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 张万青:在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徐火财廉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4:58:35

 

 

 

                        第2期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2011年1月21日

 

 

 

 


在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徐火财

(2011年1月18日)

 

同志们:

为期两天的全省国税工作会议就要结束了。这次会议是在我们收获“十一五”丰硕成果,展望“十二五”宏伟蓝图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李克强副总理的重要批示,传达贯彻了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李学勇省长到会所作的重要讲话,范坚局长代表省局党组作了题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继续开创“十二五”时期江苏国税事业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大家围绕李学勇省长的重要讲话和范局长的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会议期间通报表彰了2010年度全省国税系统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江苏省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先进单位和个人。会议开得很成功,达到了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明确任务、增强信心的预期目的,对做好今年全省国税工作,为实现“十二五”发展目标起好步、开好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面,我代表省局党组对会议进行小结,就贯彻好、落实好会议精神讲几点意见。

一、  会议的主要收获

这次会议是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形势下召开的。会上,李学勇省长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税收工作取得的成绩和重要作用,对做好新时期税收工作指明了方向,对完成2011年各项税收工作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加强税收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对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推江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寄托了厚望,这是对我们极大的鼓舞和鞭策,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李学勇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责任、不辱使命,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作出更大的贡献。范局长的工作报告,深入贯彻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了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税收工作的要求,切合了全省国税系统税收工作实际。大家一致认为,范局长的工作报告,思想解放,思路清晰,站在新的起点上,以发展的眼光、战略的思维、创新的举措、务实的作风,从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大势出发,全面分析了新的历史时期全省国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江苏国税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要任务和原则要求,全面部署了今年六个方面的工作任务。报告中,总结成绩和经验客观全面,鼓舞人心、激励斗志,谋划工作思路,视野开阔、立意高远,部署工作任务,重点突出、措施扎实,体现了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升华。提交会议讨论的“十二五”时期江苏国税发展规划,描绘了未来五年江苏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推进我省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大家一致表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范局长工作报告的精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省局的工作要求上来,把行动和工作落实到贯彻省局统一部署上来,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开创全省国税工作新局面。

(一)认清了形势,明确了目标。范局长的工作报告,根据中央对国际国内形势的判断,分析了江苏经济发展的态势和特点,深刻阐明了国税工作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肩负的重任和责任,存在的困难和矛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强调江苏国税工作要立足江苏、胸怀全国、放眼世界,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以广阔的视野谋划发展,以战略的思维科学定位,以创新的精神推动工作,以更高的标准确定目标。提出要率先把江苏国税建设成为法治、服务、责任、和谐、效能、廉洁的国税机关的共同愿景,每一个国税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公正、诚信、责任、和谐、专业、廉洁”的价值观,必须始终致力于推进“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收征管以及实现人员、流程、技术的现代化”三大战略不动摇,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江苏国税发展的新跨越,力求使江苏国税成为“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工作主题的模范实践区;借鉴国际经验、推进税收管理专业化、信息化的先行试验区。保持江苏国税走在全国前列。大家普遍认为,通过这次会议,认清了形势,明确了目标,统一了思想,振奋了精神,增强了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表示要把握大势,围绕目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江苏国税事业率先发展。

(二)理清了思路,明确了任务。范局长在报告中阐述了“十二五”时期全省国税发展的总体思路,明确提出了要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坚持“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主题,以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为核心,加速专业化、信息化进程,完善人才强税、廉洁从税的保障体系,努力把江苏国税打造成为服务型税务机关,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江苏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新贡献。根据总体思路,范局长提出了“十二五”时期全省国税事业发展的七项主要目标,明确了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落实好税制改革各项任务,持续改进纳税服务,切实强化税收征管,全面加强国税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任务。强调了必须坚持服务发展的大局意识,充分发挥税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必须坚持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把规范执法与优化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的驱动策略,进一步提升服务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的“四项”基本要求。部署了2011年全省国税要依法实施税收征减免退;持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深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加强跨国税收管理,探索大企业管理方式;大力实施“人才强税”战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六项主要工作任务。大家一致认为,范局长提出的“十二五”时期全省国税工作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基本要求,科学全面,切合实际,体现了时代性、把握了规律性、具有超前性。提出的工作任务,突出了重点,统筹了全局,既有高目标的要求,又有切实可行举措,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效性。大家表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握要求,精心谋划,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更加开拓创新的举措,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推进全省国税事业创新发展。

二、会议的传达贯彻

这次全省国税工作会议,是在跨入“十二五”时期,承前启后的历史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传达好、贯彻好、落实好会议精神,对圆满完成“十二五”时期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起好步、开好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各级国税机关要以这次会议为新的起点和契机,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新的思维和举措,认真贯彻、全面落实、务求实效。

