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gd233 ed2k:论我国城市社区的阶层化趋势(徐晓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2:07:02
论我国城市社区的阶层化趋势(徐晓军) 时间: 2004-03-12 14:40:22 | [<<] [>>]
自1986年国家民政部倡导在城市基层开展以民政对象为服务主体的社区服务以来,社区服务一度成为我国城市研究的重头戏,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城市的社区服务作了大量的、广泛的研究。然而让学术界感到失望的是,在中国的城市中并没有出现西方发达国家社区服务繁荣兴盛的场面,社区服务研究也因此而陷入了困境,于是学者们被迫将研究的重点转向了社区建设这一社区服务赖以存在的基础上,应该说是一种学术的自觉和研究的深入,它使学者们的社区研究更贴近于中国社区的本土特色。然而值得反思的是,当前的社区研究存在要么照搬西方城市社区发展的经验,要么就频繁引用社会学恢复重建初期对中国城市社区基本特征研究的结论,前者是空泛泛的理论,很难贴近中国现实,而后者则是危险的,因为社会的转型特别是90年代以来社会转型的加速推进使中国的城市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时过境迁,再以过时的结论作为现时研究的基础难免得出不符合实际甚至错误的结论,此其一;其二,这种现象实际上反映出我们的城市社区研究缺乏对城市社区特别是近年来发生了巨大变化以后的城市社区的基本性质的认识,因此认识中国城市社区的基本性质不仅是必然的,而且是必须的,否则就无法将社区研究继续推向深入。

  本文即是尝试着对当前中国城市社区的基本性质作点研究。本文认为,随着社会转型的快速推进,我国城市社区正在也必然走向阶层化。

 

  一、社区的界定、分类及国外社区阶层化的状况

 

社区的界定是非常必要的,因为从事社会学研究的学者们往往根据自己对社会的观察和研究的侧重点,对社区作出相应的解释,故一直未能形成一个比较一致的定义。根据本研究的需要,在此也有必要澄清下文中社区的范围:文中所指的社区是指大城市社区内部具体的各种不同的住宅社区(有的地方就是指既存的住宅小区),类似于西方城市区位理论中的各种城市区位。

在当前中国城市发展非均衡十分普遍的背景下,利用一维或多维因素构建理想类型的分析方法十分有用。特别有价值的是,只要选择的分析因素恰当,理想类型的分析方法不仅不会形成僵化的分析模式,而且可以建立起灵活的具有未来预期能力的分析模式。所谓理想类型,就是指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存在的某种社区形式,以理想类型构造的社区为两极,在这两极间可以划分出若干等级,实际的社区就是位于这两极间的某一个点上。一般来说,根据社会学的研究,社区的分类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出很多类型,在已有的这些社区分类方法中,多采用的是一维的实体分类方法,即对现实中存在的社区进行归类,而采用的不是理想类型的方法,从而失去了对未来的预期能力,因此,这里主要根据以上对社区的界定及该社区内居民的阶层组成状况,将社区分为自然型社区和阶层型社区。

纵观城市发展的历史,社区的阶层化现象一直存在。早期城市产生和存在的年代大致处于奴隶社会,当时城市的职能比较单一,但城内却划分有不同等级的住宅区。美国城市社会学家吉迪恩·斯若伯格(Gideon Sjobeng)把中古城市称之为“前工业城市”,他认为“前工业城市”具有共同的特色,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阶层分居现象:①从中心广场放射出宽阔的道路,道路两侧居住着富人;②从富人住宅的周围一直延伸到城墙的地带是其他人居住的地方,他们的住房矮小,在狭窄的街道上挤在一起;③商人和工匠住在他们工作的地方,这里称为市;④城市墙外住着下等人、妓女、令人厌恶的人和外国人。 [1]

 

城市在经历古代、中古、近代三个发展阶段后,自本世纪初进入现代阶段。对社区阶层化的研究也开始出现,而最早最完整的研究恐怕要追溯到以帕克(Park,P.E.)等人为代表的区位理论中。他们认为,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个人之间将为争夺城市内部的有利区位而展开激烈的非人情化竞争,从而形成与空间区位相联系的独特的地租格局。同时,经济状况或地租支付能力的差异决定着不同个人和社会集团在争夺优势区位过程中的相对竞争实力,其结果是产生地理空间上的居住隔离。随后其他学者对该理论进行补充和完善,发展出了阶层型社区的雏型。在社区区位结构理论中,无论是伯吉斯(Burgess,E.W.)的同心圈理论,还是其后的扇形理论、多核心理论,其中重要的三个区位便是3、4、5区,分别为下层阶级住宅区、中层阶级住宅区、上层阶级住宅区。可见,阶层分区而居的现象已相当明显。

现代西方城市社区类型的划分基本上就是发达国家特别是英美两国城市中社会分层状况的体现。如甘斯(Gans)将西方城市的内城划分为:①主要由世界主义者、未婚或无小孩者组成的寄宿区;②由有色人种大规模集中居住而产生的种族村;③由穷人、失业者、丧失就业能力者和移民集中居住的贫民窟(黑区);④主要由陷入困境者和地位下降者组成的灰区。随后,马勒(Muller)将其郊区划分为四类:①通常位于城市远郊的排他性高收入区;②美国郊区中非常普遍的中产阶级社区;③郊区世界主义者社区;④工人阶级社区或称蓝领阶级社区。 [2] 显然,这样的社区居住格局已经完全阶层化了。在亚洲 [3] ,“香港居民的聚居方式大多是经济收入水平相同或相近的市民相邻而居,如同处九龙地带的尖沙咀地区和深水土步 地区,居民的收入或消费水平有明显的差距,即前者为高消费社区,后者为低消费社区。” [4] 可见,其社区阶层化的状况也相当明显。

 

二、我国城市社区阶层化的必然性

 

  社区的阶层化决定于以下这四个方面的因素:自然型社区分化形成的张力,阶层型社区优势形成的引力,稳定社会中阶层间的封闭性及居民自主选择性的增强。   (一)社区阶层化的张力——自然型社区的分化所致的阶层分离倾向

  社会转型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社会分化,分化是社会分层的基础,也是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能反映出社会进步的程度。社区分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区群体的分化。社区成员分化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他们所扮演的角色的分化,而角色分化尤其是职业角色的分化的直接结果便是在社区内部形成扮演不同角色的群体,即阶层群体的出现。改革开放以来的巨大社会变迁使城市中单一的工人、干部二分阶层格局日益多元化,如城市就出现了跨体制和所有制的边缘性阶层群体,如私营企业主阶层、工人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新贫困阶层等,加上城市原有的阶层,如社会管理者阶层、知识分子阶层、国有企业工人阶层以及老贫困阶层等,形成了多个阶层共处的格局。中国社科院李培林研究员在概括新时期阶级阶层结构特点时就指出:“深刻的职业分化使原有的同一阶级内部出现了具有不同经济地位和利益特点的社会阶层。” [5] 可见,社区成员已分化为多个阶层群体。

