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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慈善“松绑”
www.cbt.com.cn   2005-12-31   阅读:1395次

为慈善“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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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31 4:35:59   □许诤尹灿赵杨
转变政府职能和转变观念是关键
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和规模化的形成是现代国家成熟和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的社会公益捐赠事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成为动员社会民间资源、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领域。社会捐赠是指国内外政府机构、企业、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及国际组织对我国抗灾救灾、社会公益事业、慈善事业等方面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捐赠。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社会捐赠主要采用政府动员号召,应对社会突发事件的形式,日常自愿性的社会捐赠较为薄弱。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通过社会捐赠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民企社会捐赠现状分析
由民政部主持中国大陆慈善家排行榜以及《胡润中国慈善报告》所提供资料看来,上榜的慈善家大都是民营企业家。
民政部主持的2005中国大陆慈善家排行榜,以年度捐赠额人民币100万元为起点,共选入了136位慈善家。他们在2004年度共计捐赠了9.85亿元的善款(含小部分实物),平均每人捐赠了724万元。这一数字比2003年有大幅的提高。《胡润2005中国慈善报告》统计了2003年到2004年企业家们向社会捐赠的总额,50位慈善家共捐赠了13.5亿元人民币,占他们拥有财富的3%。而截至2004年底中国慈善机构获得捐助总额约50亿人民币。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金源集团董事长黄如论连续两年位居慈善榜首位。他在2003年、2004年累计捐赠2.862亿元,占个人财富的19%。而2003年之前,他已向社会捐助约1.6亿元。另外,在胡润中国慈善企业排行中,也有数家民营企业上榜。2002年度曾列为中国私营企业纳税50强排行榜第6位的鞍山宝得钢铁公司社会捐赠占该企业销售额的4%,是慈善企业排行榜中社会捐赠与公司销售业绩比例最高的民营企业。以上数据表明,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民营企业社会捐赠的良好态势,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已成为社会捐赠的重要力量。
截至2004年底,中国慈善机构获得捐助总额仅相当于中国2004年GDP的0.05%,而美国同类数字为2.17%、英国为0.88%、加拿大为0.77%。如果说捐赠数额的差异可以归因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富积累程度,那么捐赠百分比的巨大差异则更多地体现了观念和制度建构上的差异。我们相信,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财富的积累,社会捐赠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在我国将蕴含着很大的发展空间。
民营企业进行社会捐赠的动机,与企业家的自身经历,社会环境等都有关系。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①很多民营企业家出身贫寒,在创业中历尽艰辛,富有关爱和同情心;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营企业家社会公益意识普遍提高,社会责任感增强;③通过社会捐赠树立企业形象,增加企业的品牌含金量,起到更好的宣传效果;5政府号召及企业公关的需要。
民营企业社会捐赠还体现了改善自身经营环境,提高民营经济社会地位的努力。活跃的民间慈善组织和慈善家的个人宗教信仰等因素也有一定的影响。
目前民营企业在捐赠方式上有两个特点:一是现金捐赠为主,实物捐赠为辅。二是以直接捐赠或通过民间组织捐赠为主,自行设立基金会等情况较少。
教育以及扶贫救灾成为社会捐赠重点领域,这反映了民营企业家们对培养人才的教育事业发展的关注以及对突发自然灾害参与援救的爱心。可以预料,将来,文化、艺术、环保及健康等领域也会逐步引起捐赠人的重视。
民营企业家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慷慨捐赠展现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是对社会的巨大贡献。从社会捐赠的反响来看,主要有两方面,大多数人是给予积极评价和赞扬慈善家的善举,也有少数人是存在对慈善家的种种不解和抱怨。之所以存在后一种情况,我们认为,一是由于我国目前处于转轨时期,国民收入水平的差距逐渐扩大,影响了人们对慈善行为的评价。二是由于目前捐赠管理体制和相应的监督体制不够完善,部分善款的使用情况和财务报告不够规范、不够公开透明化,影响了人们对捐赠行为的评价。
中美社会捐赠状况比较
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中国,现代意义的社会慈善公益事业则是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出现的。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作为新兴力量异军突起,不仅成为转型时期的重要经济力量,也成为我国社会捐赠事业的重要参与者。作为发达国家的美国,其社会慈善捐赠事业已有百年的历史,形成了与其发达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有其特定的社会文化与群体信仰为基础的社会捐赠文化,确立了规范的旨在鼓励慈善活动和行为的政策法律法规。下面通过比较的方式,对中美社会捐赠发展现状、社会组织、法律法规等情况作一概括性的简要介绍。
