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ktv.co.kr朴妮唛:关于恋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14:39:30

                                  关于恋足

今天又在网上看到这个话题,想想自己好像也有点这方面的倾向,就顺手查了查书。

关于恋足这个话题一般都是匿名谈论的。很少有人拿出来谈。因为在正统的地方,这些东西是拿不上台面的。即使我想查查书,也只能到《变态心理学》这种书里去查。

 


因为我一直不觉得我是一个变态的人,所以我常常想为这个现象找些理论依据。

如果这个现象不是变态的,那么我在这里探讨一下也就没什么问题;如果它是变态的,那么也得积极地找一种方法来恢复常态。

那么就从中国妇女裹了将近一千年的小脚来说,这个现象至少在古代,不被认为是变态的。

书里说“恋足癖属于性倒错中的其中一种恋物癖。性倒错是一种“性行为形态”,“需要藉着不寻常的物体,仪式或情境,才能得到完全的性满足”。有些性倒错比较严重的个体,每天需要4至10次的高潮释放。尽管异于常人,性倒错的个体并非全部渴望改变自己的性癖好。”(《变态心理学》,2005)
 

其实我完全没有书里说的恋足癖那么严重,不会迷恋与之相关的鞋袜等。也不会喜欢那种缠出来的小脚。还是比较喜欢天足的。也不会喜欢被别人用脚踹。(居然还有喜欢被用脚踹的,这是我从李银河那里听说的。(《虐恋亚文化》1998)

只是对女性审美的部位不同而已。

就像我不喜欢过于丰满的胸部一样,尤其不喜欢南美那些MM的爆胸,觉得中国女性的胸部刚刚好,完全没有必要再去丰胸什么的。不知道这是不是也算一种变态。

像李银河说的那种恋足者会以别人践踏自己以获得快感,我觉得这已经超出了恋足的范围,已经属于sm的范畴了。

其实关于恋足癖的故事古今中外都有很多。中国的就不用说了,裹了几千年的脚。李白曾作“越女词”一诗:“长干吴儿女,眉目艳星月,履上足如霜,不着鸦头袜。”金庸和古龙笔下更是多次细节描写女性的玉足。《天龙八部》里的阿紫,因为游坦之想咬她的脚,而给他戴上了一个铁头面具。描写到苗疆的那些女子,比如蓝凤凰和何铁手的时候,也是优先描写玉足。古龙就更多了,几乎每个女人都要写。楚留香里的琵琶公主,《小李飞刀》里的林仙儿等等,太多了。

而国外的最著名的就是《Cinderella》,灰姑娘的故事。动画片里翻译成《仙履奇缘》。这个童话没有很明确的讲出恋足,但是所有读者都看得出王子在一直找寻的,其实就是一双小脚。

说这些东西并不是为了开脱,而实际上我也没有多严重。大部分心理学者认为非侵犯性的恋足倾向并不是病,也并不需要“治疗”。

而根据维基百科里的说法,恋足者的身分以白领多于蓝领,亦即知识管理专业人士多于农工劳动普罗大众。此外,军人、工程师等社交圈封闭的身分也会好发。探究其原因,可能是用脑的人对性欲想像力较多元所致,或者因为正当管道难以取得性欲需求,而选择把性认同转移至足部。(维基百科)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属于这一种社交圈比较封闭的,可能有一定原因。出国后几乎没怎么和女性接触过。所以道德上的约束,还是控制不了生理上的需要。

“在生理学上,神经学家Vilayanur S. Ramachandran认为在大脑皮层中的感应区,负责生殖的神经元和脚部的神经元位置相近,从而有可能令人在潜意识中将足部和生殖器官联系在一起。” (维基百科)

这一点我也不太认同,我可以说不把足部和生殖器官联系在一起。而只是把它当做可爱的小猫小狗一样来欣赏。

我觉得所谓变态,是有侵犯性的,对别人造成一定影响的。而这种单纯的喜欢不同的东西,并不能称为变态。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并不能因为大部分人喜欢青菜,有一个人喜欢萝卜就说他是变态。

而如果由喜欢发展到侵犯别人的隐私,或者性侵害,那就是真的变态了。如果到了这一步,我想就该去找找心理医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