2.社区活动的分化。社会分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功能的专化,因此社区活动的分化除表现在社区活动的内容已明显增多了外,主要表现在社区活动的功能由综合转向单一,即功能的专化。社区活动是社会交往的重要场所,由于不同阶层群体的存在,“社会位置相近的人们之间的社会交往要比其社会位置相差大的人们之间的交往普遍些” [6] ,因此,社区活动的内容和功能也逐渐分化为各阶层的活动,原本针对社区所有或大部分成员的活动为多个针对不同阶层的活动所取代,阶层间交往趋向减少,“各阶层在一个社区内部之间的隔离会阻碍其成员之间的社会交往” [7] ,阶层间趋向封闭。例如在社交性团体中,进行社会交换的双方更有可能是彼此身份、地位等较为接近的人,因为情况接近的人可以以比较低的成本提供相互的社会支援,而且,进行交换的双方的平等地位使得任何一方都不会因从属者的地位或冒地位丧失的风险而付出成本。

  3.社区价值观念及文化的分化。在社区发育过程中,统一的价值观念向多元化的价值观念体系演进,这是社区由封闭向开放转化,由简单向复杂转化的伴生现象。社区成员的伦理价值观、社会政治观、生活方式观、时空观等会在社区发育过程中呈现出差异,并且逐渐扩大。这既是社区异质性增加的原因,又是社区异质性增加的一个必然结果。价值观念的分化及扩大在不同阶层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与价值观念分化伴生的是社区文化的分化,单一的革命文化已被知识分子文化、大款文化、下岗工人文化等多种文化取代,不难看出,这些文化群体同时也是城市中不同阶层特性的体现。一项被称之为“冰淇淋音乐社会学”的研究分析了社会阶层对英国消费行为的影响,该研究指出,在英国,下层阶层的居住区里,听到的是军队进行曲;在“过渡性”杂居区,播放的是门德尔松的“春之歌”;在中产阶层的居住区,播放的是“绿袖”;在中上阶层居住区播放的是海顿的四重奏曲;而在高级知识分子和艺术家居住区,人们无疑会吃着冰淇淋去欣赏舍恩伯格的斯特拉汶斯基的乐曲。 [8] 因此,社区中不同阶层的文化及阶层间巨大的价值观念差异,使阶层间出现认同性的整合危机,阶层间产生分离的意愿。  

  4.社区利益的分化。随着社区内部职业分化和组织分化的发展,社区内部各阶层间形成了多个利益集团。在加速转型期,经过组织层次的分化后,伴随着阶层、群体和组织的分化,各类利益主体的自主权也在不断扩大,利益的分化也势必发生。社会分化产生的许多利益群体和阶层,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不同社会群体和阶层的利益意识会不断被唤醒和强化,对利益的追求会成为人们社会行为的一种强大动力,而利益的分化实际上也是利益格局重新调整的过程,这必然会在不同利益主体间产生广泛的矛盾和冲突,也无法避免在功能性活动中引起各阶层间的利益冲突。这种冲突不仅存在于经济领域,也存在于政治领域、文化领域和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毕竟,社区资源是有限的,这些冲突在增加了阶层内共识的同时,无疑也强化了阶层间的离心倾向。 5.社区生活方式的分化。现代城市人口的异质性强,社会结构复杂。不同的人口群体由于各自的生活环境、经济与社会地位、职业、民族、价值观念、教育程度等有很大的不同,决定了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具体表现为不同阶级与阶层的生活方式,这些不同群体的生活方式的存在,使现代城市生活方式呈现出明显的多元化特征。然而,这多元化的生活方式间存在着许多冲突。生活中这方面的例子并不少见,如上海西区一些高层,居住着大量文化系统的高级知识分子,也混居着因拆迁而住进的原棚户区居民。他们搬来的同时也将棚户区一些不良生活方式和习惯带来,如不注意环境卫生,随便挤占公用部位,在过道、门外乱堆杂物,不顾他人大声喧哗等等,弄得四邻对他们侧目而视。时间一长,彼此感情上会形成对立,甚至发生冲突,从而削弱了社区的凝聚力。 [9]

在自然型社区内部,社区的分化使社会交往中阶层内部成员间的关系日益初级化,形成封闭的阶层意识。在阶层间发生冲突时,为了阶层共同的利益而联合,于是不仅强化了这种封闭,同时也加剧了认同性整合的难度。封闭的阶层意识的形成给不同阶层成员贴上了该阶层的标签,使阶层间交往难度加大,阶层间的隔离又强化了这种封闭意识,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结果是阶层内部趋于平等,而阶层间的距离拉大。“在一个普遍存在不平等的社会中,各大社会圈的近似平等会抑制阶层之间的社会交往,并因此阻碍这些阶层的整合。” [10] 由于社区分化的内在规律决定了社区分化的过程必然是一个边缘化的过程,即处于社区边缘的阶层成员,其社区归属感和认同感最弱,且在自然型社区中不占优势,最容易脱离原社区。于是阶层间就产生了相互分离的张力,当张力达到一定程度时,阶层间必然出现一定程度的断裂。

  (二)社区阶层化的引力——阶层型社区的优势

  阶层型社区自身具有许多自然型社区所无法比拟的优势,这些优势便形成了社区阶层化的引力。阶层型社区主要有以下优势:

1.阶层型社区能促进社区居民高度自治,给城市管理带来机遇

  阶层型社区不同于自然型社区的一个重要点,就是在社区内部居民的阶层属性相同或相近。我们知道,自然型社区中,居民在地位和权威上呈现等级性,因此,这些具有权威或地位高的社区成员便拥有了社区的权力,左右着社区的决策,其社区居n民的民主也受到影响;而在阶层型社区中,社区成员的阶层同质性高,社会地位较平等,居民间不存在权力结构。因此,居民能平等地参与社区的决策,建立真正意义上的中介组织,参与到社区事务中来,更好实现居民的自治,给“小政府、大社会”的权力下放奠定了基础,居民也能更好的管理自己。如上海市截止1999年3月底已成立业主委员会2603个,业主委员会不管被地方政府规定为社团法人,还是规定为群众自治组织,其民主自治意识明显比现存的居委会这一自治组织要强得多。 [11] 不仅如此,城市管理部门也能有针对性地对不同阶层实施不同的管理政策。

  2.社区阶层化有利于社区服务的产业化经营,提高服务水平,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需求

  以往,我国的社区服务主要侧重于无偿和微偿的福利性服务,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孤老残幼等民政对象,服务的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这种状况已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近年来现实的发展突破了民政部规划的范围,服务的对象已向包括民政福利对象在内的全体社区居扩展,服务的性质已由无偿、微偿向有偿延伸,服务的项目、内容也已由帮困解难向系列化、全方位发展,这种突破、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今后,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民众对物质、精神生活需求还将不断提高,这必然要求社区服务进一步扩大服务对象和范围、扩展服务形式和内容、提高服务平和质量,以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然而,在我们目前的这种自然型社区中,由于社区内居民阶层异质性高,不同阶层居民对服务的形式和内容、服务水平和质量以及服务范围的要求不一致,有相同或相近要求的居民分散在各个 “复制”的社区中,致使许多服务其对象非常分散,在某一具体社区内则于服务对象少、市场小而无法开展这些服务项目,即使开展了也只能勉强维持,赢利困难,最终使社区服务的形式单一、内容简单,制约着社区服务的发展,无法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需求的同时,产业化经营路的前景也很暗淡。这一点物业管理第一线的工作人员体会最深:    “大部分居民的住房都是在传体制下由单位分配的,居民的自我选择余地很小,这种分配居住的体制,造成一个物业区域内的居民的费层次各不相同,也使得一个区域的居民对物业管理的消费需求有极大的差异。在这样的区域内成立业委员会,要营造一个使大家均可接受的物业管理氛围实在不易,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协调不可能使全体业满意。近几年随着商品化住房机制的建立,市场机制使得居民的居住行为开始出现分层分类。这样,物业区域内的需求指向逐步协调,各个业主需求差距缩小,管理的难度也相应降低。” [12] 

