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x ac30c2视频:胡适鲁迅比较学:邵建揭破民国知识份子真面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09:06:03

胡适鲁迅比较学:邵建揭破民国知识份子真面目
 
  


事出刘文典
作者:邵建
《书屋》二〇〇二年第八期
 
开头就抄书:   

刘文典,字叔雅,是民国之初的知名学者,抗战时执教于昆明西南联大。1945
年抗战胜利后,西南联合大学各校复员,他却不肯随清华大学回京,而留在云
南大学任教,理由是舍不得“二云”:云土(鸦片)和云腿。

就是这位刘文典先生,1928年任安徽大学校长时,因为当时的学潮事件触怒了
蒋介石。蒋召见他,说了些既无理也无礼的话。哪知刘文典当即指着蒋介石
说:“你就是军阀!”蒋勃然大怒,一定要枪毙他。幸而有蔡元培先生等全力
为他解释,说他有精神不正常的老病,才以立即免职了事。   

其实,早在此事发生之前,刘文典就已深深得罪过蒋介石了。蒋介石掌握大权
不久时,想提高自己的声望,曾多次表示要到安徽大学去视察,但刘文典拒绝
其到校“训话”。后来,蒋介石虽如愿以偿,可是在他视察时,校园到处冷冷
清清,并没有老蒋所希望的“欢迎如仪”那种隆重而热烈的场面。刘文典的观
点是:“大学不是衙门。”

上文抄自《读书》2001年第10期,作者魏得胜。   

好一个刘文典,名士风流、还是狷介狂人?我不知道,我能知道的是,今天,
这样的知识分子已经无处寻觅了,所谓“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但,相反的
是,大学倒不是办成了衙门,而是办成了政府——不信到各大学走一圈,看看
楼道里各个门口挂的牌子就明白了。   

不过,我的题目既然是“事出刘文典”,那么,刘文典其人其事主要就不是我
要说的事,而是由刘事所引带出来的事。这事牵涉到中国二十世纪的两位知识
分子,一个是胡适,一个是鲁迅。胡、鲁之间无小事,我现在倾向于这样认
为。当然,这件事本身实在是小,小得不足以构成历史的一个缝隙。但一旦从
这个缝隙钻进去,再扩展一下,或许可以构成一历史界面。在这个界面上,我
们可以看到一些东西,其中包括我们并不想看到的。   

刘文典事出后,胡适和鲁迅都对此有所表示,不同在于,胡适的文字是针对蒋
介石,而鲁迅的文字则针对胡适之。   

打开鲁迅《二心集》,其《知难行难》篇有这样的话:   

安徽大学校长刘文典教授,因为不称“主席”而关了好多天,好容易才交保出
外,老同乡,旧同事,博士当然是知道的,所以,“我称他主席”。   

这里的“老同乡”、“老同事”、“博士”云云,就是指胡适,因为两人都是
安徽人,又在北大共过事。主席则指当时的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1931年,蒋
介石召见胡适、丁文江等,垂询时局,胡适因往见之。这事,当时报纸多有公
开,鲁迅读了后,就称胡见蒋时,一定会称他“主席”。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推
断,鲁迅却不作推断言,而是好像在场一般,模拟胡适自己的口吻。果然,讽
刺效果强多了。   

如果是推断,原因有两个,一是历史的,一是心理的。胡适以前应邀去清宫见
溥仪,回来后因遭非议而作文说明,文章提及两人见面时,说:“他叫我先
生,我叫他皇上。”不料,胡适的坦然却成了不打自招的人格污点,既然你见
皇上就叫皇上,那么,这次见主席岂不也叫主席?鲁迅特意兜出这一“前
科”,让其呈堂,然后据此裁断,并用了自供的形式。至于心理上的原因则是
胡适的胆怯。如上引,胡适所以称主席,是因为怕像刘文典那样,由于冒犯而
被关。但,这样的判断已堕入诛心之论。就其“诛心”,我的疑问是:子非
鱼,鲁迅安知胡适之心理?再,刘文典被关,果真是因其未称主席吗?又,当
初往清宫,分明无被关之虞,胡适为何称溥仪为“皇上”?显然,鲁迅未究所
以,便“大胆假设”而不“小心求证”——当然,这既然是胡适的手段,鲁迅
也就不必。故寥寥几笔,极省简地画出了胡适的形象,一个在蒋介石面前卑屈
而唯诺的形象。   

我不太想评价胡适的称谓问题,这是个无足谓之的问题,尽管我同样对这种称
谓由衷反感,也正因此我很能理解鲁迅的不满。我相信,这种称谓断不会出自
桀骜的鲁迅之口,甚至“不合作”的鲁迅根本就不会去见这个郑三发子。然我
依然愿意理解胡适,愿意理解这个谦谦绅士在这个场合下的这种称谓。退步
说,即使我不愿理解,我想,我也不会出言以刺,更不会揆其心理。因为,我
乐意接受现代为文之原则:既不怀疑对方的能力,也不怀疑其动机。只是我不
知道,鲁迅时代的文坛是否有这样的“游戏规则”?否则,也不至那样乌烟瘴
气。   

然而,鲁迅毕竟鲁迅,他似乎没说错。胡适的确称蒋介石为蒋主席,而且还就
是在刘文典事件上。

这是1929年的事了。现在看来,1929年是一个值得咀嚼的年份。这一年,从官
方角度看,是国民党一统天下之后的“训政年”。从知识分子角度看,则是一
个以英美宪政为目标反对国民党训政的“人权年”。就在这一年,由胡适和罗
隆基等新月知识分子发起了一场反对国民党一党专政的“人权运动”,该运动
以当年4月10日出版的《新月》杂志第二卷第二号为发端,开头炮就是胡适的文
章《人权与约法》。该文也提及刘文典事,是胡适围绕人权问题挑战国民党政
府时所举的三个例子之二:   

又如安徽大学的一个学长,因为语言上顶撞了蒋主席,遂被拘禁了多少天。他
的家人朋友只能到处奔走求情,决不能到任何法院去控告蒋主席。只能求情而
不能控诉,这是人治,不是法治。 

这一节文字不多,“蒋主席”却被称了两次,称谓和内容的反差,弄得我心里
很别扭。哪怕胡适你换称“蒋介石先生”也比这“蒋主席”要好一些呀,不要
太恭敬。这文章若换我今天写,那称谓不就一音之转?对不起,邵建肯定不
会。在这点上,胡不如鲁(还不如说胡不是鲁),我铁定站鲁迅这一边。然
而——重要的是然而,称谓仅仅是称谓,不过是语言学上的“能指”,关键在
于胡适说的是什么,我岂能买椟还珠。正是在这一点上,胡适又让我肃然起
敬。这一节文字分明是问难蒋介石,并恨憾当时国情,不能在法庭上指控蒋。
当然,中国不是美国,在美国也不会发生总统因私怨而扣押人的事。因此,濡
染了美国政治习惯的胡适却不习惯中国政治:蒋介石犯法居然控告不得。“这
是人治,不是法治”,今天我们习用的语言,原来是七十多年前就振聋发聩的
声音,这声音的生命力何以如此之强?   

鲁迅听到这声音了吗?我想应该。《新月》与鲁迅同在上海,又是鲁迅的对
头,鲁迅多次对其施以投枪,从《新月》的宣言即“新月的态度”到新月的作
者阵容,以及所刊出的思想文化类文章,甚至包括它的广告,这些都曾在鲁迅
笔下批判性地出现过。因此,鲁迅对它很熟悉。当然,鲁迅决不会抬举它,说
自己重视它了,鲁迅的语气毋宁是这样:“听说《新月》月刊团体里的人们在
说,现在的销路好起来了。这大概是真的,以我似的交际极少的人,也在两个
年青朋友手里见过第二卷第六七号的合本。顺便一翻,是争‘言论自由’的文
字和小说居多。”这篇大家都很熟的《“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二
心集》)本来是单挑梁实秋,可是文章却从《新月》说起,意犹未尽,最后又
以《新月》煞尾。可见鲁迅对它并非像自己说的那样漫不经心。而胡适的《人
权与约法》就刊在此前的第二号上,文章很快就在社会上有了强烈反响,国内
外报纸有转载的,有翻译的,有作专文讨论的,《新月》自己在隔期的第四号
上就发了个专题:“‘人权约法’的讨论”,并且,胡适、罗隆基等因此被时
人称为“人权派”。那段时间,《新月》自有始以来所发生的最大的事件,要
说能瞒过鲁迅那鹰隼般的目光,那是开玩笑。那么,(如果)鲁迅明知胡适批
评过蒋介石,为什么两年后却要借刘文典的事来矮化胡适呢?   

