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刀叉的正确方法图片:李肃:郎咸平的“真实”与“谎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16 14:20:41
李肃:郎咸平的“真实”与“谎言”
时间:2006年02月12日09:56我来说两句(90)


免费订阅“花花社会”,24小时精彩滚不停
【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李肃】
国有资产局部流失≠改革失败
郎咸平:国企改制中的国资流失说明:国企改革失败,25年的国企改革损害了多数人的利益,富了极少数人,大多数人承担了改革成本。
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开始的中国改革,是在改革与开放、发展与调整两个领域同时展开的。',1)">
当时,闭关自守的计划经济与斯大林模式的国有经济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经济增长缓慢与产业结构失调并存,人民生活普遍处于贫困状况。在这一背景下,中共中央实行改革开放,通过四次较大的体制变革,推动了经济结构的全面调整和经济增长的大幅度提升。
1980年代中后期,承包制改革从农村扩展到城市,放权让利调动了中国企业的积极性,也使行政权力条块分割的国有企业开始分化与重组。此时提出的横向经济联合,就是要解决国有与国有之间的资产重组问题,优势国企开始并购劣势国企。
到1990年,弱势国企的资产流动日趋顺畅,主管机关的行政障碍逐渐转化为行政推力,国有资产在重组过程中的贬值渐成惯例,形成了国有体制之间第一次“流失”潮,但正是这一次“流失”过程,将中国经济由短缺推向了平衡与过剩。
1990年代初期,小平南巡,沿海开放,浦东开发,一系列改革措施的推出,刺激了全国范围的开发区热和外资进入潮,以1993年外资直接投资超过100亿为标志,各地政府用土地低价、无价转让、合资合营的资产评估和税收减免的多重优惠吸引外商,形成了国有资产和政府资源的第二次“流失”潮。这次“流失”过程,使中国成为吸引外资第一大国,中国经济的全球化全面加速。
1990年代中期,宏观调控导致经济收缩,对城市国有经济产生了巨大压力,地方政府的职能重心从投资经营国有资产转向职工的下岗、分流、安置。国企转让渐成潮流。民营企业尚无财力基础,地方国企改制的主导方式,是将产权受让给经营者与员工,从县级到地市级递次推进,形成了我国国有资产的第三次“流失”潮。这种“卖光”式的改制,由于本地域范围的企业攀比,大体遵循统一的转让原则,多数地方政府在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完成了政府职能的转变。
1990年代后期,中国民营企业沿着三个方向迅速崛起,一是珠三角与长三角等地的制造型民企,从“挖”国有人才起步,向低成本、外向型发展,加速了国有人力资源和市场能力的流失;二是外贸型、市场型民企接收弱势国企,进行企业功能的互补性对接,大批无生存空间的国企向民企流失;三是地产型、金融型民企面对原有行业的波动开始转型,对优势国企实施兼购。
这是一场复杂而又极其壮观的产业整合与资产重组,我们身处其中,直接体会到一次次重组对生产力的解放。这就是中国经济发展中的第四次国企“流失”潮。正是这次“流失”,使中国经济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综合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2005年国民生产总值超过法国,2006年将超过英国,如果汇率再稍作调整,国民生产总值赶超德国也近在咫尺,中国经济的发展态势引起全世界的关注,对周边邻国的影响力也在不断攀升。
而郎咸平教授从国有资产的局部流失推论出国企改革的全面失败,在宏观和微观层面上都犯了舍本求末的逻辑错误。
在宏观层面上,郎咸平只看到了局部表面现象,而忽视了整体发展态势。中国20多年改革开放的历史,与美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历史一样,是不平衡的经济结构向平衡的经济结构的转化过程,它必定伴随着低效、无效的资产向高效企业的转移,而原有的资产价值尺度必定在转移过程中有贬有升,既有必然性的“流失”,又有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重组增值。在此过程中,中国经济一直沿着生产力进一步解放、资源配置进一步合理、社会效率进一步提高的方向努力。在微观层面上,郎咸平使用的财务技术工具过于狭窄。任何一个具有实际操作经验的财务人员都知道,判断资产价值的方法多种多样,净值法只是方法之一。1980年代以来,出现了一支重要的财务理论学派——平衡计分卡,将狭义的财务技术方法向广义的财务价值理论转变,认为静态的财务技术评估已不适合对现代企业的价值判断,因此,在企业评价过程中引入大量其他因素,如企业掌握的客户资源、无形资产、核心技术和企业家团队等。这种评价和传统财务技术评价完全不同,企业的市场价值和账面价值有着巨大的差异。
