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志昂扬的古语:红灯区和性产业- 周志兴 - 新浪BLOG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09:22:11

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

。。。。。。

灸手可热势绝伦,慎莫近前丞相嗔。

 

 

杜甫同志的这首《丽人行》,中间的句子都忘掉了,只剩下一头一尾还装在脑子里。所以,当《财经文摘》记者章剑锋提出要到西安去采访那里的性产业,我立刻想起了这两句诗,头脑中还浮现出丽人成群的画面。

一个千年故都西安,一个当下首都北京,这两个地方,应当是有代表性的城市。我们的两组记者分别在这两个城市对性产业作采访,而且按照时髦话说是贴身采访,取得了许多一手资料。但是,我看了稿子,觉得写的很精彩,但还是说的事例的东西多,没有在产业这个角度做足,而作为一本财经类媒体,应当更多从经济的视角来观察。当然,我们现在官方还没有把这个产业称之为产业。

也正因为此,我写了一篇文章。

写完后,自己也觉得写的有点二乎,但是细想,本来就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于是就释然了。

这篇文章贴在下面。要看这期杂志,看我们两位记者写的《走近红灯区》,还是到街上买杂志吧!

 

 

一个没有被称为产业的产业

 

之所以说没有被称为产业,而不说不能被称为产业,是因为这个产业已经实实在在存在了,它的营业额之大,从业人员之多,服务对象之众,让我们不能不认为这是一个产业。

这就是目前中国的性产业,或者叫做色情产业。

“性产业”是西方上世纪60年代以后出现的一个概念。一般认为,性作为一个产业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卖淫业,就是“直接性服务”,包括女对男的卖淫,也包括男对女或男女同性之间的卖淫;二是色情服务业,包括色情按摩服务和性表演、脱衣舞、无上装酒吧之类的“间接性服务”;三是性用品和色情品(包括黄碟)制造、加工、运输、分销的产销行业。

中国的性产业,已经具备了上述特征。

既然是产业,就应当归入经济的领域,是《财经文摘》关注的领域。为了深入了解这个产业的情况,记者对西安和北京这两个城市作了调查。

选择这两个城市不是巧合,一个是千年前的首都,大唐盛世留给我们深刻的记忆;一个是现在的首都,大国崛起的讨论在这里正蓬勃展开。无论如何,这是两个领风气之先的地方。

所谓窥一斑而知全豹,我们这一斑,窥得恰是地方。

以《财经文摘》之力,想要把性产业在中国的问题调查清楚,研究透彻,是不可能的,我们和许多人一样,看到了性产业在中国发展的态势和政府管理的尴尬,好在手中还有笔,希望能够以一支笔挑起这个产业帷幕的一个角,看到其中形形色色的表演,帮助有关方面找到解决的良策。

尽管性产业的存在在中国已经尽人皆知,但是现在还没有任何官方语言把这个已经成为产业的产业称之为产业。道理也并不复杂,在一个五十多年来一直被称作自己也认为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度里,性产业,尤其是卖淫嫖娼,是绝对被禁止的。想想历史吧,中国共产党经过几十年浴血奋战取得政权后,进入北京首先采取的一个重大举措之一,就是取缔妓院,改造妓女为新的劳动者。要知道,这时,中国的西南还在响着隆隆的炮声,政权还不稳固,还有许多经济的政治的外交的和军事的大事在火烧眉毛地进行着。

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以卖淫嫖娼为代表的性产业是一个毒瘤,当时被称作旧社会的也就是是资本主义的毒瘤,其实,那时的中国,还远说不上是资本主义。但是无论如何,在一个新生的社会主义政权下,是不能够容忍这种毒瘤生长的。

这是一个政治问题,而且是一个带有标志性的政治问题,而不是一个社会问题。

经过二十多年的徘徊后,中国走入了一个新时代。在经济大发展的同时,许多观念也在改变。当然,这种改变是分为层次的。政府和企业,官员和百姓,官员和学者,理论和实践,都会有或显著或些微的差别。