  一般来说,同一阶层的居民对服务有相同或相近的需求。社区的阶层化不仅实现了阶层的重聚,而且将分散在各个不自然型社区内的服务要求集中起来,扩大了这些服务项目的市场,因此,社区就可以将这些服务项目开出来,并纳上产业化经营的轨道。

  3.社区的阶层化能增强政府扶持的针对性

  在自然型社区中,政府扶持的有限资金“天女散花”般地平均分配在各个社区内,下放到各个社区后,少不说,针对性也不强。对于上层居民来说,这点扶持毫无意义;而对于下层居民来说,这些扶持能解决很大的实际问题但又太少。可见,政府的扶持未用在最需要的地方,边际收益不高。社区阶层化以后,情况则大不一样,政府可对不同阶层居住的社区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对于上层居民居住的社区,可采取要靠开发高层次的、高价位的经营性服务来筹集社区建设的资金,甚至国家对其征收一定的税费的政策;而对于低收入阶层社区,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将有限的资金集中在这些社区中,帮助这些社区进行基设施建设,改善居住环境,增进居民福利。上海市在这方面走在了前面,他们对不同阶层居住的小区实行不同的房屋管理政策,明确不同的管理要求:保障型房屋(旧里以下的住宅)管理的重点是加强维修保护和查险抢险;改善型房屋(新里、新公房)管理的重点是改善居住的环境,如清洁公共部位,平整道路,拆除违章,恢复绿化等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3] 可见,实施这种有差别的政策后,政府扶持的对象就会大大减少,增强了政府扶持的针对性的同时,既避免了以往政府扶持“一刀切”状况造成的扶持乏力与资源使用的低效性,又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无形中缩小了阶层收入的差距,部分缓和了两极分化,起到了宏观调控的作用。

4.阶层型社区有利于社区公共物品的管理与建设

社区公共物品的建设与管理一直是社区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社区的阶层化不失为解决这一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我们知道,不同阶层分居不同社区后,由于社区内部居民的阶层同质性高,所以国家及政府能针对不同阶层的收入情况及要求,一般来说,上层阶层对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物品的要求较高,比如对环境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对高收入社区征收一定的公共物品管理及建设费用,并用于该社区的基本建设是符合该社区成员的利益的,也是该社区成员能接受的。而对于低收入社区,由国家和各级政府出资,资助他们进行社区建设也是可行的。这样就给社区公共物品管理和建设资金的落实找到了依据,有利于社区公共物品的管理与建设。 5.阶层型社区特有的“邻里效应”

西方城市经济学认为,生活的质量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邻里。“所谓环境宜人者,就是说,有优美的风景,有赏心悦目的环境,有意气相投的邻里,以及其他一切增加生活愉快和舒适的因素”。 [14] 相同阶层的人愿意聚居一处,以求安全感、社交的便利和一种共同的文化氛围。这是历史已经证实了的均质性住宅区所特有的“邻里效应”。 显然,阶层型社区的诸多优势,势必对现存的自然型社区形成巨大的吸引力,能加速自然型社区的解体,这是社区阶层化的引力所在。

(三)稳定社会中阶层间的封闭性

一般来说,在稳定的社会中,阶层间有一种封闭性的趋势,这一规律为社会历史所证实。

1.社会分层的实质:划分等量资本集团

在西方社会学中,谈社会分层不能不提到社会学大师韦伯,他提出了划分社会阶层的三重标准:经济标准——收入和财富;政治标准——权力;以及社会标准——声望。其后,在4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W·沃纳运用韦伯的分层理论,将分层标准具体化为财产和收入、职业、文化程度、生活方式、宗教信仰、政治态度、价值观念等项目,这可以说是韦伯理论的延续。而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则直接根据社会成员生产资料的占有情况来进行划分。显然,这些分层理论及其标准的选取,不论在过去还是现在,也不论是在社会学领域还是在其他社会科学领域,都是举足轻重并极具代表意义的。

由于社会阶层概念更多注重社会不平等的外在表现,所以,不论以上分层理论所依据的标准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我们都可以将它们归入布迪厄的三种资本形态或是作为三种资本形态中一种或多种形态的外在表现。根据布迪厄的论述,资本表现为三种基本形态: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 [15] 。所谓经济资本就是经济学通常理解的那种资本类型,指可以直接兑换成货币的那种资本形式,它可以制度化为产权形式。韦伯的经济标准——收入和财富、沃纳的财产和收入标准,以及马克思的生产资料标准,都可以算是经济资本的不同类型和细化。同时,个人经济资本的拥有量也反映了其经济资源的拥有量,显然这也是获取权力的一个重要途径。另外,先辈的经济资本直接决定着后辈的先赋身份,进而影响其社会声望。

文化资本是布迪厄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根据他的理解,所谓文化资本,是指借助不同的教育行动传递的文化物品,它又有三种表现形态:一是身体化的形态,体现在人们身心中根深蒂固的那些性情倾向之中;二是客体化的形态,体现在那些文化物品之中(例如书籍、词典等);三是制度化的形态,体现在那些特定的制度安排上(诸如教育的资格认定方面的规定)。韦伯社会分层的政治标准——权力可以由个人或群体在科层组织这一制度安排中的地位决定,也可产生于法律这一最典型的文化资本;社会标准中的声望可决定于个人的教育水平、先赋身份、生活方式等这些个人文化资本的积累状况;而沃纳的文化程度、生活方式、宗教信仰、政治信仰、价值观念等分层标准更是个人文化资本积累的典型形态。也就是说,个人在文化资本的积累过程中,形成了各自不同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那些“根深蒂固的性情”。