毫无疑问,在国有资产转让过程中,仅仅使用净值法的惟一尺度进行评价,存在极大的局限性。
“国进民退”的荒诞
郎咸平:中国的产权改革方向存在错误,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联合起来正在合法吞噬国有资产。我不赞成民营化,不赞成非国有化改革,还有所谓的MBO。MBO是一个最可恶的盗窃国有财产的办法。在现阶段,中国要维持社会稳定,资产不能转移到私人资本家手中。国有企业应该是中国经济的主流,这是民心之所向。
20年前我是国有企业的绝对拥护者,当时我写了大量文章,探讨中国国企有没有可能学习日本与韩国,并在公有制框架下产生中国的“日立”和“松下”,参与国际竞争。但从1989年开始,我的这一观点逐渐发生转变。
1989年,我去温州参加一个中国民营经济研讨会,对家庭作坊式的温州民营企业进行了考察,对它们的成本体系和销售体系进行了研究。当时,温州有10万销售大军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灵活营销,我们得出的结论是:这些作坊式的民营企业,迟早会凭借成本优势取代国有企业,未来10年内,它们将在中国经济中占据重要的位置。
五六年后,我再去温州等地时,民营企业已大规模进入制造领域,用低成本的优势蚕食和替代城市国有工业,完成了中国制造能力的区位转移和所有制变迁。今天的浙江,已经出现了上百家世界第一、中国第一的制造企业,在投资效率、管理机制和发展动力等方面,民营企业也有了本质的提高。国际大基金和投行——如华平基金等——都在关注这些企业,并进入江浙一带投资,推动着中国民营经济的国际化提升。
因此,民营化是中国企业改革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历史的和逻辑的双重选择。
从郎咸平的一系列观点中可以看出,他对民营企业的发展趋势几乎一无所知,所以不能辨证的、动态的分析问题和研究问题。不仅如此,郎咸平对中国国企改革也知之甚少。
中国的国企改革是一个复杂过程,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进行了不同的探索,而中国企业家在其中扮演过许多不同的角色,承担了不同的历史责任。
1980年代,国企的企业家是国有大家庭的长子,在承包制中自立门户,自主经营。到了1990年代,国企面临空前困境,员工下岗分流,企业家扮演着无奈的“奶妈”角色。也就是在此时,国企改革启动,重点是推进上市融资解困与企业改制转型,解决地方政府的功能定位与国有企业再造。这时的企业家,着力于推动企业上市融资,一方面寻找投资合伙人,另一方面寻找施压约束人——其上市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彻底摆脱政府的行政干预。
中国的国企改制分三种情况:一种是地方政府为了国有经济的彻底退出而进行的制度安排,一种是生存能力渐失或上市后难耐资本压力的主动转让,还有一种是完全竞争性行业的优质国企产权转让。企业家在此过程中,要么是被动的接盘人,要么是寻找外部接盘人,要么是争当接盘人。
地方国企经过20多年的改革,出现了两极分化的现象:一边是困难企业——政府的头等大事是通过改制将这些负担甩掉;另一边则是市场化程度极高的优质国企——这类企业数量有限,主要靠企业家团队与员工的共同努力创业而来,在准民营机制下经营多年,政府对这些企业的贡献很小。因此,这些企业进行带有MBO色彩的改制,本无可厚非。
这期间,徐工集团的案例极为典型。当时江苏省提出转让徐工集团,在国内外引起轰动。我们经过调研后得出结论:徐州政府很难管好徐工,不改制就很难进一步解放生产力。
这时国退民进有三个选择:要么给强大的跨国公司,要么给灵活的民营企业,要么推动经营者MBO。徐工长期与各大跨国公司合资,具备一定的全球竞争力,企业上上下下都不愿让国外公司吞并自己的品牌,而中国的民营企业与职业经理人一样,在大公司收购中存在金融瓶颈。因此,需要为这样一个拥有优秀企业家团队的优秀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只要有金融支持,MBO就是一种最佳的选择。因此,MBO的关键问题既不是国企方向之争,也不是评估尺度之争,而是怎样在改革中遵循平等竞争加特殊优惠的统一规则。