(一)认真传达贯彻、深刻理解会议精神。各级国税机关要迅速行动起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层层组织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各级国税机关要将李克强副总理的重要批示、李学勇省长的重要讲话和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的精神和工作部署,认真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做好宣传工作,让当地党委政府理解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税收工作的高度重视和要求,把握“十二五”时期国税事业发展的规划目标,掌握今年工作的部署和主要任务,促进各级党政领导更加重视国税工作,更加关心支持国税工作。特别是李省长提出的“要加大对税收工作的投入,帮助税务部门解决实际困难,建立稳定的税收经费保障机制,为税收工作创造良好条件”重要要求,各级国税机关要抓住机遇,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协调,切实把李省长对税收工作的关怀落到实处。各市、县局要召开工作会议,认真学习、全面贯彻会议精神。要组织好基层一线干部的学习、传达贯彻。要采取报告会、宣讲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认真解读、深入宣传范局长的工作报告,让广大国税干部全面了解国务院领导、总局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税收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对做好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深刻认识、全面理解“十二五”时期全省国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总体思路、基本要求和任务目标,明确今年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使广大国税干部做到把握时代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目标,承担历史使命,把力量和智慧凝聚到贯彻省局工作部署上来,形成上下同心,齐心协力,为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实现“十二五”时期工作目标团结奋斗的新局面。

(二)精心组织谋划,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级国税机关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统筹谋划,以改革的思维破解难题,以务实的作风抓好落实,以创新的举措推进发展。要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围绕全省国税“十二五”时期发展的目标任务,逐项进行分解,明确具体的职能部门,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规划,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创新工作举措,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强化责任制落实。省局机关各处室,要发挥职能主体的牵头作用,主动承担有关目标任务的组织落实,对照目标任务要求,深入调查研究,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加强组织指导。形成上下协调、步调一致,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改进工作作风,真抓实干求实效。各级国税机关要强化垂直管理观念,增强执行力意识,要认真按照省局统一的工作部署,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进一步拓宽眼界,创新工作思路,找准工作定位,提高落实能力,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提高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的质量和效果。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克服形式主义,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倾听基层干部和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调研检验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是否切合基层实际,及时发现和认真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深入了解基层贯彻落实省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情况,加强检查指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督促基层抓好落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要实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实现工作落实责任化,完善和强化督办机制,明确督办部门和具体人员,确定督办方式和措施,形成工作落实有人管、有人督办。要建立工作落实联动机制,强化大局意识,树立一盘棋观念,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互动促进,形成合力,提高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和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推进全省国税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省辖市局要按照范局长报告要求,认真组织相关部门讨论修改省局提交会议的“十二五”工作规划(讨论稿),对提出的修改意见,经市局“一把手”签字后,于2月底前报省局办公室。各省辖市局要将会议传达贯彻落实的情况,于2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省局办公室。

三、关于春节前的几项工作

春节即将来临,各级国税机关要统筹安排,在贯彻落实好省局会议精神、部署本系统工作的同时,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纪委通知精神,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全体国税干部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喜庆、安定的节日。

1、切实关心基层干部职工生活。各级国税机关领导干部要按照总局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到基层、深入到困难群众中去,对生活困难干部职工和老干部普遍进行走访慰问,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要认真做好系统内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离退休、提前离岗和患病干部职工的优抚和慰问工作,体现组织的关心和国税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国税的凝聚力。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济困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倡导社会新风。领导干部下基层慰问和调研工作,要减少陪同和随行人员,不搞迎来送往,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丰富干部职工的节日生活,积极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文化和封建迷信活动。

2、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廉不廉,看过年。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国税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严守廉政纪律,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认真遵守省委重申的“七个严禁”,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违反规定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送礼金礼券和贵重物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酒后驾车、公车私用、私驾公车和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发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党政机关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不要默许、纵容、授意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以领导干部名义谋取私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纪,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3、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各级国税机关要强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认真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调解工作,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稳定因素,坚决防止和制止越级上访、进省、进京缠访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行为的发生,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要高度重视舆情监控和应对工作,防止对国税机关的不实新闻报道和网络炒作。要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充分做好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平安稳定。

4、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值班等工作。要严格落实安全、保卫、保密各项管理规定,要对机关办公区、发票库、档案室、财务室、信息中心机房以及库房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网络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一律不得驾驶公车的规定,确因工作需要的,必须由专职司机驾驶,这要作为一项严肃的规定和铁的纪律,对违反规定的要严格问责。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有领导干部带班,确保节日期间有关工作正常运转。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做到按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并做好值班情况记录。凡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必须逐级上报到省局值班室,不得迟报、误报和瞒报。

同志们,今年是“十二五”发展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年国税工作,任务艰巨,作用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在省局党组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在新的起点上,继续开创“十二五”时期江苏国税事业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九十周年!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各位拜个早年,并通过各位向广大国税干部职工及家属带去我们良好的祝愿,祝愿每一位国税干部职工新春愉快,家庭幸福,工作顺利、万事如意,在新的一年里再创新的业绩!

 

 

 

 

 

 

发送单位: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

局,省税务干部学校,省局各局领导,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