社会资本是指当一个人拥有某种持久性的关系网络时,这个由相互熟悉的人组成的关系网络就意味着他实际或潜在所拥有的资源。拥有此种资源可以使个人更好地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社会资本也能产生权力的观点并不鲜见,法国思想大师福柯(Foucault)早就有在非经济领域能产生权力的类似见解。他反复强调,尽管我们反复谈“阶级斗争”,“权力斗争”,借助马克思的分析,知道阶级是什么,但什么是“斗争”,我们实际上知之甚少。 [16] 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福柯反对权力的经济主义观点,反对将权力问题还原为经济问题。显然,个人拥有的社会资本的规模越大,他可调动的资源越多,在资源总是相对稀缺的这一前提下,也能产生了权力。另外,代际间社会资本的拥有量直接决定下代人的先赋身份(如通常所说的书香门第)也是显而易见的。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资本的三种形式与社会分层的各标准间的关系是相互交织的(如图),社会分层所依据的社会成员表现在不同方面并以不同标准来衡量的差异性,均可看作该个人或群体在不同形式资本上的组合及积累量上的差异。由于不同形式资本间具有“可兑换性”,社会成员不同形式的资本之间是可以相互兑换的。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实际上就是一部资本积累的历史,在每一个社会中,成员都可根据其积累的资本数量而划分为不同的阶级或等级,若将这些等级通过一种或多种资本的外在表现形式陈列出来,就成为实质意义上的社会分层。可见,社会分层的实质就是划分等量的资本集团的过程,作为社会分层动态体现的社会流动,实质上也就是阶层间异质资本的分配与交换过程。

 


图一:资本形式与各分层标准间的关系 2.稳定社会中代内阶层间的封闭性

布迪厄的资本概念是较独特的,他认为,资本是一种积累的劳动,个人或团体通过占有资本,能够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源。由于资本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形成和积累,而其一旦形成后又具有产生新的利润的能力,它就使得社会生活超越了简单的碰运气或“轮盘赌”状态,而建立起较为稳定的秩序和规则。从上文的分析中可知,个人不同资本间的组合比例和积累量实际上决定着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亦即在社会分层状态中的连续等级序列上的位置。因此,占有资本的个人或群体总是在竭力保持和扩大自己的资本。如前所言,资本的积累产生权力,在稳定的社会中,资本占有者从不满足于赤裸裸地通过经济资本的占有来行使特权,而是将经济资本转化为其他形式的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并将后者定义为“非经济的”和“非功利的”,以此来巧妙地掩蔽对资本实质上的垄断和占有,从而为自身资本的占有确立合法性。

在现实生活中,每个阶层的成员都在为争夺有限的资本而努力,并依据自己目标阶层的资本组合比例,及时将自己积累的资本进行兑换,从而达到进入该目标阶层的目的,这样的例子在社会交换理论中不胜枚举。王铭铭在台湾的人类学研究结论中提供了这方面的证据,他认为在政治的潜在拥有者与民众之间,有一个交换的关系,前者要为后者付出一定的“服务”,才可能从后者那儿获得支持。而当前者成为权力拥有者时,则需要付出他们的支持和认可,方能从这个关系中得益。 [17] 虽然潜在的权力拥有者与民众的交换可能是平等的。但当他拥有权力以后,他即拥有了合法性,民众若要获益,则要付出支持和认可,而这里的支持和认可实质上是权力的让渡,因此这种交换是不平等的。可见,社会流动的过程就是阶层间异质资本的交换与再分配过程。这里就存在一个阶层间异质资本的兑换比率问题。通过长期的交易互动,各阶层间异质资本间的兑换比率或曰交换价格渐渐达成一种均衡状态,即形成比较稳定的“秩序和规则”,资本占有也具有了一定的合法性,社会进入一种相对稳定状态。显然,这里的“秩序和规则”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指阶层间达成的比较稳定的、均衡的异质资本兑换率。这里之所以强调稳定状态,是因为稳定是取得合法性的前提。

一般来说,在这种已形成的稳定社会中,与同一阶层内部成员间相异资本的兑换比率相比,阶层间相异资本的兑换是不等价的,有时甚至发生了严重的偏离,因为上层阶层总是披着合法性的外衣和实际上对权力的垄断,运用少量的资本换取下层阶层大量的、廉价的其他资本。即当社会进入稳定状态后,资本拥有者通过自己掌握的多于或优于下层的资本,运用一定的手段逐渐取得了资本拥有的合法性,并在不断的资本交易中强化和使全社会认同。“只有当基层组织中的单位在党—国家的体制中具有合法的职能地位时,它们才能发挥与官方的期待相反的作用,并且自行其是。 [18] ”根据寻租理论,或者根据理性社会人的假设,阶层间这种不等价的资本兑换比率,为上一层级的阶层成员提供了超额利润,即所谓租金,显然作为寻租提供者的各上层阶层都有扩大各自资本积累量(即提高租金)的倾向,这就为资本拥有者将阶层间异质资本的兑换比率进一步提高,即将其进一步推向不平等提供了动力,且社会具备这种行动的基础与条件(稳定和合法性),从而使阶层间的资本交易日益困难,下层阶层向上流动的渠道因此也变得狭窄,阶层间的逐渐走向封闭。

阶层间资本交易的日益困难只是这种不等价关系进一步推进的直接结果,其间接结果则是使阶层内的边缘群体减少,阶层意识更加强化,层间距离日益明晰。我们知道,在未进一步推进之前,阶层间存在一些既可划入上层也可划入下层的边缘群体,阶层间的界线并不清晰,而是一个相对连续的统一体。当作为资本拥有者的上层阶层达成共识,进一步推进不等价的异质资本兑换比率后,划分阶层成员资本拥有量的基本单位也相应增大,比如经济资本从以万元为单位增至以十万元为单位来计量。这样,两阶层间原本充当缓冲区的边缘成员在这种大尺度下要么划入上一层,要么划入下一层,使阶层间界线模糊的边缘阶层成员大大减少,原本连续的阶层间距离加大。因此这些处于阶层边缘的成员即层间的群体,在先前小单位下因处于边缘状态,阶层意识模糊,而大单位的采用则使这些边缘成员在阶层定位上更加容易,阶层归属感增强,阶层意识也更加浓厚,并在生活中不断强化,这种封闭的阶层意识使阶层间成员的相互接纳更加困难。

如果说以上所言仅仅说明了边缘成员阶层意识增强的话,阶层内部成员间相互模仿、达成共识将比率推向进一步的不平等的过程则直接强化了阶层内主体成员的归属感,而各阶层间在地理区位上分隔开来,进一步减不了阶层间的交往。“各群体或阶层在各社区之间的隔离或在一个社区里它们在各邻里之间的隔离都会阻碍其成员之间的交往。” [19] 不仅如此,社区的阶层化还使社区归属感和社区意识与阶层归属感和阶层意识结合在一起,“由一特定类别参数所描述的各群体在不同地域之间的隔离会增加内群体交往对群际交往的优势” [20] ,这无疑将强化阶层意识,使阶层间的社会流动更少,阶层间将进一步趋向封闭。另一位社会学大师埃利亚斯(Norbert Elias)和其学生在托名为Winston Parva的一个阶层化了的社区所做的调查也证明了这一点,他们发现,“内局群体”的成员一般是以对他人“不遵从”社会规范的行为表示厌恶和震惊,来显示自己所属的群体或阶层。而“外局群体”的人则对自己所属群体中如此多的“不良药行为”惭愧不已,更加信服其他群体的品行高洁。 [21] 这些不同阶层成员的表现,其实质也是阶层意识在阶层间和阶层内部内化和强化的一种机制。

