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光游戏一夜成名剧情:光怪陆离的民国土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4 14:07:45
       “土匪”是一个很笼统的称谓,不过,在一般人的心目中,总是将“土匪”与“盗贼”相提并论,凡强行劫掠或窃取他人财物、为非作歹的人,依其情节之轻重,或称其为匪盗,或称其为窃贼。

  在匪字之前冠以“土”字,意指本地之匪,或在本地活动的盗匪。其实,土匪并不限于本地人,他们的活动常常也不限于本乡本土。

  何谓土匪?

  在民国时期,报刊上几乎每天都有大量关于土匪问题的报道。从报道的内容看,“土匪”这一名称包括了从盗贼到社会革命家在内的一切“犯罪分子”。其中既有不知名的“梁上君子”,也有赫赫有名的绿林好汉,既有资产阶级革命党人,也有无产阶级革命家,真是鱼龙不分,黑白不辨,土匪的概念被搞得混乱不清。

  结合近代中国土匪活动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土匪是这样一群人:

  (1)他们来自农业社会,是农村社会周期性饥馑和严重的天灾、战争等的直接产物,为了不被饿死,他们结伙武装起来,为所欲为;

  (2)他们的存在和活动不为国家的法律所允许;

  (3)他们的行为虽然是对现实的抗议,在客观上具有反社会性,但他们又缺乏明确的政治目的;

  (4)他们脱离生产,暴力抢劫和勒赎是他们生活的主要来源。概括起来,土匪就是超越法律范围进行活动而又无明确政治目的,并以抢劫、勒赎为生的人。

  根据上述定义,不难看出,民国时期的那些社会革命家和活动家,无论是国民党还是共产党人,以至无政府主义者和工团主义者,都与土匪风马牛不相及。因为他们的活动是主动的,具有明确政治目的,他们谋求的是社会的重大变革。军阀、地主、官僚将这些人一律污蔑为“土匪”,是蓄意破坏其政治声誉的一种手段。

  土匪的种类

  中国的土匪种类繁多。如果以土匪活动的地域特点来划分,则有山匪、平原的“马贼”及“响马”、边界土匪、海盗和湖匪等。

  所谓山匪,一种是指常年在山岭地区活动的土匪,如云贵川一带的土匪;一种是指以山寨为根据地的土匪,但他们的活动并不限于山寨地区。这类土匪,民国时期常见,如河南的白朗,他在嵩山建立了一个根据地,“内有烟户两千家,形势险要难攻”,“山内可容两三千人,屯粮致富,有泉水可饮”。著名的王佐、袁文才部,是以菁密林深的江西井冈山为根据地发展起来的。其他如广东香山新会的虎斗山、古兜山等,都是民国年间的著名贼巢。

  马贼是活跃于我国东北地区的匪帮,所以称为马贼,因其无不乘马,故民间有“一人一马一杆枪,好吃懒做入大帮”之谣。马贼的骑术和枪法堪称两绝。他们骑马不用鞍,能酣睡马背,长途疾驰而不坠地;又能双枪齐放而弹无虚发。马贼又称胡匪,相传他们外出抢劫时,不论其人有无胡须,都以红色涂满口旁作胡须状,故亦名红胡子。

  响马,原是活跃于华北平原直隶、山东一带的匪帮,因其外出如马贼,亦必骑马,故谓响马。民国以后,此类土匪已尽奔满蒙与胡匪结合。

  胡匪活动的起伏,常受制于四季气候变化。一般在林菁深密、田禾茂盛的夏秋之交,是胡匪猖獗的时期。这时,他们多三五成群,数百为帮,驰骋于广袤千里的平原上,到处打家劫舍,攻城略地。一到冬令,万木凋落,寒风刺骨,冰雪丛积,原野森林无以藏身,是胡匪蛰伏时期。这时他们或深居巢穴不出,或乔装商人粮户潜入城市,假寓伙房客店避风。这时,侦探警察就趁机严查客店,捉拿胡匪。

  所谓边界土匪,就是活动在省与省或县与县等交界地区的土匪。民国时期,有许多著名匪帮活跃在边界地区。例如,20世纪20年代中期,在山东、河南、江苏和安徽的四省边界线上,就集结着数十股约20万~30万土匪,其中著名杆首有顾得林、庞子周、范明新、于三黑等数十人。