这其实并不重要,如果仅仅是他们两人个人间的事;但如果事情的意义超出了
两人之上,就有一番言说的必要。胡适借刘文典事问难国民党,在中国现代史
上第一次发起了由知识分子发起的人权运动,这是中国政治自由主义与国民党
专制政府的第一次冲突,它是面对面的冲突,即知识分子作为冲突的一方既不
躲闪也不退让。这种方式颇不同于鲁迅的“壕堑战”(尽管这种战斗也是必要
的、奏效的、并且是精彩的),而是从壕堑里站出来,不,应该说胡、罗二位
从来就没有壕堑过。早在1923年,因当时北洋政府“取缔新思想”而有人怀疑
胡适“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时,胡适作文表示:“我是不跑的……封报馆,
坐监狱,在负责任的舆论家的眼里,算不得危险。然而,‘跑’尤其是‘跑’
到租界里去唱高调:那是耻辱!那是我决不干的。”(《胡适先生到底怎
样》)1929年的形势似乎更严峻,“异己便是反动,批评便是反革命”,然而
胡适坚持不用匿名方式写文章,因为“我们所争的不是匿名文字或秘密传单的
自由,乃是公开的、负责任的言论著述出版的自由”(《我们要我们的自
由》)。然而,当胡、罗等人权知识分子自以为在说负责任的话时却腹背受
敌,至少遭到了来自两个方面的进攻(以瞿秋白为代表的共产党人对胡适等
“人权派”的凌厉批判乃至根本否定不在此文论列),一是国民党的正面打
压,其结果是胡适本人被国民党政府警告,罗隆基先是被抓(只一天),后来
又被敲掉了光华大学教授的饭碗,而北平的新月书店被查封,一千多份杂志也
被没收。这一切都不奇怪,相反,国民党不这样反倒奇怪。令人奇怪的可能是
鲁迅,他从“人权派”的背面发起进击。从五四走出后的鲁迅曾经慨叹于当年
同仁有的落伍、有的颓唐、有的升官,并且自1927年大屠杀后,鲁迅本人也痛
恨国民党。可是,当胡适、罗隆基等挺身而出欲为中国人权有所进取并与国民
党公开交锋时,本应是个同盟者的鲁迅,如果不愿同盟,在这个问题上也可以
沉默,“但他举起了投枪”……   

《新月》与国民党和鲁迅与《新月》,这错综的关系就构成了历史的一个界
面。我由刘文典事件带出,不仅是想搞清这个关系的大概轮廓,而且更想弄清
鲁迅为什么要反反国民党的《新月》。《新月》是以“宪政”立场反对国民党
的一党“专政”;而鲁迅虽然不会认同国民党专政,但同样不认同胡、罗人权
派的所谓“宪政”。撇去鲁迅与《新月》同仁的历史过节不论,如与陈西滢,
也撇去他与《新月》同仁的现实过节不论,如与梁实秋,这两点是否妨碍了鲁
迅对《新月》的公正看法,我不能断定。但可以断定的是,他之最不能同意
《新月》者,便在于对方对中国问题的处理方案是“法治”解决而不是“革
命”。如果说五四时期胡、鲁之间尚有其一致,那么,走出五四,两人便逐渐
分道扬镳了。鲁迅坚持的是“改革国民性”的道路,胡适则逐步走上了“改革
现实政治”的道路。对此,鲁迅颇不以为然,认为政治道路不能最终解决问
题,什么专制、什么共和,都没有用的,惟一有用的就是改革国民性。在这
里,鲁迅身上明显有着“一元论”的历史倾向。可是1927年之后,鲁迅自己也
事实上放弃了改革国民性的方案,这时他已开始从苏俄经验中寻找解决中国问
题的方式,实际上已经不是国民性解决而是政治解决了。在政治解决这一问题
上,胡、鲁的区别更加严峻,当年鲁迅的国民性解决和胡适的政治解决尚可形
成一定的互补,而这里苏俄的暴力革命和英美的宪政道路这两种方式(在鲁那
里表现为从外面推翻现体制而重新建立,在胡那里表现为从里面逐步改良现体
制而不推翻)只剩下截然的对立,更兼两人以不同方式所欲达至的目标也是那
么对立截然:一个用宪政取代一切专政,如胡;一个用一个专政取代另一个专
政,如鲁。到了这分上,胡、鲁之间也就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两人当然“渐行
渐远渐无穷”了。   

由此,二十世纪中国这两位知识分子所坚持的不同道路便给今天的我们留下了
深远的话题。而话题之所以是话题,是因为这两位知识分子当年所面对的问题
我们今天依然面对。这正应了克罗齐的那句话“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七十
年前的《新月》人权运动早已风流云散,鲁迅对《新月》的批判也已载入史
册,但既然历史的腿一直伸到今天,那么,我们就要抓住它,不但还原其历史
界面,甚至对此重新论述。实际上,这就是在表明我们自己面对中国当下问题
的态度——历史的态度就是现实的态度。换言之,胡鲁作为我们可以鉴取的两
种思想资源,在其中如何作出价值上的选择,这放在今天,并非就不是问题,
而且还不是简单的问题。   

1927年,国民党北伐成功,随着后来的“东北易帜”,便从南北完成了全国形
式上的统一。这时,国民党祭出孙中山的大旗,宣称战争结束,军政任务完
成,国家除了“统一军政”外,应当进入“训政”时期,而训政则是军政向宪
政的过渡。国民党的这一逻辑本自孙中山。早在1906年,孙中山就提出了“革
命程序论”,把中国革命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是“军法之治”,军队为人民
破敌,行政则归军政府。第二阶段是“约法之治”,军队和人民约法三章,双
方各自遵循,地方自治权属于人民,而国是总揽却在军政府。第三阶段是“宪
法之治”,此时,军政府解除权柄,国事俱按宪法实行。后来孙中山多次对此
进行思想阐发,并最终完形为一个“军政、训政、宪政”的三段论。   

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国民党经过一番准备,于1928年10月10日宣布开始进入训
政时期。那么,国民党的训政内容是什么呢?一言以蔽之,一切权力归本党,
并且形成了一个口号:“以党治国。”怎么治?亦即“以政权付托于中国国民
党之最高权力机关”,并且,最高监督之权力“仍属之于中国国民党”(按:
自己监督自己,这是中国二十世纪政党政治的一大奇观)。国民党握以重权,
居然是“为求达训练国民使用政权,弼成宪政基础之目的”;而且,“于必要
时,得就于人民之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等自由权,在法律范围内加以限
制”。稍微懂得一点宪法常识的人都知道,宪法之为用,不是用来限制人民的
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等自由权的,而是相反,用来保护人民这些自由权
的。国民党整个给搞反了,还口口声声说是要为宪政作过渡。但,这种训政恰
恰和宪政南辕北辙。   

也正是在这个背景下,以胡、罗为代表的《新月》知识分子以这份杂志为依
托,于1929年春,也即国民党刚训政几个月,就开始了这场虽然当时说不上轰
轰烈烈但却对历史产生久远影响的反训政的“人权运动”。在此以前,《新
月》主要是一份同仁性质的文学杂志,同时带有一些文化色彩。但从1929年第
二号起,杂志立即政论化,不但显示出浓厚的政治思想意味,并高密度地刊发
批判国民党政治的重量级文章。胡、罗最终惹怒国民党,从而使《新月》没有
变成其同仁所希望的“满月”,而是变成了“流星”,只是在二十世纪中国的
漫漫长夜中短暂地一划而过。但,一划就是存在,短暂即为永恒。至少,直到
今天,它的文字光泽依然在烛照着我。   

所以这样说,是想借这个机会郑重表示一下我对《新月》的歉意——这对我来
说很有必要。由于不弄现代文学,长期以来,我没有直接接触过《新月》,对
它的了解,基本来自鲁迅,也止于鲁迅。我第一次知道“新月”,是从鲁迅笔
下。鲁迅对它的态度,大致决定了我的看法。除了徐志摩滥情似的风花雪月,
无非就是鲁迅所谓“三帮”那一套了。尽管没有帮凶,但帮闲和帮忙总免不掉
吧。然而,我错了,错得那样厉害。《新月》非但我所以为,甚至恰恰相反。
问题在于,我不该用别人的眼光——哪怕是鲁迅的——看待对象。就像鲁迅看
前人文章反对看选本而主张看全本一样,因为选本只是选家的目光;我难道不
应该用自己的目光去看《新月》?   