3.稳定社会中代际间的封闭——阶层再生产

如上文所述,既然在代内阶层间是渐趋封闭的,那么随着人的生命周期的结束,该阶层岂不是要渐趋消亡吗?这显然与事实不相符合。实际上,在封闭的阶层状态下,各阶层都以再生产的方式而不是以接纳其他阶层的成员的方式延续着自己的阶层。 1996年,科尔曼(James S.Coleman)发表了具有重要影响的《科尔曼调查报告》,报告在大量调查资料的基础上指出:影响学生学业成功最重要的因素是学生的智能和家庭背景。它打破了“学校质量差异造成学生学业成绩差别”这一公众信念,促使人们重新思考遗传与环境在造成儿童学业成绩差异中的不同作用。笔者认为,科尔曼所言的现象只是阶层再生产的一个外在表现形式而已。那么,阶层是如何再生产的呢?我们先看新成员的经济资本再生产,由于经济资本有直接的代际继承性,能使后代成员的经济资本直接增加,并与阶层内其他成员的经济资本具备可比性,在此自不必赘述。下面我们重点考查一下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在阶层再生产中的作用。

从文化资本上看,不同阶层在文化资本的占有与分配方面是不平等的,所以这些不同阶层出身的学生在学术市场上获取的利润(即学业成绩)也是不平等的。在60年代,欧美各国盛行的观念认为:教育是现代西方社会改变阶级分裂状况的有效体制,每个“勤奋攻读”的学生都可以通过教育这个阶梯实现社会流动,以往的阶级社会正在逐渐走向终结。针对这种观念,布迪厄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些普通人或学者忽视了家庭出身并不仅仅通过单纯的经济收入来影响求学的孩子,文化资本的传承也是再生产非常重要的一环。他指出,正是通过文化资本,“外在的财富转化成为一个人的内在部分,转化成为惯习” [22] 。而且文化资本比经济资本更顽固,这一点特别体现在文化资本的积累上。一个人拥有的文化资本越多,他就会更容易、更快地积累新的文化资本。因此,那些早年从家庭中继承了丰厚的文化资本的人也更易于增长自己的文化资本。无论在学业成就还是在艺术欣赏方面,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布迪厄就曾在《区隔》一文中考察了文化资本对生活方式、艺术鉴赏等方面的深刻影响 [23] 。特别是阶层分区而居,社会成员自小就接受先赋的阶层意识和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宗教信仰等,而无法接受其他阶层的相关方面,即阶层间缺乏交流,无疑也是阶层成员再生产的一个侧面。换一个角度说,各阶层也运用文化资本的承继再生产着自己的成员。

社会资本同样在阶层的再生产中发挥作用。一些研究发现,人们的社会资本与其获得的社会地位之间具有显著的联系。 [24] 个人的社会资源,尤其是先赋的社会资源,至少在最初,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他(她)所能获得的社会资源。但随着其积累的增长,社会资源会在将来精心构建社会网络及进一步的社会资源过程中发挥比个人资源更重要的直接影响。到那时,个人所积累的社会资源则会转化为下一代人(先赋的)个人资源。 [25] 同作为社会资本理论的代表人物,林南这里所言的社会资源概念相当接近布迪厄的社会资本概念。其意也就是说,社会资本在个人积累资本的初始阶段有重要的影响,先赋的资本差异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着个人将来的资本积累量。一个出身名门的人,往往能够迅速地将他结识的各种人转变成持久的社会资本,因为人们都愿意和他们保持来往,这些人的社会交往活动的生产效率是非常高的。可见,先赋的社会资本也对个人社会资本及其他资本的积累有重要影响。

通过以上新社会成员经济资本的再生产、文化资本的再生产、社会资本的再生产,这三个方面的结合,一个新的同质阶层成员便再生产出来,原来阶层也无须以接纳其他阶层成员来完成阶层的延续。在我国历史上处于长期稳定的封建社会,阶层(阶级)间相当封闭,以致达到“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的极端形式。显然,阶层成员的再生产是稳定社会中阶层间封闭的极端形式。

一般来说,在稳定的(而非僵化)的社会中,各阶层间异质资本的兑换比率在长期的交易中达至一种均衡状态,上层阶层在逐步确立其合法性的基础上,将有一种将已不等价的兑换比率推向进一步的不平等的倾向,并逐步合法化,阶层间走向封闭;同时,阶层内部又在再生产着自己的成员,阶层间的封闭达到顶峰。因此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在稳定社会中,各阶层间有走向封闭的趋势。必须强调的是,这时的稳定是阶层间走向封闭的前提。在此方面,研究腐败的学者也提供了类似的证据,他们研究发现:苏联的裙带情况在司法和教育部门相当严重,这是因为苏联社会的建立以及常规化的时间比中国更长。在苏联,上述部门已成为公民机会分配的主要领域。 [26] 尤其是裙带关系在公民机会分配的主要领域的出现,更是阶层成员再生产的体现。中国一直就是一种超大的稳定社会,因此,阶层间必然走向封闭。

  (四)、居民自主选择的必然结果——社区的阶层化

  我国传统社会,是以家族为重心的伦理型社会(或者说是“人情社会”)。人们在传统的以家长制的家族伦理为核心的伦理道德的束缚下,尚未意识到自己的社会主体地位,没有形成完全的独立人格和自主意识,总是把对家族的认同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依靠以家族为核心的社会关系网来获取生活资源和社会地位。因此,在社会生活中,人们通常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只能把自己的命运寄托于群体。

  在单位制中,由于个人进入单位后,便获得了一种几乎终身不变的身分,并且难以流动,他的权利要在单位实现。加之普遍的低工资和平均主义的分配原,匮乏的社会服务事业,大量的福利机构(如幼儿园、中小学、商店、浴室、理发店、医院、电影院等)也内化于单位之中,使个人不得不在更多的方面依赖单位提供的福利(如住房、医疗、退休养老等)。由于单位的福利支出是从政府手中领回的那一部分社会资源,单位并不自负盈亏,因而,国家实际上是社会福利的总承揽者,它必然要求通过单位来具体配置这些社会资源。也由此,国家也将诸如退休养老、户籍管理、治安防范、婚姻生育、卫生保健等社会管理职责划分给单位承担。从而使个人的自主性几乎完全淹没在单位之中,单位决定人的一切。