性产业就是其中的突出者。对于这个产业,在观念和实际上,都存在着显著的矛盾。

一方面,中国还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从法律和现行规定看,性产业是不合法存在的,卖淫嫖娼是触犯法律的;另一方面,性产业又在蓬蓬勃勃地发展,因为有市场需求,有从业人员。在现代中国,从事这个行业的人数之多,营业额之大,已经远不是“旧社会”可以比肩的了。

但是,离开性产业发展实际来讨论国家性质的理论,这依然是带有标志性的政治问题。在一个长期以政治为安身立命之本的国度,政治是马虎不得的,不能有轻易的妥协。所以,性产业依然是不合法存在的。

这是一种尴尬,一方面是客观存在,止不住,另一方面是不能允许,甚至不能承认,要打击,只能使这个已经相当庞大的产业挤压到了地下去飞速发展。

 

但是,不管怎么不承认,这个产业数字已经相当惊人,这是无法否认的。

因为地下状态,也不会有准确的统计数据,现在各种研究者用的都是估计的数字,或是很古老的数字,比如说,1984年全国查处卖淫嫖娼人员1.2万人次,到1989年突破10万,1991年突破20万人次,1992年增加到25万人次。从1984年到1998年全国累计查处大约237万人次。而社会学家估计,卖淫嫖娼人员的“查处率”才到10%。那么,这个数字超过了两千万人。而据有关专家估算,2005年中国的性产业产值达到5000亿人民币,最近两年又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这些数字,可能已经不能全面反映今天的性产业,但是,把它看成一个产业,大概是不得不承认的了,尽管由于种种原因,这种承认还不能登上大雅之堂。

可是应当看到,在中国已经有了一些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承认。
1997年,福建省莆田市地方税务局首开向三陪女征税的记录。

 1997年8月,太原市地税局出台了《对歌厅服务人员征收个人所得税暂办法》。1997年10月,沈阳市发布了对服务业人员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1999年在庆祝建国五十周年之际,多个省市趁机整顿这个市场,要求“三陪”人员都要有“上岗证”,开始变相“管理”这个行业。

如果说那时的举措还引起人们的一些争论,那么,现在,当包括北京在内的各个大中小城市的娱乐和洗浴场所都要求配备避孕套时,几乎没有人提出疑义和异议。这也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社会的进步。
   当然,就是在采取这些措施的同时,管理部门也会找出种种理由,说明性产业仍然是不合法了,这些办法是为了防止疾病的流传,等等。

 

我们常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性产业的问题上,其实可以看看其他国家。

我们的邻居日本、韩国,有过无序的色情业泛滥的时代,今天,色情产业在日韩两国都没有绝迹,或者说还得到了发展,但是有序许多了,政府在管理和统计这个产业。以韩国为例,2002年,韩国性产业的收入总计高达26万亿韩元(约合220亿美元),首次超过韩国的农业和渔业24万亿韩元的收入。据悉,韩国的性行业约占2002年韩国国民生产总产值的5%左右,在GDP中的份量已远远超越了水、电、煤气业?.9%,与农林、渔业?.4%旗鼓相当。解决了26万韩国女性的就业问题。

中国的社会制度不同于日本和韩国,文化传统和伦理道德也有差别,但是,是不是应当从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中汲取些有用的东西呢?当然,用简单一句话来说中国的性产业是合法还是非法是不容易的,也是不现实的,我们需要的,只是正视这个问题,只有正视了,才能找到解决的路径。如果把头埋下,什么都不看,什么都不承认,就不可能有解决的办法;而反过来,不管中国的国情和历史传承,毫无顾及地放开性产业,也会引起新的社会矛盾。

怎么办,好在我们有一条老一代领袖留下的锦囊妙计:摸着石头过河。只要想过河,只要有石头,河是一定可以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