无法忘却我读《新月》影印本的感觉,由于内疚,更由于现实的感触,胡、罗
的文字无法不让我心潮澎湃,尤其那种“直面”的方式。长期以来,我一直认
为只有鲁迅才是敢于直面的,因为鲁迅骨头最硬。的确,鲁迅敢于直面人生,
可是,至少在1929年和1930年,真正直面国民党并接二连三出击的肯定是胡、
罗而非其他。并且,“直面”是鲁迅的态度不是他的为文。就行文言,鲁迅走
的是隐晦一路。关于这一点,历来的解释是环境严酷。不错,“那时难于直
说,所以有时措辞就很含糊了”(《二心集·〈野草〉英文译本序》。并且,
“我是在二七年被血吓得目瞪口呆,离开广东的,那些吞吞吐吐,没有胆子直
说的话,都载在《而已集》里”(《三闲集·序言》)。当然,这不过是鲁迅
独特的表白方式:自嘲。鲁迅何曾被吓倒过?壕堑也好、隐晦也罢,对鲁迅
言,不过是策略。然而,这时不策略的可能就是胡、罗了。同样是刚刚经历过
可怕的1927年,面对刚刚统一中国因而踌躇满志的国民党,胡、罗二位,不惮
于直道而行,其方式不是以壕堑而是以对垒,其语言不是以隐晦而是以坦率。
但,当胡、罗等人“直面”国民党时,鲁迅却“直面”人权派,这,构成了一
个耐人寻味的连环。也是在上面那篇“序言”中,紧接我刚刚的引语后,鲁迅
接着道:“……我到了上海,却遇见文豪们的笔尖的围剿了,创造社,太阳
社,‘正人君子’们的新月社中人,都说我不好……”于是,鲁迅在上海滩奋
力反围剿,对那些“都说我不好”的人,以“痛打落水狗”的习惯“一个都不
宽恕”。而此刻,国民党利用自己的专政工具,对《新月》中人权知识分子的
围剿也正在拉开帷幕。   

国民党训政的实质在于搞“党治”,即“以党治国”,“党在国上”,“党权
高于一切”,胡、罗二位紧紧盯住这一点,以“法治”力反之。党治还是法
治?由此拉开二十世纪中国知识分子和执政党之间冲突绵延已久的第一幕。这
是多么根深蒂固的冲突,它的巨大的历史意义就在于它的意义决不仅仅是历史
的。1929年4月,国民党政府颁布了一道保障人权的命令,声称“无论个人或团
体均不得以非法行为侵害他人身体、自由及财产”。对此,胡适立即作《人权
与约法》以驳诘,文章针锋相对地指出:“命令所禁止的只是‘个人或团
体’,而不曾提及政府机关。个人或团体固然不得以非法行为侵害他人身体自
由及财产,但今日我们最感觉痛苦的是种种政府机关或假借政府与党部的机关
侵害人民的身体自由及财产。”如果言简意赅,胡的意思是,自由之危害,正
来自于政府。所以,胡适呼唤制定宪法,最低限度也要制定训政时期的临时约
法,以约束国民党政府。这和上面国民党政府制定法律以约束人民的自由正好
相反。因为,在胡适看来,“法治只是要政府官吏的一切行为都不得逾越法律
规定的权限”。两个月后,在当年《新月》的第四号上,胡适再接再厉,又著
文发难,这篇《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中,不仅再次呼吁制定宪法而非约
法,而且把反训政的锋芒直指孙中山。这是一种必要的溯源,因为训政思想本
来就来自孙,孙的本意,于宪政之前,先行训政,由政府训导人民,以培养人
民民主能力。由此才有国民党在训政时期的集权论:“厉行党治,扶植民
权。”胡适因此指出:“故中山先生的根本大错误在于误认宪法不能与训政同
时并立。”胡适的言论公然反对孙的遗训,反孙即反动,这实际上是贻国民党
打压以口柄。但胡适并不惧然,1929年底,他干脆把这些发在《新月》上的反
动文章(包括罗隆基和梁实秋的)辑为一集,命为《人权论集》。在其《序
言》中,胡适坦然地说:“这几篇文章讨论的是中国今日人人应该讨论的一个
问题——人权问题。前三篇讨论人权与宪法。第四篇讨论我们要的是什么人
权。第五六篇讨论人权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思想和言论的自由。第七篇讨论
国民党中的反动思想,希望国民党的反省。第八篇讨论孙中山的知难行易说。
这两篇只是‘思想言论自由’的实例:因为我们所要建立的是批评国民党的自
由和孙中山的自由。上帝我们尚可以批评,何况国民党与孙中山?”   

“上帝我们尚可以批评,何况国民党与孙中山?”这句话虽然出自胡适,但做
得更漂亮的是他的《新月》盟友罗隆基。也许,由于气质、修为,乃至学历的
不同(胡学的是哲学,罗学的是政治学),罗隆基比之胡适锋芒更锐,态度更
激,文章更犀利,溯源更深远,同时也更到位。就后者言,反训政、反党治,
胡适溯到孙中山,罗隆基则更往上行,一直把根子追到苏俄。《新月》第二卷
第十二号上,《我们要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开头第二个标题就是大号字的
“反对国民党的‘党在国上’”。那么,孙中山的这一思想所从何出?罗隆基
直言是从苏俄那里学来的,证据便是孙中山自己的话:“现尚有一事,可为我
们模范,即俄国完全以党治国,比英美法之政党握权更进一步。……俄国之能
成功,即因其将党放在国上。我以为今日是一大纪念。应重新组织,把党放在
国上。”罗隆基指出:“这就是国民党里‘党权高于国权’在历史上的来源。
同时就是如今‘党治’的根据。”源头既明,批判即始。紧接着是对“党国”
和“党天下”的批判,其所指毫不含糊:“‘党在国上’、‘党权高于国
权’,这当然是独裁制度”,而“目前的举国大乱,境无静土,又可以算为南
京独裁政治之果”。既然国民党训政是以独裁的方式推行,那么,罗隆基的态
度很明确:“我们根本否认训政的必要”,因为“独裁制度,因它一切内在的
罪恶,本身就不足为训”。1931年6月,国民党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临时约
法》终于“犹抱琵琶半遮面”地出台了,旋即,罗隆基《对训政时期约法的批
评》也在《新月》三卷八号上刊出。“这次约法,只有‘主权在民’的虚文,
没有人民行使主权的实质”——这同时也是所谓约法的实质。针对国民党一边
承认人民言论、出版、集会等自由权,一边又声称有对其“停止或限制之”的
权力,罗隆基当即揭穿:“左手与之,右手取之,这是戏法,这是国民党脚快
手灵的幻术。”而针对国民党换汤不换药的“五权分立”,罗干脆道明:“一
个独裁专制的政府,变成一个多头专制的政府。”   