  向现代生活的迈进,就是要摆脱这种依附。我们知道,当人还是群体的人时,人的个性受到压抑,得不到发展和表现。因此,群体性的人,并不是个性化的个体。由群体性的人,进化为个性化个体的人,是人的发展过程的一种质的升华,是人的发展的一个新阶段。这一升华和发展,是以个体的主体意识、自由意识、人格意识的形成、发展为基础的。人本来不仅是群体的个体,而且是在社会中独立的个体,人对周围的环境和一切客观事物乃至自己的过去,都具有相独立性。这种独立性,使向往自由——自已支配自己,而不是受他人的支配,成为人的本性。而自由是个性的基础,以自由为基础的个性,就是个体的人的主体性。没有自由、没有个性,人在群体中只有从众、机械的重复性,在传统社会的家长制家庭及单位制中,都不可能有主体性,在那种环境、条件下,难以形成主体意识。主体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由于人类社会的进步,在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基础上,世界市场形成了,交通也高度发达了,人打破了狭隘的生活环境、生活条件,扩大了活动空间,增强了流动性。社会分工的发展,也使人的社会联系广泛化、社会关系复杂化、社会角色多样化。这一切,就使个体的人不再终生固着于初级社会组织的家族和狭小的单位之中了。个体越来越从多种社会角色中发现了自我,越来越成为复杂的社会联系、社会关系的主体。而社会的发展也使社会组织复杂化、高层次化,不再以家族为社会生活重心,以单位为生活的依托,使个体的人成为个性化的个体、成为具有主体意识的自主活动的主体。二是在上述变化的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文化教育的发达,人的知识、智慧和能力空前提高了。市场经济带来的竞争机制,又促使人们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和增强活动能力,使人的才能日益全面发展,个体的自由活动能量不断提高。从而个体的自由意识、主体意识得以形成和不断强化,人日益成为个性化的人、成为具有独立人格自主活动的人。由于主体意识的形成、发展,个性化的人,在所有活动中,不论是物质生活还是精神生活,以及人际交往中,都日益凸出其个性,越来越成为在生活领域中自主的个体。这种自主性的提高是人和社会发展成熟程度和文明程度提高的一种标志,是社会转型的必然结果。

我们也知道,2000年开始,新建成的经济适用住房都由个人去购买,不再出售给单位,购房主体个人化、家庭化。 [27] 住房二级市场的完善,个人及家庭也可以很容易卖掉旧房而买新房。当居民获得了主体意识,自主选择性增强,阶层间走向封闭,在社区阶层化的张力和引力双重作用下,居民必然选择自己所归属的社区居住,社区也必然走向阶层化。显然,社区阶层化是对自然型社区居民分层过滤的结果,这一过程不可能一步完成,而是一个逐步边缘化,通过多次过滤完成的,同时也是自然型社区解构、阶层型社区重构的同步过程。

 

三、社区阶层化的条件与机制

 

阶层型社区作为未来城市社区的主导形态,取代目前占主导地位的自然型社区是我国城市社区变迁的必然趋势之一,我国社会的转型已经准备了这种变迁的条件和机制,它们之间的关系可用下图表示:

 


  (一)经济收入差距拉大并逐渐成为社会分层的中轴是社区阶层化的基本条件

中国社会转型导致经济收入差距的迅速拉大,在学术界已是个不争的事实。世界银行估计,我国城乡居个人收入的基尼系数1979年为0.31;而后来的研究表明,1988年为0.382。据测算,1994年我国城乡家庭均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434,同年,城乡按家庭户收入分组计算的基尼系数为0.445。而1996—1997年据中人民大学李强教授的调研结果,中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的基尼系数已达0.4577。 [28] 可见,中居民的收入差距是逐年上升的。同时,“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将使这种差距继续保持下去。而社会转型的同时也导致了社会阶层的分化,阶层分化不平衡性的一个突出表现是收入差距拉大成为催生、引发阶层分化的主要力量,其它影响社会地位的因素的作用往往为收入差距的急剧拉大所遮蔽,以致于在不少人心目中,社会分层等同于收入分层,阶层分化等同于收入差距拉大。针对这种状况,中国人民大学李强教授曾提出了政治分层与经济分层相区别的理论,他同时认为,经济收入差距迅速拉大已是一个有目共睹的事实,但另一方面的现象却往往为人们所忽视,那就是政治分层差距的逐渐缩小。即从家庭出身、政治态度、政治身份将人们区分为不同社会阶层的现象,在社会转型中正在逐渐淡化。 [29] 可见,经济收入在人们心目中的位置日益重要,以致于其它分层因素的作用被忽视,足以证明经济收入正逐渐成为社会分层的中轴。一般来说,在相对稳定的社会结构中,影响个人社会地位的主要社会经济因素间有较高相关性,经济收入成为分层中轴后,其它因素也与经济收入高度相关,故经济收入大体上可代表其所属层状况。这是形成阶层型社区的基本条件。   (二)土地区位优劣决定的住宅价格多样化使阶型社区成为可能

住宅价格主要是由住宅建筑物价格和宅基地价格构成的。我国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及其深入,使宅基地价格在城市住宅价格中占主导地位,住宅价格的高低取决于土地区位的优劣,故居住区位与住宅本身有一定的可替代性。土地区位受交通状况、环境状况、社区服务设施状况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呈现出优劣不同等级,即级差地租的存在使住宅价格多样化了,如上海市部分商品住房价格已经系列化了(见下表)。

住宅价格的不同,能满足不同经济收入水平的消费者的需求,即住宅价格与经济收入水平相挂钩,这种挂钩相当紧密,从而使不同阶层分居不同区位成为可能。在住宅政策、制度上,这种挂钩表现为根据居民经济收入层次确定不同模式的住宅生产和消费,对高收入者按市场价供应商品房,不限住房的规格和面积数量;对经济条件较好者,供应微利、无利住房;对普通职工,供应有一定补贴的解困房;对根本没有能力购买廉价房的低收入家庭,供应一定数量的住宅,以低于成本的租金租赁居住。 [31] 在实践上,我国城市中部分社区已经出现了这种挂钩。下面是南京市部分居住区住户收入水平对比表,从此表可见一斑。
(三)住宅的商品化、市场化是阶层型社区形成的动力机制

不同的经济收入与不同住宅价格的挂钩使不同阶层分居不同区位成为可能,但没有住宅商品化和市场化的作用机制,要实现自然型社区向阶层型社区的转变也是不可能的。没有住宅的商品化与市场化,仍然采用福利分房制度,以职位高低、工龄长短、家庭负担等条件为标准来分配住房,不仅不能使住宅购买行为发生,而且也不可能驱动住房开发商开发不同价位的商品房,供住宅消费者选择购买,实现阶层的重聚。只有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开发的商品房才能使同一阶层的住宅消费者选购同一价位的住房住进同一社区,组成阶层型社区。目前,我国住宅的商品化与市场化已成为不可改变的趋势,住宅的商品化、市场化率正逐渐提高。下面是广州市商品住宅的销售量。可见,从1995年到1999年,其住宅销售量稳步上升。正是住宅商品化与市场化为阶层型社区的形成提供了动力机制。

 

(四)单位制的瓦解、职业流动的增大是阶层型社区形成的加速器

  随着中国社会转型的快速推进,单位制正迅速瓦解,城镇居民的职业流动也大大增加,二者是个此消彼长、同步进行的过程。1982年至1987年间,全国技术和专业人员的工作流动率低于3%;而1995年的一项全国规模的抽样调查显示,在1988-1995年的就业年限内,被调查的城镇青年的人均工作变动率就达到0.5。 [34] 可见,单位制渐趋瓦解,职业流动率正逐步提高。单位制的瓦解,从根本上消除了居民在住房问题上对单位的依赖的同时,对住宅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的社会化和市场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阶层型社区形成的动力更加强。而在职业流动的过程中,由于把握市场机会的能力不同,居民在经济收入、工作单位的种类和性质上呈现出等级性,尽显其阶层属性,阶层意识也随之提高,是阶层型社区形成的积极因素,职业流动的增加,必然加速阶层型社区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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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区阶层化的实证证明