  这种边界地区,对于土匪活动来说,有着特别有利的条件。第一,在地理条件上,许多边界地区的地势极为险要,或乱山丛杂,或湖港密布,有利于土匪的出没,加之这些地区风气闭塞,民风强悍,好勇斗狠,即为盗贼渊薮。第二,在政治上,这些地区的地方政权统治势力都比较薄弱,特别是在军阀混战时代,它们都成了“三不管”或“四不管”地带,因而成了土匪的“天堂”。海盗,是在海上进行抢劫的匪帮,他们以沿海的岛屿为基地,拥有船队和武器,不时出海劫掠过往的商船,有时也抢掠陆地民户。海盗中有许多帮派,如清嘉庆年间有蔡牵帮、黄葵帮等;还有以各种旗号来分帮的,如黑旗帮、白旗帮、红旗帮等。民国时期的海盗,主要横行于闽粤沿海。

  湖匪,主要是在内河湖泊港汊进行抢掠活动的匪帮。民国时期,太湖、巢湖、洪泽湖、微山湖、洞庭湖的盗匪活动猖獗异常,民国时期徐老窝子、宋老窝子、管大肚子等就是太湖上的著名土匪。

  如果以土匪的性质来划分,我们可以将土匪分为劫富济贫伸张正义的侠盗、专事掠劫烧杀勒赎的积匪以及兵匪、会匪、教匪、枭匪、烟匪等。

  所谓社会土匪,就是梁山英雄式的绿林好汉。是一些被政府视为罪犯的农民歹徒,但他们存在于农民社会之中,并被人们奉为英雄、胜利者、复仇者、为正义而战的斗士。甚至被看作是解放的领导人,并且总是受到钦佩、帮助和支持。民国时期河南的白朗、四川的禄国藩就是这样的人物。

  所谓积匪,就是专门从事抢劫、烧杀、绑架勒赎活动的惯匪,他们所到之处,不分青红皂白,不分贫富良莠,洗劫一空,使人民陷于悲惨的境地,这种土匪,民国时代较常见。

  所谓兵匪,大多是一些被裁撤或溃败的军队,或是哗变逃跑的士兵,因生活无着而沦为土匪。他们往往表面上是军队,实际上是土匪,或者白天是军队,晚上做土匪。这种土匪的大量出现是在民国初年,特别是北洋军阀统治时期。

  会匪、教匪,就是从事土匪活动的帮会教门成员和组织;枭匪是专门从事私盐贩运活动的匪帮;烟匪则是专门从事鸦片毒品走私贩运的匪帮。

  土匪的来源

  在旧中国,农村土匪的主要来源是那些家境贫穷、失去土地、劳动兴趣不大的人群,换句话说,土匪主要来源于农村剩余人口。至清末民初,全国许多地区的土地,半数以上被地主阶级所吞并占有。在河南西部就产生了富逾千顷,贫无立锥的贫富悬殊现象。

  大量的劳动人口被从农耕土地上排挤出来,他们大多找不到正当的谋生之路,最终不得不游离飘泊,弱者行乞为生,强者流为盗匪,这是旧中国农村土匪的一个主要来源。如豫西一带,自清末至1927、1928年间,土匪猖獗,全境20余县几无一片净土,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土匪的第二个重要来源是溃散的士兵。民国以来,军阀混战,国无宁日。从1921年~1933年,仅四川一省就发生大小战争479次,平均每年达20次以上。大小军阀为了争权夺地,无限制地扩兵。有兵就有权,兵越多则权越大,仗越打越大,兵越招越多。

  民国时期,各省军队之多,骇人听闻。据统计,1922年四川省有8个军,30个师,33个混成旅,兵额30余万;1924年,山西省有3个军团,共辖12个军,17个师,12个骑兵师,7个独立旅,计20余万人;山东省有军队20余万;1925年,河南驻军也超过20万。仅以四川、山西、山东、河南四省而言,军队已达百万以上,其他各省的情况也就可想而知了。

  全国各地区的大小军阀,一旦干戈扰攘,必有胜负,溃败的士兵,在那兵荒马乱的年代,找不到别的生活出路,往往流而为匪。

  另外,在旧中国的农村,还有一些人虽出身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但又很少受教育和缺少创业的合法机会,由于遭受某些挫折和法律上的不平待遇,而主动地投奔土匪行列。这些人就是人们常说的“侠盗”,他们走向土匪生涯,是从受到不公正的虐待开始的。因此,他们的土匪活动,常常是打抱不平、劫富济贫,做出某些与梁山泊绿林好汉相类似的为农民伸张正义的事情。

  民国时期最有名的土匪头目白朗就是这样的人。他们都出身于占有土地比较多的家庭,在变为公开的土匪以前,参与了各种非农业生产的活动,后来因遭到不平而厕身绿林,以豪侠气概进行活动,并努力向其伙伴倡明纪律和社会正义的重要性。他们以自身的影响和生活资源,向匪众提供安全和物质保证,赢得匪众的服从尊重。(摘自《百科知识》2005年第3期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