所谓平等竞争,一是要允许不同竞争者平等进入,二是金融环境能够为职业经理人提供平等的金融支持。所谓特殊优惠,一是要对优秀经营团队给予政策上的支持,二是要建立决策优惠条款的合理机制。中国的一家企业在收购国际大公司过程中,就遇到内部人从银行贷款,以远低于中方的价格买走公司的案例——这就是平等竞争中的优惠政策,对我们的震动很大。
那么,国有经济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到底应起什么作用?斯大林社会主义理论认为,国有代表全民,是计划经济的基础。但是,国有经济的最大问题是低效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计划经济国家纷纷推进国企改革与改制。
国际上对国有经济的功能定位有四种模式:一是英国工党实行过的福利模式,这些国企主要是为了解决就业问题,后来被撒切尔卖掉了;二是美国主张的公共事业政府投资,但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成熟,几乎所有的公共事业都可以民营化了;三是法国尝试的收购衰退大公司,经过扶持提高竞争力后再重新上市;四是新加坡的淡马锡和新政投,其基本特征是金融性控股公司,类似于政府创办的两只产业基金。目前,中国的国有经济究竟如何定位,正面临着艰难的抉择。
现阶段,中国的央企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国家垄断资源的石油、电信、电力等产业巨头,在特定的条件下成长壮大;二是靠经营者个人能力扩张而来的新国企;三是从垄断走向市场然后衰败的“烂国企”。与地方国企相比,央企改革的深度和速度明显滞后,在国际竞争中遭遇的政治抵制不可忽视。怎样确定央企的进退战略,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但是,它不应该是意识形态和道德层面的问题——民粹主义从来不能解决中国的问题,反而会把问题弄得更糟。这是中国改革早已证明了的。
“保姆归位”的童话
郎咸平:现在国企改革变成什么样的情况?等于说我今天家里很肮脏,我请个保姆到我们家清扫,清扫完了以后,家就变成她的了。中国没有合格的职业经理人,建立信托责任是解决中国企业效率和公平双重任务的灵丹妙药,企业家必须向“保姆”认真归位。
郎咸平每谈到信托责任时,必提及1929年的美国经济危机及其后出现的证券(相关:理财财经)法和交易法,认为证券法和交易法是职业经理人归位的标志。但是,了解美国历史的人应该知道,1929年的美国经济危机,并不是职业经理人越权经营、缺少约束的结果。那时的美国经济以家族控制为主,职业经理人的地位微不足道,1929年制定的证券法和交易法,其本质是把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分离开来,杜绝公众的银行存款投机性进入股市,产生股票(相关:理财财经)泡沫,导致股市波动——1920年至1929年的10年间,美国股市的主要弊病在于各种股票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大量动用银行存款进行股市炒作,并出现大量股市黑幕交易,最终导致股市崩盘和金融危机,摧毁社会整体金融信用,引发社会动荡。
1980至1990年代,美国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彻底分离,职业经理人从“保姆”变成“管家”甚至“主人”,经营者内部人控制成为通病。到了1980年代,日本的崛起威胁到美国大公司的发展,企业股价一路猛跌,由此引发了以杠杆收购为主要手段的股东革命。
1980年代的美国,资本市场日趋成熟,形成许多规模庞大的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和共同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这一时期的投资银行家面对大公司股价下跌、低于实际价值的机遇,进行了金融工具的全面创新,用垃圾债券、并购基金等金融工具聚集资本,进行敌意收购,结束了无能企业家的内部人控制局面。
但是,在金融资本大举收购兼并的进程中,金融家如何对企业进行有效的产业整合与内部管理提升,如何调动职业经理人的积极性,成为企业发展中的焦点问题。