 

以由在理论上对我国城市社区的阶层化趋势作了论证,下面将以武汉市两典型住宅社区为例,提供社区的阶层化的实证证明。

  (一)方法及资料

  本研究选取武汉市洪山区的卓刀泉村和桂子山庄两住宅区为研究对象,因为前者是因城市扩张而城市化的原农村社区,是典型的自然型社区,而后者为商品房住宅区,比较接近阶层型社区,它们分别代表了我国广大城市社区的两个极端类型,它们的阶层化趋势也能代表其它社区阶层化的趋势。显然,为了证明社区的阶层化趋势,必需弄清该两住宅区内居民的阶层结构及阶层构成的变化趋势,才能看出该两社区是否存在阶层化的趋势。我们知道,现阶段及不久的将来,经济收入作为社会分层的中轴已成为学术界不争的事实,但考虑到现阶段各种灰色收入、黑色收入的存在,以及收入调查的非准确性,也为了操作上的方便,本调查将接受李培林研究员的观点,视消费分层为社会分层的体现。 [35] 同时,按学术界比较一致的观点,将职业等级主观排序作为社会分层的另一补充指标体系,以此描述该两住宅区居民的阶层结构。

  理论上讲,促成住宅区的居民阶层结构变化的因素有两个:一是社区内居民的垂直社会流动,这是一个涉及代际的相对较慢的过程;二是社区内居民的水平社会流动,即社区内居民的流入与流出,这在住宅商品化的今天是改变社区内居民阶层结构的主要因素,前者相对来说可以忽略不计,因此,本研究只考虑后一因素的作用,分别对两社区内居民的搬迁意愿进行调查统计,以预测该两住宅区居民阶层结构的变化趋势,从而与现有阶层结构对比得出是否存在社区阶层化的趋势这一结论。

  本研究分别用小区业主名单与住户门牌号码在桂子庄住宅小区和卓刀泉村住宅区分别随机抽取80户居民,进行问卷调查,调查结束共回收问卷149份,回收率为93.1%;经审查,有效卷132份,其中桂子山庄居民58份,刀泉村居民74份。

 

(三)调查统计结果分析

  1.两住宅区内居民的阶层结构

  从以上二表中,我们不难发现,在桂子山庄住宅区中,富裕阶层、中上阶层和中间阶层分别占居民总体25.9%,48.2%和19.0%,总计93.1%。居民的阶层属性相当集中,阶层极其相近。这一现象在职业分布中也得到证实,党政机关干部、工商企业管理人员、公司职员及专业技术人员这四种职业占被调查者的84.%。再来考查卓刀泉村住宅区,职业比重排名前四位的个体经营者、自雇人员、工人及专业技术人,占总比重为59.5%,显然较桂子山庄居民的职业结构分散得多,其他各职业分布也比较均匀,而消费分布更能说明这一点,从表一可以看出,除了没有最富裕阶层以外,其他各阶层均有,且相差不多。可见,该宅区具有典型的自然型社区阶层结构。   2.两住宅区正在分化,部分阶层已边缘化

从消费分层看,桂子山庄居民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已分化出4位最富裕阶层成员;从职业分化看,该区居民已出现少量的个体经营者、商业服务人员、自雇人员及下岗人员。我们知道,社区分化是一个逐步边缘化过程,即处于社区边缘的阶层成员,其社区归属感和认同感最弱,且在社区中不占优势,最容易脱离原社区。调查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结论,桂子山庄中上阶层以及前四类主要职业的定位,使最富裕阶层及其他类型职业者这几个边缘阶层的社区归属感最弱,有搬离该住宅区意愿的居民占该阶层居民总数的比例很高。


同样,卓刀泉村这一自然型社区分化得更加厉害,有搬出意愿者占居民总体的52.7%,要高出桂子山庄18.2个百分点,处于边缘地位的消费阶层及职业阶层的居民,其搬迁意愿也较主体阶层强得多。从下图可以看出,有搬迁意愿者占本阶层成员50%以上的阶层均为社区的边缘阶层。 [36] 可见,阶层边缘化现象已相当明显。

 

 

 注:图一中A、B、C……分别指表一中的最富裕阶层、富裕阶层、中上阶层……;图二中1、2、3……分指表二中职业等级的党政机关干部、工商企业管理人员、公司职员……。

  3.两住宅区正走向阶层化

  由于两住宅区边缘阶层的搬迁意愿都很强烈,因此,两住宅区内居民的阶层异质性将进一步降低,同质性将稳步上升,而两住宅区内居民的总体阶层属性将相差越来越大。不难看出,桂子山庄中上阶层及白领职业的定位,必将逐步使该住宅区居民形成共同的社区意识和共同的社区文化,从而发展为成熟的阶层型社区。卓刀泉村住宅区发展为成熟的阶层型社区相对来说所需要的时间将会长一些,因为其居民的阶层异质性相对桂子山庄来说要高得多,这就决定了其向阶层化迈进的过程是一个逐步边缘化、逐步分层过滤的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但可以预见的是,在政府部门及其他社团等不参与改善该住宅区基础设施等居住环境的条件下,这一住宅区将逐步衰落,沦为中下阶层甚至贫困、最贫困阶层的住宅区,进而形成共同的社区文化和归属感,最终发展为下层阶层社区。

  从以上两住宅区居民阶层结构及发展趋势的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桂子山庄这类新兴住宅小区内,居民的阶层同质性相当高,可以看作阶层型社区的雏形,且即将实现阶层化;在卓刀泉村这类典型的自然型社区内,居民的阶层结构也正在分化和同质化,在层层过滤的作用下,也必将走向阶层化,只是个时间问题。正如前面所言,桂子山庄住宅小区和卓刀泉村住宅区分别代表了中国城市社区的两个极端类型,因此我们可以据此得出中国城市社区正在走向阶层化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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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我国城市社区阶层化的历史、现状与前景

 

我国城市社区阶层化的历史最早要追溯到汉代,在汉代的长安城,城市内部按居民不同等级划分居住用地,全城划分为160坊里,城内有8条大街相连,并辟有专门的商业地带(九市);唐代的长安城,以南北中轴线将全城分为对称的两部分。全市分为皇宫区、贵族区、平居区、商业区,以整齐严密的棋盘式道路网,将城区划分为110个居住坊时里,形成严密的坊里、宽阔平直的道路、官民分区的用地布置。

一般来说,我国的传统社会是一个阶级社会,在城市中只有“官”和“民”之分,而官和民在我国传统社会中是严格分区域而居住的。各地城市的住宅质量,也因经济水平、贫富差别在住宅面积、质量、住宅区域等方面有明显的不同,而且有人为的贵贱等级制度规定。古代都城中,王公贵族的住宅多接近宫城,如唐长安城大明宫及兴庆宫建成后,政治中心移至城东,贵族府第也不断集中于此。清代的北京,皇帝因多居住西郊行宫别苑,故王府及官僚的住宅也向西城集中,所以有“富东城,贵西城”之说。此外,城与郭或内城与外城居信区的状况也有明显的差别,除苑囿园林、行宫别馆以外,居住区多按富贫程度由中心依次向内、外城发展。 [37]

