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尼 santorini:黑龙江五常米收购价不足两元 企业利润十倍稻农--产业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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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五常米收购价不足两元 企业利润十倍稻农

2012-01-03 06:19:00 来源: 人民日报(北京)  

随着全国粮食的“八连丰”,知名的黑龙江省五常大米也迎来好光景。但五常市的许多稻农却感受不到喜悦,因为他们辛辛苦苦种出的水稻,卖给当地的加工企业每斤不到2元。农民种出了优质水稻,缘何才得这点钱?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稻农与企业获利相差悬殊

近年来,黑龙江省五常市因为发展绿色有机水稻,加上多数稻田为天然河水灌溉,五常大米享誉全国。记者在当地走访发现,中等包装的大米,四五十元一斤的比比皆是。

与大米高企的售价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稻农的有机水稻收购价格并不高。2010年上市的有机稻仅为每斤1.90元左右。

五常米的产地在民乐乡,该乡稻农张宏雷算账说:种20亩有机稻的总成本超过2.2万元,总产2.5万斤,按高价2.0元一斤出售,共收入5万元。去掉种植成本,一家人忙活一年种这么多粮食也得不到3万元。

稻农反映,许多加工企业低价把水稻收去,“一扒皮”就卖十元甚至几十元一斤。按水稻出米率60%计算,如果企业大米每市斤卖50元的话,水稻价格应该是每市斤30元。可是企业收购价平均还不足2元,去掉企业加工费、包装费,也得十倍利润。

订单反成束缚“枷锁”

五常市米企林立,仅在有关部门注册的就达222家。按常理,稻农应该待价而沽,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水稻根本卖不上价。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了五常市农企之间订单的“秘密”。稻农反映:一些企业签了订单不履约,不按订单上的价格收稻,订单反而成为企业单方面约束稻农的工具。

民乐乡一位妇女说,与她家签订单的公司本来承诺收了稻就按高于市场价的标准付款,可却迟迟不付款,直到2011年11月底才通知她家水稻价格,结果每斤稻还比市场价低1角钱。

不仅五常一些企业不履行订单,一些订单里的内容也类似于“霸王条款”。在一家企业的《水稻购销协议》上明确写着“水分不得超过16%”、“水稻保底价1.80元/斤”、“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1000元/垧”等内容。

五常市农业局副局长秦利明说,五常的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发展得很超前。五常稻农手中的水稻,也应该卖到5块钱一斤,但实际上相差甚远。

中国农村社会学研究会会长陆学艺认为,五常大米的产业发展问题在当前具有代表性。绿色农业、有机农业发展的目的,是要解决农民增收问题。在农企利益协调机制的建设上,政府不能缺位,要把富民产业落到实处。同时要解决农产品流通环节混乱、一些黑心商家趁机谋取不正当暴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