在此背景下,经营者持股、MBO和股权激励等问题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在美国杠杆收购历史上,金融家联合职业经理人共同分享股权进行收购兼并的案例比比皆是。同时,也有许多优秀的职业经理人团队,学习掌握了杠杆收购的金融技巧,借助投资银行的金融服务,进行经营者层的杠杆收购,这就是MBO。MBO的本质就是职业经理人获得与投资银行家平等的杠杆收购的权力和地位,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改变企业的股权结构、解放生产力、调动智力资本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进入1990年代后,技术革命和信息革命推动了美国经济的创新浪潮,经理人持股加上金融杠杆收购的MBO理论,进一步向智力劳动创新和风险技术投资上市的理论实践演变,技术专才、管理人才和金融奇才组合创业,将物化资本转化为可以租借、可以合伙的商品。惠普、微软和英特尔等大公司的创业奇迹,都是技术创新人、职业经理人和金融运作人将智力转化为资本的博弈过程。
在此情形下,让职业经理人再次归位于“保姆”,无异于一个童话,完全没有现实的可能性。
“金融倒退”的狭隘
郎咸平:债券等金融工具就是一群傻瓜骗第二群傻瓜,第二群傻瓜骗第三群傻瓜,欧洲17、18世纪经历的三次金融危机正是有这些金融工具的结果,我国正面临着当时一样的金融危机。
郎咸平对金融改革的论述,是从反对经营者借银行的钱进行MBO入手的。他认为,借钱买资产是风险别人担,利益个人拿,是最大的社会不公。由此,他反对利率调整,认为银行改革超前了,反对汇率调整,认为政府在为国际炒家开绿灯,反对股权分置,认为是民企或经营者对国企的瓜分。在郎咸平看来,中国缺乏金融改革的能力和条件,应该全方位停步。
智力劳动转化为智力资本的前提条件,是资本市场的全面发育。20世纪七八十年代后,全球资本过剩和资本集中并存,形成了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社会化分离。也就是说,全球资本过剩导致了资本更大范围的流动。与此同时,各类机构投资者的强盛,推动全球资本进一步集中,各种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共同基金和产业基金在数量和规模上迅速提升。这种资本过剩与资本集中过程,促使资本成本的下降与波动,资本日益成为一种商品,可以被有价值的投资机会、有信用的企业和有能力的智力劳动者所借用和支配。1980年代全球金融工具创新与三种智力劳动创新——金融智力创新、管理智力创新和技术智力创新同步进行,使发达国家智力劳动转化为智力资本的过程大大加速。
这种转让过程经历了三次浪潮:1980年代初中期,金融智力劳动以投资银行的形式出现,用基金管理、杠杆收购等金融创新手段聚集资本、运作资本,并在资本运作中提升劳动者的地位,完成了金融劳动向金融资本的转化;1980年代末到1990年代,智力劳动向智力资本的转化主要沿着经营者期权持股和经营团队MBO两条线索推进,智力劳动的地位和作用受到投资人的普遍重视,智力劳动借助物化资本向智力资本迅速提升,通过金融创新,经营者和投资者分享利益机制不断完善;1990代末到21世纪初,信息革命带来的技术创新潮,将风险投资与纳斯达克股市紧密相联,为全球技术智力劳动者提供了融资平台,推动了全球范围内的技术创业潮。在此过程中,技术智力劳动、管理智力劳动与金融智力劳动大有趋合之势,与物化资本进行市场化的增值博弈。
历史证明,谁能够正确识别智力劳动的价值,谁就能够创造出技术创新、产业提升与资本市场增值的奇迹。
智力劳动向智力资本转化的过程,是资本市场走向成熟的过程,也是金融工具不断创新的过程,也就是说,只有资本变成可以租借的商品,智力劳动向智力资本转化的过程中才能够获得金融信用和金融支撑。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国,跨国公司的全球扩展和公司信用工具创新给商业银行造成巨大压力,也给投资银行开辟了巨大的业务空间。进入1980年代后,金融工具创新层出不穷,从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筹集到运作,从垃圾债券到杠杆收购,从风险投资机制到二板股市的规则制定,每一次金融创新都在为智力劳动向智力资本转化提供着金融运作平台。
作为一位金融学博士,郎咸平应该以历史的眼光、客观的分析和严谨的态度去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但综观郎咸平对金融改革的论述,视野有失狭隘,认识流于肤浅,令人遗憾。
消极的郎氏公平观
郎咸平:公平是一个初始条件的平等,公平就是一个起点,在公平之上才能谈效率,公平产生效率是一个不容争辩、不容讨论的事实。
郎咸平“四论”的共同特征是主张社会公平:改革失败论主要依据是损害了多数人,富了极少数人;国进民退论主要批判了民营企业的权贵资本主义;保姆归位论是反对智力劳动向智力资本转化以及由此带来的贫富差距;金融倒退论主要针对着资本市场给智力劳动和民营企业创造的空手暴富的机会。因此,其四论被聚焦到“一观”之上,即带有郎氏色彩的特殊公平观。但是,这种公平观大有哗众取宠之嫌。
