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ib 080913 401演员: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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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
时间:2009-12-3 17:15:23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作者:   编辑:刘建刚 浏览次数: 1148
一、计算方法和利率换算公式
1 、积数计息法
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的方法。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 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 、逐笔计息法
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的方法,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利息=本金×日利率×实际天数
(二)利率换算公式
日利率=年利率/360
月利率=年利率/12
二、存款计结息
(一)储蓄存款
1 、活期储蓄存款
活期储蓄存款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至清户前一日止。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
2、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期限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相应档次利率计息,利随本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一个存期内只能提前支取一次。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
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相应档次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到期自动转存,转存后未满原定存期部分为逾期支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
3、定活两便储蓄存款
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在存入日不事先约定期限,客户可自行选择在任何时候支取,存款利率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1 年期以内(含1年)相应档次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打折计息。相应期限整存整取利率打折后小于支取日活期利率的,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存期不足三个月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
存期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不满半年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定期整存整取三个月利率打六折计;存期半年以上〔 含半年)不满一年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定期整存整取半年期利率打六折计息;存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无论存期多长,一律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定期整存整取一年期利率打六折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
4、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是指开户时约定存期和固定金额,本金分次存入,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存款方式。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期限分为1 年、3 年、5 年三个档次,凡按约定存期连续存满的零存整取存款,到期时按存单开户日利率执行,存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
零存整取存款存期内每月必须以约定的固定金额存入,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存,未补存者,视同违约,对违约后存入的部分,支取时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到期支取的,按照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逾期支取的,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
5、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
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是指本金一次存入,分次支取利息,支取利息的期次可与银行商定为1 个月或几个月一次,银行按本金和约定存期计算好分次应付利息,储户凭存单分期取息,到期支取本金的存款方式。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按期限分为1 年、3 年、5 年三个档次,按存单开户日利率执行,存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
如到取息日未取息,以后可随时支取,不计复利。
存本取息存款提前支取时,须按实际存期和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将已分期支取的利息一次性从本息中扣回;逾期支取的,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
6、教育储蓄
教育储蓄存款指开户时持存款人本人(学生)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并约定存期和固定金额,本金分次存入,到期时凭存折及学校提供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证明(必须是当年有效证明,且一份证明只能享受一次利率优惠,以下简称“证明”)一次支取本息,并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的存款方式。
教育储蓄存款按期限分为1 年、3 年、6 年三个档次,在遵循储蓄原则的基础上实行利率优惠,各档次利率为:一年期按开户日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三年期按开户日三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六年期按开户日五年期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到期支取时,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相应档次优惠利率计息,并免征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不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同期同档次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同时按有关规定征收存款利息所得税。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
教育储蓄存款存期内每月必须以约定的固定金额存入,如出现漏存月份,应在次月补存,未补存者,视同违约,对违约后存入部分,支取时按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
教育储蓄存款提前支取时,存款人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不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存款利息所得税。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
逾期支取时,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
7、通知存款
通知存款是客户在存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须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通知存款无论实际存期多长,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存款人须一次性存入,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利率水平和实际存期计息,利随本清。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
通知存款如遇以下情况,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期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1)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2)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3)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4)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5)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个人为5 万元)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6)通知存款如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息。
(7)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额(个人为5万元)的,需重新填写通知存款单或凭证,从原开户日计算存期;留存部分低于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或转存其他存款,按清户日或转存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二)单位存款
1、单位活期存款
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适用的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
2、单位定期存款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期限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相应档次利率计息,利随本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
部分提前支取的其余部分,由银行按原存期开具新的证实书,按原存款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同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
单位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到期不自动转存,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
3、协定存款
协定存款是客户按照与银行约定的存款额度开立结算帐户,帐户中超过存款额度的部分,银行将其转入协定帐户,并以协定利率计息的存款方式。
协定存款包括结算户和协定户,结算户按照单位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协定户按照协定利率计息。
结算户和协定户按日计息,按季结息,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20日为结息日。适用的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
三、贷款计结息
贷款的计结息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在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计结息方法,具体有以下几种:
(一)普通贷款
1、固定利率贷款以合同确定的贷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固定利率贷款一般适用于1年以下(含1年)的贷款。
2、浮动利率贷款分为浮动幅度浮动及基准利率浮动贷款
(1)浮动幅度浮动利率贷款对贷款的浮动幅度在人民银行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双方约定标准按季(月)调整,若遇基准利率调整一并调整。
(2)基准利率浮动贷款为浮动幅度不变,浮动基准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中长期贷款满浮动周期(一般为1年)后再按照当时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周期的利率。
3、普通贷款的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适用的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
(二)按揭贷款
1、按揭贷款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每年1月1日根据相应档次的法定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
2、按揭贷款的结息方式和结息日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3、按揭贷款的还款方式可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公式如下:
(1)等额本息还款公式: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总还款月数/((1+月利率)^总还款月数-1)
(2)等额本金还款公式: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总还款月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款本金)×月利率。其中:累计已还款本金=贷款本金/总还款月数×已还款月数
4、按揭贷款计结息适用逐笔计息法。
(三)罚息计结息规则
1、罚息利率:(1)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2、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3、罚息计结息适用逐笔计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