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的天空迅雷:根治过度医疗需要追本溯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0 23:38:40


  12月26日,卫生部发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分别对管理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提出明确行为规范,其中规定医生不得过度医疗,不得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12月27日《北京晨报》)

  不可否认,过度医疗是一种极不正常却又普遍存在于国内医疗行业,且长期难以得到根治的现象。它不仅加重了患者的医疗负担,还会给患者的健康带来种种威胁和损害,进一步恶化本就已经非常紧张的医患关系,所以特别为公众所痛恨。因此,有关部门出台相关的措施,整治过度医疗现象,当然让公众满怀期待。

  可是,这类针对医务人员工作中的行为规范能否让过度医疗得到有效遏制呢?笔者颇为怀疑。要知道,在医疗行业中,有关部门出台的诸如此类规定其实已经不少了,然而,效果却往往不尽如人意。譬如,抗生素被滥用现象并非始于今日,严格的管理规定、严厉的处罚措施也出台了不少,然而,公众还是能够在药店里无需处方就能买到各种抗生素,各种高级抗生素在医疗机构中被过度使用、甚至滥用的现象依然没能得到根本的改观。

  该意见稿中分别对管理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提出明确行为规范,其中要求医师应使用适宜诊疗技术和药物,因病施治,不过度医疗。可是,如何界定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物呢?这就是一个不小的难题。

  从事临床工作的人都会对这样一个说法深有体会——患者不会按照医学教科书来生病。这种说法之所以深入人心,是因为它道出了医学的本质和困境。一方面,人类目前掌握的医学知识以及对疾病的认识还是很有限的。按照医学教科书上的诊疗方法并不能包治百病,在临床上要懂得适当地变通和创新。另一方面,即便是患一种疾病的患者,由于体质和病因等差异,病程既有共性也有个性。我国古代医学家就提出了一些至今仍然指导着临床的医疗原则,诸如:异病同治、同病异治、三因制宜等等。这就是说,根据疾病的辨证情况,同一种病应采用不同的治法,不同的病也可以同一种治法。三因制宜则强调医生治病要充分考虑到患者体质、地域以及季节气候的差异性,灵活地对症施治。

  此外,过度医疗现象其实是医疗体制弊端的集中反映。国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运行成本中政府财政拨款不到10%,这笔钱甚至不够支付在编职工的基本工资。而一线医护人员的基本工资又定得相当之低。如果不能医疗服务创收,绝大多数医护人员光靠着基本工资生活将难以为继。可见,只要大中型公立医院一直背负着沉重的运营压力,不管是医务人员行为规范,还是临床路径管理,都很难消除各种过度医疗现象。

  显然,卫生管理部门仅靠出台“医生不得过度医疗”这样的规定,是无法根治过度医疗的。要彻底整治过度医疗,还得追本溯源、标本兼治。一方面,有关部门应该增加对公立医院的投入,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彰显公立医院公益性,让医院、医生“不用去赚钱”。另一方面,还应该充分遵循医疗行业本身的特殊性,尊重医务人员的主观意愿和职业尊严。如此,才能让整治过度医疗现象的措施更为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从而获得预期的理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