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购物清单:社会和谐秩序的本质与特征研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0:07:48

 

社会和谐秩序的本质与特征研究

作者:王 飞 《理论前沿》


   摘要:重构能容纳新因素的安定有序的和谐秩序,是人们普遍的理性追求。弄清和谐秩序的内在本质,把握和谐秩序的基本特征,对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和谐秩序本质上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进入小康社会发展阶段以后生产关系进一步适应生产力发展、上层建筑进一步适应经济基础发展、思想文化进一步适应社会文明进步和社会生活进一步适应人的个性全面自由发展的内在要求,反映了我国致力于高水平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实践进程,反映了社会秩序各要素协调统一的理想状态。 
  和谐秩序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1.和谐秩序是合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秩序。人是社会秩序的根本主体,社会秩序的形成、发展和变更是由人推动的,但是社会秩序绝不是主体主观肆意妄为的产物,社会和谐秩序的构建更是这样。“历史表明,凡是在人类建立了政治或社会组织单位的地方,他们都曾力图防止不可控制的混乱现象,也曾试图确立某种适于生存的秩序形式。这种要求确立社会生活有序模式的倾向,绝不是人类所做的一种任意专断或‘违背自然’的努力。”([美国]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第207页)人类社会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的过程,社会主体只有遵循自然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类思维运动规律,顺应社会历史发展的潮流,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人自身内部的关系,才能集聚继续前进的动力,开拓不断发展的道路,创造持续和谐的秩序构架,夯实社会和谐有序的基础。任何歪曲反映社会发展规律的秩序,只能为社会提供畸形发展的土壤,必然会孕育、激化社会矛盾,成为社会发展的绊脚石。 
  2.和谐秩序是主体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秩序。社会是否安定有序首先要看社会主体的根本利益能否保持一致。利益是人们行为的出发点,它对主体行为动机、价值判断、行为选择和相互关系的调节等产生根本影响。其他社会关系也都是首先表现为利益关系,都是随利益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的。可见,各领域的社会秩序不是徒有形式的东西,它是主体追求利益的结果,也是主体实际利益关系的直接反映,秩序的和谐首先是主体利益的和谐,只有主体根本利益保持一致,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共同利益,缩小矛盾和冲突,实现社会和谐。统治阶级总是按照自己的利益构建社会秩序,并使利益冲突限制在有利于自己统治的秩序范围内。因此,和谐秩序的利益一致性必然以统治阶级的利益为根本,在社会主义社会它首先反映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指出:“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最紧要和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和认真实践。”(******:《论“三个代表”》,第162页)可见,和谐秩序并不是强调利益的绝对一致,而是要发展代表国家整体利益和人民利益的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其次,和谐秩序的利益一致性必然体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增长与社会发展的同步性。人民群众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社会发展的文明成果理应由人民群众共享。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只有多数人的利益不断得到满足,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才能得以进一步解决,和谐秩序才能得以维护。再次,和谐秩序的利益一致性必然表现为利益的获取与法律、社会公德规范的一致性。只有合法的利益才是和谐秩序最稳固的物质基础,非法获取利益必然会破坏秩序的和谐。利益的获取应该反映公正、公平、正义和互惠、互助、共享、共发展的道德要求,利益差距过分悬殊和不公,必然会造成主体利益失衡,引发社会矛盾冲突。和谐秩序的利益一致性必然表现为对基本人权的强有力的保障上。保护主体的根本利益和各项权利,尊重和维护基本人权,可以有效增强主体的共同利益,促进和谐秩序的形成。此外,主体利益一致必然表现为不同层级之间和同一层级内部利益的一致。对于不同层级而言,表现为微观主体、中观主体、宏观主体利益在根本上一致,上下形成有机的共同体。否则会发生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矛盾和冲突,导致社会力量分散,产生内耗,不能形成有效的内聚力。同一层级主体利益一致,有助于相互合作、互助、公平竞争、平等享受社会利益,从而增强社会主体之间的协调力和亲和力,否则将会产生恶意竞争,各自为战,相互倾轧,导致利益畸形化。最后,和谐秩序的利益一致性必然表现为内部利益与外部利益的一致。一个国家的发展离不开与外部环境的交往,增进与外部环境的共同利益,尽可能形成利益攸关的关系,从而获得有利的外部资源和稳定的外部条件。否则,外部压力造成内部紧张,使内部经济、文化、政治和社会生活秩序受到不必要的干扰。
  3.和谐秩序是宏观调控有度的秩序。和谐秩序是主体高度自由、社会关系高度发达的秩序系统,它不仅要使社会生活系统内部保持生动活泼的和谐状态,还使人与自然运动秩序系统和其他外部环境之间保持相互协调的和谐状态。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秩序系统都不是自发形成的,它需要有一套有效的调控手段。社会主义社会和谐秩序的宏观调控需要依赖强大的国家机器。在处理对抗性矛盾时并不排斥动用强制手段,强有力的暴力机器是维护和谐秩序的重要保证。但是,更多的情况是面临非对抗性矛盾的挑战,这些问题主要是通过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和道德等和平的和建设性的手段给予解决。和谐秩序系统内部调控通常是建立在健全的自组织机制之上,通过发挥系统自身的力量实现秩序要素的有机结合。系统之间调控需要拥有一个强有力的政治权威机构。这个权威与传统的权威相比有着新的特点,它必须是适应新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要求的有利于新一代人健康成长成才而被他们所认同的新权威,它必须拥有足够的智慧、能力、信用和力量来从容应对各种新的挑战。 
  4.和谐秩序是自我实现的秩序。和谐秩序不是片面地依靠外部力量的强制实现的,而是建立在主体价值认同、高度信仰和自觉合作基础上的,是通过主体积极参与、共同建设、共享成果、共同发展和共同维护展开的。和谐秩序克服了主体自身的异化现象,成为主体全面自由发展的有效形式,体现了主体自我发展与社会进步的统一。和谐秩序为主体实现自我价值和自我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可以得到充分发挥,各种潜能可以得到尽情显现,自我价值可以得到不断实现和超越。 
  5.和谐秩序是全面发展的秩序。和谐秩序不是片面的秩序,而是处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状态。主体积极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获得相互支持和匹配的社会资源,在社会全面发展中不断汲取前进的动力,从而真正实现个体的全面发展,为一切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6.和谐秩序是开放的秩序。和谐秩序不是排他的封闭体系,封闭的秩序只能自断出路。和谐秩序是开放、包容的秩序,通过不断吸纳外部文明因素,获得不断发展的源泉。和谐秩序不是因循守旧的系统,而是自我否定自我完善的有机体,通过自我否定,获得不断发展的动力。和谐秩序是一个不断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的系统,通过自我更新,获得不断创新的力量。可见,和谐秩序是吐故纳新、内外贯通、永葆活力的秩序。(本文作者: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柳波)