纵观罗的政论文字,犀利而又气势充沛,字里行间流贯着一种穷追不舍的“痛
打”精神。当然不是“痛打落水狗”,这未免有点便宜,要打就打主子,才是
真正的“痛打”,而且大无畏!我以为,胡、罗文章,才是真正的知识分子文
字,而不是在上海滩一时流行的文人文字。这两种文字素质不同,文人文字常
有怪戾的刀笔气和攻讦味,尽管有时很好看。相形之下,知识分子文字纯正而
坦荡,且出笔就是直面抗争。那个时代,是多么需要这种负责任的直面抗争的
文字呀!可是,在当时因文人互骂而显得乌烟瘴气的上海滩,这种真正“直面”
国民党的文字,除《新月》人权派,岂有他哉。所谓兼看则明,偏读则暗,今
天,当我把这些不同文本的文字,尤其是1929和1930年间的文字放在一起对读
时,感慨由衷。的确,文本的历史比人长,它最有说服力,是它改变了我长期
以来的看法,我便不得不做一次尼采式的“价值重估”。   

侠以武犯禁,儒以文乱法。知识分子总是以言获罪的。罗隆基终因“言论反
动,侮辱总理”的罪名而被国民党上海公安局“按罪拘人”了。罗事后写的、
发在《新月》三卷三期上的《我的被捕的经过和反感》对此有详细记述。其中
有一节文字给我很深印象,那是在被押到上海前的吴淞区公安局时,罗这样写
道:“‘你们可以让我打个电话,告诉家里吗?’我向他们请求。‘不可
以。’那位穿西装的督察员很肯定的回答我。‘那么,请你们代我打个电话,
可不可以呢?’我再请求。‘不可以。’他说。……‘我可以到厕所里去
吗?’我问一个警察。‘不可以。’他回答。他指着房间角上的一个破痰盂向
我说:‘你就在那里面对付对付吧!’这时候我才起首感觉‘拘押’的滋味,
想到自由的宝贵。‘到了上海就没有这样方便!’想到方才听见的这句话,回
头看看我刚才使用的痰盂,又不寒而栗。”哪怕是一个“斗士”,也会有正常
的恐惧心理,此时他会倍感自由的可贵。同时,这也促他以后加倍为自由奋
斗。罗出来后,果然没有学乖,还是那么不依不饶。在该文中,他先述被捕经
过,后表对被捕的反感:“‘人权’,在党治底下,是反动的思想。鼓吹人
权,是我触犯党怒的主因”——自明如此!“有了‘党高于国’的党权,用不
着人权;有了‘人高于法’的党治,用不着‘法治’”——果然如此?因此,
以法治痛批“党高一切”,依然是罗文的用力处,且锐气丝毫不减。罗的态度
很坦然:“十一月四日的拘捕,在我个人,的确不算什么。我认为这是谈人权
争自由的人,应出的代价”,因为“人权自由,凭空从天上掉下来,这是历史
上绝无的事实”。最后,罗隆基用老子的话正告国民党:“民不畏死,奈何以
死惧之!”   

这真是一种强烈的阅读对撞,刚刚放下罗隆基的文字,紧接着就拿起鲁迅对
《新月》和罗隆基的“酷评”。上面引用过的那篇《“硬译”与“文学的阶级
性”》,明明是批梁实秋的,可是文章最后,笔尖轻轻一挑,由点而面,矛头
就对准了“新月”和罗隆基:“我在开头曾有‘以硬自居了,而实则其软如
棉,正是新月社的一种特色’这些话,到这里还应该简短地补充几句。”在国
民党面前,“新月”到底是软是硬,我以上的文字,等于是作了绍介。但不同
的人有不同的评价尺度,鲁迅当然有鲁迅的尺度,他这么说,肯定也自有其理
由。那么,“新月”之软,到底软在哪里?在鲁迅看来,恰恰就软在“新月”
中最硬的罗隆基身上,根据则是罗的一篇文章。鲁迅道:“这一回,新月社的
‘自由言论’遭了压迫,照老办法,是必须对于压迫者也加以压迫的,但《新
月》上所显现的反应,却是一篇《告压迫言论自由者》(即罗的文章——笔者
注),先引对方的党义,次引外国的法律,终引东西史例,以见凡压迫自由
者,往往臻于灭亡:是一番替对方设想的警告。所以,新月社的‘严正的态
度’,‘以眼还眼’法,归根结蒂,是专施之力量相类,或力量较小的人的,
倘给有力者打肿了眼,就要破例,只举手掩住自己的脸,叫一声‘小心你自己
的眼睛’!”如果说,我刚刚读罗文,被罗的文字撞得浑身发热,那么,鲁的
文字——我分明感受到其中的阴阳怪气——却顿时让我周身寒彻,那是一种从
心底涌出来的寒。我读不明白,“新月”反国民党有什么错,要受到来自同一
营垒的投枪。当然,鲁迅是不屑与《新月》同一营垒的,我使用这个词,仅仅
是在反国民党的意义上。明明一篇大义凛然的警告,却被解读为“小心你自己
的眼睛”的用心,那么,这讽刺又是出于一种什么用心?螳螂捕蝉,黄雀在
后。可怜“新月”这只小小的螳螂,不仅要面对前面的蝉,还要承受后面的黄
雀。所幸它的注意力始终放在前面,它知道自己要解决的是什么问题,同时也
知道谁是自己真正的敌手。至于“新月”的批判者至少忽略了这一点,“新
月”对阵国民党,正义在“新月”,强势却是国民党。作为弱势的“新月”正
遭国民党打压,哪怕它平时有不少毛病,我是不是乘机上前也给它一下,让它
肿了的脸索性再肿:谁叫你打肿脸充胖子,似硬实软?   

鲁迅从后对“新月”出手,是出于这样的认知,“新月”和国民党是一家,只
不过主奴而已。写于1929年秋的《新月社批评家的任务》(《三闲集》)把鲁
迅的这一看法表露得很充分。新月社对国民党的批判,在鲁迅看来只是“挥泪
以维持治安”。“但老例,刽子手和皂隶既然做了这样维持治安的任务,在社
会上自然要得到几分的敬畏,甚至于还不妨随意说几句话,在小百姓面前显显
威风,只要不妨碍治安,长官向来也就装作不知道了。”鲁迅写此文时,胡、
罗一些重量级的文章已经出来了,是不是“随意说几句”,我们已经知道了。
并且说了后,是不是国民党的“长官向来也就装作不知道了”,我们也已经知
道了。我现在不知道的是,在什么意义上,胡、罗等人居然成了国民党的“刽
子手和皂隶”?虽是比喻,但几类于没有证据的指控,幸好说话者不需要对自
己的话负责,因为这是杂文,不是法庭。我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正好读到胡
适的文章《汪精卫与张学良》,当张以抗日为名向汪要巨额军费,汪回电表
示:这是“借抵抗之名以事聚敛”,“不能搜刮民脂民膏以餍兄一人之欲”。
显然,这也是没有证据的诛心之论。胡适指出:“这种攻讦的口吻用于私人尚
可以引起刑事诉讼。”天哪,这种口吻就要诉讼,那张口就骂“丧家狗”而且
还是“乏”的又怎么办?我真怀疑胡适这个书呆子到底了解不了解当时上海滩
的文风。好在胡、罗对鲁迅的骂,未作任何反应(也许,是我没看到),这一
点我很欣赏。文人骂来骂去,能骂出什么名堂?况且,文章乃天下之公器,它
是用来说理的,不是用来骂人的。当年上海滩那种互扣帽子的文人口水战,乃
是中国现代文化史上的“春秋无义战”。因此,胡、罗的骂而不还,在我看
来,未必不是出于自信,同时也避免了无谓的纠缠。   

