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蛇键盘好看的设置:羊城珍档:清末民初的广州警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4 22:59:59

作者:丁粟

3月14日是国际警察日,也是我国公安部确立的第一个“警察日”———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3月,广州巡警总局才成立,羊城的街上开始有警察(当时叫巡士长、巡士)维持治安秩序,这是清朝政府实行“新政”的产物。100多年过去了,对于旧时的警察,人们也许只有《七十二家房客》里“369”的形象。事实上,任何制度下,警察不仅负责维持治安和指挥交通,还负责禁毒、禁赌、打假、消防、森林治安、矿业治安、环境卫生等,种类繁多。

客家人黄遵宪说服清廷建立警察

近代警察产生于欧洲,18世纪最为发达,到19世纪后期传入中国。当时租界成为中国人洞察西方社会的窗口,也成为酝酿和促进中国社会新因素产生的温床,中国人对警察的认识就来源于此。1876年,有一位叫葛元煦的人写一本《沪游杂记》,介绍租界里外国的警察制度,“西捕挂刀,华捕执棒,通宵巡绰”。到十九世纪90年代前期,改良主义者更加关注警察制度。广东南海的何启生、胡礼垣,以及香山的郑观应、江西的陈帜等,都提出中国要设置警察,指出朝廷以“绿营”维持治安的制度“百弊丛生”。康有为更说,看到香港“西人宫室之瑰丽、街道之整洁、巡捕之严密,乃知西人治国有法度”,他请求光绪皇帝“裁汰绿营,选改营勇为巡警”。到黄遵宪时,为说服朝廷,他特意指出警察制度根源于中国古代的《周礼》、《管子》,西人不过是“仿效”。1898年7月,黄遵宪到湖南长沙创设了“保卫局”,职责是“去民害,卫民生,检非违,索罪犯”。自此,中国开始建立警察制度。到1906年,清政府成立巡警部,等于当今的公安部,中国有了全国性的警察中枢。但当时警察属于民政厅管,一直到1937年。

右图:清末警察服图式

巡察取代更夫 月薪仅得7元

在广州有警察之前,地方治安由保甲总局负责,保甲总局的长官叫督标、抚标,士兵叫做安勇、营勇。除士兵把守城门外,广州不少街道两头装置木闸,由更夫守卫巡逻,每到黄昏即把闸门关上,只留半扇门(或一条木柱)让路人出入,等到晚上9点左右连那半扇门也关上了。1902年,袁世凯在天津设巡警局,清政府下令各地照办。10月,广州废弃保甲制度。次年3月,广州巡警总局在飞来庙(在小北门直街,今广东省公安厅后面)成立,下设27个分局,还专门设置了满洲、汉军巡警总局,管理汉军和八旗部队地段(即惠爱大街,今中山五、六路一带)。1905年,巡警总局搬到原广东督粮道署(今起义路广州市公安局),改组机制后,老新城设1个正局6个分局,东关设1个正局5个分局,西关南北路设1个正局12个分局,河南设1个正局4个分局。全市设巡长、巡警3521名。科长薪水每月150元……三级科员60元。巡警队长一级每月24元,三级16元。巡警一等每月11元,三等7元。凡记功三次奖薪水的五分之一,记过三次则扣薪水五分之一。据1915年11月的《大公报》载,飞行家谭根承广东龙上将军之请,在大沙头演放飞机……是日王厅长、赵团长、李顾问督率军警保护,极为得力。

禁妇女上茶楼 麻雀牌要上缴

清朝以中国礼教素严男女之防,规定妇女不能上茶楼酒馆。鉴于清末广州茶楼酒馆常常允许女客出入茶楼,警局发出告示必须劝阻,一经查出或被控告定罪,即从重罚办。当时赌档遍及酒楼、花舫,为防止世风日下,警局发出禁止告示,派巡警查禁。1914年秋,警局探员侦得位于海天四望街(今洪德路附近)一间由广州人薛明谷与葡商伯多禄承租开设的康乐酒店,白天卖台聚赌,晚上私娼往来。警局立即照会西洋总领事,勒令康乐酒店即刻迁出,以免藏垢纳污。民众闻此称赞警方“持正不阿,非惧外国人也!”直到1922年,广州仍然不允许酒楼雇用女侍应。

左图:老舍的《我这一辈子》里,对民国初年的警察行业有很精辟的描写

户口分为甲乙丙 监督卫生禁假药

清宣统年间,广州城有街道611条,户口15570户。每个分局每天派一个巡警查户口,还要经常检查贫民杂居之地以及旅店、妓院、酒楼、茶居、戏院、赌场、盲妹馆和轿馆等。巡警总局设有卫生科,其下设保健、清洁、医务三股。1909年,广州街头有些“医士”以萝卜充生地,用野菊作甘菊,将樟脑冒冰片,把白棘当枸杞。一旦他们被告实,警方必拘案严惩。又有花地黄大仙祠、城内广成子庙等有以“神方”、“药签”欺骗市民,为此警局要求各庙宇在限期内将上述迷信品缴交烧毁,禁止刻字店再代刊刻神方,并劝吁妇女赶快请医生医治,不要服食神方,以免耽误。警察局一直负责管理环境卫生,1947年,广州市按警察分局所辖区域分为24个清洁区,每区一个清洁队,共有清洁夫1004人。按警察岗段分为若干路段,每段一个清洁组,每组清洁夫10-12人,每天分上下午打扫马路,收集街道垃圾。