  在近代的上海,社区的阶层化现象表现得最为突出,如上海一直有所谓“上只角”和“下只角”之分,就是指不同文化的社区在各方面存在差异,这实际上这只是阶层分隔的结果表象之一。本世纪初的天津,意租界、德租界不在商业中心区之内,但交通便利,环境舒适,地价适中,成为高级住宅区。英租界后来向墙子河南岸扩充的新界“五大道”一带(重庆道、常德道、大理道、睦南道、马场道),因地价便宜,可以占有宽敞的绿地,富裕阶层从市中心迁居这里,形成了天津的花园住宅区,中间阶层住宅除华界的三条石之外,在河东的俄租界和比租界比较集中。而棚户区则散布在租界外边的工业区、火车站周围。 [38] 这些都可以说是社区阶层化的表现。由于这一现象与阶级对立有密切联系,因此在建国后被淡化了,单位制的建立使这种均质的阶层型社区被高度异质的自然型社区所取代,“工人阶级顶天立地,三楼四楼厂长书记”的居住格局即是一种最典型的自然型社区,并一直延续至今,其痕迹现在仍到处可见,当然这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目前,我国城市中还是一种自然型社区占主导地位的状况,社区的阶层化程度不高。如果去除传统阶层型社区中阶级不平等的内涵,赋予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内涵,社区的阶层化的意义还是非常积极的。事实上居住环境可以认为是一种具有公共物品性质的消费品,某些居民愿意出更多的钱而居住在更理想的环境中,这是一种合理的消费行为。事实上,人们也有通过选择居住区来选择邻居的权利,其表现为居民的“用脚投票”行为。现今城市中大量出现的新兴住宅小区,其居民无论在经济收入上还是在社会地位上,同质性均较其它居住区高出许多,可以看作阶层型社区的雏形。如深圳市莲花北村住宅小区,居住人口近3万,全为工薪阶层;东湖丽苑小区,共540套,属涉外商品房;梅林一村住宅小区,属政府福利房,共8000套,住的全为政府公务员阶层。 [39] 我国城市社区的变迁虽然与西方发达国家城市社区的变迁不可能完全一致,但由自然型社区向阶层型社区的变迁却是共同的、必然的趋势。不难预测,随着社区的进一步分化和阶层型社区优势的不断体现,阶层间走向封闭,在居民的自主选择下,这些雏形必将发展为成熟的阶层型社区。

上海学者孙常敏认为上海市区不久将出现比较明的阶层化现象,他将上海市分为五大城区:第一城区是位于市中心的南京路、淮海路的中心商业区;第二城区也称过渡区,是环绕商业中心区外围的地区;第三城区是大规模的工人住宅区,如曹阳工人新村,北区的彭浦工人新村等;第四城区是住宅条件较好的小区,住在这里的多数是富裕的中等收入和高收入阶层的社会成员,如长宁虹桥、仙霞、古北等住宅小区;第五城区是在一段固定路线上下班的职工住宅,如闵行、安亭、金山石化、松江等区,居民一般为比较典型的工薪阶层。 [40] 可见,我国城市社区正向阶层化迈进,社区的阶层化是不可扭转的趋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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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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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程玉申、周敏:《国外有关城市社区的研究述评》,《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4期。

[3] 这里将香港归入国外是不准确的,但其社区的发展状况与国外的水平一样,将其归入国外有一定的分类学意义。

[4] 刘祖云:《香港与武汉:城市社区服务比较》,《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1期。

[5] 李培林:《新时期阶级阶层结构和利益的变化》,《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3期。

[6] [美]彼·布劳:《不平等与异质性》,转引自宋林飞:《西方社会学理论》,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22页。

[7] [美]彼·布劳:《不平等与异质性》,转引自宋林飞:《西方社会学理论》,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28页。

[8] 朱国宏主编:《经济社会学》,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69页。

[9] 胡申生:《上海城市社区变迁与社区问题》,《上海大学学报》1994年第5期。

[10] [美]彼·布劳:《不平等与异质性》,转引自宋林飞:《西方社会学理论》,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37页。

[11] 会议组:《全国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的经验报道》,《城市开发》1999年第7期。

[12] 刘志宇:《关于业主委员会几个问题的研讨》,《北京房地产》1999年第7期。

[13] 蔡育天:《上海物业管理转制的目标、做法与形象》,《中国房地产信息》1999年第5期。

[14] [美]伊利、莫尔豪斯:《土地经济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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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美]彼得·布劳:《不平等与异质性》第67-68页,中国社会出版社1991年版。

[20] [美]彼得·布劳:《不平等与异质性》第67-68页,中国社会出版社1991年版。

[21] Robert Elias and John Scotson,The Established and the Outsider:A Sociological Enquiry into Community Problems,收入TCS,V.12,7-42,1965.

[22] Pierre Bourdieu,The Forms of Captial,收入J.Richardson ed. Handbook of Theroy and Rearch for the Sociology of Education, pp.241-258,Greenwood Press,1986.

[23] Pierre Bourdieu,The Logic of Price, Cambridge Press,1990.

[24] Bian,Yanjie and Soon Ang, Guanxi Networks and Mobility in China and Singapore Social Forces 75,1997.

[25] LinNan,John C. Vaughn, Social Resources and Strength of Ties: Structural Forctor in Occupational Status Attainment.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46,1981.

[26] [港]李南雄:《关于中国腐败现象的研究》,《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89年第1期。

[27] 顾云昌:《中国住房市场及其走势》,《城市开发》1999年第7期。

[28] 李强:《中国居民收入差距研究与展望》,《新视野》1998.4。

[29] 李强:《中国居民收入差距研究与展望》,《新视野》1998.4。

[30] 资料来源:周峰、樊永斌《市场经济体制下南京城市居住空间变化及其动力机制研究》,《南京社会科学》1998.1,第70页。

[31] 周运清、王冰主编:《住宅理论与中国住房改革》,海通图书有限公司(香港),1996年版,第212页。

[32] 资料来源:周峰、樊永斌《市场经济体制下南京城市居住空间变化及其动力机制研究》,《南京社会科学》1998.1,第70页。

[33] *为估计数。

 资料来源:赵卓文《广州商品住宅市场形势分析及市场盈利前景预测》《中国房地产信息》1998.3。

[34] 李春玲著:《中国城镇社会流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7年6月版,第189页。

[35] 参见李培林、张翼:《消费分层:启动中国经济的重要热点》,《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1期。

[36] 由于自雇人员这一职业群体的复杂性,致使图2中搬迁意愿趋势出现波折,但并不影响边缘群体脱离原社区的大趋势,这一结果也与李培林研究的结论相似。

[37] 张全明、张翼之著:《中国历史地理论纲》,第283页,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38] 赵津:《城市的“天然规划师”:论地价变动在近代中国城市发育中的作用》,《改革》1999年第1期。

[39] 王炬:《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实现物业管理事业跨世纪的良性发展》,《住宅与房地产》1999年第6期。

[40] 孙常敏:《上海人口聚集与城市空间的重构》,《社会科学》1999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