1933年,人权运动已经过去若干年,很多事都尘埃落定,可以看得很清楚了。
但鲁迅的看法丝毫没变,谈到当年胡、罗的被打压,鲁迅的态度分明就是两个
字:活该。当然,这不是鲁迅说出来的,而是我读鲁读出来的。是不是误读
呢?那就让鲁迅自己的文字来说话:“看《红楼梦》,觉得贾府上是言论颇不
自由的地方。焦大以奴才的身分,仗着酒醉,从主子骂起,直到别的一切奴
才,说只有两个石狮子干净。结果怎样呢?结果是主子深恶,奴才痛嫉,给他
塞了一嘴马粪。其实是,焦大的骂,并非要打倒贾府,倒是要贾府好,不过说
主奴如此,贾府就要弄不下去罢了。然而得到的报酬是马粪。所以这焦大,实
在是贾府的屈原,假使他能做文章,我想,恐怕也会有一篇《离骚》之类。”
在这篇《言论自由的界限》(《伪自由书》)中,鲁迅运用的是传统《诗经》
的“比兴”法,以上是“兴笔”,由焦大摇曳入题,下面才话归本旨:“三年
前的新月社诸君子,不幸和焦大有了相类似的境遇。他们引经据典,对于党国
有了点微词,虽然引的大抵是英国经典,但何尝有丝毫不利于党国的恶意,不
过说:‘老爷,人家的衣服多么干净,您老人家的可有些儿脏,应该洗一洗罢
了。’不料‘荃不察余之中情兮’,来了一嘴马粪……”坦白地说,这段文字
对奴才剖析之深,使我初读时爱不释手,它甚至影响了我对屈原的看法,深以
为能写出这样的文字才是鲁迅。那时自然也想不到与胡、罗对读。今天,鲁、
胡、罗三人文字俱在我手,一巡读过,非其事也。还能说什么呢?似乎我只能
说偏见比无(所)知距离真实更远。   

距离更远的则是《王道诗话》(《伪自由书》),我索性就以此作为鲁迅批胡
的终结吧。所以选它,缘由之一是它的特殊性。这篇署名“鲁迅”的文章,很
奇怪,居然同时也被收入瞿秋白的集子中。也就是说,文章实际上是瞿写的,
至于鲁为什么收入己书,恕我少闻,未详原委,但它足以表明一点,鲁迅对瞿
的文章完全认同。上文说过,当年胡适把他和罗、梁二位的文字辑为一集,并
为此作序,这就是《人权论集序》。序言最后,胡适自述情怀:“周栎园《书
影》里有一则很有意味的故事:昔有鹦鹉飞集陀山。山中大火,鹦鹉遥见,入
水濡羽,飞而洒之。天神言:‘尔虽有志意,何足云也?’对曰:‘尝侨居是
山,不忍见耳。’今天正是大火的时候,我们骨头烧成灰终究是中国人,实在
不忍袖手旁观。我们明知小小的翅膀上滴下的水点未必能救火,我们不过尽我
们的一点微弱的力量,减少一点良心上的谴责而已。”这是一段令我感动的文
字,而鲁/瞿文章恰恰就是针对这一点来表明自己对1929年“人权运动”的态
度。文章也从那只鹦鹉开头,因为“‘人权论’是从鹦鹉开头的”。那么,到
底如何看待当年的人权论呢?鲁/瞿一语了断:“鹦鹉会救火,人权可以粉饰一
下反动的统治。”(按:这话听起来就像我们今天说的人权是霸权的粉饰一
样)至于胡适之流不过是“中国的帮忙文人”,亦即鲁迅的“三帮”之一。例
举了胡适“帮忙”的证据后,文章作诗四首给胡适定案,最后一首曰:“能言
鹦鹉毒于蛇/滴水微功漫自夸/好向侯门卖廉耻/五千一掷未为奢。”   

“刽子手”、“皂隶”、“奴才”、“焦大”、“帮忙”、“毒于蛇”、“ 卖
廉耻”……这就是当年“新月”人权知识分子头上落下的罪名。今天,我读这
些罪名,其好笑程度就像读当年创造社骂鲁迅“法西斯蒂”、“封建余孽”一
样。原来文人做事就是这样成天骂来骂去?尤使我惕然的是,这些骂语我为什
么这么熟悉?原来“文革”时,年龄虽小,但目之所充、耳之所灌,全是这
些。不是有人要给“文革”语言溯源嘛?我看,只要顺着二十世纪左翼之藤往
前摸,就会发现,越左骂得越厉害,越是大师骂得越精彩。中国二十世纪的知
识分子语言主要就是被以骂为务的左翼文人搞坏的,且流行深远(按:我本来
用的是“流毒深远”,因为我想到了九十年代末某些“新左派”的詈骂;但,
这个词似有骂相,我不想合流)。

  这篇文章从写作之始,我就一直在想,胡适等人的文字明明白白,哪怕就
是在常识层面,都不会发生误判,至于那些骂名和胡适更是风马牛不相及。鲁
迅这是怎么啦?现在我倾向于这样认为,对于胡适倡导的“人权”、“宪
政”、“法治”等,鲁迅实在听不明白,也不想弄明白。鲁迅从根底来说就缺
乏这方面的知识资源和兴趣,这从他的留学背景和读书背景可以看出。这样,
他既和胡适处于矛盾的对立面——因两人解决中国问题的路径不同,也极易对
胡适的言动产生误会,尤其胡适和当时的体制分分合合。而后者,鲁迅最为看
不惯,所以,鲁迅毫不客气地施与投枪。   

既如此,问题似乎就不在鲁而在胡了。胡不是没有问题。他批判国民党是“公
开的、负责任的”,受到国民党的警告也是真实的,但鲁迅《言论自由的界
限》中说胡适等人“有的顾问、有的教授、有的秘书、有的大学院长”也没
错。仅就胡而言,他为国民党顾问过、大使过,甚至还一度动心总统过,最后
也果然院长过。如果说自蒋介石得天下后,鲁迅和国民党根本不擦,胡适则和
国民党既有过节,又有过从,并且最后越走越近。尤其瞿/鲁《王道诗话》中所
引胡适的这句话“任何一个政府都应当有保护自己而镇压那些危害自己的运动
的权利”,更是站不住脚,甚至连“权力”和“权利”都没分清以至用错,这
个错误出在接受过美国宪政濡染的胡适身上,纯属不该。所以,我之不同意胡
这句话就像不同意瞿/鲁骂胡为毒于蛇一样。   

那么,胡适是否就毒于蛇?或者,胡适是否该骂?抑或,那些骂名真的适合胡
适?不然。在写这篇文章时,接到我所尊敬的一位学兄(夏中义)从上海打来
的电话,谈话之中,我曾抱憾言及胡适和国民党体制分分合合的问题,夏兄在
电话那头只说了一句:这要慎重分析。我很认同这句话及其所包含的态度,并
不能因为胡适与国民党有过分合,就理所当然地认为他和国民党是一家,甚至
是主奴。这也太简单了。而事实本身却不那么简单,因此,慎重分析在此是必
要的。   

胡适从事中国政治,有个基本立足点,就是以法治解决问题,和平转移政权,
反对暴力革命。早在国民党统一天下前,胡适就和北洋政府有过从,因而颇使
当时的年轻学生失望。那时,蒋介石如果是革命的,胡适恰恰站在北洋那一
边,属于反革命。其实胡适不是反革命,只是反暴力。比如,他反对北伐,主
张南北两边召开和平会议。同样,国民党统一天下,他又站在国民党一边,反
对反国民党的武装力量,这无疑又是反革命了。其实,他依然不是反革命,而
是反暴力(如果革命仅仅意味着暴力的话,那么,胡适是可以说反革命的,其
实不是反革命,用他自己的话叫“不革命主义”)。从表面来看,胡适好像最
没骨气,不断更换主子。这一点,不仅为时人诟病,亦为今人诟病。但深入这
个问题,我以为,胡适不断更换主子,就是不断承认现政权的合法性。承认现
政权的合法性,就是反对推翻现政权的一切暴力行为。因为暴力行为必然导致
生灵涂炭,而战争的灾难却又总是由整个社会来承担。并且,更令胡适不安
的,是他认为凡是用暴力推翻的,结果还是暴力。正如他在《自由主义》一文
中所指出的那样:“我很坦白地说,自由主义为了尊敬自由与容忍,当然反对
暴力革命,与暴力革命必然引起来的暴力专制政治。”于是,在胡适身上就出
现了这样的吊诡,一边反现政府,一边又维护现政权。维护现政权,是出于反
暴力;而反对现政府,则是为了搞宪政。然而,因为维护现政权,胡适再怎么
反政府,也逃不掉“奴才”、“焦大”、“粉饰”、“为贾府好”之类的骂
名。其实,胡适看似矛盾,实则统一。反政府是出于对社会国家的负责,而维
护现政权也是出于对社会国家的负责。从根本上说,他与其是为“贾府”着
想,毋宁是为整个社会国家着想。以我今天的眼光看,我不但可以理解胡适
(然而我原先并不理解同时也不太愿理解),而且觉得,仅在这一点上,胡适
比欣赏用“火与剑”来解决社会政治问题的鲁迅要深刻些,尽管鲁迅已成为
“深刻”的代名词。   

