(2007)10号文件《关于印发<弋江区纪检监察系统宣传报道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抓实考核,兑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