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画家舞蹈视频:清朝官员考评的“考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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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员考评的“考语”

2011年12月30日 15:48 来源:中新网-华文报摘

  清朝也有一套年度考评基层官员的制度,但“考语”可不是一味的“政治上坚定,有驾驭全局能力……”之类的话,相反,不少写得“恶狠狠的”。略举几例:顺治十六年对安徽歙县县丞金起元的评语是:“本官查履历年开六十二岁,而朽迈不堪任事。”乾隆二年考核浙江严州府经历国鹏的结论是:“本官躁妄轻浮,嗜酒狂悖。”同年,济南府德平县教谕王御日的“鉴定”是:“本官躁妄暴戾,动辄辱詈士子,有忝秉铎之任。”乾隆九年对湖南善化县教谕毛大鹤的考评结果是:“本官不守官箴,全无师范,难居司铎之职。”乾隆十三年对直隶临城县知县张光华则如是说:“本官性本迂拘,人复软弱,生监胥吏不能弹压,难胜民社之任。”同年福建省汀州府归化县知县王道又获如此“考语”:“本官才识钝拙,不谙吏治,难司民牧。”这一年对直隶邢台县巡检王紫垣的评价更是一针见血:“本官不守官箴,时与村民往来,笑谈狎玩,全无体统。”

  清王朝正处于上升时期,必然要从严治吏。因此,这些“恶狠狠”的考评还是应该赞扬的。他们不仅考察官员是否“政治上正确”、紧跟大清皇帝,而且还包括人的本性,连“嗜酒”这样的“生活小节”也被提溜了出来,“躁妄轻浮”、“迂拘、软弱”一类的“性格特点”也不放过。如此注重“细节”,假如某太守养了一百零八个情妇,某知县动用数千万両银子到境外豪赌,某州官常常狂饮至酩酊大醉还公开吸毒,诸如此类的“小节”,窃以为断不会发现不了。这样不怕得罪人的考评,才是真正的对朝廷负责。试想,若让一个“躁妄暴戾”或“性本迂拘”的人长期执政一方,皇家的执政力和公信力必然直线下降,势必要催生出一批批“刁民”和“群体性事件”。这样的考评也是真正的对官员负责。官员最怕谁?既不是大清律条,更非治下子民,而是上司。当其邪恶初露或欲泛滥时,由其“最怕的人”对其猛敲警钟“恶狠狠”一番,至少可以遏制其堕落速度。否则,若是待“情妇团队”造反或被小偷“揭露”了出来,而此时的官员往往已经烂透了。丑闻天下皆知,甚至不得不杀头,这才是对官员的极不负责。至于黎民因贪官而饱尝的灾难,那可真的如“江河水”了。犯罪啊!

  这样的考评一直坚持到晚清。光绪十八年,河南有些官员又“享受”到了类似的评语:新察县教谕曾之棨:“柔懦反复,不堪司铎。”阳武县知县宋安书:“识见迂滞,难膺民社。”夏邑县县丞周镇西:“办事任性,不洽舆情。”一项“从严治官”的制度能持续近三百年,还是不容易的。

  但是,它在延续中的结果又如何呢?著名学者茅海建在《天朝的崩溃》一书中这样写道:“自乾隆朝后期以降,吏治已经大坏。当官的目的,在于发财。仅凭薪水过活的官员,恐怕拿着放大镜也找不到。”贪腐各有门道,文官借征粮征税主持科举去搜刮,武官则靠克扣兵饷、吃空饷和贪赃枉法而自肥。有的军官见上级的门包,也是来自兵饷。林则徐革职后曾向人说到,粤营水师年收入的百分之九十九,都靠鸦片走私。吏治腐烂如此,岂不是对天朝考评制度的莫大讽刺!其实,这样的“讽刺”并不难理解。大清的体制是“主权在朝廷”,官员的任命和监督均来自紫禁城。考评的铁律是上“考”下,官“考”官;京城“考”州府,大官“考”小官。作为吏治直接和最终承受者的老百姓,对之没有任何置喙的机会和权利,人民只能作为被“牧”的对象而存在。仅这一条,就注定了再“恶狠狠”的“从严治吏”,再绞尽脑汁的新规新律……多只能图一时的热闹,或收一时之效。最终都无法阻止整个吏治走向腐烂。这也算大清对后世的一个“贡献”吧。

  (摘自香港《大公报》 文/刘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