民众支援消防队 水压不足用钩叉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广州继天津、南京等地之成立官办消防所(地址在海珠南路),后分别在禺山关帝庙、西关华林寺、河南海幢寺设消防分所。由于消防队员匮乏,民间也协办起来,自来水公司在各街成立救火义勇队(名曰水车会),每队数十人,配备有水车,每遇火灾,义勇队随水车出动救火。其次是劝谕街坊配备帆布水喉,各街装有水喉(时称太平龙头),城内外各街筹款购置能与街边水龙头接上的帆布水喉,且向水车会分发开启街边水喉的铁匙。遇到火警,不必等待消防队的水车,便可自开水喉灭火。

清宣统元年(1909年),广东巡警总局在巡警学堂毕业生中挑选44个矫健灵敏能升高跳越者担任消防队员,这是广州有史以来第一批消防队员。那时自来水水压不足,多用断火路的方法,梯绳钩叉之类的工具反显重要。1924年,消防总所迁往文明路,有消防警察146人。到1947年,广州共有消防车26辆、大小泵机14部、木制拖喉车6辆、洒水车2辆。

军警火拼民躲避 “世界罪人”陈景华

广州建警之初,军警不分、警政合一的现象,驻扎广州的军队与警察还经常发生火拼。1921年5月23日的《羊城报》有载:昨天早上,几个黄衣军人在四牌楼裕昌屠店买猪肉,因一小事与店员争吵,警察前来制止,也被军人殴打。结果警察回警局禀报,调来大批警察。军人也回兵营纠集队伍。一下子气氛紧张,行人纷纷走避,民居争相闭门。后来南京政府予以整顿,如规定警士“身高五尺以上”、“性情不得懦弱”、“立志愿书肯当警察三年以上”等,不过也难以奏效,当时警察有五分之一来自部队,把恶劣作风带进警队,打人骂人,勒索钱财,老百姓叫他们“黑狗”。1937年,广东省会警察局长李洁之说:“本局向来缺乏系统”,“用人无限制,预算无法确定……既耗公帑,又碍指挥,精神散漫,工作迟钝,结果成为一种畸形制度。本局从前有一种不好的现象,就是员警升级,全靠保养,当警察的如果没有人事,凭你怎样杰出能干,怎样勤慎,也没有升迁的希望。”

警察队伍中也有杰出人士,广东省城警察厅首任厅长陈景华便是一位。陈氏早年参加同盟会,投身反清。1911年11月,陈景华在刚刚成立的广东军政府担任民政部长兼管警察,后来专任警察厅长。得大都督胡汉民的批准,警察厅长具有“生杀大权”。犯人大都由陈景华审讯,他不要犯人下跪,不施刑讯,如果他怒目厉声申斥,犯人多可以交保释放或惩戒一年半载。要是他苦笑点头地说声“打靶”,犯人没有申辩的余地,马上执行枪决。“乱世用重典”,广州的治安确实大为好转。但1913年,陈景华被袁世凯指使龙济光所杀,身后竟无分文,殓葬费由人寿保险公司支付,后人称之为“清廉的革命党人”。

右图:这是清末出版的一张明信片,片中的法文标题为“小职业———中国士兵”。在这一“小职业”系列中,还有石匠、木匠、小贩等等,这反映了外国人的某种眼光。

东沙马路马巡队 全市汽车150辆

1907年,广州开辟的一条从东关首约至沙河桥的东沙马路,开通之初路上几乎没有汽车,只有马车、手车(人力车)行走其间。巡警都是步行的,后参照北京、天津等地设有马巡队的做法,第一次有巡马队出现,巡马队有巡官1员、巡长3员、巡警18名,备补巡警3名,司书生1名、调马长1名,马夫6名,伙夫3名以及25匹马,驻扎在牛王庙(今先烈路一带)。在东沙马路,巡警还检查人力车,监督车夫不得乱收费。当时车价是:由大东门到沙河是2毛钱,大东门至燕塘是2毛5仙(分),每车每次只能搭载1人。1926年,广州有汽车159辆,其中营业汽车79辆、私家车30辆、共用汽车50辆。有营业手车3050辆、自用公用手车332辆,有营业马车20辆、自用马车4辆以及公用自用单车270辆、自用营业货车(大板车)831辆。1934年,全市马路总长140公里,人力车有6000辆,汽车自然也大幅增加,交通事故也逐年增加:1928年,汽车失事为206次,伤262人,死7人。1930年,汽车失事次数为360次,伤412人,死15人,死伤人数翻了一番,全市发起“安全运动”。

制度未完善,警察问题多,有一首老百姓的歌谣唱道:“中华民国不提气,立下巡警局,招些半拉屁。南边有胡子,也把他调去。只听枪一响,吓个嘴啃地。小巡警,一身青,不怕别的怕大兵,洋车过来他发财,大兵过来他立正。”由于屈从大兵,所以旧社会称警察为“老二”。

时隔近60年,今天广州市的交通车水马龙,事故死亡人数一直高居全省首位,2005年,全市平均每天有5人死于车轮之下。由此可见,人民生命理应倍加珍惜,警察工作值得更为重视。

(观宇/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