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铁轨上放东西:关于流浪乞讨儿童问题的思考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3/29 03:39:13

关于流浪乞讨儿童问题的思考

来源:  作者:  日期:09-12-21

 

  (二)、我国现存的流浪儿童救助机构

  1、设于民政系统中的流浪儿童救助机构

  目前民政部门的100多家流浪儿童救助机构,全部为政府事业单位。这些救助机构都属于短期庇护场所,为流浪儿童提供临时性生存保障,对他们进行紧急救助和教育,同时开展心理咨询和行为偏常矫治,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使他们得以尽快返回家庭,回归社会。

  2、地方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流浪儿童救助机构

  我国部分城市在对流浪乞讨儿童的救助方面的探索与实践中建立了一系列适合于未成年流浪儿童措施,如石家庄由市司法局主导,教育、民政、公安、团委、妇联等部门配合,投资250余万元建立了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实践,他们探索出了“建家、进校、就业、走向社会”的工作思路。使大批的流浪儿童得到了切实的救助。

  三、乞讨低龄化现象的原因分析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贫富差距的拉大,城市流浪人口也逐渐呈现出递增趋势。尽管已有许多城市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治理或统一规划,但效果却不尽如人意。随着流浪乞讨总人数的增加,流浪乞讨儿童的数量也逐年增加,并且流浪乞讨总体出现了低龄化现象。通过分析,我们发现,乞讨人群的低龄化趋势也有其自身特有的原因。

  (一)经济贫困是根本原因

  物质生活条件是每个人赖以生存和依附的经济基础。经过查阅相关资料,我们意识到乞讨人员主要来源于农村。我们认为,此现象来源于国家政策的缺陷。首先,我国现行的经济政策,使处于社会底层的广大农民,在国民收入分配和一系列的经济运行中利益受损,而且无法通过制度、法律、政策等手段改变其不利的社会位置,农村的这种经济整体水平低下,农民收入不高、社会地位低下的状况是导致中国农民包括农村未成年人的逐渐被边缘化乃至寻求乞讨这种非正常生存方式的主要社会因素。其次,在农村地区,多子多福和养儿防老的观念还在流行,以至于在我国某些农村出现了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一般每个家庭都有三四个孩子,甚至更多。家长要同时供养几个学龄儿童,这对原本贫困的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因此,无奈之下家里稍大的孩子只能辍学,跟着大人们到城市寻找出路,但由于年龄小,受教育程度低,在紧张的城市就业环境中找到一份工作非常不容易。迫不得已,为了生存有的不得不流浪街头乞讨度日。再次,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社会保障覆盖面小,社会化程度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严重不足。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中国50%的农民看不起病,80%的农民没有任何医疗保障。这样一旦遭遇自然灾害或生老病死等突发事件,很多人由于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沦为城市乞讨者。

  (二)家庭环境的不良影响

  每一个人都首先是家庭的一部分,都来自于特定的家庭,同时也归属特定的家庭。家庭在人最初的社会化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一些不良的影响导致未成年人出现心理危机,再由于得不到良好的救助,最终离家出走。再由于温饱问题不能得到解决,他们便不得不走上乞讨之路。家庭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家庭矛盾激化、家庭暴力时有发生,家长的怒火常常宣泄到无力反抗的孩子身上,这给他们幼小身体和心灵留下了创伤。在这样家庭气氛中生活的孩子,极易出现敏感偏激、孤僻自卑、冷漠粗暴、对立放纵等心理健康危机。

  2、父母离异,家庭亲情感缺失。生活在这种家庭功能受损的家庭里,孩子们长期感受到的是压抑、枯燥和沉闷的家庭氛围。他们往往萎靡不振,厌学;沉默寡言,行为偏执;逆反,不服教育。

  (三)教育功能的不完善

  乞讨的未成年人理应都是在学校接受教育的孩子,但由于当前教育模式自身呈现出的种种弊端,导致他们放弃学业,流落街头。

  1、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应试教育模式下,那些在学业上表现不好的青少年被贴上“差生”的标签,他们常常面对的是同学鄙夷和老师们的“冷漠、嘲笑、训斥甚至暴打”。渐渐地,他们就沦落成学生中的孤独者,偏离了正常成长轨道,最终被学校所遗弃,过早地走向了社会。

  2、我国的教育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村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农村教育存在着“办学条件差,教师待遇偏低、队伍不稳”的问题,甚至连考试录取工作都有着“城市优先”的价值取向。这些不公平的教育导致农村教育水平的贫瘠。

  3、上学时期正是未成年人可塑性最强的时期,学校对同学们的引导很重要。学校管理不善和处分不当容易导致学生的堕落腐化和学生数量上的流失。对于青少年学生的不良行为,不少学校的态度是粗暴地责备和处罚。这并没有真正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反而使学生产生悲观、消极和抵触情绪,这最终可能导致其厌学、弃学,并在内心的焦虑、惶恐挣扎中逃离学校和家庭的牢笼。

  (四)历史习俗的影响及利益观念的驱动

  中国自古以来是一个讲求仁与德的社会,这也逐渐滋长了不以乞讨为耻的历史习俗。自原始公社解体以来,乞丐就一直存在着,乞丐的历史与文明的历史等长。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中国经济体制的变迁,很多人在利益驱动下,走上了乞讨之路。乞讨者多是好逸恶劳、消极厌世之人。乞讨也间接的体现了一种人生观,价值取向。

  举村乞讨,人人心存侥幸,家家以乞讨为能事,使乞丐成为一种职业。在有些地方,只要能赚钱,没有人追究你的钱是怎么来的,乞讨暴发户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甚至还被同乡看成是“能人”,所以乞讨成为一些地方口口相传、争相效仿的“致富捷径”。“丐帮”里普遍流行着“城里磕上三年头,回到老家盖洋楼”、“城里讨上三年饭,给个书记都不换”的顺口溜。在这种想法的驱使下,甘肃著名“乞讨村”的例子也就变得可以理解了。

  以暂时的隐忍和尊严为代价,通过乞讨换来家中可以顽强抵挡风雨的小楼,换来家人的医疗保障、孩子的上学费用、大龄青年的婚姻甚至孩子未来的前途时,其在村里、乡里获得的,就不仅仅是体面和尊严;其个人和家庭,也因此获得了改变命运的可能以及对于未来的希望和信心,这自然是一种选择;死要面子活受罪,满足自给自足、自生自灭的生活方式,也是一种选择。体面地勤劳地务农,到头来穷得抬不起头,更看不到一家人“翻身”的希望,那又有什么尊严可言呢?在这里,“道德”和“文化”是如此苍白无力,有时候,现实处境就像钢铁一样冰冷、坚硬而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