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vius lights:我市农业开发有新的成效但问题也较突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8 17:04:05

我市农业开发有新的成效但问题也较突出

 

一九九O年,我市完成的农业开发项目有:造林9.29万亩、改造低产油茶林约2万亩、新建果园(柑桔园)1600亩、开荒造田(包括旱土改水田)960亩、新栽桑树510亩。此外,“鹅鸭工程”、“养羊工程”、“庭院经济工程”、“冬季农业”、“水利冬修”也列为了农业开发项目。

我市农业开发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存在开发项目单一、规模小、深度开发不够等问题。具体表现在三方面:一、开发水平低,经济效益差。开发的项目仅停留在利用“三荒”资源上,精、深加工和系列开发不够。如种桑养蚕方面,我市目前桑园规模较小,到去年年底桑园面积仅510亩,所产鲜茧只能作为初级原料卖给外地,桑农获利微小;据有关部门测算,最小规模的缫丝厂需拥有桑园8000亩。而我市“种桑养蚕”只有走“深加工、精加工”的路子,建立缫丝厂,形成较大的规模才有生命力。二、农业开发项目贷款难,贷款条件苛刻。如省农业银行和省政府农办于90年5月4日联合发文,分配我市村级农业开发项目贷款指标为50万元,贷款期限1—3年,最长5年,并由市农行和市农经委将贷款指标分配到了有关村。但到目前为止,只有少数村获得了贷款,而且贷款条件苛刻。如桐木镇焦源村柑桔场最近贷到1.5万元,贷款时就扣除了20%的“风险金”,实际只拿到1.2万元,月息1.2%,期限三个月,逾期不还则加息到1.8%。柑桔生产的周期本来就比较长,投资效益很难在3个月内发挥出来。许多农民说,这样的贷款与其说是扶持农业开发,还不如说是敲农民“竹杠”。三、对农业开发工作组织、协调不够。虽然成立了市农业开发指挥部及办公室,但无具体办事人员,且职权不明确;对农业开发项目的规划和实施也存在部门、地方各自为政的现象,涉及农业开发的一些具体问题很难解决。

有关部门建议,要搞好我市农业开发,需从以下几方面下功夫:一、继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农业开发机构的协调职能。二。建立“农业开发基金”,将各渠道的资金集中统一使用,避免“撒胡椒面”,以更好地发挥投资效益。三、对农业开发项目要统一规划,加强管理,突出重点。四、增加对农业开发的投入,对农业开发项目的贷款应实行优惠政策。

(原载1991年2月6日中共萍乡市委办公室《萍乡信息》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