通过附表可以看出,改革开放后,中国的慈善事业在短短的20年有了很大的发展,民间慈善活动开始活跃,参与慈善捐赠的公民和法人已初具规模;另一方面,美国作为世界经济最发达的社会,慈善事业在其社会中已形成庞大的社会经济规模,具备高度组织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特征,社会捐赠总额占美国GDP的9%,60%的企业和70%的个人参与社会捐赠活动等等。
美国的慈善事业的发展,更有着深厚的宗教、文化、教育等历史背景和社会根源。这些是不能照搬和炮制的。中国社会发展刚刚起步,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出现少数人先富起来、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等较严重的社会现象。在社会发展的现阶段,更需要大力提倡和培育人与人之间的关爱互助,提倡对财富的正确认识和使用,从政策层面上对社会捐赠行为给予规范、引导和鼓励。为了我国慈善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使其在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更为积极的重要作用。
政策建议
对于我国社会捐赠制度的建设,关键在于转变政府职能和转变观念,这样才能推动完善慈善税收减免政策的前进,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保护公众慈善捐赠的积极性。
1.要化繁为简,使捐资者有一个畅通、快捷的申报减免税收的通道
目前国内申报减免税收的程序相对复杂,不够明晰。为了弄清楚捐款的免税程序,民政部救灾救济司负责人通过中华慈善总会捐款500元。但接下来办理免税的各种手续,经过十道程序后,该位同志捐赠的500元终于免除了50元的税款。而整个办理免税手续过程,整整持续了两个月。无独有偶,一些企业捐赠后办理免税时,甚至要找熟人,或者请人吃饭,这种现象更是极不正常。
与我国不同的是,美国的国内税收服务局,就为捐赠者公开提供了针对不同情况的税收减免的表格,并对各种表格的适用有详细的说明。一般来说,只要提交所要求的表格,就可以获得税收减免。如果捐赠者还有什么疑问,还可以通过联系纳税人律师、因特网、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来解决自己的税收减免问题。
因此针对程序方面的问题,我们认为首先应统一负责管理税收减免申报工作的国家机关,加强各机关之间的协调,学习行政许可中所推行的“窗口式”、“一站式”服务,将十道程序减为一道程序,方便捐赠者。
其次,加大捐赠的社会意义和捐赠税收减免的宣传力度,让干部和群众知道、明白各种税收减免申报的程序。
最后,就是要制订一套具体、细致又简便易行的免税操作程序。
其实,程序方面的问题是触及各方面利益最少的,也是较容易在短时间内予以改善的。据悉,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开始着手制定相关条例规定,捐赠减税手续繁杂的问题有望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解决。
2.提高税收减免的额度,多样化税收减免政策
中国目前的一般情况是个人30%,企业3%的税前减免。相比美国的个人50%,企业10%的减免额度,还是低了不少,这样不利于调动捐赠者的积极性。
如有的人所说:“做了好事,还闹心,怎么能让人有积极性?”假如一个企业年利润为1000万元,需缴纳33%的企业所得税,即330万元。但如果这家企业向慈善机构捐款100万元,按照3%的比例上限作为税前扣除,税前准予扣除的金额为30万元,即按照970万元的利润来缴纳所得税320.1万元。也就是说,企业需要为自己捐赠的100万元中的70万元纳税。
因此,很多企业抱怨,捐款了还得为善款交税,还不如随便找个人送了算了。
我们建议,为了鼓励民间组织和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应提高纳税人社会捐赠税收优惠减免的额度,可谨慎而积极地逐步接近捐赠事业发达国家的优惠政策水平。社会捐赠税收优惠减免的额度的调整过程应广泛地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采用听证会、新闻报道等方式进行,这样不仅有利于政策出台的合理性、科学性,保证公平,还可以起到社会宣传的积极效果。
另外,我国目前的捐赠减免过于单一,只停留在道德要求的层面上。我们要给捐赠者一种税收筹划方面的激励,使得个人(法人)和社会得到双赢。因此,我国应设计制定一些税收减免的特殊规则,如对资本性财产和实物捐赠,需要有特殊的减免规定,而且还可以适当地引进慈善余额信托、公益遗赠年金等形式。
3.统一税收减免比例
我国基金会这样的民间性慈善团体,90%以上都是官办特批,多是由政府管理的机构。基金会的行政化,使它在体制上不能适应社会经济体制多样化的客观情况,不能满足社会捐赠的发展需求。从设立捐赠机构的情况来看,某些政府机构不支持设立基金会,自行规定超越法律法规的苛刻条件,注册程序繁琐,也不利于民间社会捐赠的开展。而且,我国目前有12家基金会接受捐赠是享受税收全免的待遇,这种从局部看是吸引了捐赠者向这12家基金会进行捐赠,实际上从全局出发,是大大减少了其他没有享受特殊待遇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的资金来源。
在内资与外资上,目前我国尚存在区别对待,外资企业享受着全额免除的“超国民待遇”,这在我国捐赠由内资企业为主导的情况下,是影响积极性的。
我们建议:要建立简洁有效的慈善组织注册程序,最好由审批制改为准则制,即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都可以注册设立,只需由行政机关核准登记,而不需要再由行政机关审批。
但是对于税收根本制度的改变,还是应该缓和的进行,以前述具体制度的改革为前提,既可以观察改革的效果,也有利于总结经验教训。
前不久中华慈善大会的召开,与会人士针对中国社会捐赠的现状畅所欲言,为目前社会捐赠制度改革进行了深入的探讨。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的社会捐赠事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的发展契机。我们热切期盼通过法律政策的改进和完善,早日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捐赠氛围,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