第一,郎咸平把与社会公平毫无关系的英美法系陪审制扯进了公平问题讨论。在西方法学领域,大陆法系是以成文法为基础,英美法系用判例法为核心。英美国家积累了丰富完善的判例,审判中最重要的工作是事实认定,认定某一事实后,刑期在判例中已有严格规范,没有变通余地。为此,英美法系规定了陪审制度,由民间人士参加陪审,以公正认定事实。但郎咸平认为,英美法系是由老百姓组成陪审团参与立法,随心判案,由此可以使民众的伦理渗入到法律的制定与执行,这是一种明显的误导。
第二,郎咸平的公平观求助于马克思主义,但其理论依据与推导的结论,都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曲解。马克思主义的确是一种社会公平观——资本论的理论基础是劳动价值论,即劳动创造了价值,而劳动力又是一种被资本买卖的商品,劳动力购买的价格与劳动创造的价值之差,就是资本家剥削劳动者的剩余价值,资本主义使劳动者(包括经理人)在劳动力市场上相互竞争并日趋贫困化,而坐收剩余价值的资本家却把社会引向了贫富悬殊的不公平状态。
郎咸平却认为,“由于自由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过速,造成以大欺小、以强压弱的不公平现象,在社会时空不合的情况下,资本主义遭到马克思主义的挑战”,面对这一挑战,欧美各国进行了大量的社会主义化的调整,其最大的举措是颁布了反托拉斯法,反对大家族的产权控制,把股权分散给中小股民,建立起权益平等的公平社会。而股权分散以后,公司需要信托责任制来约束“保姆”——职业经理人,依靠“保姆”的尽职尽责来实现公平的社会主义。通过这样一系列的推理,朗咸平得出结论: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不是消灭资本剥削,而是主张中小股民主导下的信托责任制。
如果郎咸平研读过《资本论》,应该知道马克思主义对股份制的认识和阐述。在马克思看来,股东不管如何分散,还是资本所有者的食利阶层,职业经理人不管有多大贡献,还是雇佣劳动者,股份公司没有改变资本雇佣劳动的本质。斯大林的国有社会主义把国有当成全民所有,认为这是消灭资本剥削劳动的最佳模式,但还是出现了效率低下和官僚特权的双重矛盾,被铁托批判为“官僚资本主义”。在国有经济中,经理人和劳动者仍然是国有资本的雇佣者。然而,在郎咸平看来,中小股民代表了社会主义,国有经济可以代表全民,而民营经济的发展,竟然成了“权贵资本主义”的根源。
其实,《资本论》第三卷研究的共产主义是一种个人所有制,信息革命和网络电子商务时代的经济体制让我们更好地理解了这种所有制:一旦网络能够聚合全部的消费者,一旦计算机有效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全世界就会建立起一个有效的资源配置系统,合理计划安排每个劳动者的有效劳动,“各尽所能”与“按需分配”的个人所有制社会就能够最终实现。
与上述共产主义“个人所有制”相区别的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其最本质特征是劳动与资本的关系正在发生以智力劳动为中心的重大转变。也就是说,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是一种智力劳动倍加于体力劳动的按劳分配,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还要保留物化资本的效率尺度,这时的智力劳动已经取得了与物化资本博弈的地位,通过智力劳动与物化资本的博弈协同,使智力劳动为主导的社会公平与资本效率为内容的社会效率达到和谐统一。
而郎咸平的“马克思主义”,一方面是南辕北辙的中小股东主义,另一方面是反对智力劳动升位转化的绝对平均主义,两者都是对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扭曲。
第三,郎咸平公平观所代表的社会思潮,有着特殊的历史背景。郎咸平在用实证方法研究中国企业的个案问题时,很大程度上具有真理性,但这个“真理”往前推进一步——将局部问题、个案问题推导到整个经济领域、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的时候,郎咸平就在自己的未知世界里走向了荒谬。当他所使用的消极性方法与社会悲观情绪相结合,必然对一个社会的健康发展起到极大的阻碍作用。
(李肃,研究员,管理咨询专家,曾为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美国休斯敦大学亚美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中国社科院社会发展中心特邀研究员,现为和君创业咨询集团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