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恩 中国新歌声:武汉3千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集中在科教文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5:32:22


    长江日报消息(记者冯劲松 通讯员彭燕娥 桑龙)昨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部署安排《湖北省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在除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之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预计明年上半年全部落实到位。

    据介绍,此举涉及我市3000余家单位,主要在科、教、文、卫等系统。

    《指导意见》主要内容体现三个方面。

    确定绩效工资水平。允许各地结合实际,综合平衡不同群体之间收入水平,合理确定当地其他事业单位年度绩效工资水平基准线和控制线;

    绩效工资分配比例。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比为70%-4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为30%-60%;

    退休人员补贴及资金来源。在职人员实行绩效工资的同时,给退休人员发放补贴。补贴标准由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对退休人员增加补贴所需资金,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的,按原经费渠道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统筹基金不足支付的,由同级财政补助。同时,在职人员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据介绍,绩效工资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实施绩效工资与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相结合,分级分类管理和统筹兼顾、注重综合平衡等原则。建立合理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和有效的工资分配与激励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