另外,胡适和鲁迅不一样,鲁迅是一个纯粹的批判型文人,因此,他坚拒和国
民党合作,这是我最心仪的一点。而胡适的角色自许就不一样,他虽然也批
判,但根本上却是一个建构型知识分子。和鲁迅反政府要从外部推翻相反,胡
适反政府是要用法治从内部对其改造,这就注定了他要和体制打交道,甚至进
入体制。二十年代初,他呼吁“好人政府”和“好政府主义”已足以表明这一
点。而这一点实实在在也没有什么错。宪政本身就是一种体制,要把它落实到
现体制中去,不和体制打交道怎么办?不仅打交道,他甚至要教体制怎么做,
告诉体制如何如何(比如他认同罗提出的“专家政治”主张,要蒋介石政府
“充分请教专家”等)。因此,他和体制分合之间,就不是什么受体制招安,
也不是因为惧怕体制而投靠,更不是借体制以谋其利。你可以说他有着知识分
子的天真、幼稚、想当然和不成熟。当然,他还有其他很多认识论上的问题。
这些都可以指出、批评和争论,却不应该以骂的方式从道德人格对其构陷。就
像我今天选择鲁迅批判型的道路,我就不认为我有什么理由或道德优越感去骂
那些选择进入体制的知识分子,哪怕这个体制是不堪的。他们可以成为我的批
判对象,那是因为他们的作为,却不是因为那种选择(比如,我可以批判也是
批判知识分子出身但现在却出任台北市文化局长的龙应台,但我若批判,针对
的只是她的各种言行,而不是她之选择出任。这至少是她的权利。我可以对权
利进行批判吗?设若它没有妨碍别人。而我恰恰听见不少针对龙出任本身的叫
骂,这肯定有问题)。因为,就一个时代来说,社会既需要批判型知识分子,
同时也需要介入体制的建构型知识分子。这两个方面,一个都不能少。   

一个都不能少,这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不合作”的鲁;一方面是“非暴力”
的胡。我用了这个词,它来自印度的甘地。胡、鲁作为二十世纪中国知识分子
的两种风范,他们所留给我的精神资源,我个人愿意分别汲取。尽管这六个字
在胡、鲁那里是两分的,而且两人晚年都发生较严重的畸变(晚鲁的“不合
作”只做到一半,晚胡的“非暴力”也打了不少折扣,几乎变相认同战争),
但在甘地那里却是一贯的和统一的,而且也应当尽可能使其一贯和统一。当
然,两者权重并不一样,“不合作”是个人选择,比如我;而“非暴力”所反
对的暴力则应尽可能选择避免,社会处于非常态时例外。因此,读一读甘地和
马丁·路德金吧,在胡、鲁之外,我这样对自己说。   

