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年票:聊斋与我的家乡——宝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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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与宝应

 

 

  清康熙九年(1670年),时年三十一岁两试未中的蒲松龄,因“家贫不足自给”,遂应同乡、同学、好友宝应知县孙蕙之邀,离开山东淄川蒲家庄老家骑骡南行,出青石关,过莱芜颜庄,经沂水县,渡古黄河,来到宝应县衙作幕宾,代写文告、书启,协理政务。翌年三月二十八日,孙蕙调署高邮知州,仍兼任宝应知县。蒲松龄陪同孙蕙往返于宝应、高邮两地之间仍作幕处理公务。是年秋,因不满官场生活,蒲松龄毅然辞幕返归山东故里。

  尽管蒲翁逗留宝应时间不太长,前后不足一年,但却是活了76岁的他“一生中仅有过的一次远游”。他在协理政务之余,一直喜欢收集奇闻趣事,经常与本邑长者攀谈当地传说的民间故事,往往还随身携带笔墨纸砚随时作笔录,这为他日后创作《聊斋志异》积累了大量的小说素材。山东淄博的刘心德先生在《蒲翁邀我去宝应》一文中,曾高度概括地写道:“我认为,如果说蒲翁在王村西铺毕府教书三十年,是出成果(指著书)的成熟期的话,而他三十岁左右去江苏宝应近一年时间,则对他的思想和文学创作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刘先生在文中还写道:“在宝应近一年的日子,对蒲翁文学创作影响最大的还应该是那里的民间故事和文学底蕴。”

  相传清代时,宝应境内就已有很多的湖荡草滩,坟墓遍地,加之多古寺庙庵观,常有狐狸出没其中。当地人把狐狸尊之为“狐大仙”,流传着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狐狸精与妖魔鬼怪的故事。县城北郊原有一数里长的墩阜,墩上植有千株古松,地名“松冈”,又称芦松墩。起先本是游览景地,由于康熙七、八、九年,宝应连遭三年水患,九年冬又大雪不断,许多贫民冻饿而死,葬在此处,后来便成了墓地,再后又成了官府杀人的场所。到了夜晚,夜行人常常在远处就见此墩“鬼火”磷火 飘荡,足下时有狐、兔窜出,不觉毛骨悚然,不敢前行。因而,民间谈狐说鬼习以为常。其时,松冈附近有一古刹泰山殿,南来北往的香客到此,无不烧香膜拜。蒲松龄一有机会,就来此刹与香客攀谈,同时收集异闻传说,往往是“偶闻一事,归而粉饰之”,获益匪浅。东荡的射阳湖畔,以及天平庄一带有绵延近十里的“九里一千墩”汉墓群,几乎每个大墓都有一个神奇的传说。蒲翁随知县孙蕙去东荡乡间巡察,他在处理公务之余,常与社会各阶层人士接触,仍孜孜不忘收集异事奇闻。据《蒲松龄与宝应》一书所载:“相传,蒲松龄在宝应,人们常见他身挂布袋,内藏笔墨纸砚,留连县邑大街小巷,出没泰山殿、八宝亭、孔庙,登临松冈、槐楼、花子城,游历射阳湖、柳园,无论是文人雅会,抑或是市井俚语,凡听到了奇闻异事,即作记载,若有不详,必亲临访询。”

  康熙十年1671年 辛亥早春二月,蒲翁在宝应县衙内宅,曾对从淄川老家来宝的郑大伯父女说过:自我南来宝应以后,涉足官场,亲眼看到吏治的黑暗,民生的疾苦,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正有许多文章要写呢!因而,他时常在书房内悲愤地疾书,写下了《席方平》、《酆都御史》、《伍秋月》、《娇娜》等一篇篇优秀的文言短篇小说。纵观他在宝应期间以及后来返里撰写的大量文学作品,笔者把《聊斋志异》、《蒲松龄全集》里故事经与本邑《宝应县民国十九年县志》、《宝应历代县志类编》中的宝应传说相对照,发现大同小异者有数十篇之多,这足以证明当时宝应同时期的—些传闻,对蒲松龄后来的文学创作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根据本人初步统计,主要包括《秦桧》、《席方平》、《聂小倩》、《梦狼》、《娇娜》、《伍秋月》、《姊妹易嫁》、《酆都御史》、《青梅》、《鲁公女》、《周顺亭》、《邵士梅》、《乐仲》、《苏仙》、《丐仙》、《龙》、《窦氏》、《龙无目》、《太医》、《疲龙》、《毛大福》、《龙取水》、《役鬼》、《酒虫》、《画壁》、《赤字》、《三生》、《仇大娘》、《蒋太史》、《江中》、《汪可受》、《某公》、《云萝公主》等三十三篇的内容,均带有相当一部分当时宝应社会背景的烙印和当地黎民百姓生活的痕迹。如《秦桧》篇,文曰:“青州冯中堂家,杀一豕,燖去毛鬣,肉内有字云:‘秦桧七世身’。烹儿啖之,其肉臭恶,因投诸犬。呜呼!桧之肉,恐犬亦不当食之矣。”(见三会本《聊斋志异》第1699页)。《宝应县志》中记载:“宝应东乡之三家庄,甲寅夏雷震一牛,背有字,若火烙痕,曰:‘李虎七世身。’楚楚可辨。”(见《宝应县民国十九年县志》第817页)。“一豕一牛,雷击、人杀都是死,方式不同,背上有字均为人名,以秦桧取代李虎,仅仅是作者进行的艺术处理,以增加小说的思想性,但故事原型出自宝应是没有问题的。”(刘心德《蒲翁邀我去宝应》)。再如《丐仙》篇,文曰:“……夜分,纵火焚耳舍,及故呼号,高起视,舍已烬,叹曰:‘丐者休矣’!督众救火,见丐者酣卧火中,声雷动。唤之起,故惊曰:‘屋何往?’群始惊其异……”(见《蒲松龄全集》总第946页)。《县志类编》里记载:“乔疑庵出尘,所居名留云堂,自号留云子。年七十六,诗格益健。独宿小阁,日夜以吟诗自娱。一夕,患肋冷焰麦麸自熨,忽火燃其中,半榻赫然,呼仆,掖出火中,体肤无恙。”(见《宝应历代县志类编》第459页)。一为“丐仙”,一为“留云子”;一以乞讨为生,一以吟诗自娱。但二者均在“夜分”、“一夕”,分别“酣卧火中”及“火燃其中”,其结果都是“群始惊其异”与“体肤无恙”,两者真是“何其相似乃尔”,可见蒲翁的如椽之笔,有移花接木之功,有异曲同工之妙。

  蒲翁一生中在宝应的惟一的一段“幕宾生涯”,可以说是他创作《聊斋志异》所经过的一段至关重要的生活体验。他在宝应所作“手稿、诗文”的文学精华和为宝应人民所做各种好事的进步思想,与《聊斋志异》里揭示现实生活中的真实矛盾,歌颂真善美、鞭挞假恶丑的思想特色是完全一致的,这也正是蒲松龄值得我们宝应人民纪念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