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号沈阳日报:国税函[2009]363号 关联交易监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22:07:58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强化跨境关联交易监控和调查的通知 
 
文号:国税函[2009]363号   成文日期:2009-07-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特别纳税调整管理,防止跨国企业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将境外企业的经营亏损转移至境内关联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的规定,现就企业跨境关联交易监控与调查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跨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承担单一生产(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分销或合约研发等有限功能和风险的企业,不应承担金融危机的市场和决策等风险,按照功能风险与利润相配比的转让定价原则,应保持合理的利润水平。?

二、上述承担有限功能和风险的企业如出现亏损,无论是否达到准备同期资料的标准,均应在亏损发生年度准备同期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于次年6月20日之前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三、各地税务机关要加强对跨境关联交易的监控,重点调查通过各种途径将境外经营亏损(包括潜在亏损)转移到境内以及将境内利润转移至避税港的跨国企业,强化功能风险分析和可比性分析,选择合理的转让定价方法,确定企业的利润水平。/////////////////////////////////////////  解读假亏损真避税
  事实上,跨国公司利用转移定价手段将利润转移至税率较低的国家,是一个普遍做法。

  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进程加速,外资企业通过跨境的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的问题更加突出。在账面上,直接表现为大面积的亏损。

  据统计,在2005年以前全国甚至有55%的外商投资企业年报亏损。苏州市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8年苏州市外资企业全年亏损额93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的76.2%。

  国家统计局2007年时的一项调查显示,亏损外资企业中约2/3是通过减收增支、转移商品定价、虚报成本等假报亏损真避税,已造成我国损失税款达300亿。

  然而奇怪的是,尽管这么大面积的亏损,在华的外资企业却越战越勇,FDI连年创新高。

  据了解,转让定价是跨国公司常用的避税手段,一般是高税率地区的公司(如子公司)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将产品或服务提供给低税率的关联公司(如母公司),再由母公司高价卖出,子公司亏损,利润留在了母公司;或子公司向母公司以远高于同类市场价格购买原料、服务或授权,从而向母公司转移利润。

  而值得警惕的是,在一些合资企业中,外方以“制造亏损”的方式吞食中方股份。

  近日,国内轮胎公司双钱股份就因承受不了曾经参股的合资公司米其林回力近年来的连续亏损,而宣告退出。

  据了解,米其林回力2006年到2008年销售额连年攀升,但净利润却持续亏损,而且亏损逐年加剧。而双钱股份自己的轮胎业务却有不错的利润率。不得已,双钱股份17日宣布出售米其林回力28.5%的股份。而收购方,很可能就是米其林公司。

  加强外资关联交易监控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国税总局加强跨境关联交易的监控,主要原因之一是不少跨国企业国外经营陷入困境,而中国境内的业务却依旧十分红火,跨国企业转让定价进行避税的空间和可能性都加大了。

  德勤北京税务合伙人张宝云此前曾对CBN记者透露,1998年以来,每年大概有200到300家企业被正式采取反避税立案审查,其中有1/3到1/2的企业最终被中国税务机关进行税务调整,要求补征税款。

  而从2008年开始实施的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中也制定了相关的专门的反避税条款以应对避税问题。

  此外,今年严峻的税收形势,也是促使财税部门严控外资通过转移定价避税的原因。国家税务总局5月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对包括个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在内的主要税种加强征管,堵漏增收。

  《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加强对跨境关联交易的监控,重点调查通过各种途径将境外经营亏损(包括潜在亏损)转移到境内以及将境内利润转移至避税港的跨国企业,强化功能风险分析和可比性分析,选择合理的转让定价方法,确定企业的利润水平。

  从世界范围来看,预约定价(APA)被认为是解决转移定价反避税的最有效方式。它是指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通过签订协议或安排的形式,对纳税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及利润水平等相关事宜事先约定一系列标准,以解决跨国关联交易中复杂的转让定价问题。

  据了解,税务监管层对预约定价安排的态度比较审慎,“毕竟预约定价安排是对将来的一个安排,如果在对一个企业没有了解的情况下贸然签订预约定价安排,将有可能导致国家财政利益面的损失。”德勤一位税务专家对CBN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