 
 一种破坏文化的逻辑——评韩石山《少不读鲁迅老不读胡适》,并论近年“崇胡贬鲁”之风

韩石山新著《少不读鲁迅老不读胡适》考证颇精详,排比罗列已有考证成果也颇用心,比如对“五四”前后至二十年代北京各大学人事更迭,鲁迅、周作人与徐志摩、陈西滢的交游始末,女师大学潮前因后果,石山或自寻证据,或借用他人已有材料,务求扩充细节,呈现历史本相,兼以文笔生动清新,很能醒人眼目。但是,由此生发的议论,尤其比较鲁迅和胡适的功过是非,大都荒唐不可取。
胡适鲁迅,一度彼此欣赏,尊重,《新青年》时代曾紧密合作,后来道路异趋,处境地位不同,兼以学养、心性、政见各异,交往日疏,直至相互批评,其中鲁批评胡的文字更多,而一些局外的热心人又推波助澜,在客观上形成思想文化和政治上的鲁迅派和胡适派------这都是事实。但如果我们孤立地就胡适谈胡适,就鲁迅谈鲁迅,能否从上述事实出发,将他们两个在文化价值上全然割裂,一有疏隔芥蒂,或客观上存在此派与彼派,就断言他们绝对不能互补,只会势同水火,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甚至弄得后人也不得不在他们中间做非此即彼、“要鲁迅还是要胡适”的选择呢?
石山的回答是肯定的。一开始,他对鲁迅的文学成就似乎也勉强有所推重,但若与胡适相比,则无论心性、修养、学术、政见、与人相接的道德,以至人格,都亏缺甚多。实际上在否定和贬低鲁迅的整个论证体系中,鲁迅的文学最终也没能例外。石山对鲁迅的小说、杂文、随笔散文以及语言文体最终都没有放过。他毫不掩饰其厚诬鲁迅而推崇胡适的态度,爱屋及乌,或恨及袈裟,乃至凡与胡适相善或经历相似者都给予较高评价,凡和鲁迅在师承、籍贯、留学经验等方面有瓜葛的,不分青红皂白,一概认为劣于胡适派数等。
崇胡贬鲁,是近年一种很有市场的声音。在有些人比如石山那里,胡比鲁高,胡比鲁可爱,我们应该要胡适而不能要鲁迅,简直已成不刊之论。石山的工作是更进一步把零散的观点集中起来加以系统化,把许多人躲躲闪闪对鲁迅的贬低索性挑明,推到极端,确实达到了耸动视听的效果。我觉得这样也好,可以帮助大家把各种崇胡贬鲁的宏论看得更分明,知道它们实在荒唐可笑,并非像表面那样莫测高深。一贯敢想敢说的石山,这次毋宁做了件大好事。
石山的一个中心论点,是认为凡留学日本者必不如留学英美者;当胡适派学人成熟之后,凡太炎弟子必从短暂的进步迅速堕落为偏狭落后。
他的逻辑如下——
大前提:留学日本的章太炎弟子一度进步过,但比起留学英美者,终究还是落后反动。
小前提:鲁迅留学日本,又是太炎弟子。
结论:所以鲁迅虽然在“五四”前后进步过,等到与留学英美的佼佼者胡适、陈西滢等一对阵,就立即落后乃至反动起来了。
稍具中国现代文学史和学术史常识的人应该都知道,这个三段论的大小前提牵涉问题太广,又都包含诸多价值预设,并非不证自明的事实,本身就需要建立更多的大小前提来进行更多的三段论推理,才能达到某个结论,否则根本没有做三段论的前提的资格,而石山竟然将它们作为自明的事实拿来运用了!从纯逻辑的立场看,他的结论预先就不能成立。
什么叫留学英美的知识分子群体?留学英美的都一样吗?不也有克莱顿大学或类似克莱顿大学毕业的方鸿渐甚至比“小方”更加不如的角色吗?“五四”前后直到二十年代,激烈反对胡适“文学改良”思想的,不正是留学美国的吴宓以及同样留学美国、籍贯同为安徽的胡先肃、梅光迪吗?二十至四十年代胡适一改初衷,不仅谈政治而且干政治之后,与他为难的人里头,很多不也有留学英美的背景吗?章士钊不也曾在英国和德国游学并自称精通欧美政学理论吗?石山事先是否对中国现代留学英美和日本的知识分子做过统计?应该怎样谈论作为太炎弟子的鲁迅?我想这必须先了解太炎以及太炎弟子之学本身,然后对鲁迅和太炎及太炎弟子之学的关系加以研究,并结合太炎、太炎弟子在“五四”前后直到太炎、鲁迅去世之前四十年的实际作为做过系统考察,方能说明鲁迅是怎样的一个太炎弟子。至于留学日本的知识分子,其成分、造诣以及和鲁迅、胡适的关系更复杂,岂可一概而论。从心性、学养、政见和个人交谊上与鲁迅相异直至有笔墨冲突的难道只是留学英美者,同样留学日本、同为太炎弟子的,不也多有和鲁迅开过激烈笔战或者终于形同陌路的吗?石山先造出以胡适为首的留学英美派,再造出以鲁迅为首的留学日本派,然后在二者之间划出一条泾渭分明的界线,这样做的证据充分吗?
这些问题,再写比石山的书更厚的另一本或另一套书恐怕也说不清楚。我只是奇怪,这种早就为鲁迅所反对的漫无边际的“文人比较学”,石山做起来却那么从容有味!
石山另一个颇为自得的说法,是认为胡适有西方正宗的代表进步的自由主义民主政治理想和相应的政治主张与政治实践,鲁迅没有——非但没有,还以自己的没有攻击人家的有,故意捣乱,死缠烂打,结果严重削弱了自由主义阵营的力量,阻碍了现代中国走向政治民主的进程,并害得后人浑然不知体制建设(胡适之型的)的重要性,只知意气用事,逞一时之快,真是罪莫大焉。
这确是近年崇胡贬鲁者所有议论的精髓。持此高论者,从海外的林毓生,到国内的朱学勤、李慎之、谢泳、石山------等先生,他们要么对西方自由主义文化渊源所知有限,要么对胡适、鲁迅的工作一知半解,只因为渴望中国政治民主化之心甚热,持论不免过于操切,本来也是可以理解的,从学理上较起真来并没有多大意思。林毓生先生批评“五四”知识分子(尤其鲁迅)受中国传统哲学影响,有“整体性思维”的积习,以为可以从思想文化上解决一切问题,普遍轻忽了体制建设和一点一滴的改良。受林先生启发,朱学勤先生在国内清算“五四”以来现代文化批判运动,以为都是“在文化的脂肪上搔痒”,只有体制建设才是实质性的。制体好了,生活于其中的人也就可以自然学好;而没有好的体制,单进行文化批判,就会堕落为现代文学的只会“骂人”。流风所及,许多本来研究中国现当代文学的人也纷纷放弃文学研究而现学现卖地做起文化研究——并非鲁迅的社会批判和文明批判而是借助现代社会学和政治学理论的所谓文化研究,其实也就是变相的体制建设。
这里的问题是,如果真有林毓生先生所谓的“整体性思维”,那它绝不会仅仅引导人们放弃体制建设而一味“在文化的脂肪上搔痒”,它一定也会引导人们放弃文化思想的批判和建设,只一味从事鲁迅当年深感失望的“换汤不换药”的所谓体制革命与体制建设。这些先生们当心“文化崇拜”,为什么就没想到也会有而且事实上早就有“体制崇拜”呢?如果文化建设不是万能,抛开文化建设的体制建设就是万能的了吗?我想,正是这种割裂文化建设和体制建设的二元论,以及在这种二元论基础上进一步作出的政治实用主义或“政治正确性”幻想,从根本上“启发”了石山等人将胡适和鲁迅弄成水火不容的两极罢。
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中国知识分子忽然对胡适的政治实践大发热心(值得注意的是胡适在其他方面的作为几乎无人关心),以至非要拉出鲁迅来做反面教员,这不禁使我想起大约五十年前,胡适准备自美返台,忽然引得台湾一帮妄人群起而攻,公议要将这位民主斗士、新文化之父送过海峡,投畀豺虎,理由是:就因为胡适谈了三十年政治,主张了三十年自由主义,才将“党国”弄得缩小到海岛一隅,不是其罪当诛吗?这和石山等先生痛陈鲁迅捣乱胡适的布局而引国人于不自由之境,或者,与近年“新左”要求“重新梳理中国革命传统”、发掘中国革命(包括鲁迅)所包含的(被压抑的)现代政治资源,以对抗全球资本统治,三者历史情境不同,政治立场各异,学术路向有别,但单一的政治实用主义思维方式并无二致。
大约1998年前后,刘梦溪先生主编一套“中国现代国学经典”,许多国学大师均独立一卷,却将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与吴梅的论曲著作合成一卷。不言而喻,在编者看来,鲁迅也只有《中国小说史略》勉强称得上“国学”。当时李慎之先生忍无可忍,直指其非,他说若讲“现代国学”——现代中国人研究自己的学问——《阿Q正传》谁能超过?这种率真的批评痛快淋漓,不仅揭露了后人趋之若骛的许多“国学”的不值,而且独具只眼,拆除文学和学术的界限,将文学(《阿Q正传》)和学术放在同一平台考量。这不仅在当时,就是现在,也难能可贵。但没几年,当慎之先生超出学术文化论域,进入学术、文学与政治的更大论域时,他对鲁迅的评价就发生了三百六十度大转移。其观点大致就如石山所讲,以胡适的所谓自由主义来批评鲁迅的所谓虚无主义。那时候,慎之先生政论受阻,立言不免矫激,又因为他在知识界的巨大影响,遂将崇胡贬鲁之风推向一个新高。慎之先生文章题为《回归“五四”,学习民主》,发在《书屋》2001年5期,他在政治上崇胡贬鲁,却仍然反复申明自己对鲁迅文学的折服;虽然把鲁迅的意义仅限于文学,而且割裂文学、文化与政治的深在联系,但毕竟诚实,至少主观上还是“好处说好,坏处说坏”。而今石山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在彻底否定鲁迅的政治价值后,索性再从白话文的成就,小说、散文的艺术,杂文的贡献诸方面扩大战果,犁庭扫穴,全面抹杀鲁迅的文学,简直信口开河,管不住自己了。
