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田乡 乡长电话:正确理解小平同志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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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7月21日 10:20:20  来源:新华网



艾琳   作者文集
1985年10月23日,邓小平同志在会见美国时代公司组织的美国高级企业代表团时,第一次提出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问题,他说,“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以后,他又在多种场合、多次提到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问题。但是,每次提到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小平同志又会强调,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为了带动大家一起富裕,共同走富裕之路。
经过二十多年的经济发展与改革开放,让一部分先富起来的目的基本达到,社会上已经形成了一个“富人群体”。据有关资料,这些先富起来的群体虽然比例不足20%,却占有了全部财富的60%以上,而且这只是一个保守数字。但是,带动其他人一起富裕、走共同富裕之路的目的并没有完全达到。
“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论断,也一度受到了质疑,被认为是形成社会“两极分化”、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的主要原因。那么,邓小平同志的这一论断到底有没有错呢,是否脱离了中国的实际呢?笔者认为,小平同志的这个论断,完全正确,完全符合中国的国情,至少,符合当时的中国国情。
首先,小平同志提出这样的论断,是针对当时中国“平均主义”思潮严重的实际提出来的,是及时又合时宜的。针对当时中国存在的吃“大锅饭”、“平均主义”的现状,为了鼓励能人创业、鼓励能人发展经济、鼓励能人改革开放,提出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设想。应该说,小平同志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提出这样的论断,也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是需要有很大魄力的。因为,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思想影响下,绝大多数的中国人都抱着“不怕不公、只愁不均”的思想,宁可共同挨饿,也不愿他人比我强、比我多,造成能人不能,多劳不得,干好干坏一个样,劳动效率十分低下,生产力水平始终上不去。如果维持现状,要想取得经济的快速发展是不可能的,要想取得改革开放的成功是不可能的。因此,“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在当时的特定环境下,确实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第二,小平同志的论断,讲的是让一部分有才能、有能力的人通过合法的劳动先富起来。在社会出现了两极分化的情况下,在一部分富人先后出现经济问题的情况下,有些人便开始怀疑小平同志的这句论断,认为出现这样的情况与小平同志的论断有直接的关系,甚至认为就是小平同志的这个论断造成的。我认为,这样的看法有失公平,有失偏颇。虽然小平同志没有十分明确的讲到,“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必须是通过合法劳动先富起来的话,但是,他提出的“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的话,其实已经非常明确地告诉我们,先富的人,必须是通过劳动致富,必须是合法致富,不仅要先富,还要带动其他人一起富。至于以后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不合法的手段达到了富裕的目的,那只能说是我们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制度缺陷、法律缺陷、监督缺陷,而不是小平同志这句论断的原因,更不是小平同志希望看到的情况。所以,把两极分化、贫富差距拉大的问题归咎于小平同志的论断是荒谬的、荒唐的。
第三,小平同志的论断,是富有远见卓识和长远眼光的。也许,小平同志在提出这一论断时,就可能已经想到,在打破“大锅饭”,克服“平均主义”的同时,也可能会出现贫富分化和两极分化的问题。因此,他在强调“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特别强调带动大家一起富的问题。1986年8月19日—21日他在天津听取汇报和进行视察时又特别强调,“我的一贯主张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原则是共同富裕。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进一步阐明了自己的观点,也进一步论证了他对“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真正含义。作为一位无产阶级革命家,作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小平同志提出这样一个著名论断,也决不会是仅仅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让一部分人过上好日子,这也不符合共产党的目标,更不是共产党的宗旨。虽然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没有完全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下,我国的经济确实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一大批能人也确实对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尽管在发挥能人作用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投机者,一些违法乱纪者,一些见利妄为者,但绝对不能以此否定经济发展的主流,否定能人对经济发展与改革开放的作用。如果没有这些能人,没有这些引路人,没有这些探索者,也许我们的经济发展速度就远没有这么快,我们的改革开放也远没有这样有效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也远没有现在这么高,中国的综合国力也远没有现在这么强,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也远没有这样高。从目前经济发展的实际看,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也仅仅只是时间问题,而不是方向问题。
目前,我们正在积极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社会公平问题,解决分配不公问题。需要正确把握的是,解决分配不公,决不是在纠正“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问题。“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我们认为,还要坚持,还要发展。我们所要做的,就是要纠正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过程中,制度不到位的问题,法律不到位的问题,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就是要在贯彻“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中,更加重视劳动的作用,更加体现公平的力量,为每一个人提供公平的机会,为每一个人创造公平的条件,从而,发挥与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
就当前而言,首先必须消除垄断对社会公平的制约,迅速出台《反垄断法》,规范每一个市场经济主体的行为,为每一个市场经济主体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为每一位社会公民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
第二,要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坚决遏制和消除各种腐败行为,特别是权力寻租行为,消除一切影响社会公平、制约社会公正的权力寻租行为,以此来遏制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现象的发生,达到社会分配公平、公正的目的。目前正在进行的治理商业贿赂活动,就是消除权力寻租的一次重要行动。
第三,加快法治建设步伐,切实按照“以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快法制建设步伐,一切通过法律手段、法律途径、法律规范办事。
第四,高度重视和关心低收入阶层群众的生活,提高低收入阶层群众的生活水平,解决低收入阶层群众的问题,用“填洼”的方式,拉近收入差距的距离。
第五,加快社会保障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让全社会每一位成员都能够通过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得到保护,以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