石山这本书,主要依据他对鲁迅在“五四”至二十年代中期在北京的交游的考索,基本属于传记研究范围。网上有人称之为“学术专著”,显然高抬他了。好的传记当然也是认识作家的一种理想手段,但前提是必须对传主生平材料有全面真实的把握,并且不能满足无论怎样丰富的生平资料的考索,须进一步研究其著作,因为作家鲁迅并不等于所谓“人间鲁迅”周树人,正如普鲁斯特在《驳圣伯夫》中所说,作家形象并非实际生活中的作者,作家主要活在其全部著作中。以这两个标准衡量,《少不读鲁迅老不读胡适》只是对鲁迅的一点不完全的传记研究,只研究了鲁迅生平的一个时期,并且仅仅着眼于这一时期鲁迅和“正人君子者流”的冲突。其次,它并没有足够地尊重鲁迅的著述,只是实用主义地用鲁迅的笔战文字单向度地证实在不完全的传记研究中“发现”的鲁迅形象,全然不顾即使这一类论战文字,鲁迅也当作文学作品来精心结撰,因而具有单纯的传记研究容易忽视的文学价值,而这被忽视的文学价值,最终还是和作家的形象有关。石山仅仅满足于自己抓在手里的鲁迅生平的片段材料,又不肯全面细致地研究鲁迅著作,由此描写出来的鲁迅形象,怎能使人信服?
就这样一本书,石山(或出版社编辑)竟然还敢在扉页上吹嘘要“令鲁研界汗颜”。其实,石山此次所以出言荒唐而毫无自知之明,并非仗着他“胆识过人”,主要还是因为他太过轻视国内外的“鲁研界”。我读该书,深感石山应该更多地了解国内外“鲁研界”。轻易贬低别人而又不了解别人,最后应该“汗颜”的只能是自己。
胡适在“文学改良”的理论、“贵在尝试”的新诗和“整理国故”之外,主要是政论家。按竹内好的说法,鲁迅则是因为和政治“对决”而充分政治化了的彻底的文学家,这中间的差异是很大的。一定要在政治理想或政治实践上比较胡适和鲁迅不是不可以,但必须充分尊重他们的差异,然后才能就其相同点来比较高下优劣。这是石山所忽略的。胡适的包括言论在内的政治操作究竟如何,鲁迅通过文学甚至就局限于文学的政治操作究竟怎样,石山全无分析,仅以是否主张“自由主义”做标尺来论断高下,岂不过于简单?
在现代中国,自由主义政治理想是否就代表历史进步的唯一标准,暂且不论。假如是这样,那也要看胡适和鲁迅各自的思想行为与自由主义政治理想及其文化渊源之关系如何。写几篇自由主义模样的政论,就成了自由主义在中国的嫡传,对这样的嫡传有所批评,就成了自由主义在中国的敌人,这种历史研究也太方便了。果真如此,在李慎之先生所谓已经摸索出一整套规范的西方民主社会发生的所有激烈政争,岂不成了自由主义反自由主义了?鲁迅不该批评主张自由主义的胡适,否则就是自由主义的敌人,如此立论,难道符合胡适本人所主张的自由主义之忍让宽容的原则吗?
以忍让宽容为主旨的自由主义,到了石山这里,变成了不能碰的老虎屁股,这又使我想起在二十年代末,郭沫若、成仿吾等以鲁迅不肯公开接受科学的社会理论、没有获得“先进阶级”的“意识”,就悍然判定鲁迅在思想上“落后”,甚至属于“封建余孽加法西斯缔的二重反革命”。今天,石山等先生因为鲁迅没有公开宣扬自由主义的政治理想,或者敢于批评主张自由主义的胡适之,就判定他在思想上落后、反动,我请大家看看,这前后相隔八十年的两次站在不同思想和主义的立场对鲁迅的肆意攻击,在思想方法上有没有一丝一毫的分别?说句不中听的话,以此峻切的心态来讲科学的社会理论,科学的社会理论必然被讲歪掉;以此峻切的心态讲自由主义,自由主义的“经”必然也会被念歪。但也由此可见,在探索一种先进的政治体制的时候,文化心理的培养多么重要!怎么能够把侧重体制建设的胡适和侧重心理建设(这建设必然包含着“战斗”)的鲁迅对立起来呢?
至于文学家鲁迅的政治理想和文学贡献是否一一对应,更是另一个问题。“鲁研界”以往确有一种倾向,即以鲁迅的政治倾向来包举他的文学贡献。80年代以来,这种倾向总算已在慢慢纠正中。没想到勇于批评“鲁研界”的石山,却将“鲁研界”正在抛弃的货色照单全收。鲁迅是不是自由主义者(胡适认为鲁迅在思想上乃是自由主义),正如鲁迅是否马克思主义者,他和“左联”的关系究竟如何,属于中国现代思想史和政治史问题,而鲁迅作为一个文学家的文学贡献并不直接取决于此。思想政治上“进步”与否,如同在心理上“光明”与否,人格上“健全”与否一样,并不能做文学判断的唯一标准。中外(特别是日本)“鲁研界”早就阐明,作为一个始终根基于文学的启蒙者,鲁迅在思想上恰恰好象是“落后”的,心理上恰恰好象是“阴暗”的,人格上恰恰好象是“病态”的;然而这恰恰是鲁迅的可贵之处。如果在思想上始终以“进步”标榜,如果害怕揭示包括自己在内的中国人心理上的“阴暗”,如果在人格上始终假装“公允”,怎么会有鲁迅那样披沥真心的文学?将来拥有理想体制的社会,如果放逐了石山所谓的鲁迅的尖刻、激烈、多疑、病态、偏狭、阴暗、嫉恨等等,会是什么样子?我不敢想象。但可以肯定,那时国民大概只配享受“瞒和骗”的文学了罢。石山崇拜英美,连带也崇拜留学英美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我想他一定比较熟悉进入民主政治时代的英美各国文坛,其中不也有许多和鲁迅一样带刺的诗人、散文家、小说家和戏剧家吗?不也有许多恶毒的幽默和撕心裂肺的嚎叫吗?这又怎么解释呢?
石山的有趣观点当然还不止这些。比如,以“小说做法”之类批评鲁迅小说在形式上不够格,以文白夹杂、不合现代汉语的规范来批评鲁迅独特的文体追求,这些陈词滥调,早就被“鲁研界”作为伪问题取消,石山为了令其“汗颜”,还踌躇满志地当作重大发现来发表!
某年某月某日,石山过沪,我有幸在他开讲座时与他相识,后来又参加过他主持的传记学会议,并多次一起喝酒吃饭,他的全无顾忌、达观洒脱,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我的所以不计年龄而口颂“石山”者,就因为这个。但《少不读鲁迅老不读胡适》让我改变了对他的印象。诚然,达观洒脱依然。如此随意批评鲁迅,天下毛虫虽多,然而像他这样身份的毕竟还少,没有足够的达观洒脱行吗?只是“物极必反”,达观洒脱到了极点,必然会严肃起来,而与本性相矛盾。所以,当他对鲁迅完成了全面否定和贬低之后,就忧从中来,要对今天的“鲁迷”棒喝警醒了。他的法子,也严肃得颇有一点鲁迅风,就是绕过“老子娘”而重点呼吁“救救孩子!”该书最后一节驱逐鲁迅出中小学教科书的高论,就是这样写出来的罢。
我倒想问问石山,你不喜欢鲁迅是你的权利,但你安知中小学生就一定和你一样不喜欢或读不懂呢?中小学语文教科书在现代文学中如果不选鲁迅,还有什么作家更值得入选?要永远让中小学生在荷花荡、荷塘月色和桨声灯影的秦怀河里捉迷藏吗?石山将他的“恐鲁症”推己及人,不愿看到儿童的洁白被鲁迅玷污,让他们到老了再读点鲁迅,真是菩萨心肠。复古派号召大家“读经”,经书上就有各种足以毒害小孩子的话语。西哲号召大家读一辈子《圣经》,但耶和华在《旧约》中自己就将人类灭过一次,其他由神或人执行的大小杀戮更不计其数。比较起来,石山的“小童挡驾”,以“儿童不宜”为由将鲁迅逐出中小学课本,确可使他升为古往今来凡间神界第一等不忍者,申报诺贝尔和平奖都委屈了他。
中国现代是有那么一点文艺复兴和文化自由的气象,也出了不少人才,但罕有可与鲁迅胡适比肩的,因此好事者就不把别人来比胡鲁,而让胡鲁直接对打,以决雌雄。后人导演的这出戏剧确实好看,何况“群众,——尤其是中国的群众——永远是戏剧的看客”呢,所以这样的“文人比较学”总归还要讲下去。幸亏胡鲁都做了故人,不会因为有石山的挑拨而果真演起“龙虎斗”。他们留给看客的,恐怕只有《野草?复仇》描述的那两个裸身站在荒野上的战士之间“无血的大戮”。真是可惜。
在英国,至今还没有聪明人站出来,戟指向天,逼问国人“要乔叟还是要莎士比亚?”在法国,至今也没有聪明人站出来,戟指向天,逼问国人“要左拉还是要福楼拜尔?”在德国,至今也没有聪明人站出来,戟指向天,逼问国人“要康德还是要黑格尔?”在俄国,至今也还没有聪明人站出来,戟指向天,逼问国人“要托尔斯泰还是要陀思妥耶夫斯基”?为什么偏偏在我们这里,好不容易出了一个胡适之,一个鲁迅,大家就忙不迭地替他们摆好擂台,非要叫其中一个将另一个打下去,才觉得好玩呢?
胡适可爱还是鲁迅可爱?胡适高明还是鲁迅高明?或者如谢泳先生编选的一本书的书名所示,“胡适还是鲁迅”?聪明人玩的这些“脑筋急转弯”,其实早就开始了,所不同者,以前的答案是要鲁迅而不要胡适,现在的答案是要胡适不要鲁迅,答案相反,但其中隐藏的一种蛮横愚蠢的破坏文化的逻辑则相同。“破坏文化的逻辑”是李敬泽批评某些认为作家年龄越小作品越好的人的话,我看拿来赠给石山先生及其同调们,也正合适。
                                2006-2-13

郜元宝 发表于:2006-11-10 上午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